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体工程监理实施细则(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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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页1 七、砌体工程施工监理实施细则(一)监控总则1、 施工前的检查监控(1) 对材料的监控应检查所用材料产品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对块材、水泥、钢筋、外加剂等应有材料主要没能的进场复验报告,严禁使用淘汰材料。(2) 对基础砌筑的检查 :砌筑前,应检查放线尺寸是否经过校核, 偏差是否在允许范围内, 符合 GB 50203-2002表 3.0.2(表 1)的规定,即:放线尺寸的允许偏差表 1 长度 L、宽度 B (m)允许偏差( mm)长度 L、宽度 B(m)允许偏差( mm)L(或 B) 30560L(或 B) 90 153090 20(3) 对砌筑顺序的要求与检查当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
2、低处砌起,并应有高处向低处搭砌;当设计无要求时,搭接长度基础扩大部分的高度。要求砌体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当不同时砌筑时,应按规定留槎、接槎。2、 施工中的检查(1) 墙上留临时施工洞的位置是否符合要求,洞口侧边离两墙交接处的墙面500mm,洞口净宽度 1m;对有抗震要求的地区,洞口位置应会同设计单位确定。临时施工洞口应做好补砌。(2) 对施工脚手眼的规定及检查在下列位置不得设置脚手眼:120mm 厚,料石清水墙和独立柱;过梁上与过梁成60角的三角形范围内,及过梁净跨度1/2 的高度范围内宽度 300mm 的洞口上部,应设过梁。(4) 对墙、柱自由高度的规定和检查对墙或柱(在尚未施工楼板或
3、屋面时)为确保有大风时的安全其自由高度不得超过允许值的范围,即应符合砌体工程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下同)表 3.0.8(表 2)的规定。墙和柱的允许自由高度(m)表 2 墙 ( 柱 ) 厚 度(mm)砌体密度 1600(kg/ cm3)砌体密度 13001600(kg/ cm3)风载( KN/)风载( KN/)0.3(约 7级风)0.4( 约8级风)0.5 ( 约9级风)0.3(约7级风)0.4 (约 8 级风)0.5(约 9 级风)第页2 190 1.4 1.1 0.7 240 2.8 2.1 1.4 2.2 1.7 1.1 370 5.2 3.9 2.6 4.2 3.2 2
4、.1 490 8.6 6.5 4.3 7.0 5.2 3.5 620 14.0 10.5 7.0 11.4 8.6 5.7 (5) 对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的要求与检查搁置预制梁、板的砌体顶面应找平,安装时应座浆;设计无要求时,应采用1:2.5的水泥砂浆。(6) 对砌体灰缝内钢筋的防腐要求及检查在潮湿或化学侵蚀介质的环境中,砌体灰缝内设置的钢筋,要求有防腐措施。(7) 对砌体堆载的检查在施工时,应检查屋面和楼面堆载是否符合要求,堆载不得超过楼板的允许荷载值。施工层进料口楼板下宜采取临时加撑措施。3、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等级监控砌体施工质量控制分为三级,应符合GB 50203-2002 (表 3
5、)的规定 : 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表 3 项目施工质量控制等级A B C 现 场 质 量管理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经常到现场或现场设有常驻代表; 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制度健全,并严格执行: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间断的到现场进行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齐全,并持证上岗有制度;非施工方质量监督人员很少到现场进行质量控制;施工方有在岗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砂浆、砼强度试块按规定制作, 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小试块按规定制作,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较小试块强度满足验收规定,离散性大砂 浆 拌 合方式机械搅拌; 配合比计量控制严格机械拌合;配合比计量
6、控制一般机械或人工拌合;配合比控制较差砌筑工人中级工以上, 其中高级工不少于 20% 高中级工不少于70% 初级工以上4、 检查验收(1) 砌体工程子分部工程验收前应提供以下文件和记录:施工执行的技术标准;原材料的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砼及砂浆配合比通知单;砼及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施工记录;各检验批得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的验收记录;施工质量控制资料重大问题的技术处理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第页3 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2) 对验收的要求观感质量:验收时,应对砌体工程的观感质量作出总体评价;分项工程的验收,应在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检验批的确定可根据施工段划分;检验批的验收,其主
7、控项目应全部符合规范GB 50203-2002 的规定;一般项目应有 80%及以上的抽检处合格规定或偏差值在允许范围内。当验收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规范GB 50300 规定执行,即按下列规定处理:A、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B、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若达不到设计要,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C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满足安全使用者,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D、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
8、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E、对有裂缝的砌体的验收要求:a、对有可能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由有资质的检验单位检测鉴定,需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待返修、加固满足使用要求后进行二次验收;b、对不影响结构安全性的砌体裂缝,应予以验收;对明显影响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的裂缝,应进行处理。(二)砌筑砂浆1、对原材料的要求和检查(1)水泥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全性进行复验。检验批应以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编号为一批。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 时,应进行复查试验,并按试验结果使用;不同品种的水泥,不得混合使用。(2)砂,不得含有杂物,其含泥量应满足以
9、下要求:水泥砂浆和强度等级M5的混合砂浆,含泥量 5% ;其强度等级 30时,应分别在2h 和 3h 内使用完毕。6、对砂浆试块强度验收要求和检查(1)强度合格标准是:同一检验批砂浆试块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检验批最小一组的平均值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 倍。(2)抽检数量: 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250m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抽检一次。检验方法:在砂浆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砂浆试块(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块) ,最后检查试块强度的报验单。(3)现场要求: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采用现场检验方法,进行原位检测或取
10、样检测判定其强度:砂浆试块缺乏代表性或试块数量不足;对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有怀疑或有争议;砂浆试块的试验结果,不能满足设计要求。(三)砖砌体工程1、包括内容烧结普通砖,烧结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粉煤灰等砌体工程,在冻胀环境和条件地区,地面以下或防潮层以下不宜采用多孔砖。2、监控要点(1)对砖、砂浆强度等级的监控根据试验报告核定砖和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抽检数量:每一生产厂家的砖到现场后,按烧结砖15 万块、多孔砖 5 万块、灰砂砖及粉煤灰砖10 万块各为一检验批,抽查数量为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见上述规定。(2)对灰缝的要求和检查A、检查水平灰缝用百格网检查砖底面检查水平缝的砂浆饱满度要
11、求,饱满度为80%。抽检数量:每检验批抽查 5 处;每处检查三块砖,取其平均值。 灰缝应横平竖直,厚度均匀,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mm,但应 8mm、12mm;用目测检查不得出现透明缝、瞎缝和假缝。(3)对砌筑斜槎,直槎的要求和检查砖砌体转角处和交接处的砌筑和接槎质量,是保证砖砌体结构整体性能和抗震性能的关键之一。根据有关试验证明,同时砌筑的连接性能最佳,留踏步槎(斜槎)次之,留直槎并按规定加拉结钢筋再次之,仅留直槎最差。其连接性能之比为1.000.93第页5 0.850.72。砖砌体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斜槎
12、,其水平投影长度2/3 高度。按每检验批 20% 接槎,且应 5 处。检验方法:观察和检查对直槎的要求和检查:严禁在转角处留直槎,但对非抗震设防和抗震设防烈度6 度、7 度地区的临时间断处,当不能留斜槎时,除转接处外,可留直槎,但必须做成凸槎,且应在该处加设拉结钢筋。拉结钢筋数量:按120mm 墙厚放置 1?6 钢筋,间距沿墙高应500mm ,埋入长度(从留槎处起)每边均应500mm 。对抗震设防烈度为6 度、7 度地区,应 1000mm ,末端应有 90弯钩。按每检验批抽检20% 的接槎,且应不少于5 处;用观察和尺量检查,竖向间距偏差100mm 。(4) 对砖砌体的位置、垂直度的要求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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