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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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计师事务所规章制度. 入职离职管理制度 入职程序 第一条 .被聘用人员应按照公司员工入职程序进行入职: 1.入职者按综合办要求的时间上岗到综合部办理入职手续; 2.填写员工入职信息表并交纳1张一寸免冠近照和一张身份证复印件,同时还须提供学历及其他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验证各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身份证、资质证等) 3.领取上岗所需物品,熟悉所内相关制度; 离职程序 第二条 .辞职 1.凡正式员工需要辞职者,经理级以下员工(含经理级)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工作未满1个月的试用期员工提出辞职,3天内经综合办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未按要求离职的需按规定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未签劳动
2、合同的员工没有申请擅自离岗者,扣发当月工资,有特殊情况没有提前申请离职的员工应附情况说明书加以说明,领导签字后可按正常离职办理离职手续后按实际出勤结算工资。 2.员工持离职申请表至综合办审批后办理相关离职手续。 3.员工将办理完毕的离职申请表交综合办备存。 4.辞职人员的工资统一到工资发放日发放。 5.审批权限:经理级以上人员填写离职申请表直接报所长签字批准。经理级别以下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报所在分管部门经理、综合办领导、所长签字批准。 第三条 .除名、开除 因触犯法律或违反公司规定而受到除名、开除处分者,由所在综合办将其材料汇 总后要求其本人办理离职手续。离职手续的办理参照辞退、劝退人员离职程
3、序(如违反公司规定造成损失的可扣发工资和奖金,严重者追究其相关责任)。 第四条 .自动离职 1.员工未经批准离职称为自动离职按照劳动合同及劳动法相关规定应支付公司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员工未履行劳动合同期限,不足一年按照一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一年以上不足两年按照两个月(月平均工资)工资标准作为违约金,并逐年累加公司有权不发工资和奖金等,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等情况,公司将保留依法追究补偿的权利。 2.审批程序:经理级及员工填写离职申请表和离职交接清单报公司综合办后由所长签字批准。 3.由综合办将离职员工档案撤出、装订保存,备查。 以上规定,自签发之日起生效,请各位员工须遵照执行! 工
4、资的发放制度 为了明确本所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员工工资根据审核过的考勤表来进行考核 (二)所有员工工资均实行本月发上月 (三)员工工资均实行等级工资制 (四)员工未办理手续自行离职的,未发放工资不得实际发放 (五)无试用期人员在工作未满3个月离职的: 1.最后1个月工资不得发放,相关的福利待遇未办理报销手续不再予以报销 2. 如果未配合作好善后交接工作的,未发放工资提成以及福利费用均不予以发放或报销 (六)试用期人员、实习人员工作未满一个月的,不发放工资 (七)辞职人员必须在辞职之前,完成所负责的项目工作,否则不予办理辞职手续,擅自离职的工资不予发放 (八)员工
5、事假等扣工资按当月实际日历工作日折算 (九)由于事务所的特殊性,工作未完成需要周末加班的不计加班工资,只做午餐补助 (十)正式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分级别)、午餐补助(指出勤天数,外勤天数除外)、电脑补助、预发提成(助理人员)组成 (十一)试用期员工工资:由试用期工资(分级别)、午餐补助(指出勤天数,外勤天数除外)、电脑补助组成 (十二)实习期员工工资:由实习工资、午餐补助(指出勤天数,外勤天数除外)组成 (十三)项目经理提成比例为开票收入(不含税收入,项目收入如果包含差旅等费用的应为扣除差旅费的净收入)的4%(根据项目实际结算情况),项目组成员提成比例为开票收入(不含税收入,项目收入如果差旅
6、等费用的应为扣除差旅费的净收入)的6%;正式员工的提成工资每季度的次月5日发放(报告出具、底稿归档、客户的款项到位后的季度结束后次月5日发放),如果按上述比例分配后,项目组人员收入高于项目经理,须根据实际情况由项目经理重新分配,并报经分所所长批准后,按重新分配的方案实际发放。 (十四)签字会计师及质控费提成,按每个签字会计师1%的比例提成,发放时间同项目提成日期 (十五)每月工资在20日发放,如遇周末、国家规定节假日发放日期顺延 考勤请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本所工作秩序,保证工作顺利进行,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合肥市有关规定及事务所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所全体
7、在职员工、实习生和临时聘用员工。 第三条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员工休假应提前申请,病假应出具病假证明,事假及其他假期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获得批准。 第四条员工休假期满应履行销假手续。 第五条国家法定节假日为: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时间以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时间为准。 第二章工作时间 第六条事务所业务部门员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第七条事务所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 第八条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05:30(如有改变另行通知)。 第九条外勤人员工作时间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三章考勤管理 第十条本所实行上班签到登记制度(外勤员工例外)
8、,任何人不得代他人签到。一旦发现代签,签者和代签者各罚50元/次,三次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 第十一条考勤记录由办公室负责记录汇总,外勤员工考勤记录每日由办公室负责电话与项目经理沟通。考勤记录作为员工每月工资扣减依据以及员工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十二条本所员工每年病假、工伤假、事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原则上不超过7天,超过7天须经分所所长批准。 第十三条 考勤项目为:出勤、请假(病假、工伤假、事假、年假、婚假、产假、丧假)、迟到、早退、旷工、外勤等。 第十四条 迟到、早退、旷工 1、凡上班时间开始后未到岗的,记为迟到,每次扣二十元。 2、凡下班时间未到即离岗的,记为早退,每次扣二十
9、元。 3、当月迟到早退累计超过3次的,按事假一天处理。 4、下列情况计为旷工: 迟到或早退超过1小时(含)又未请假的; 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到岗工作的; 超过请假期限未续假,或续假申请未获批准而不到岗的; 工作时间擅自离开事务所超过30分钟的。 5、旷工一次,按事假一天处理,每年累计旷工超过3天的或连续旷工超过3天的,视为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五条 请假 1. 有关假期政策请参见附件员工请假规定明细表(2022版)。 2. 请假审批权限 请假人 假期(天) 审核权限 部门经理 分管所长 所长 办公室 员工级别 1天以内(不含1天) 审核 备案 13天(不含3天) 审核 审核 3天以上 审核
10、审核 审核 经理 级别 1天以内(不含1天) 审核 1天以上 审核 审核 3. 除非常特殊情况,所有请假必须提前3天申请,并将自己的工作交接好。 4.遇特殊情况下,可以电话向所长请假,短信请假不予以批准。 第十六条外勤:外勤人员需到办公室填写外勤计划表,报告提交后5个工作日提交项目工时考核表。外勤人员请假由项目经理全权负责管理。 第四章加班、出差休假管理 第十七条加班休假 因业务需要下班后加班者,由项目经理报办公室备案,第二天早上可以迟来,迟来时间由项目经理安排(项目经理安排休假权限为一小时)。超过一小时由项目经理报所长处审批。 第十七条出差休假 1.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均为正常工作时间,无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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