施工安全规范标准的强制性条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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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 安全 规范 标准 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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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安全标准的强制性条文 1、 临时用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1 3.1.2 在建工程 与外电线路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lkv以下,4m;1—10kv,6m;35—110kv,8m;154-220kv,10m;330-500kv,15m。 2 3.1.3 机动车道 与外电线路 最低点与路面垂直距离。lkv以下,6m;1—10kv,7m;35kv,7m。 3 3.1.4 起重机(物) 与外电线路 起重机(包括吊物)与10KV以下架空线≮2m。 4 3.1.5 开挖沟槽与 外电缆沟槽 开挖沟槽与埋地外电缆沟槽边缘≮0.5m。 5 4.1.1 接零保护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NT-S接零保护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线(简称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6 4.1.3 接零(地)保护 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的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7 4.1.5 接地保护 在只允许做保护接地的系统中,因条件限制接地有困难时,应设置操作和维修电气装置的绝缘台,并必须使操作人员不致偶然触及外物 8 4.1.7 电力系统 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 9 4.3.7 用电设备保护 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 10 5.1.8 维修时 配电屏(盘)或配电线路维修时,应悬挂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11 5.2.2 自备发电机 电力为400/230V的自备发电机组的排烟管道必须伸出室外。发电机组及其控制配电室内严禁存放贮油桶。 12 5.2.3 发电机组电源 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 13 6.1.1 架空线材 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6.1.2 架空线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枉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14 6.1.17 过负荷保护 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15 6.2.1 电缆干线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16 6.2.4 电缆保护 穿越建、构筑物,道路、易损伤及引出地面段(-0.2-2m)设护套管。 (续)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17 6.2.7 电缆架空敷设 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固定点间距应保证橡皮电缆能承受自重所带来的荷重。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度不得小于2.5米 18 6.3.1 室内配线 必须用绝缘导线,采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m。 19 7.2.5 开关电箱 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0 7.2.7 开关电箱内 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21 7.2.9 开关电箱内 漏电保护器 动作电流≯30mA、动作时间<0.1s;潮湿有腐蚀介质场所用防溅型产品,动作电流≯15mA、动作时间<0.1s。 22 7.2.15 开关箱电源线 严禁用插销连接。 23 7.3.4 电箱检查维修 对配电箱,开关箱进行检查、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7.3.5 电箱操作顺序 一、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一分配电箱一开关箱; 二、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一分配电箱一总配电箱(出现电气故障的紧急情况除外)。 24 7.3.10 熔断器熔体更换 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25 8.2.6 塔式起重机 应设正对工作面的投光灯,塔身高于30m时,塔顶和臂架端部装设防撞红色信号灯。 26 8.2.8 外用电梯紧急 开关 轿厢内、外均应安装紧急停止开关。 27 8.2.10 外用电梯 楼层通道 应设置有机械或电气联锁装置的防护门或栅栏。 28 8.2.1l 外用电梯、升降机 的班前检查内容 行程、限位、急停开关,驱动机构和制动器等进行空载检查,正 常后方可使用,检查时必须有防坠落措施。 29 8.5.1 焊接机械、 交流弧焊机 放置环境应防雨通风,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弧焊机一次侧电线长度≯5m,并有防护罩。 30 9.1.1 停电 人员需及时撤离现场的特殊工程,须装应急照明。 31 9.2.2 特殊场所的照明 1.隧道、人防,有高温、导电灰尘、灯具离地高度<2.4m等场 所,电压≯36V; 2.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压≯2.4V。 3.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电压≯12V。 32 9.2.5 照明变压器 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式的。 33 9.3.11 夜间信号灯 影响飞行、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或机械设备夜间装设红色信号灯,电源设在总开关前侧。 2、高处作业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34 2.0.7 特殊气候 的高处作业 雨、雪天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寒、冻措施。水、冰、霜、雪应及时清除。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避雷设施。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天气不得露天攀登和悬空作业。暴风雪、台风暴雨后应检查及修理。 35 2.0.9 防护棚 搭、拆时设警戒区,并应派专人监护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36 3.1.1 临边高处作业 的防护措施 1、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3、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4、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37 3.1.3 防护栏杆 1、 上下栏杆离地高度为1—1.2m和0.5~0.6m;坡度大于1:2.2的屋面栏高1.5m,并加安全网;立杆间距大于2m时,加设立杆。 2、 栏杆能经受1000N外力;可能发生拥挤、碰撞处,应有加强措施。 3、在防护栏杆上用安全立网封闭,或设18cm挡脚板(或40cm挡脚笆),围挡材料孔眼≯25mm,板与笆距底面空隙≯10mm;接料平台两侧栏杆须挂安全立网或扎竹笆。 4、沿街临边外侧须挂安全立网或全封闭处理。 38 3.2.1 洞口作业 的防护措施 1、板与墙的洞口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栏杆、安全网或其他设施。 2、电梯井口设栏杆或栅门,井内每隔两层(10m以内)设一道安全网。 3、桩、基础上口、坑槽及人孔、天窗、地板门等处应设稳固盖件。 4、现场通道附近的洞口、坑槽等处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 39 3.2.2 洞口防护要求 1、边长1.5m以上洞口,四周设栏杆,洞口下张安全网。 2、车行道旁洞口及沟、坑、槽盖板的承载力大于车辆后轮承载力的2倍。 3、底面低于800mm,落差>2m的竖向洞口,应设1.2m护栏。。 4、对人与物有坠落危险的竖向孔、洞,应予防护,并有固定措施。 40 4.1.5 梯子 底部坚实,不得垫高使用,上端应固定,立梯不得有缺档。 41 4.1.6 梯子接长 有可靠的连接措施,接头不超过一处,强度不低于单梯梯梁。 (续) 序号 条号 条目 条文内容 42 4.1.8 固定式直爬梯 金属材料制成,宽度≯0.5m,支撑用≮L70X6的角钢,梯顶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并设1-1.5m高的扶手,攀登超过8m须设梯间平台。 43 4.1.9 人员上、下通道 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上下梯子须向梯子,不得手持器物。不得在非规定通道和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44 4.2.1 悬空作业 应有牢靠立足处,并设防护设施。 45 4.2.3 构件管道安装 的悬空作业 1、安装大模板,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和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须在平台上操作,吊装中的物体上禁止站人和行走。 2、安装管道须有立足点,安装中的管道上禁止站人和行走。 46 4.2.4 支拆模板时 的悬空作业 1、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拆模板,结构复杂的模板,装、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固的立足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和洞口,应进行支护。 3、拆模高空作业,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47 4.2.5 钢筋绑扎时 的悬空作业 1、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必须塔脚手架和马道。 2、 绑扎圈梁、挑梁、挑檐、外墙和变柱等钢筋时,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3、 绑扎悬空大梁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平台上操作。 48 4.2.6 浇筑砼时的 悬空作业 1、 浇筑2m以上框架、过梁、雨蓬、小平台时,应设平台。 2、 浇筑拱形结构应对称进行,浇筑储仓,应先封下口,并搭脚手架。 3、 特殊情况下,无可靠安全设施,须系安全带,架设安全网。 49 4.2.8 门窗施工时 的悬空作业 1、 门、窗(包括玻璃)安装、油漆时,严禁站在樘子、阳台栏板上;严禁手拉临时固定的门、窗进行攀登。 2、 高处外墙安装门窗,无外脚手架时,应张安全网,人员系好安全带。 3、 窗口作业时,人员重心应位于室内,不得站在窗台上,必要时系安全带。 50 5.1.1 移动式操作平台 1、有移动平台,轮子与平台接合处应牢固可靠,柱底离地≯80mm。 2、操作平台四周须设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梯。 (续) 序号 条号 条目 条文内容 51 5.1.2 悬挑式钢平台 1、 应设计计算、计算书及图纸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 平台搁置点、上部拉结点,须位于建筑物上,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3、 应设4个经验算的吊环,吊运平台时用卡环,不得直接吊挂吊环,吊环用甲类3号沸腾钢制作。 4、 安装时,钢丝绳应用专用的挂钩挂牢,采取其它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少于3个,建筑物锐口与钢丝绳接触处应加衬垫物,平台应外高里低。 5、 平台两侧应设固定防护栏杆。 6、 平台吊装,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连接并调整钢丝绳完毕,经过验收,方可松吊钩。 7、 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检查,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52 5.1.3 操作平台 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载荷值,严禁超载,应配专人监督。 53 5.2.1 立体交叉作业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不符合以上条件时,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54 5.2.3 钢模板部件堆放 离楼层边>1m,高度低于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5 5.2.5 对坠物防护 有可能坠物或起重把杆回转范围内的通道,须搭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 3、机械使用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56 2.0.1 机操人员 体检合格,经专业培训,取得建设主管部门操作证或机动车驾驶证后上岗,学员应在专人指导下工作。 57 2.0.5 作业人员劳保 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不外露,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58 2.0.8 机械使用 按说明书正确、合理使用。 59 2.0.9 机械防护 装置及信号 防护装置及报警、信号装置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60 2.0.15 危险和重要 作业区管理 变配电所等危险区域设围栅和警告标志;挖掘机、起重机、打桩机等重要作业区应设警告标志及采取安全措施。 61 2.0.16 环保与健康 在机械产生对人体有害的气体、液体、尘埃、渣滓、放射性射线、振动、噪声等场所,必须配置相应的安全保护设备和三废处理装置;在隧道、沉井基础施工中,应采取措施,使有害物限制在规定的限度内。 62 3.1.7 工作零线 禁用大地、机械金属结构作工作零线。 63 3.1.8 设备接零 (地)保护 设备每个保护接零(地)点,须与保护接零(地)干线单独连接,严禁串接。 64 3.1.11 电气检修 须断电,挂警告牌(挂取有专人负责),严禁带电作业和预约送电时间检修。 65 3.1.14 触电急救 应切断电源,否则严禁与触电者直接接触。 66 3.6.17 各种电源线绑扎 严禁直接绑在金属架上。 67 3.6.19 刀型开关 15KW以上禁用瓷底胶木刀型开关;4.5KW以上不得用刀型开关直接启动。刀型开关应静触头接电源,动触头接载荷,严禁倒接线。 68 3.7.14 射钉枪 1.禁用手掌推压钉管和枪口对人; 2.击发时,应垂直压紧在工作面上,两次扣扳机,子弹均不击 发时,应保持原位数秒后再退射钉子弹; 3.更换零件或断开射钉枪之前,枪内不得有射钉弹。 69 4.1.5 持证上岗 起重吊装指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0 4.1.8 保护装置 变幅、力矩、重量限制及各种行程限位等保护装置应完好齐全、灵敏可靠,禁用限位器(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71 4.1.10 起重作业 起重臂和重物下严禁有人停留、工作或通过;吊运时严禁从人的上方通过。严禁起重机载运人员。 72 4.1.12 起吊 严禁起重担斜拉、斜吊和起吊埋设或凝固在地面的重物,砼构件及模板须松动后方可起吊。 (续)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73 4.1.16 故障处理 严禁起吊重物长时间悬挂在空中,作业中遇突发故障,应采取措施将重物降落到安全地方,并关闭发动机或切断电源后进行检修。在突然停电时,应立即把所有控制器拨到零位,断开电源总开关,并采取措施使重物降到地面。 74 4.2.6 起重操作 严禁起重臂未停前变换挡位;起重量≥90%额定重量时,严禁下降起重臂。 75 4.2.10 带载行走 载荷不超起重量的70%、道路坚实平整、重物在机器正前方。离地≯0.5m并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76 4.2.12 起重机上、下坡 应无载行走,上坡时起重臂仰角放小,下坡时则放大。 77 4.3.21 汽车、轮胎式 起重机 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蹲坐或堆物。 78 4.4.6 起重机拆装 由具有拆装资质证书的专业队伍进行,并有技术、安全人员监护。 79 4.4.42 起重机上 的载人电梯 严禁超员,断绳保险可靠;起重作业时严禁开动;停用时降至塔身底部。 80 4.4.47 塔机机身悬挂物 动臂式和未附着的自升式塔式起重机,塔身上下不得悬挂标语。 81 4.7.8 卷扬机卷筒 及钢丝绳 卷筒上的钢丝绳重叠或斜绕时,应停机重排,严禁转动中手拉脚踩钢丝绳。 82 5.1.3 土石方机械 作业前查明场地明、暗设置物并标记,严禁在离电缆lm内作业。 83 5.1.5 土方石机运行 运行中严禁接触转动部位和检修。修理时,应降到最低位置,悬 空部位垫上垫木。 84 5.1.9 土石方机施工 不安全状态 停工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停工,符合条件,方可施工。 1、填、挖区有坍塌危险时; 2、暴雨、水位瀑涨、山洪爆发时; 3、有爆破信号时; 4、出现陷车或坡道打滑时; 5、净空不足时; 6、施工标志、防护设施失效时。 85 5.1.10 人员配合土石 方机作业 应在机械回转半径以外,否则应停止机械回转并制动。 86 5.3.12 挖掘装载机 行驶或作业时任何地方严禁乘坐或站人。 87 5.4.8 推土机行驶前 严禁有人站在履带或刀片的支架上。 88 5.5.6 拖式铲机作业时 严禁人员上下机械、传递物体及在铲斗内、拖把或机架上坐立。 89 5.5.17 拖式铲机 非作业时 铲斗须用锁紧链条挂牢在行驶位置上,机上不得载人或载易燃、易爆物品。 (续)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90 5.10.21 轮胎式装载机 转向架未锁闭时,严禁站在前后车架之间进行检修保养。 91 5.11.4 蛙夯机作业 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须穿、戴绝缘鞋和手套,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并有3~4m长的余量。 92 5.12.10 电动冲击夯作业 有漏电保护装置,操作人员须穿、戴绝缘鞋和手套,严禁冒雨作业。 93 5.13.7 风动凿岩机作业 严禁在废炮眼上钻孔和骑马式操作,钻孔时,钻杆与钻孔中心线应保持一致。 94 5.13.16 凿岩机作业禁区 在装完炸药的炮眼5m以内,严禁钻孔。 95 5.14.3 电动凿岩机 电缆线不得在水中或金属管道上通过。严禁机械、车辆等在电缆上通过。 96 6.1.15 运输机械 在坡道上停放时,下坡挂倒档,上坡挂一档,并使用三角木楔等塞紧轮胎。 97 6.2.2 载重汽车 不得人货混装。确需时,人不得在货物之间或货物前车厢板间隙内。严禁攀爬或坐卧在货物上。 98 6.2.4 装运危险品 装载、包装、遮盖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并备灭火器,不得搭乘其他人员。途中停放应避开火源、火种、居民区、建筑群等,炎热季节应选择阴凉处停放。装卸时严禁火种。严禁混装备用燃油。 99 6.3.3 自卸汽车装料 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制动器,在铲斗需越过驾驶室时,驾驶室内严禁有人。 100 6.3.6 自卸汽车卸料 车厢应及时复位,不得在倾斜情况下行驶。严禁在车厢内载人。 101 6.5.4 油罐车作业要求 工作人员不得穿有铁钉的鞋,严禁在油罐附近吸烟,并严禁火种。 102 6.5.6 油罐车检修 检修人员进入油罐时,严禁携带火种,并有防护措施,罐外有专人监护。 103 6.5.7 油罐车装置 电气装置绝缘良好,严禁火花产生。工作照明应为36V以下的安全灯。 104 6.7.9 机动翻斗车作业 严禁料斗内载人。不得在卸料工况下行驶或进行平地作业。 105 6.7.10 内燃机车 内燃机运转或料斗内载荷时,严禁在车底下进行任何作业。 106 6.9.9 内燃机叉车 进仓库作业,应通风良好。严禁在易燃、易爆的仓库内作业。 107 6.12.1 人货两用梯 拆装须由资质的专业队伍负责,并由取得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和维修。 (续)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108 6.12.9 升降机安全验收 应对基础和附壁支架以及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并进行技术试验(包括坠落试验),合格后,投入运行。 109 7.1.4 打桩作业 作业区无高压线路和无关人员,有明显标志或围栏。锤打中,人员须在桩锤中心5m以外监视。 110 7.1.8 桩机操作 严禁吊桩、吊锤、回转或行走等动作同时进行。桩机上有桩和锤的情况下,人员不得离开岗位。 111 7.3.11 悬挂振动桩锤 的起重机 吊钩上须有防松脱的装置。振动桩锤悬挂钢架的耳环上应加装保险钢丝绳。 112 7.5.18 静力压桩机 压桩时,非工作人员应离机lOm以外。 113 7.6.7 夯机作业 夯锤下落后,在吊钩尚未降至夯锤吊环附近前,操作人员不得提前下坑挂钩。提锤时,严禁人员站在锤上随锤提升。 114 7.11.2 潜水泵 放入或提出水面时,应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115 8.2.13 搅拌机作业 严禁人员在升起的料斗下停留或通过;检修或清理料坑时,应用铁链或插入销锁住料斗。 116 8.8.3 插入式振动器 电缆线长度满足操作所需,不得被物品或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 117 9.5.2 钢筋冷拉机 地锚外侧设警戒区,并装防护栏及警告标志,人员不得停留。作业时人员须离钢筋2m以外。 118 10.6.2 高压无气喷涂机 喷涂燃点在2l℃以下的易燃涂料时,必须接好地线。喷涂机不得和被喷物放在同一房间里,周围严禁有明火。 119 12.1.2 焊接操作 操作及配合人员必须穿戴劳防用品。 120 12.1.9 禁止焊割的种类 承压的容器及管道、带电设备、承载结构的受力部位和装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121 12.1.11 特殊焊割的要求 对沾有可燃气体或溶液的容器及管道施焊时,应先消除压力、洗净,灌满清水方可焊接。在容器内焊接应采取防触电、中毒和窒息的措施。焊、割密封容器应留出气孔,必要时强制通风;容器内照明≯12V,焊工与焊件间应绝缘;容器外应设专人监护。严禁在已喷涂过油漆和塑料的容器内焊接。 122 12.1.13 高空焊割 系好安全带、周围和下方应采取防火措施、有专人监护。 123 12.14.6 电石 起火时须用干砂或二氧化碳灭器,严禁用泡沫、四氯化碳灭火器或水灭火。电石粒末应在露天销毁。 124 12.14.16 氧气瓶 未安装减压器的氧气瓶严禁使用。 4、脚手架 (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125 3.1.3 用钢管 钢管上严禁打孔。 126 5.3.5 立杆稳定性计算 当脚手架搭设尺寸中的步距、立杆纵距、立杆横距和连墙件间距有变化时,除计算底层立杆段外,还必须对出现最大步距或最大立杆纵距、立杆横距、连墙件间距等部位的立杆段进行验算。 127 6.2.2 横向水平杆 主节点处须设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128 6.3.2 脚手架扫地杆 须纵、横向设置。纵向扫地杆离底座≯0.2m、横向扫地杆下方设置,均用直角扣件与立杆紧扣。立杆基础高低差≯lm。靠边坡上方的立杆轴线到边坡的距离≮0.5m,且高处纵向扫地杆向低处延长两跨与立杆固定。 129 6.3.5 立杆接长 须采用对接扣件连接(顶层顶步除外)。 130 6.4.2 一字型、开口型脚 手架连墙件布置 一字型、开口型脚手架两端须设置连墙件,连墙件的垂直间距不大于层高,并不大于4m(两步)。 131 6.4.4 刚性连墙件使用 24m以上双排脚手架须用刚性连墙件。 132 6.4.5 连墙件构造 采用可承受拉力和压力的构造。 133 6.6.2 剪刀撑设置 24m以上的单、双排脚手架,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一道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134 6.6.3 横向斜撑设置 一字型、开口型双排脚手架的两端均必须设置横向斜撑。 135 7.1.5 脚手架基础 脚手架使用时不应开挖,否则须加固。 136 7.3.1 脚手架搭设进度 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两步。 137 7.3.4 立杆搭设 严禁将外径48mm与5lmm的钢管混合使用。 138 7.3.8 同步搭设规定 剪刀撑、横向斜撑应随立杆、纵向和横向水平杆等同步搭设。 139 7.4.2 拆脚手架 1、拆除作业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 2、连墙件必须随脚手架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整层或数层拆除后再拆脚手架;分段拆除高差不应大于两步,如高差大于两步,应增设连墙件加固。 140 7.4.3 拆脚手架 卸料要求 各构配件严禁抛掷。 141 8.1.3 旧扣件使用前 应进行质量检查,有裂缝、变形的严禁使用,出现滑丝的螺栓必须更换。 (续)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142 9.0.1 搭设人员 须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架子工,定期体检,合格者持证上岗。 143 9.0.4 脚手架荷载 不得超载。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144 9.0.7 使用中严禁 拆除的杆件 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连墙件。 (2)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145 3.0.4 钢管 平直度在1/500内:两端不得有斜口、毛口:硬弯、砸扁及严重 锈蚀的钢管严禁使用。 146 6.2.2 上、下榀门架组装 须设连接棒及锁臂。 147 6.2.4 水平架设置点 脚手架的顶层门架上部、连墙件设置层、防护棚设置处。 148 6.5.4 连墙件承受力 能承受≮10KN拉力与压力。 149 6.8.1 搭设门架场地 须平整坚实,作好排水,回填土须分层回填,逐层夯实。 150 7.3.1 门架搭设 交叉支撑、水平架或脚手板应紧随门架及时设置;连接门架与配件的锁臂、搭钩须处于锁住状态。 151 7.3.2 加固件搭设 加固杆、剪刀撑必须与脚手架同步搭设。 152 7.3.3 连墙件搭设 须随脚手架同步进行。 153 7.5.4 脚手架拆除 1、统一指挥,后装先拆。 2、连墙件、通长水平杆和剪刀撑等,不得提前拆。 3、工人须站在临时设置的脚手板上拆卸,并按规定使用防护用品。 4、拆除中,严禁使用榔头等硬物击打、撬挖,拆下的连接棒应放入袋内,锁臂应传递至地面。 154 8.0.1 搭拆人员 由专业架子工担任,持证上岗,定期体检。 155 8.0.2 搭拆人员防护 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156 8.0.3 施工荷载 不得超载,不得集中堆放物件。严禁在脚手架上拉缆风绳或固定、架设混凝土泵、泵管及起重设备等。 157 8.0.5 施工期间不得 拆除的杆件 交叉支撑,水平架;连墙件;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等);栏杆。 158 8.0.7 门架基础 基础或邻近严禁挖掘。 159 8.0.10 人员上下 脚手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60 9.4.3 拆除材料 严禁高空抛掷。 5、提升机 《龙门袈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92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161 2.0.6 提升机验收 安装完毕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162 3..1.9 提升机架体 顶部自由高度≯6m。 163 4.0.11 提升钢丝绳 不得接长使用。端头与卷筒卡牢,整齐排列。吊篮处于工作最低位时,卷筒上钢丝绳不少于3圈 164 5.0.1 安全防护装置要求 1、安全停靠装置能可靠地承担吊篮自重,额定及运料人员和装卸物时的工作荷载。 2、楼层口停靠栏杆(门)。楼层通道口,应设常闭的停靠栏杆(门),其强度能承受1KN/m2水平荷载。 3、上极限限位器。吊篮升达限定高度时,限位器动作,切断电源(指可逆卷扬机)或自动报警(指磨擦式卷扬机)。吊篮的越程应≮3m。 4、紧急断电开关的设置应便于司机操作。 165 7.2.2 附墙架与 建筑物连接 附墙架应采用刚性连接,不得连接在脚手架上,严禁用铅丝绑扎。 166 7.2.3 附墙件材质 与架体相同,不得使用木杆、竹杆等材料。 167 7.3.2 提升机缆风绳 缆风绳应选用圆股钢丝绳,经计算确定规格,直径不得小于9.3mm。提升机高度在≤20m,设1组(4-8根),在21—30m时不少于2组。 168 7.3.3 缆风绳设置 在架体四角有横向缀件的水平面上对称设置。缆风绳与架体的连接处应防止剪切破坏。对连接处的架体焊缝及附件须经设计计算。 169 7.3.8 临时缆风绳 其材料必须使用钢丝绳,严禁使用铅丝、钢筋、麻绳等。 170 8.3.1 卷扬机位置 远离危险作业区,且视线应良好。 171 10.1.2 提升机使用规定 1、吊篮内物料均匀分布,不得超出吊篮,长料立放时,应采取防滚落措施;散料应装箱或装笼。严禁超载使用; 2、严禁人员攀登、穿越提升机架体和乘吊篮上下; 3、高架提升机应使用通讯装置联系。低架提升机在多工种、多楼层同时使用时,应专设指挥人员。作业中不论任何人发出紧急停车信号,应立即执行。 6、 地基基础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172 6.2.13 人工挖孔桩 安全措施 1、孔内须设应急软爬梯;供人员上下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有自动卡紧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使用前必须检验其安全起吊能力。 2、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有足够的防护措施。桩孔开挖深度超过10m时,应有专门送风设备。 3、孔口四周必须设置护栏。 4、挖出的土石方不得堆放在孔口四周lm范围内,机动车辆不得对井壁的安全造成影响。 5、现场的电源、电路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拆除:电器须接零(地)保护和使用漏电保护器。各孔用电必须分闸。孔上电缆必须架空2.0m以上。孔内电缆、电线须有防磨损、防潮、防断等保护措施。照明应采用安全矿灯或12V以下的安全灯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173 13.3.9 石灰桩施工 应有防止冲孔伤人的有效措施。 7、基坑和围堰 《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174 4.1.3 施工排水 在施工排水工程中不得间断排水,并对排水系统加强检查和维护,当构筑物未具备抗浮条件时,严禁停止排水。 175 4.1.6 明排水施工 采取明排水施工时,应保证基坑边坡的稳定和地基不被扰动。 176 4.2.3 基坑边坡 地质条件良好、土质均匀,且地下水位低于基坑地面高程,且挖方深度在5m以内边坡不加支撑时,边坡最陡度应符合表4.2.3的规定: 表4.2.3 深度在5米以内的基坑边缘的最陡度 土的类别 边坡坡度(高:宽) 坡顶无载荷 坡顶有静载 坡顶有同载 中密的砂土 1:1.00 1:1.25 1:1.50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砂土) 1:0.75 1:1.00 1:1.25 硬塑的轻亚粘土 1:0.67 1:0.75 1:1.00 中密的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粘性土) 1:0.50 1:0.67 1:0.75 硬塑的亚粘土、粘土 1:0.33 1:0.50 1:0.67 老黄土 1:0.10 1:0.25 1:0.33 软土(经井点降水后) 1:1.00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177 4.2.4 基坑支撑 基坑支撑的设计应满足下列要求: 1) 支撑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支撑部件的型号、尺寸、支撑点的布置、板桩的入土深度,锚杆的长度和直径等应经计算; 2) 不妨碍基坑开挖及构筑物的入土; 3) 支拆方便。 178 4.2.6 防水和排水 雨期施工时基坑开挖必须采取防止坑外雨水流入基坑的措施,坑内雨水应及时排出。 179 4.2.7 软土保护 雨期施工当基坑边坡不稳定时,其坡度应适当放缓,对软土边坡应采取措施。 180 4.2.12 基坑质量 支撑必须牢固安全。 8、沟槽 《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97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181 3.2.4 沟槽荷载 沟槽每侧临时堆土或施加其他荷载时,应符合: 1、不得影响建筑物、各种管线和其他设施的安全; 2、不得掩埋消火栓、管道闸阀、雨水口、测量标志以及各种地下管道的井盖,且不得妨碍其正常使用; 3、人工挖槽时,堆土高度不宜超过1.5m,且距槽口边缘不宜小于0.8m。 182 3.2.7 允许偏差 沟槽槽底高程的允许偏差:开挖土方时应为20mm;开挖石方时应为+20mm、—200mm。 183 3.3.5 开挖 在软土或其他不稳定土层中采用撑板支撑时,开始支撑的开挖沟槽深度不得超过1.Om;以后开挖与支撑交替进行。 184 3.3.10 支撑检查 支撑应经常检查。当发现支撑构件有弯曲、松动、移位或劈裂等迹象时,应及时处理。雨期及春季解冻时期应加强检查。 185 3.3.12 安全梯 上下沟槽应设安全梯,不得攀登支撑。 186 3.3.13 翻土板 承托翻土板的横撑必须加固。翻土板的铺设应平整,其与横撑的连接必须牢固。 187 3.3.14 拆除支撑 拆除支撑前,应对沟槽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槽壁进行安全检查,并应制定拆除支撑的实施细则和安全措施。 188 3.3.15 起重机下管 起重机下管时,起重机架设的位置不得影响沟槽边坡的稳定;起重机在高压输电线路附近作业与线路间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当地电业管理部门的规定。 189 6.3.6 起重设备下管 采用起重设备下管时应符合: 1、正式作业前应试吊,吊离地面10cm左右时,检查重物捆扎情况和制动性能,确认安全后方可起吊; 2、下管时工作坑内严禁站人,当管节距导轨小于50cm时,操作人员方可近前工作; 3、严禁超负荷吊装。 190 8.2.6 爆破 岩石沟槽开挖前,应进行试爆,爆破时,应有专人指挥,并制订操作安全及保护施工机械设备的措施。 9、管网与泵站 《城镇排水灌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GJJ/T68-96 序号 条号 条 目 条 文 内 容 191 3.1.1 排水设施管理 排水设施管理单位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对排放污水的用户定期进行排放水质的抽样验测,并监理管理档案。 192 3.3.4 安全红灯 污泥盛器和车辆在街道上停放过夜时,应悬挂安全红灯。 193 4.1.3 防毒用具 防毒用具使用前必须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94 4.3.3 避雷器和避雷针 避雷器和避雷针的检查每年不应少于一次;雷雨季节前,必须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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