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劳动合同(1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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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劳动合同(15篇)集体劳动合同(15篇)随着法律法规不断完善,人们越发重视合同,合同出如今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我帮大家整理的集体劳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集体劳动合同1用人单位名称(盖章):_经济类型:_用人单位地址:_邮政编码:_职工人数:_甲方_用人单位首席代表:_姓名:_职务:_身份证号码:_联络_乙方_职工首席代表:_姓名:_职务:_身份证号码:_联络_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国劳动法)和(中国工会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用人单位
2、与用人单位工会(未建立工会的,由本单位职工民主推荐,并经半数以上职工同意的职工协商代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第二条集体合同是双方促进用人单位发展和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对用人单位和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用人单位行政应与用人单位工会建立平等协商机制,构成定期举行协商会议制度,协商会议就签订、变更、续订集体合同,确定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标准进行平等协商。就集体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协调。第四条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必须遵循互相尊重、平等协商、诚实守信、公平合作,兼顾双方合法权益的原则。第五条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
3、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第二章劳动合同管理第六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前与之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与职工在劳动合同中有约定事项,双方应当在签订劳动合同前进行充分协商。用人单位工会应帮助、指导职工与用人单位就约定事项进行协商,并有权监督劳动合同的履行情况。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续订应当遵循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第九条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职工能够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4、;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第三章劳动报酬第十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的工资分配方案须经职工代表审议通过,根据“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及用人单位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的工资水平,并随着用人单位经济效益的增长,适时提高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第十一条用人单位于每月_日前以法定货币形式向职工支付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用人单位则应提早在近期的工作日支付。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职工提供一份其本人的工资清单。第十二条职工工资中除按
5、国家有关规定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以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克扣和拖欠职工工资。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建立工资平等协商机制。用人单位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分配方式、工资水平、年度调资增幅及奖金、津贴等,由用人单位工会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用人单位工会代表职工在每年初,根据本地的生活物价指数和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经济效益等状况,向用人单位提出增资要求,用人单位要予以明确答复。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对职工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标准不低于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由于本人原因造成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未提供正常劳动的不适用本条款。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对计时制职工实行每日工作不得超过八小时
6、,每周工作不得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因生产需要不能施行以上标准工时制的岗位或工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能够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告知职工。第十六条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岗位、工种的职工,用人单位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或轮换休息的办法安排职工休息。第十七条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和用人单位工会协商后,能够延长职工的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延长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第十八条职工依法享受年休假、省亲假、婚假、丧假等假期。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
7、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没有约定的,根据用人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情况下,职工休假前本人上月正常工资为标准计发。第五章保险与福利第十九条用人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实行劳动社会保险制度。用人单位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工作,职工按规定享受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创造条件,为职工提供集体福利,并建立相应的制度予以落实。用人单位的各项重大福利的设施、标准和施行办法,或由用人单位提出方案,或由用人单位工会提出要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施行。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应按上一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_%提取职工福利费用,由用人单位工会协助用人单位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单
8、位工会应当协助用人单位搞好职工的各项基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福利等方面的工作。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应逐步改善并发展职工文化设施和交通、膳食等条件,提供其他与用人单位经济相适应的福利。第二十三条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医疗期制度。对职工因工或非因工死亡后的丧葬补助费、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救济费及各类补贴等,按国家现行规定标准执行。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责任制度,按规定的比例提取安全环保费用,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劳动环境。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工程时,对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实行同时设
9、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时,用人单位工会有权对此提出意见和进行监督。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对特殊作业岗位的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获得特种作业资格,做到持证上岗。用人单位工会发现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职工冒险作业,或生产经过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职业危害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时,有权建议用人单位解决和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第二十七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季节变化,采取详细措施做好防暑降温、防寒保暖工作,按时发放防暑降温费。夏季高温时期和其他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工会应建议用人单位减少职工工作时间,用人单位应予以考虑。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和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根据不同的作业
10、场所和作业岗位的保健津贴标准,每月按时发放。针对不同作业工种和作业环境发给不同期限及不同作业的防护用品。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每_年(季度)定期进行专项健康体检。对全体职工每_年组织全面的体检。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教育和组织职工接受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用人单位工会应支持用人单位对危及用人单位和职工安全的行为进行惩办。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政策。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禁止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国家禁忌从事的劳动。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不
11、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单方与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地方政府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每年定期组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进行健康检查。第八章职业技能培训第三十七条用人单位应建立职工教育培训制度,每年根据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制定职工施行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负责对职工的岗位、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及转岗教育和培训计划的施行。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国家规定以工资总额的_%提取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专项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用人单位
12、工会有权协助并监督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合理安排使用,用人单位应按年度向用人单位工会通报职工教育和培训经费的使用情况。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工会应组织或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工职业道德、科学、技术、业务知识的教育,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岗位成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每年要对在业余时间学习,并获得相应学历文凭的职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贴。第九章赏罚第四十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通过平等协商的方式制订职工守则、劳动纪律、岗位职责、考核赏罚等规章制度。所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体职工公布后执行。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对模范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工作任务、新产品
13、开发、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改善经营管理、增收节支等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职工给予荣誉和物质奖励。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对违背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职工,可分别情况给予批评教育,开具过失单或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观察、解除劳动合同等处分。第四十四条给予职工处分的,必须查清事实、证据充分。应经用人单位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并征求用人单位工会意见,听取受处分职工本人的申辩后,制作处分决定书,由本人签收。给予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的,必须事先将理由通知用人单位工会,用人单位工会以为不当的,有权要求重新研究处理,用人单位应当研究用人单位工会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
14、用人单位工会。第四十五条给予职工经济处罚的,每月扣除的金额不得超过本人月工资的20%。扣除后的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第十章合同的履行、监督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的;2.集体合同约定的变更或者解除条件出现的;3.订立集体合同时所根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4.因不可抗力致使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须按集体协商程序进行。第四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集体合同终止:1.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2.集体合同期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3.集体合同期满后
15、,一方不同意续订集体合同的。第四十八条集体合同双方依法解除、终止集体合同,应当自解除、终止集体合同之日起十日内报送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第四十九条在集体合同的履行期内,如当地政府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集体合同据此约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应作相应的调整。第五十条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的程序,根据签订集体合同的平等协商程序进行。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工会法)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五十一条任何一方违背集体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根据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第五十二条集体合同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第五十三条集体合同正式订
16、立后,若订立集体合同时所根据的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用人单位和用人单位工会双方应根据新公布的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对有关条款作相应修改。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双方经协商变更集体合同相关内容的,按规定报送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第五十五条集体合同双方根据规定,建立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集体合同一方或者双方每年至少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报告一次集体合同履行情况。第十一章附则第五十六条集体合同有效期为_年。第五十七条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会议审议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的首席代表签字,并在双方签字之日起十日内,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17、备案。自备案之日起十五日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未提出异议的,本集体合同即行生效,并向全体职工公布。第五十八条集体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一份,用人单位与用人单位工会各留存一份。单位(盖章):_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年_月_日工会(盖章):_首席协商代表(签名或盖章):_年_月_日集体劳动合同2甲方:乙方:企业职工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工会主席:企业方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第一条为保障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劳动法)、(中国工会法)、(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平等协商,签订本协议。第二条本协议生效后,
18、对企业和企业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三条企业根据经营特点,采用的基本工资制度为下列第_项:岗位工资制;岗位效益工资制;岗位薪点工资制;岗位等级工资制。第四条企业在确定工资标准时,应综合考虑职工岗位的职责、技能素质、工作条件和劳动强度,要以岗位测评为根据,参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本企业工资水平等,合理确定岗位工资标准和工资差距。第五条企业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工资形式结合职工工作岗位,实行下述第_项: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计时工资加浮动工资;营销收入提成。第六条企业在保证执行市政府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下,确定支付给职工的月最低工资为_元。第七条企业职工上年度年平均工资为_元,上年企业工资总额_万元
19、。根据企业经营情况,考虑到当地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指导价位、本地区行业的职工平均工资水平、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情况,经与职工方协商,对本协议期限内职工工资进行适当调整。详细采用方法为下述第_项:企业经营利润每增长百分之一,职工工资按比例增长_%,企业经营利润下浮则按比例下降_%;根据当地发布的工资指导线标准,平均工资比上年增长_%;绝对额年增加_元。第八条在职工履行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企业必须按国家规定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并在每月_日(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早在近期工作日)支付职工工资(或由银行直接划入职工个人工资卡)。如企业成心拖欠工资,职工有权要求企业按国家规定给予相应的
20、经济补偿。第九条企业依法安排职工加班、加点时,应征得工会或职工同意,并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十条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内,按月发给工伤津贴。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受伤前履行正常劳动义务前12月内的月平均工资收入。假如受伤前工作不满12个月的,应按实际工作时间的月平均收入计发工伤津贴。第十一条协议签订后,遇有不可抗力或企业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双方可协商变更,但每年不能超过一次。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年,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一般为一年)第十三条本协议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或通过双
21、方协商解决。条十四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一份,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各一份。甲方:乙方:(盖章)(盖章)企业方首席代表:职工方首席代表:(签字或盖章)(签字或盖章)年月日年月日附件二:集体劳动合同3甲方:乙方:签订日期: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企业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经营管理者和职工的积极性,共同努力办妥企业,根据(中国劳动法)、(中国劳动合同法)(中国企业法)、(中国工会法)和劳动部(集体合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合同。第二条:本合同由企业行政(下面简称行政)与企业工会(下面简称工会)签订,用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规范双方行为
22、,加强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的合作,加强企业内部凝聚力,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第三条:要合同订立生效之日起即具有约束力,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行政尊重工会维护和代表职工合法的利益和权利。行政的重大事宜和涉及职工亲身利益的事项均应符合本合同的原则。工会有义务支持行政抓好生产经营和管理,教育职工认真履行劳动合同和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第二章、劳动报酬第五条:行政应根据按劳分配原则和国家政策、法规,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制定本企业工资、奖金等分配方案。方案应征求工会意见,经职代会讨论通过后方可施行。工会应协助做好方案的施行工作,配合行政不断完善分配制度。第六条:行
23、政按时支付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各类补贴,不得刻意或无故拖欠。第七条:行政按规定支付职工在工休假、法定假、婚丧假、哺乳假和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工会应协助行政安排好以上工作。第八条:行政应随着生产的发展不断增加职工收入。每年详细增长比例由行政和工会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效益情况、物价上涨指数等多种因素综合后,协商确定。企业职工最低工资依法不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三章、工作时间第九条:行政按(劳动法)规定制定企业工时制度和休息、休假制度。工会有责任教育职工遵守以上制度,在工作时间内干满点、出满勤。第四章、休息休假第十条:行政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或在休息时间、法定休假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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