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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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参考答案作业 1行政法原就在实践中运用行政法的原就有行政合法性原就和行政合理性原就。所谓行政合法性原就是行政法治原就的核心内容。它是指行政权力的设立、行使必需依据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与法律相抵触。行政合法性原就要求行政主体必需严格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要求,不得享有行政法规范以外的特权,超越法定权限的行为无效。违法行政行为依法应受到法律制裁,行政主体应对其行政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行政合法性原就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的内容。违反实体法和违反程序法都是对行政合法性原就的破坏。实体法是指规定行政主体在行政治理活动中的权益与义务的行政法律规
2、范。程序法就通常是为保证行为程序公正,没有偏私,从而保证实体权益得以实现的法律规范。行政程序合法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任何人不能成为审理自己案件的法官。执行这一原就的制度是回避制度。(二)行政机关在裁决行政纠纷时不能偏听偏信,应当赐予当事人同等的辩论机会。(三)打算对当事人不利的事务时,应预先通知当事人并给其发表看法的机会。行政合法性原就的详细要求:行政合法性原就的前提条件是有法可依。行政合法性原就通常要求行政权依法律的规定存在,行政机关依法设立并应依法行使行政职权。详细讲,行政合法性原就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要求:(一)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需基于法律的授权才能存在(二)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
3、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这就要求行使行政权力不仅应遵循实体法规范,而且应遵循程序法规范,二者不能偏废。(三)任何行政职权的授权和托付及其运用都必需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行政合法性原就这三个方面的详细内容要求行政主体应严格依法办事,行政治理活动应有法可依,严格依据法律规范进行。这里所讲的法律是广义上的法律不仅仅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宪法、法律,仍有国务院指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门制定的规 章、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较大的室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的方乡法规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和较大的室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等。行政合理性原就是行政法法治原就的另一个重要组成
4、部分。它是指行政机关不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种类和幅度范畴作出行政打算,而且要求这种打算应符合法律的意图和精神,符合公正正义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就中的理是指表达全社会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就的法理。行政合理性原就基于实际行政活动的需要而存在的。任何法律都是有限度的,特别是规范行政活动的法律。主要表现在:(一)法律不行能规范全部行政活动(二)法律对行政活动的规范,应留出肯定的余的,以便使行政机关依据详细情形敏捷处理。假如法律对行政活动规定得面面俱到,毫无裁量余的,就最终可能导致行政机关束手无策。行政合理性原就的详细要求:行政合理性原就作为一项普遍适用的行政法的基本原就,其详细要求主要有:
5、(一)行政行为 的动因应符合法律的目的(二)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值考虑的基础上,要有正值的动机(三)行政行为的内容应合乎情理。总之,行政合理性原就要求行政机关行事符合常理。自由裁量权赐予行政机关更多的权力,因此应受到更多的限制。既要防止对自由裁量限制过严,使自由裁量变成羁束打算。又要防止对自由裁量的放任,使之变成专横行为,破坏行政法治。一般来说,具有不政党动机、不考虑相关因素或内容不合理的相关因素内容要合理是相互联系的,共同形成对行政自由裁量的实质掌握,使行政法治得以完善。在现实生活中,行政合法性原就贯彻得特别不好。如有的行政机关没有职权的情形下,却要行使所谓行政权力。如在现实生活中发生这样的案
6、件:一城管大队执法人员拦截大货车,要求罚款。罚款的理由为,该车拉散装建筑废弃铁丝,没有罩蓬布。违法嫌疑人进行申辩,执法人员不但不听申辩,并强行扣了大货车司机的机动车驾驶证。不交罚款,就不发仍机动车驾驶证。很明显城管大队无权扣机动车驾驶证,但就是这听起来象个笑话事情在现实中的确发生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法,嫖娼最高被惩罚5000 元。然而在现实中,被惩罚多少数额的都有,大多数被惩罚10000 元, 7000 元、 6000 元情形不等。往往这种惩罚是以公安派出所名义进行作出的,并且罚款不出具任何收据占了不小的比例。事后当事人想起诉到法院,却连个收条也拿不出来。嫖娼,不但违法,而且影响家庭
7、,影响工作,影响一个人的仕途升迁。所以某些公安干警抓住违法嫌疑人的这一心理弱点,不仅仅是罚款,简直是有“敲诈 ”嫌疑,使用精神逼迫的手段迫使违法嫌疑人主动交纳高额罚款。象这样执法,不但执法主体不正确,即公安派出所无权行使象这样的大额罚款,而且罚款数额过高,直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法。另外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最基本应给违法嫌疑人出具一张收据,告知违法嫌疑人违反了什么法律,有哪些行政救济手段。所以行政合法性原就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不够顺当。行政合理性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也特别不利。常有这样的情形发生,双方发生欧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治理法之规定可以实施拘留。当事人常反映“为什么只拘留我,不拘
8、留对方?”我们或许常做这样的说明,法律只是说“可以 ”拘留,而没有说应当拘留。所以说只要拘留合法即可,被拘留的人不能强行要求公安机关拘留对方。这种说明只是对行政合法性进行的,没有说明行政行为为什么常常合法但不合理。拘留斗殴一方,不拘留对方,明显不合理,不公正,不能说服人。行政机关应一视同仁,同等情形,应赐予相同的行政惩罚。行政合法性原就,行政合理性原就是特别好,但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得特别不利。实现依法行政的理想,仍有待时日,有待于努力。作业 2一 1993 年 3 月 28 日,李某和关某一起去河边钓鱼,后二人回家。路上没走多远,李某转变想法,对关某说,不如到主河去摸鱼, 关某同意,二人折回主河
9、流处。在经过一片树林时,二人进入玩耍。玩耍中二人都吸了烟,并玩了弹火柴嬉戏。在走出树林时,关某见树 林边有一队枯草,即划火柴将枯草点着。火苗快速升起,并向树林里扩散。二人赶忙扑打,但因火势越烧越大,未能扑灭,二人慌张离开 现场跑回家。某市林业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某乡人民政府为原告,以李某与关某放火烧毁该乡果园村的树林50 亩,造成经济缺失达 4000 元为由,于 1993 年 4 月 3 日作出惩罚打算:对关某罚款500 元,并令其赔偿经济缺失2500 元,令李某赔偿经济缺失 1500 元。李某对惩罚打算不服,向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问:运用所学学问分析本案谁是行政行为的主体
10、?乡人民政府是行政行为的主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授权乡人民政府,乡人民政府属于被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享有法律、法规所授予的特定的行政职权,属于行政主体。乡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具有惩罚的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惩罚权,能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行政行为的主体。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二 1996 年 5 月 15 日,吴某从常德市到韶关办事。次日凌晨二时许,吴某到其住在韶关的姑姑家,其姑姑家与王某的住宅分属前后相邻的两幢楼。黑夜中吴误将第 5 幢楼认为是第 4 幢楼,吴某上楼到王某家门口,便用其姑姑给的钥匙开王的房门,开了
11、约三分钟,门打不开。正在睡觉的王某夫妇被开门声吵醒,以为有小偷,便拿了一把三角刮刀去开门。吴听到房内有动静后没出声,刘开门后发觉吴穿着外套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长条状物,(实为报纸)便用三角刮刀向吴刺去,致吴右肩受伤,被送医院治疗用去医疗费996 元,经韶关市公安局鉴定属稍微伤。在吴住院的其次天,刘某前往医院探望,并向吴赔礼。九公里派出所经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后,越5 月 25 日作出治安治理惩罚裁决书,对刘殴伤他人的行为赐予警告惩罚,并裁决刘某赔偿吴某 1000 元,负担医疗费 996 元。刘某不服上述两项裁决,向韶关市公安局申请复议,韶关市公安局经复议,作出裁决维护九公里派出所的原裁决,刘某
12、仍不服,向韶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刘某诉称,其行为并非有意殴打他人,吴某误开门也有过错,在当时特定环境下认为吴某是小偷而误伤,可以赐予民事赔偿,而不应受到治安惩罚,被告的行政惩罚裁决不公正。被告九公里派出所辩称,刘某持刀伤人,其行为违反了治安治理惩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应受到行政惩罚。法院经审理认为,吴某在深夜错开原告的门,在听到屋内有动静时,又没有用正确的方法叫门,原告在心理极度紧急的情形下用防身的工具刀误伤吴某,其行为虽造成吴某稍微伤,但主观上没有违反治安治理的有意,故不能构成触犯治安治理惩罚条例的客体, 被告对此作出惩罚欠妥,故此判决:撤销九公里派出所治安治理惩罚书和赔偿缺失、负担医药费
13、用裁决书。问题:运用所学学问分析本案中派出所在行政上的主体资格。本案中派出所具有行政法上的行政资格。派出全部警告的权力。派出所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警告惩罚。派出所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综上,派出所具有行政法的主体资格。三 1994 年 9 月,田某考入北京科技高校,取得本科学籍。1996 年 2 月 29 日,田某在参与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纸条并被发觉。同年3 月 5 日,北京科技高校认定田某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打算对田某按退学处理,并于4 月 10 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但是,北京科技高校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
14、。田某连续在北京科技高校以在校同学的身份参与正常的学习及学校组织的其他各项活动,北京科技高校也每年都收取田某交纳的训练费,并为田某注册、发放高校生补助津贴、支配其参与毕业设计等。田某在北京科技高校4 年的学习中,成果全部合格,并且仍获得优秀毕业论文。1998 年毕业之际, 北京科技高校认为田某已被退学处理,其学籍已被取消,不具备高校高校生的毕业条件,拒绝给田某颁发毕业证、学位证、办理毕业派遣手续。田某不服并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北京科技高校为其颁发毕业证、学位证一、办理派遣手续、赔偿经济缺失3000元及在校报上公开赔礼赔礼。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1999 年 2 月 14 日作出一
15、审判决:被告北京科技高校在30 日内向原告田某颁发毕业证、 60 日内召集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田某的学士学位资格,30 日内办理派遣手续,驳回原告田某的其他诉讼恳求。一审判决后,北京科技高校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1999 年 4 月 26 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北京科技高校的上诉,维护一审判决。问题: 1北京科技高校作出的退学处分是否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畴?2 法院判令被告在特定期限内履行一系列特定内容的义务是否侵害了行政权?3 原告田某的赔偿恳求与赔礼赔礼恳求为何被驳回?答:北京科技高校没有直接向田某宣布处分打算和送达变更学籍通知,也未给田某办理退学手续,惩罚程序不符合法
16、律规定,并且每年收取田某训练费等一系列行为,说明田某仍是在校高校生,成果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然而北京科技高校不履行法定职责,不给颁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 11 条规定,应属于行政诉讼案件。没有侵害行政权。行政诉讼法第54 条规定“被告不履行或者拖延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其在肯定期限内履行。”本案中要求北京科技高校在肯定期限内发毕业证、审核学士学位,办理派遣证,属于依法办事,没有侵害行政权。要求获得行政赔偿,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3 条、第 4 条的规定,即应属于行政赔偿的范畴。本案不发毕业证、学位证、派遣证,不属于行政赔偿范畴,所以田某的赔偿恳求被驳回
17、。作业 3一 填空题1 行政许可权的行使,应当以(行政相对方)申请为前提。2 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3 依据行政机关所辖的区域范畴不同,可以分为(中心)行政机关和(的方)行政机关。4 机关的民事行为同公务行为可以依据各自行为的特点来确认:具有纵向治理性质的行为属于(公务行为),具有公平有偿特点的行为一般是(民事行为)。5 从法律意义上讲,行政立法必需遵循的两个原就是:(民主原就)(效率原就)。6 行政复议原就上实行(书面)审查的方法。7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详细行政行为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详细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8 行政赔偿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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