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投资合同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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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投资合同15篇项目投资合同15篇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下面是我为大家整理的项目投资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项目投资合同1一、引言在建设工程施行经过的合同管理中,经常伴随工程结算价款得不到双方认同、结算纠纷时常发生的问题,给合同双方带来了很大困扰。在签订合同时忽略了合同类型的选择以及签署各方对合同权利与义务的相关约定是造成工程价款结算纠纷的主要原因。因而,只要加强合同从签订到执行各个环节的管理力度,处理好工程建设施行中合同双方的风险分担,才
2、能最大限度地维护本身的合法权益。为了到达更好地控制工程成本和更有效地控制项目风险的目的,合同类型的选择就显得至关重要。最常见的合同类型一般有3种:总价合同、单价合同和人工时计费合同。单价合同是承包人在投标时,根据招投标文件就分部分项工程列出的工程量表来确定各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合同类型。传统的单价合同中单价是固定不变的,工程量是根据施工图纸等资料预先估算出来的,工程结算是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根据并根据合同注明的支付比例来进行的。我国于20xx年7月1日发布施行的(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实现了工程造价领域由“定额计价法向“清单计价法的重大转变。单价合同计价方式被工程量清单形式所采用,因而在目前的工
3、程招标中多使用单价合同。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下,合同执行中被普遍接受并以为比拟合理的风险划分原则为物价变化风险由承包人承当,工作内容和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由发包人承当。这类合同的最大特点是发包人按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来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对工程量变化负责,承包人对价格变化负责,合同双方能够将风险控制在所能承受的范围之内,且实行风险的有效分担。此外,这类合同的适用范围较宽,既能帮助发包人躲避物价变化的风险,又能鼓励承包人通过提高工作效率和减少物料损耗等手段来节约成本,到达提高利润的目的。二、单价合同的分类及风险分担(一)单价合同的分类单价合同通常被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变动单价合同。固定单价合同是经常被
4、选用的合同形式之一,采用综合单价的计价方式,其中包含了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要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其他相关各项费用,以及税金、风险、利润等。固定单价合同的工程量结算根据双方确认的每月(或每阶段)实际完成情况为根据结算工程进度款,在工程全部完成时以完工图确认的工程量为根据来结算工程总价款。无论任何影响价格的因素建设项目单价合同下的投资控制风险分担研究马霏霏55城市管理发生,单价都是固定不变的,为了减小工程承包人的风险,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量变化幅度小、工期短的项目。变动单价合同应在工程招标文件中明确表明,合同双方应根据合同的约定条款,先约定预估的工
5、程量,并在合同中签订单价。同时,还应约定在合同执行经过中,实际的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能够对单价进行调整的详细办法。该类合同一般适用于工程在招标或签约时还存在某些不确定因素的情况,固然在合同中进行了暂时约定,但进行工程结算时还可再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进行调整,并根据双方确定的实际单价结算。因而,承包人的风险就显得相对较小。(二)单价合同的风险分担在不同合同计价方式下,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风险分配不一。在工程合同的签订中,选择何种合同方式,既由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又由合同双方所要承当的风险确定。对于单价合同,发包人要对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正确性和充分性予以明确,并承当由此产生的风险。因而,发包人应十分
6、重视项目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工程涉及领域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加强勘察设计阶段的管理。一旦发生工程量变化情况,发包人可能发生的风险分为两种:一种是若发包人提供工程量清单,结算时根据承包人实际完成工程量及合同预先约定的单价计算,这样工程量变化的风险将由发包人承当;另一种是由承包人根据发包人所提供的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图纸、勘探报告和前期所收集的工程相关资料等自行计算并编制工程量清单,这样发包人通常(除非法律政策或不可抗力条件下)不承当工程量变化的风险,相应风险即分摊在承包人身上,发包人仅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负责。综合上述情况,发包人为避免本身风险,应尽可能确保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进而在计算经过中将工
7、程量变化的风险转移给承包人,或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由双方共同承当工程量变化的风险。此外,在工程投标中,投标者在同一工程量清单基础上通常采用不平衡报价法,承包人之间的投标竞争基本是单价的竞争,因而单价的风险主要是由承包人承当,发包人所要承当的风险就是其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而导致的单价调整的风险。三、单价合同在应用中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一)单价合同在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1.由于固定单价合同中决定实际工程总价的因素是单位工程量的固定价格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很多建设单位往往误以为其单价在整个经过中绝对不变,即使各项费用价格超出承包人所能承受的范围也不作调整。一旦发生价格上涨过快,承包人将无力支付质
8、量较好的材料和施工装备,便会导致工程质量严重受损甚至工程无法继续下去而拖延工期等。事实上,在单价合同中,即便没有出现不可预见的环境和工程变更,假如发包人提交的工程图纸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之间存在明显差异,这种差异也将直接导致承包方在编制清单项目时易发生数量错误和项目遗漏,这样的错误所带来的工程损害则应由发包方承当,对于此类漏项和数据错误,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前予以指出并与发包方确定调整这些清单项目单价的方法和细则。2.以往在工程施行中,建设人员由于缺乏造价兼合同管理相关知识,对合同中单价确实定问题存在着很大的随意性。首先,很多承包人错误地以为在招投标中能够先低价中标,然后通过变更工程的方式来到达
9、重新议价的目的,这样就能够弥补低价中标所构成的单方经济损失,因而就会出如今工程施工经过中想尽一切办法制造或鼓动发包人对工程局部进行变更的情况。这已成为承包人不正当牟取利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带来的危害不但会造成建设项目的投资失控,也对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其次,合同双方在发生真实变更需要重新议价的情况时,行业内通行的做法是参考预算单价进行协商,但预算单价和工程结算单价之间出现的差异往往被忽视。因而,采用合同和造价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地确定新单价就未被运用到变更工程项目的实践中。(二)相关问题的应对措施针对前文所述的问题,国内学者提出了相应的措施,具有代表性的有:苏田斌针对工程变更单价的
10、调整讨论了变更单价能够采用清单单价和协商单价(即重新议价)两种方法,应选用哪种方法关键在于区分清单工程和新增工程,清单工程即使改变了某个部位的性质也要遵照报价单,对于变更工程书新增项目,承包人有一定的讨价还价的余地,故56城市管理采用议价方式为宜。穆云红提出了用“折扣预期利润法分析承包商预期利润,并采用分期将利润分摊到工程实际价款中的方法成功地处理了有关工程单价调整的问题。四、关于单价合同的两种新概念(一)单价合同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马占胜在其研究中提出了单价合同也是固定价格合同与成本补偿合同的混合体的观点,该观点以为单价合同与固定总价合同类似,买卖双方可预先订立单价费率,即在
11、合同订立时并不能确定实际单价,但一旦发生价格上涨或工程变更便可根据成本补偿合同的方式为承包人追加补偿利润。(二)单价合同下的“囚徒窘境李跃水以为单价合同设计下的项目组织实际上是一个竞争性的组织,不是一个为项目整体目的实现而协调工作的合作性组织。由于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鼓励,导致承包人只会努力减少本身成本,而不会有动力去为发包人节约投资,不会提出合理化的改良建议来要求优化精简项目的范围和内容,甚至会滋生承包人的时机主义行为。而发包人为了防止承包商的时机主义行为,可能会过分压低合同价格并加强经过督查,无形中提高了交易成本,进而陷入经济学中由个体理性导致集体不理性的“囚徒窘境式的不利局面。五、基于风险
12、分担的投资控制模型的构建工程项目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属于合同双方应对价格风险的策略之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宜采用单价合同。在目前的工程实际中,大多数建设主体均偏向接受此项规定。然而,现阶段合同的可操作性不强,出现特殊情况后,由于风险分担问题,承包人和发包人出现了很多工程造价纠纷,因而在研究单价合同下投资控制风险分担是很有必要的。笔者在前文理论研究的基础上,对基于风险分担的建设工程单价合同的优缺点进行了比照分析,得到表1所示结果。六、总结笔者分析了单价合同的适用范围以及目前所产生的两种新的概念,讨论了单价合同形式在工程建设投资控制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分析得
13、出下面结果:1.固定单价合同能够被用于项目工程招标时间与施工工期较短,不能提供具体的设计图纸、不具备相关的条件,无法准确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的工程,建议在合同中对风险范围、工程量确认和调整方法等进行相应的约定,在项目实际进程中减少结算和索赔的纠纷。2.当拥有完善的设计图纸并具备相关条件的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形式进行招标时,从发包人的角度建议选择固定单价合同。这意味着发包方必须不断提高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水平。单价合同中价的风险由承包人承当,量的风险则由发包人承当,除了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外,还建议对合同中风险的范围、违约、索赔和争议的解对策进行必要约定,以便合同能够顺利履行。同时,在建
14、筑工程项目的施行经过中,采用单价合同既能够实现项目管理目的,又能够维护承包人的利益。然而现阶段的单价合同缺乏适当的鼓励,对承包、发包双方都会带来不利影响,因而要求建设及造价管理人员既遵循市场规律,又要兼顾公平,不断完善工程建设中的合同管理工作,保质、保量地完成项目建设,培育日益健全的中国建筑市场。项目投资合同2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乙方在甲方境内建设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一、项目经营范围为,总投资万元,分期投入,首期投资不低于万元,年产值约元人民币。二、甲方通过协议方式向乙方出让位于中国东盟经济园区工业园内
15、的工业用地亩,出让价格万元/亩,详细位置见项目用地红线图和土地出让合同书。三、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必须于年月日前支付土地款的%即万元人民币;余额万元人民币分期支付,第一期于投产后半年内支付%即万元人民币,第二期土地款即万元人民币于投产后年内付清。四、根据甲方经济发展的要求和乙方项目推进的可能性,本项目应于年月前完工投产。五、甲方保证建设用地符合甲方的总体规划,并保证周边没有土地纠纷,有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并积极为乙方提供项目建设的一切便利条件。六、甲方将本项目作为对外招商引资项目看待,项目报批及建设所需要的手续由甲方指派管委会的相关部门和专人办理,乙方负责提供所需的资料文件及费用。七、甲方承诺乙
16、方享受国家规定的沿海开放城市和西部大开发的税费优惠政策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的税费政策。八、甲方负责将水、电接至乙方厂区红线图边。九、甲方承诺积极协助乙方为本项目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证。十、甲方承诺积极向乙方推荐客户,协助拓展社会资源和公共关系。十一、甲方承诺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工作。十二、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作出该项目用地红线图,乙方拿到红线图须交纳10万元履约保证金,待项目开工建设日后甲方退还该履约保证金。十三、乙方负责厂区红线图内排水、排污设施的建设并到达国家环保排放标准。十四、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一个月内,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工商执照及税务登记手续。十五、乙方必须依法经营,照
17、章缴纳各种税费。十六、乙方承诺在获得土地使用权期间,该土地用于建设项目及后续发展项目,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符合工业产业规划布局的前提下可用于其他项目的开发。十七、乙方同意通过南宁华侨投资区职业介绍所优先招收当地非技术工种合同工人。十八、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九、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祸等,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双方协商解决。二十、本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乙方必须开工建设,否则本合同无效。二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甲方:乙方:管理委员会代表: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年月日甲方:乙方: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关于项
18、目的创业计划,欲投入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风险投资的项目1.乙方已拥有项目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欲进一步完成该项目的软件开发,产品试样,直至设立公司批量生产、投放市场;2.甲方已充分了解乙方的创业计划,并认同其市场前景,拟投入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创业。二、风险投资的阶段划分项目的风险投资分两个阶段:1.种子期:即项目的开发设计,直至完成产品样机,构成产品生产方案;2.创立期:即甲、乙双方共同设立一家生产产品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将产品批量生产投放市场。三、风险资金的投入一种子期1.在种子期,甲方投入_万元风险资金,与乙方共同完成产品的设计开发,直至完成产
19、品的样机;2.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决定根据乙方的设计开发思路及相关的技术资料,共同委托软件设计师开发专用软件,委托设计软件的报酬及生产样机的费用在上述万元风险资金中支出;3.在种子期,甲、乙双方均不享有工资收入,如需聘用专业人员则工资在风险资金中支出;4.种子期的期限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如在上述期限内仍未完成样机生产,则需甲、乙双方协商能否延长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构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5.产品的样品如在上述期限届满并开发完毕,甲、乙双方对样机进行评估,如到达甲、乙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认可的设计要求,风险投资必须进入创立期;相反则由甲、乙双方协商能否延长
20、上述期限,协商未果则本协议终止,剩余的资金及业已构成的所有资产属甲、乙双方共同所有。二创立期1.样机开发完毕并到达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必须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销售产品;2.甲、乙双方决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金为万元,其中甲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乙方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金的%,甲、乙双方均以货币资金出资;3.公司设立后,甲、乙双方必须将在种子期构成的有关产品的所有有形及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无偿地转移给公司所有;4.在公司设立中,乙方出资的万元由甲方提供无息贷款,乙方必须在公司设立后个完好会计年度内归还给乙方,其中每年各归还,归还期限为每个完好会计年度结束公司分红后
21、的一个月内。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必须优先归还上述借款,甲方有权从乙方分得的公司红利中代扣,如当年乙方分得的红利缺乏以归还上述借款,乙方必须于分红之日起日内筹资归还,否则乙方必须将当年度欠款部分对应的公司股权转让给甲方,上述对应是指公司设立时该部分欠款所占的公司股权,但甲方仅限于受让公司股权,不得要求乙方以其它货币或实物资产归还借款。四、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与限制1.无论是种子期还是公司设立后,其它风险投资的引入均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2.其它形式投资引入时,需对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以评估的资产价值为基准折算股权比例;3.公司设立后如需增加投资,甲、乙双方有权按设立时的股权比例追加投资。五、违约责任
22、1.在种子期,甲方未投入或未足额投入风险资金,则甲方应承当违约责任,支付未投入部分资金倍的违约金给乙方,项目已具有的有形、无形资产均归乙方单独享有;2.在种子期,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交给其他风险投资者,则乙方应承当违约责任,支付已投入资金额2倍的违约金给甲方,项目已具有的有形及无形资产均归甲方单独享有;3.样机试制完毕到达设计要求时,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约定设立公司,则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20万元违约金。六、其它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未成可向法院诉讼解决;2.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甲方:_乙方:_年_月_日_年_月_日服务单位:(“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地址:
23、电话:传真:客户:(“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手机):fax/e-mail:鉴于乙方与甲方合作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的服务,且甲方已向乙方表明其拥有提供该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资源,并同意提供服务,甲、乙双方根据(中国证券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中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诚实信誉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中国大陆a股股票投资合作服务所涉事宜,签订本协议。1.定义除非合同中另有讲明,本合同的下列术语具有下面含义:a)“适用法律指在中国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b)“合同指本协议当事人于200年月日以方式签订的(投资合作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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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投资 合同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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