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选】劳动合同模板集合十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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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优选】劳动合同模板集合十篇【优选】劳动合同模板集合十篇随着法律观念的日渐普及,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根据之一。拟定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很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我为大家收集的劳动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劳动合同篇1XX有限公司于年月日与先生/女士签订了劳动合同,原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为年,至年月日止。双方约定的试用期为月,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现因您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以法定的最低就业年龄等基本录用条件以及招用时规定的文化、技术、身体、品质等条件为标准。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XX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第XX条和第XX条规定,以及
2、原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条款。经公司管理层批准,依法与您解除原劳动合同。按国家和XX市政府的劳动管理规定公司将支付您本月应得的工资。现特此通知先生/女士,原劳动合同将于年月日正式解除,请即日起与公司办理相关离任手续并领取本月应得的工资,并于年月日起,先生/女士与XX有限公司完全脱离劳动关系。特此通知。XX有限公司人事部年月日劳动合同篇2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根据(中国劳动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下面简称甲方)与(下面简称乙方)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共同遵守。一、劳动合同期限(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无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甲乙
3、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止。(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之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二、工作内容乙方同意按甲方工作需要在,详细工作内容和要求是: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一)甲方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办法。(二)甲方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并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后.或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能够依法延长工作时间。(三)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休息日安排乙方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在法定休假日安排乙方工作的,应当依法分别支付不低于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150%、200%、300%的工资报酬。四、劳动报酬(一)甲方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单
4、位实际,自主确定工资分配形式和工资水平。(二)甲方根据其生产经营特点和乙方的岗位,确定对乙方实行工资制。乙方度用期月工资标准为元;试用期满为元。以后,按企业工资制度工资。(三)甲方应以货币形式每月至少支付一次乙方工资,不得克扣和无故拖欠乙方工资。(四)乙方在省亲似、病假、婚丧假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甲方应支付工资。五、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一)甲乙双方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法律、法规、规程和标准。甲方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安全防护用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三)乙方在劳动经过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违
5、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六、社会保险和福利(一)甲乙双方必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社会保险和福利的规定。(二)甲方努力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乙方的福利待遇。七、劳动纪律(一)甲方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二)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三)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乙方进行赏罚。八、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如下:九、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一)甲乙双方在本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内,能够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能够解除
6、。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背劳动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建立的规章制度的;3.严重渎职、营私抑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劳动教养或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并按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1.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经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本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7、,致使本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五)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早三十日或按本合同约定的提早通知期,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甲方未按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4.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HE的;5.用人单位克扣、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或者拒不支付、缺乏额支付职工加班加点工资的。(六)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有本合同第九条(三)项规定情形的
8、,甲方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应当将期限颇延至下列情形规定的到期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七)本劳动合同期满、或甲乙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或甲乙双方约定的一定的工作到达完成标准,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十、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他事项十一、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违背劳动合同的责任甲乙双方或一方违背本劳动合同的规定,除依法承当法律责任外,还应分别承当如下违约责任:甲方的违约责任:乙方的边约责任:甲乙双方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向本单位劳动争
9、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存乙方档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签字)年劳动合同签订指南: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应采用何种形式?答: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同时,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还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所以,劳动合同为要式合同,须采用书面形式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办理用工手续,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后,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
10、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劳动合同生效。同时,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另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于建立劳动关系,但是用人单位未同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建立。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当在(劳动合同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二、签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一定注意哪两点:答:一、根据(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下面条款:(一)劳动合同期限;(二)工作内容;(三)劳动保护和劳
11、动条件;(四)劳动报酬;(五)劳动纪律;(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七)违背劳动合同的责任。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能够协商约定其他内容。之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之外的约定必须协商一致才能写入合同,企业单方面写入合同,尤其是对劳动者不利的内容法律上是无效的。二、第二十一条“劳动合同能够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三、在何种情况下,劳动者可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关系?答: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对此,(劳动法)第二十条作了较为原则的规定,该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同意延续劳动合
12、同的,假如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之后,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只要达成一致,都能够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公布施行后,对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适用范围作了更进一步明确、详细的规定。根据该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
13、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缺乏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四、“临时工能否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答:自劳动法施行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而,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所谓的“临时工已经不存在。用人单位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对于本企业连续工作已满十年的“临时工
14、,续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当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假如本人提出要求,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其工资、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本人应当根据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并享受有关保险福利待遇。五、在何种情况下,劳动者用人单位可签订不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答:不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均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同时,(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订立以完成一
15、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详细来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能够签订不定期限的劳动合同:(1)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2)以项目承包方式完成承包任务的劳动合同;(3)因季节原因临时用工的劳动合同;(4)其他双方约定的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六、用人单位分立、合并、租赁、承包后的劳动合同应怎样订立?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继续履行。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条、第1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其实际情况与原
16、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变更原劳动合同。租赁经营(生产)、承包经营(生产)的企业,所有权并没有发生改变,法人名称未变,在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时,该企业仍为用人单位一方。根据租赁合同或承包合同,租赁人、承包人假如作为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该法定代表人的受权委托人时,可代表该企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七、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答:所谓劳动合同无效,是相对于有效劳动合同而言的,指劳动合同虽已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法定有效要件,因此其内容不能被赋予法律效力。(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无效的两种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增加了劳动合同无效的一种情形。综合上规定,
17、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月日年月日(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犯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成心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成心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胁迫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声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犯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2)用人单位免除本人的法律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比方,劳动合同中约定,“发生工伤概不负责条款,即属上述情形,应属无效。(3)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强迫性规定的。包括订立劳动合同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内容违背法律法规规定。上述合同,从
18、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但是,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假如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八、在什么情况下,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答: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早三十日提出,否则,应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了三种情形,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对适用范围作了进一步的扩大。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发生下列情形,劳动者能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早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1)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早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2)用人单位未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
19、者劳动条件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犯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7)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能够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告知用人单
20、位;(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劳动者可以以解除劳动合同。九、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答: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包括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和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前者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能够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对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了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种情形,包括:(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四)被依法追查刑事责任的。(劳动合同法)在公布施行后,该法在第三十九条中对过失性解除劳动合
21、同的适用范围作了扩大规定,包括:(一)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犯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非过失性解除是指劳动合同的解除不是由于劳动者存在过错,而是基于客观情况的变化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进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对此,我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了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种情形,(劳动合同法)在第四十条的规定中承继了上列规定,包括下面三种情形:(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
22、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对于非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在提早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十、职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该十五天应怎样理解?答: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计算连续旷工时间问题的复函)规定,职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经批评教育无效,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企业有权予以除名。该连续旷工时间超过十五天应理解为连续旷工超过十五
23、个工作日,在计算详细天数时,应扣除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十一、注意辞职和离任差异。辞职和离任虽一字之差,程序是截然不同的。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进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能够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据职工本人的选择,提早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现时有些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时,不管是本人的原因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还是劳动者本人的原因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都让劳动者填写所谓的(辞职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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