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员工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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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员工手册.doc 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员工手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职工守则 第三章安全守则 第四章劳动纪律 第五章入职、离职手续、劳动合同履行 第六章岗位变动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八章工资福利 第九章奖惩制度 第十章考评考核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包括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
2、成劳动任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报酬、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职工守则 一、依靠科技,团结奋进,开拓创新,改革发展。 二、爱岗敬业,努力学习钻研业务知识,提高专业技能。 三、遵纪守法,遵守公司各项制度。 四、服从上级指挥,按时高效完成工作。 五、忠于职守,保守公司秘密。 六、维护公司信誉,不作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八、注意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九、待人接物态度谦和,
3、诚实守信。 十、树立大局观念,善于团结协作,乐于奉献。 第三章安全守则 第一条每位职工必须牢记安全第一。 第二条工作安全要求。 1、电器机械设备,指定专人负责操作、管理、维修、保养,其他人员不准动用。 2、各种机动车辆,由公司指定专职司机驾驶,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动用,未经允许不得在单位以外停放过夜。 3、各种电器,机械设备要订立、明示操作规程。 4、职工应遵守安全法规、岗位安全规定、操作规程,特殊岗位应配备劳保用品,并正确使用。 5、增强防火、防盗、防汛意识,如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切实消除事故隐患。 6、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并关闭门窗、电器电源等,消除不安全隐患,
4、确保单位及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7、如发现有形迹可疑或有不法行为的人或事,应及时报告安全保卫部门或相关部门。 8、不得将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场所。 9、严格执行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切实保证使用机械设备、用电、用火、用气等安全。 10、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人员和车辆安全。 11、发生事故及时查明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方案并及时施行。 第三条防火要求。 1、每位职工都应熟记火警电话119,熟悉防火通道及出口位置,熟悉灭火器具的位置及其使用方法,在救火过程中听从单位领导或消防人员的指挥。 2、消防器材专人管理,不遇火情不准擅自动用。 3、严禁动用明火。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应上报相关领导或部门,并派
5、人监护,按规程操作。 4、职工不得在公司使用电炉取暖、做饭。 5、如发生火警,无论程度大小,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保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 (2)呼唤附近的同事援助; (3)及时通知公司相关领导,并按公司灭火应急疏散预案进行相应处理; (4)在安全的情况下,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材、水、沙土等将初起的火扑灭。 第四条防汛。如发生汛情,必须采取如下措施: 1、查明汛情程度、位置和涉险人员物资情况,向有关领导报告汛情,迅速按防汛工作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采取防范措施,确保人员、房屋、车辆、设备安全。 3、努力降低灾害损失,及时恢复工作。 第五条突发事故处理。 1、如遇突发事故应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并
6、按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 2、加设标志、保护现场,警告其他人员勿近危险区。 3、在紧急情况下,全体职工必须服从领导的指挥,鼎立合作,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力保生命及国家财产安全,保证单位业务正常进行。 第六条预防事故。 1、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2、安全教育制度化,各部门每月进行安全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做好记录备查。 3、按规定定期对各种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做好安全检查、自查工作和安全隐患整改工作。 4、对模范执行安全守则者予以表彰,对违反安全守则者给予严肃处理。 第四章劳动纪律 为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特制
7、定本制度,职工应予遵守。 第一条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条品德端正,工作努力,维护企业利益和荣誉,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 第三条坚持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遵守考勤制度,不消极怠工,不无故旷工。 第四条工作前、工作中不饮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闲谈,不打牌下棋,不玩游戏及体育娱乐内容,不乱串,不干私活,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五条坚守工作岗位,服从正当的工作分配和工作调动,履行职责,不玩忽职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工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冒险作业。 第七条爱护工具、设备,正确使用,做好维护保养工作。 第八条节约使
8、用原材料和能源,节约用水。 第九条爱护商品,不做毁损或可能毁损、污染、丢撒商品的事情。 第十条顾全大局,互相帮助,搞好生产和工作中的配合与协作。 第十一条不无理取闹,不聚众闹事,有意见通过正常渠道反映,不越级上访。 第十二条不干扰、阻挠、妨碍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第十三条文明经商,礼貌待客,诚信经营。 第十四条如实汇报工作情况,不弄虚作假,不欺上瞒下,认真填报各种工作单据和统计报表。 第十五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泄密,不失密。 第十六条办事公道,讲究工作方法和原则,发扬民主作风,不打击报复。 第十七条不滥用职权,不借工作和职务之便假公济私,不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敲诈勒索。 第十
9、八条不搞破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的活动。 第十九条爱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丢杂物、乱写乱画,保持工作和生活环境整洁干净,养成文明卫生的良好习惯。 第二十条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国家和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一条劳动纪律的检查、监督和考核是各级领导和每个职工的责任,出现违纪现象,逐级向上负责。 第五章入职、离职手续、劳动合同履行 第一条新招录或调入职工应到劳资部门办理如下手续: 1、出示以下有效证件原件,由单位核实留存: (1)身份证、户口本(留存复印件,个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2)学历证、学位证、资格证书或职称证书(留存复印件,个人在复印件上签字); (
10、3)单位指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近期体检报告; (4)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本人签字)。 2、填写履历表及相关个人信息表(包括:户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提交本人一吋彩色近照3张。 3、个人档案及各项社会保险手续的建立与续接。 4、签订劳动合同。 5、相关教育培训。包括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教育和学习,结束后要有本人签字,相关书面材料存档备案。 6、安排工作岗位。 第二条职工退休、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调出等,在离开单位前应办理工作交接。具体由劳资部门牵头负责。 单位按法律规定需支付职工经济补偿金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因个人原因未办理工作交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单位有权
11、依法追偿。 第三条职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前,由劳资部门提出,向领导班子汇报,由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做出决定后,由劳资部门于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30日书面通知职工(职工应签收回执),届时办理具体手续。 第六章岗位变动 第一条各级职工的工作岗位统一由单位领导班子安排决定。职工应服从领导正当的工作安排和调度,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第二条职工对于工作安排存有异议或在工作中遇到问题,应尽快向上级或上一级领导反映,通过正常途径解决。 第三条职工岗位调整变化时,须做好相应的工作交接。 第四条企业有权科学合理地优化企业人力资源,实行定岗、定编、定员竞争上岗。对未争取到工作岗位或暂时无法安置
12、工作岗位的职工,企业可安排其放假待岗,其间可按本市有关规定发给最低生活费。 第七章考勤制度 第一条总体规定 1、考勤是本单位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各级人员都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2、本单位的考勤管理由劳资部门负责。 3、各科(班组)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4、考勤表要张贴在墙上或明显位置,便于监督和查询。 第二条考勤员职责 1、按规定如实、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不得涂改。 2、如实反映本单位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3、妥善保管各种休假凭证。 第三条考勤记载符号 出勤:旷工:迟到:C 早退:T 病假:病事假:事年休假:年丧假:丧 婚
13、假:婚产假:产计划生育假:计 其他休假均以文字简称记录,并在考勤表底部予以注明。 第四条考勤表要由考勤员和科长或主管领导签字确认,于次月2日前报劳资科核算工资奖金。职工对考勤记录有异议的,应于上报前向有关人员反映解决。 第五条事假 1、职工遇事须在工作日亲自办理的,一般应事先请假。如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短信、口信等方式请假。如果假期不够应提前办理续假手续。 2、事假期间不发工资、奖金,不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第六条病假 1、因病或非因公负伤,凭医院病休证明,可准病假。病休证明随每月考勤表一并报劳资科。病休证明须是镇级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出具,诊所的证明不予认可。 2、医疗期的具体计算方法是:自
14、职工病休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规定的时间内累计病休时间达到规定医疗期时限的为医疗期满。连续病休的,其节假日按病休日计算。具体计算标准按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1995年12月1日劳部发1994479号)执行,即: (1)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3)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
15、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 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职工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病休期间工资福利待遇。 (1) 病休期间不享受奖金或兑现工资。4个月内连续或累计病休不满40天(不含休息日)的,本企业工龄不满3年的,按实休天数扣工资的50%;本企业工龄满3年不满5年的,按实休天数扣工资的40%;本企业工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按实休天数扣工资的30%;本企业工龄满10年以上的,按实休天数扣工资的20%。 扣除病休工资后,其病休
16、期间的收入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 (2)连续病休40天(不含休息日)以上或4个月内累计病休满40天(不含休息日)以上的部分,按本市最低工资的80%计发工资。 (3)试用期内病休天数达到或超过试用期限三分之一的,企业可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病休期间按本市最低工资的80%计发工资。 (4)老职工的病休仍按原办法执行。 (5)病休期间不享受正常出勤所应享受的奖金及福利待遇。 第七条工伤 1、职工发生工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2、停工留薪的具体期限按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工伤职工申请延长
17、停工留薪期的,应在期满前3日内向本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工伤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到期终止。 3、停工留薪期满,经劳动能力鉴定未达到14级的由单位安排工作,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本人要求继续休息的,其休假期间按病假处理。 第八条婚假 职工结婚持结婚证书,享受婚假4天。晚婚(男25岁、女23岁初婚)的增加婚假7天。婚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九条丧假 丧假4天,假期工资照发。 第十条产假、计划生育假 1、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2、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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