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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法律之维实行法治建立法治是我们共同追求的社会目的。但是任何法治都是以民众具有较高的法律意识作根底的。特别是在我国这样一个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农民法律意识的进步更是我国法治建立的重任而且就目前而言进步农村农民法律意识更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一)理解和进步农村法律意识对我国法治建立的重要意义法律意识是人民对法律精和根本内容的理解认同与情感。社会主体的法律意识不仅仅表达了人们对法律价值的认同也表达了法律价值社会化的结果。改革以来我们迎来了全新的的新面目当然法律的地位也是不断进步人们的法律意识也是不断的进步。十四大我国提出了依法治国的根本国策走建立有中国特色的法治的道路。随着近年来法治建立的不断推进依
2、法治国根本国策的全面推行以及对“三农问题的日益重视作为一个法律人我们不得不认真的认识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因为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问题的关乎我国法治建立的全是推进我国法治的重要一步也是开展农村全面建立小康社会的前提和根底。(二)农村法律意识淡薄的现状和历史根源那么我们农村法律意识的现状到底如何呢?我们对鄂西北农村做了一个法律意识的问卷调查。详细的数据如下:今年1月2月我们对鄂西北5中的18个村组进展了问卷调查其放了调查问卷650份收回有效问卷548份调查对象为农民其中高中文化程度的占2初中文化程度的占17小学文化程度的占36文盲占45。详细的调查结果如下:(1)对“理解法律的途径的调查中有24
3、选择播送电视媒体看法律节目0.5选择专门理解38选择听别人说7.6选择通过法律宣传21选择从没有注意过。说明人们对法律的理解渠道和途径还很狭窄消息闭塞极其不利于人们理解法律。(2)对“法律名称的调查中我们经过统计排在前面的依次是:婚姻法刑法土地法诉讼法兵役法。这种结果我想有两方面的原因:(a)这些法律公布的时间比较早在人们的日常消费生活中有比较亲的关系;(b)地方对这些法律的宣传比较多一些人们理解的时机就多一些。而问及“和犯罪一样吗他们大多少搞不清楚可以说明对于农民最为贴近的民法知之甚少。(3)对“法律信任程度的调查中有79的选择信任法律只有5的人选择不信任还有一部没有做答。说明人们对法律还是
4、特别信仰信任的还是望遇到纠纷是用法律解决问题但就是现实的一些原因是他们没有去选择用法律解决纠纷。(4)对“(特别是)的信任程度调查中32.7是一般信任有17.5是充分信任49.8是完全不信任还有一部是选择不知道。说明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和权威性好不是很高还没有真正实现公平公正。这还有待于我们极其工作人员进步其自身素质程度。(5)对“遇到纠纷的解决方式的调查中有5.6选择用法律诉讼的途径有79的人选择干部调解有8.7的人选择私了剩余的那么选择“吃亏买见识。那么这个就是因为:(a)法律诉讼程序的复杂周长消耗的精力多;(b)诉讼本钱比较高;(c)诉讼的结果与其望的结果不一致。(6)对“是否打过官司的调
5、查中有3.5的人选择了“是有96.5的人选择了“否。这个数据看了让人无法想象同时这也说明了我们农民接触法律的程度是如此之低人们用法律解决纠纷的意识或者说对法律的热情不高。解决矛盾和纠纷总是谋求法律诉讼之外的方式来解决无正当与否一般都把诉讼看作不荣耀之事这种观念亟待转变。从上面的结我们可以看出鄂西北农村法律意识是极其淡薄的当然这也只是我国农村法律意识的一个缩影。那么又是原因导致农村法律意识如此的淡薄呢?我想首先,是传统的长在人们意识里存在的法律文化价值观念和社会构造的影响。两千多年的封建制度给我们带了占统治地位的儒家思想而儒家思想又成为我国传统法文化的形成和人们文化价值观念的成长特别是传统法律观
6、的形成。我国古代“无讼很大程度上讲就是这种制度和这种制度下思想文化经济影响的结果所以“无讼又使得调解的原形存在。那么“无讼是怎样形成的呢?学界认为在封建时代它是形成有其特殊的土壤主要以下几个方面:(1)儒家思想观念的全面浸透与影响。儒家“重义轻利“以义为上“重礼轻法等思想成为封建时代人们普遍信仰的价值观念。?语 里仁?里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2)地方官吏政绩和形象的特殊要求。古代地方官吏集行政于一身地方理的好坏直接与其政绩与升迁互相关联。所以只要与这个目的违犯的必然地方官吏会抑制从另一方面也使得诉讼制度的。(3)自己自足的自然经济的落后。封建社会的经济形式是自己自足的自然经济。人们在封闭
7、的农村生活交换很不兴隆人们的商品意识淡薄贱商重农意识浓重以“商为“利以“利为“罪成为古代中国在价值取向上的一种共识。这就会使得“无讼失去天然的土壤。正是由于这种“无讼的存在才使的调解制度的存在调解制度无在古代甚至于如今还有其恒久的生命力又是原因呢?当然存在上面说的共同原因也有社会构造上面的原因。我国社会存在复杂的二元构造这种社会的二元构造可以说成“大传统“小传统。费孝通在?乡土中国?的“差序构造的就是对这种社会构造的一种描绘。这种“大传统就是在皇帝和地方官吏之间形成的一个上流社会活动圈法律来保证它的正常运转。“小传统就是在地方以乡绅长老为中心的家族式的村社小圈子它乃是以 乡约族规习惯法来维持的
8、。所以人们的行为总不可能超越这个理的圈子否那么就是“祖宗之法。所以这种宗族家族制对个利意识的过分弱化和对人情伦理的特别强调正是使得“无讼得以延续调解才有了其长久的生命力。调解是人们对一种原有乡村社会生活所信仰的传统价值观的心理和实体的表达也是对这种传统社会价值观念的遵从。如今看来虽然我们在改革后社会的各个方面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在经济程度相对落后的农村这种传统法文化和传统价值观念还没有被打破而被一种全新的社会价值观念而取代。当然我们不否认我们有先进的价值观念在引导人们但是传统的长的观念是不可能一下子就可以自其消亡的也是要有一个过程。其次是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在法律实效上诉讼制度上和整个体制 以及农
9、村经济开展程度对农村法律意识的影响。(1)从法理上讲法律实效是指法的功能法的目的的实现的过程和状态。它是一种从法的应有价值向法的实然价值转化的表达是法的精与法制的一种连接是法制实现的一种外现。那么这个意义上讲法的实效有这三方面的任务:立法主体的立法要表达法的实效执法和活动要表达法的实效守法主体也要求表达法的实效。然而上这三方面的任务我们都没有很好的实现。给我们受法律保护“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农民朋友门很大的心理打击。(2)从诉讼制度法律环境上讲首先我国如今的诉讼制度规定的周长诉讼本钱高。法律环境不理想维权的本钱高、风险大。我国有许多法律但是法律制定出来就被束之高阁没有被严格执行。其次我国的公正
10、还有待加强超和地方保护使农民耗不起即使赢了官司也会输了钱何况农民打不起官司请不起律师。的“执行难更不是农民能经受得起的。所以农民即使知道自己的权利被进犯也不敢或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再次在农村人们以农业消费为主长的诉讼和相对较高是诉讼本钱会给人们的消费生活带来很大的影响和不利。(3)从执法体制和实务的情况来看我国特别是地院的性不强法官的素质比较差执法、越权执法、滥用执法权现象突出对农民理解法律精和法律内容形成错误引导;使农民对法律功能和法律价值形成错误评价。在加上地方的干预在农村各项事务的理中政策所起的作用显然大于法律。行政作用过多、过大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法律作用的发挥难以形成农
11、民法律观念生长发育的外部环境的公正公平就很难实现。自1986年开始我国全民普法已历经“一五、“二五、“三五三个阶段17年时间对农民而言填补了法律常识的空白。对鄂西北而言不可否认普法教育在进步社会整体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方面有了明显的效果广阔民众普遍成认了法律在和社会中应有的崇高地位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必纠的观念深化人心也对广阔农民“重情礼轻法纪的传统法律意识产生了一定的冲击。但由于缺乏对受众的细分和浓重的行政主导性使得普法效果在农村大打折扣。普法宣传中走形式、走过场使农民对法律缺乏切身体会难以真正理解法律的规定更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农民的法律知识构造和面队纠纷解决时的心理构造。(4)从农村经济
12、开展程度上来看鄂西北虽处于鄂陕交界地带但由于地理条件的限制经济开展缓慢相当数量的农村人口还处于贫困线上甚至还有一部农民还没有解决温饱问题他们脱贫致富与其他地区相比脱贫就有更大的难度在这样一个以农业消费为主消费力程度低下的地区农村经济开展就存在极大的阻力。而如今以农业为主的经济环境人们的参与商品经济活动的时机不多不会产生较强的在经济活动中才有的利益受损的法律意识从而缺少在商品交易中利益保障的才能所以经济根底更大程度上阻碍了农村法律的开展。上面几个方面因素的考虑在鄂西北农村人们就还会用传统的“忍为贵和为上等价值观念和传统的情理道德的解决途径去本来就不多不大的纠纷这便是在农村普遍存在的农村人民调解会
13、的调解。但农村人民调解会作为一种组织其缺陷也非常明显。一是调解会缺乏法律知识二是因基层很难对散落农村中的调解组织进展指导造成调解主要以一般的“公序良俗作为指导而非以法律为根据缺乏统一的往往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难以执行造成调解的威信降低不利于纠纷的解决。(三) 解决和进步农村法律意识的建议解决和进步农村法律意识的问题就是培养人们信仰法的价值和法的实效去维护我们应有权利和私有财产的平安。这是法的应然价值和实然价值的统一。那么我想农村农民法律意识的进步法治进程的一个重要过程需要的不仅是的的还要我们农村农民朋友自身的共同努力。(1)从的角度来讲;在地方我们要正确的处理地方委和部门的关系。自身除了要依法行
14、政还应该为地方的执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特别是在地院的财政和人员的选拔上我们委和门要减少不当的干预要保持的外部性。使可以在法的精原那么和内容上实现公正公平。同时要努力为农村经济的开展找到可行的路子进步农村经济的开展改变原有的单一的原始的落后的以农为主的经济形式使其逐步过渡到适宜农村经济开展的新的经济的形式上来使更多的农民富裕起来。详细来说就是要务实在转变职能围绕增收开展工作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实在减轻农民负担搞好农业产业构造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开展步伐实现剩余劳动力转移等来促进农村经济的开展。因为只有经济的真正进步农村的法治农民的法律意识的现状才有可能得到改变。其次要作好法律的宣传和教育优化法治是
15、社会言传播侧重人们日常生活对于法律的需要使农民学习法律知识就像学习农业科学技术一样讲究看得见、摸得着将法律与自己的消费经营活动和社会活动结合起来。并把他做好做实利用多种渠道使社会特别要使农村农民更好的理解法律进步法律意识。(2)从来讲要实现的公平应该做到以法律为准那么。同时也要进步执法者的素质完善执法监视机制执法程序。目前突出要解决的是尽快进步执法者的执法程度杜绝徇私枉法、执法、滥用执法权等现象。通过正确的执法行为通过在执法过程中对典型案件的“示范引导农民树立法律意识。在这里笔者主要谈谈在这个过程中的详细要求有以下几个方面:(a)要在法律的精原那么内容上审讯排除外界干扰。这是法律赋予的以的名义
16、行使权利。说过“法官除了法律没有别的上司 就要求我们要有法律的信仰在详细的实务中就是要“以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b)的外部和。任何法人个人都不能干预的工作从而保证审讯的权威性做到的。(c)法官的个人和的。法官的个人就是要求不受指导同事的干扰行使法律当然这要求在制度上充分的加以保障。法官作为一个特殊的职业他有双重的身份他首先是法律的维护者然后他也是自然人我们要在法官生活条件升迁等方面为他们创造较好的条件以便更好的去做一个法律的维护者。(3)从我们农村农民自身来讲;我们要从多种渠道多种途径来理解法律比方通过媒体播送、电视、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利用宣传车、张贴标语、村高音喇叭多方位、多触角教育
17、干部增强我们自身的法律意识。通过邀请组织“法律讲师团下村讲解法律知识法律案例明白纸送法律到村让法律充实我们农民的头脑。乡村要经常通过组织法律宣传教育等形式让我们农民获取法律知识增强对法律的认识和理解。在此根底上要求我们进步自身法律观念意识抛弃传统法文化和传统道德的敢于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我们的权利不受进犯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四)我国农村法律的尽目前我国法制建立的现状特别是农村法律意识的现状还有处于一个薄弱的层次并且农村在朝着法治的目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人们普遍认为依法治国的大是不可逆转的。我们相信只要在先进的法治思想和观念的指导下更好的作到依法行政努力开展农村经济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繁荣真正的作到“有法必依必究执法必严以及地方更好的对法律知识普及不断加强我们农村农民法律意识肯定会在以后得到进步。到那时我们社会的法治会向前更进一步我们法治社会的也会更加光明!文章来源:中顾法律网 (法律咨询就上中顾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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