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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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目录 一、食品安全知识管理制度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三、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四、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五、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六、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七、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八、食品进货、销售台帐制度 九、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食品安全知识管理制度 为做好食品经营工作,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在不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员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配备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经营食品检验工作。 2、依法办理食品
2、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经营食品的相关证件。经营食 品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4、明确内部卫生管理职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注重环境卫生管理,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清洁。 5、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6、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7、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票据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8、完整建立食品采购索证和台帐,适时对照自查,随时
3、清理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 9、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柜、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 从业人员的健康,直接影响消费者的健康。为此,必须加强对员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本公司特制度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公司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2、员工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新进实习员工必须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对于健康证明超过期限的员工,及时通知到指定卫生部门补办。 3、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
4、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配备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做好对所经营食品的检验工作,依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4、分管人员负责保管本公司员工的体检合格证明,以备检查,建立员工卫生档案,并对员工的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若发现患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员工,应当积极采取调整工作岗位、治疗等措施。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员工,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6、发现员工有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发热、呕吐等症状时,应立即调离岗位,查明原因,治疗康
5、复后,方可重新上岗。 7、员工的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过期、笔迹不清。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一)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适合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二)组织本企业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培训; (三)(三)检查本企业食品安全生产的运行状况并记录,有权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四)督促本企业直接接触食品生产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并有权要求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五)(五)积极接受和配合各级食品药品
6、监督管理部门对本企业食品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六)(六)积极主动的参加相关监管部门和本企业组织的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培训,提升自身食品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七)(七)负责与食品安全生产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八)(八)本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直接对本企业质量负责人负责。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实行门店责任制,门店负责人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严格实行查验制度。 二、所有进货的食品,门店负责人及公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将严格查验食品质量,防止有毒、变质、过期、不合格、假冒伪劣、受污染等食品进入本单位经营场所,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三、购进食品时,查验证明供货方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
7、证件,并索取供货方的营业执照、许可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检查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食品质量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 四、对食品包装进行查验核对,内容包括: 1、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2、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标明下列事项: (1)、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2)、成分或者配料表; (3)、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4)、保质期;(5)、产品标准代号;(6)、贮存条件;(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在国家标准中的通用名称;(8)、生产许可证编号;(9)、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8、。 3、食品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4、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应当清楚、明显,容易辨识。 五、经营的农产品及其他散装食品,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索取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注册商标证等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其印章。食品信息资料应分类建档,妥善保管,以便食药监部门和消费者查验。 六、经常检查食品的外观,对包装不严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七、在进货时,对经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拒绝进货。发现在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向报告当地食药监部门,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 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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