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疗卫生监督及法律适用精品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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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卫生监督及法律适用医疗卫生监督及法律适用7/18/2022前 言一、概述一、概述 二、与医疗执业活动相关的部分法规二、与医疗执业活动相关的部分法规三、医疗卫生监督常用法规及条款运用三、医疗卫生监督常用法规及条款运用四、医疗执业监督检查四、医疗执业监督检查7/18/2022 第二条:第二条: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 医疗执业活动:医疗执业活动:医务人员在医疗机构内,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方法,对疾病进行诊断治疗,帮助病人恢复健康的活动。 医师符合三个条件:医师符
2、合三个条件:(1)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2)必须经注册;(3)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注册资质:注册资质: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 执业医师分两级执业医师分两级: 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执业助理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在执业医
3、师的指导下,按照其执业类别执业;在乡镇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主要指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根据医疗诊治情况和需要,独立从事一般的执业活动,不能申请个体行医、设置个体诊所。(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关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人员注意人员注意: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特殊许可。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注册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注册是一种行政许可行为。医师进行执
4、业注册的类别必须以取得医师资格的类别为依据。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特殊情况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医师不得从事执业注册范围以外其他专业的执业活动。(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l特殊情况:特殊情况:在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1)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2)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医师资格,可申请
5、增加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l四个执业类别:四个执业类别:临床、中医、口腔、公共卫生。(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l不符合注册条件或存在不予注册情形的,不予医师注册。不符合注册条件或存在不予注册情形的,不予医师注册。l(1)医疗机构聘用不予注册的人员从事诊疗活动的,对医疗机构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条例第48条);对人员按非医师行医处理(执业医师法第39条)。l但已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具备申请执业医师注册条件的医师,非本人原因导致未获得医师执业证书前,在其受聘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和工作时间内的执业活动不属于非法行医。(卫政法发20
6、07185号)l(2)对医师不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进行执业,按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处理(条例第48条)。(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l第三十七条: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与警告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与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l(一)违反卫生行
7、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l(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急危患者的抢救和诊疗,造成严重后果的;l(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l(四)未经亲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l(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l(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l(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性药品
8、的;l(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八)未经患者或者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l(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九)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l(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十)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患者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利益的;l(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十一)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l(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
9、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十二)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或者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l第三十九条: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行医或者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收其违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给患者
10、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l注意该法律条款与注意该法律条款与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区别。第四十四条区别。 l相同点:机构:(相同点:机构:(1 1)取缔()取缔(2 2)没收非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没收非法所得及其药品、器械l不同点:(不同点:(1 1)本法并处)本法并处1010万元以下罚款;(人员)万元以下罚款;(人员)l (2 2)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根据情节处以第四十四条:根据情节处以1 1万万元以下罚款(机构);元以下罚款(机构);l (3 3)本法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
11、)本法对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l(卫政法发(卫政法发20041782004178号,号,20042004年年6 6月月3 3日)日)l1 1、对于医疗机构聘用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对于医疗机构聘用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的人员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按照的人员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八条处理。(机构)处理。(机构)l2 2、对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对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12、的人员,按照活动的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第三十九条规定处理。在教学医院中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理。在教学医院中实习的本科生、研究生、博士生以及毕业第一年的医学生应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但不能单独从事医师执医学生应在执业医师的指导下进行临床工作,但不能单独从事医师执业活动。(人员)业活动。(人员)l3 3、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取得医师资格但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而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的人员在行医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按照的人员在行医过程中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按照医疗事故处理
13、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规定处理。(非法行医)第六十一条规定处理。(非法行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l明确了医师的三种法律责任:明确了医师的三种法律责任:l(1 1)行政责任:)行政责任:1 1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及药品、器械等,并处械等,并处1010万元以下罚款;万元以下罚款;2 2吊销医师执业证书;吊销医师执业证书;l(2 2)民事责任:给患者造成伤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事责任:给患者造成伤害,依法承担赔偿责任;l(3 3)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按照)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按照刑法刑法第第3
14、36336条追究条追究刑事责任。刑事责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l刑法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非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l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
15、事故处理条例第六十一条:非法行医,造成患者第六十一条:非法行医,造成患者人身伤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人身伤害,不属于医疗事故,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责任;有关赔偿,由受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l非法行医:狭义上讲指无证行医,包括未取得非法行医:狭义上讲指无证行医,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或或医师执业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开展诊疗活动的,广义开展诊疗活动的,广义上还包括取得上还包括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
16、构在执业的医疗机构在执业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如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如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等。卫生技术人员等。(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l第四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法。第四十四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法。计生机构的医师执业资质及注册均在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计生机构的医师执业资质及注册均在卫生行政部门管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7/18/2022l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
17、可证从事疾病诊断、诊疗活动的机构,包括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及急救站等。l医疗机构的布局、设置、审批医疗机构的布局、设置、审批是按照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济发展状况、人口及医疗需求量来确定设置。(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7/18/2022l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关于医疗机构设置关于医疗机构设置2001号)号) 医疗机构在原执业地点以外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在原执业地点以外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所谓所谓“医疗延伸点(站)医疗延伸点(站)”,如与原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如与原登记注册的医疗机
18、构实行行政、财务统一管理的,应向原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实行行政、财务统一管理的,应向原登记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如与原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实行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如与原登记注册的医疗机构实行行政、财务分开,独立管理的,应向其设置所在地的卫生行政、财务分开,独立管理的,应向其设置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7/18/2022l审批权限:审批权限:l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及医疗机构管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条例实施细则(第(第11条)条)l河北省医
19、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河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第6条)条)l各地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具体详各地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地具体详细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细的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7/18/2022l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第十五条:医疗机构执业,必须进行登记,领取医疗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构执业许可证l登记制度登记制度法律的行政许可行为。法律的行政许可行为。l医疗机构登记的主要事项:类别、名称、地址、主要负责医疗机构登记的主要事项:类别、名称、地址、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注册资金等。人、所
20、有制形式、诊疗科目、床位、注册资金等。(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7/18/2022l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第二十二条:床位不满100100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张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执业许可证每年校验1 1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医疗机次;床位在一百张以上的医疗机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三年校验构,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每三年校验1 1次。校验由次。校验由原登记机关办理。原登记机关办理。l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问题的批卫生部医政司关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限问题的批复(卫医管发复(卫医管发19991999第第6
21、666号)号)l根据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的校验期分为规定,医疗机构的校验期分为1 1年和年和3 3年两种,而年两种,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可用于副本可用于5 5次校验结果的登记,因此,一般情况下,次校验结果的登记,因此,一般情况下,医疗机构执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许可证及其副本的有效使用期限可依据医疗机构校验期及其副本的有效使用期限可依据医疗机构校验期的不同,分别定为的不同,分别定为5 5年或年或1515年。年。(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7/18/2022l校验校验是登记机关对医疗机构在执业过程中的监督
22、,是对其履行登记情况的复核。l执业登记是开业前的许可,校验是许可后的监督。l积极推广许可、校验医政管理与卫生监督双轨制及一票否积极推广许可、校验医政管理与卫生监督双轨制及一票否决制。决制。l对校验中的问题:对校验中的问题:(1)提出整改意见或1-6个月的暂缓校验期;(2)暂缓校验期满仍不能通过校验的,由登记机关注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l暂缓校验的理由:暂缓校验的理由:(1)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2)限期改正期间;(3)变更登记事项未履行手续。l不设床位的医疗机构在暂缓校验期内不得执业。(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7/18/2022l第二十三条:第
23、二十三条: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伪造、不得伪造、涂改、出卖、转让、出借。涂改、出卖、转让、出借。l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第九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第九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的外,不得转让。(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7/18/2022l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是针对医疗机构自身审查批准,不得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是针对医疗机构自身审查批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其它组织或个人设立的任何方式转让,营利性医疗机构与其它组织或个人设立的营
24、利性营利性“科室科室”、“病区病区”和和 “ “项目项目”,仍属于该医疗,仍属于该医疗机构的内设科室,理应由取得机构的内设科室,理应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的该医疗机构统一管理,而不允许以出租或承包方式将其内该医疗机构统一管理,而不允许以出租或承包方式将其内设科室交与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设科室交与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自主经营、自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负盈亏”。根据卫生部(卫政医发。根据卫生部(卫政医发20042242004224号)规定,号)规定,任何性质的医疗机构将本机构医疗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任何性质的医疗机构将本机构医疗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
25、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并以本医疗机构名义开展诊疗活动,都将是法规所禁止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展诊疗活动,都将是法规所禁止的违法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律的制裁。(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 7/18/2022l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卖、转让、第四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出卖、转让、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生行政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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