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法学本科-合同法(第五章).ppt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全日制法学本科-合同法(第五章).ppt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全日制法学本科-合同法(第五章).pptx(39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五章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合同的保全* 第五章一、合同保全制度概述一合同保全制度的立法目的1什么是合同保全?* * 合同保全的概念合同保全的概念合同保全是指:为了防止合同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出现不正当合同保全是指:为了防止合同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出现不正当减少而给合同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而允许债权人在特减少而给合同债权人的债权带来危害,而允许债权人在特定条件下通过诉讼方式,代替合同债务人向第三人次债定条件下通过诉讼方式,代替合同债务人向第三人次债务人主张债权,或者恳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某些务人主张债权,或者恳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某些法律行为的一种制度。法律行为的一种制度。* 合同保全制度的特点
2、合同保全制度的特点合同保全制度打破了合同相对性原那么合同保全制度打破了合同相对性原那么合同保全制度的适用过程会涉及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但最终合同保全制度的适用过程会涉及合同之外的第三人,但最终的目的是保护合同债权人的利益。的目的是保护合同债权人的利益。合同保全制度的适用涉及两组不同的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合同保全制度的适用涉及两组不同的合同关系;一般情况下,其适用的最终效果,至少会消灭其中一组合同关系。其适用的最终效果,至少会消灭其中一组合同关系。* 第五章一、合同保全制度概述一合同保全制度的立法目的2确保合同债务人责任财产的非正当减少 企业攒资信 个人攒人品 代位权制度是为了防止合同债务人的责
3、任财产出现“该增加而未增加的情况即消极减少的情况,其针对的是合同债务人尚未掌握但产权已归属于债务人的那些财产如到期债权等。 撤销权制度是为了防止合同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出现“不该减少而减少的情况即积极减少的情况,其针对的是合同债务人已经掌握的财产。* 第五章一、合同保全制度概述二合同保全与其他法律制度的比较1合同保全与合同担保的区别 合同担保的目的是增加合同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范围;而合同保全是为了防止合同债务人责任财产的非正当减少。 合同担保分为人的担保、物的担保和金钱担保,即可能直接涉及人与物的关系;而合同保全更多的是直接涉及人与人的关系。 合同保全需要通过诉讼方式行使,而合同担保没有这种法定的要
4、求。* 第五章一、合同保全制度概述一合同保全制度的立法目的2合同保全与基于债务产生的法律责任 基于债务产生的法律责任基于债务产生的法律责任 责任形式之一:有限责任,限于法人涉及的债务特别是责任形式之一:有限责任,限于法人涉及的债务特别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 责任形式之二:无限责任,一般适用于自然人涉及的债务责任形式之二:无限责任,一般适用于自然人涉及的债务包括自然人企业包括自然人企业 合同保全与无限责任主体的财产责任合同保全与无限责任主体的财产责任* 第五章二、合同保全制度之一:代位权制度一什么是代位权?1代位权的概念* * 相关法律条文相关法律条文 ?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
5、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恳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第五章二、合同保全制度之一:代位权制度一什么是代位权?2代位权的性质* * 法律理论问题:法律理论问题:代位权是实体性权利还是程序性权利?代位权是实体性权利还是程序性权利?代位权是恳求权还是形成权?代位权是恳求权还是形成权?代位权是法定的还是意定约定的?代位权是法定的还是意定约定的?代位权是独立的权利还是独立的权能?代位权是独立的权利还是独立的权能?* 第五章二、合同保全制度之一:代位权制度二代位权的行使1代位权行使的实体要件* * 法律理论问题:如何行使代位权?法律理论问
6、题:如何行使代位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明确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 法律理论问题:如何确定法律理论问题:如何确定“到期债权?到期债权? ?合同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对代位权诉讼涉及的“债权的数额有限制:“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恳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法律理论问题:如何理解法律理论问题:如何理解“怠于行使?怠于行使? ?合同法?第73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
7、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 法律理论问题:如何理解法律理论问题:如何理解“债权到期?债权到期?一般来说,应以“双重标准作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之一。因为在债权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合同债权人很难确定,合同债务人到时候必定没有才能履行债务。假如以“单一标准作为代位权的行使要件,很可能使代位权诉讼泛滥。在此情况下,虽然债权人权利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是对债务人和第三人次债务人的责任要求有不公平的嫌疑。* 第五章二、合同保全制度之一:代位权制度二代位权的行使2代位权行使的程序问题 代位权诉讼的主体 代位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全日制 法学 本科 合同法 第五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