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解读[0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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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标准 视窗 Standard. Insights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解读 National General Analysis for Standard GB 184012010 Safety Technical code for Textile Products 文 /杨闯 摘要: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的标准,采用对比的方法,列出了新老标准的异同,探讨了新增的考核内容和要求。 关键词: GB 18401;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对比 1 引言 3 分析与讨论 GB 18401200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 3.1 适用范围范(以下简称老标准)的实施为我国纺
2、织产品的生产、由表 1 可知,此次修订的最显著特征是明确指出新标销售、使用和监督提供了统一的技术依据,对于有效保护准不仅适用于服用也适用于家用纺织产品。适用范围拓展我国纺织消费者的健康,规范市场以及提高我国纺织行业并延伸至家用纺织品,表明该标准的影响力在逐渐扩大。的整体水平和国际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将于 2011 年 8 为家用纺织产品生产企业提供了检测依据,同时也是为了 月 1 日实施 的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 1规范家用纺织产品市场。术规范(以下简称新标准)相比于老标准,无论是指 3.2 产品分类和安全级别加以区分标要求还是测试方法,都有一些新的变化。条款规定更
3、清新标准直接以文字描述分类,将产品按最终用途分为楚,可操作性更强,对纺织品企业在生产和销售等环节都以下三种类型,并给出了三种类型产品的典型示例。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新标准将更有效地 1 )婴幼儿纺织产品:如尿布、内衣、围嘴、睡衣、保护我国消费者健康,引导纺织品生产销售企业注重产品手套、袜 子、外衣、帽子、床上用品等;质量,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积极应对国外技 2)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如内衣、衬衣、裙术性贸易壁垒。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新的标准,本文将新子、裤子、袜子、床单、被套、毛巾、泳衣、帽子等;老标准作对比,详细介绍新增的考核内容和要求,并对重 3)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
4、织产品:如外衣、裙子、裤要考核指标进行解读。子、窗帘、床罩、墙布等。新标准中直接采用文字描述进行分类,可以使消费者 2 新老标准的内容对比 更为直观地看到不同种类的描述,很好地起到指导消费的新老标准的条款变更对照见表 1。 48 中国纤检 2011 年 7 月(下) 标准 视窗 Standard. Insights 表 1 新老标准的对照 项目新标准老标准更新内容 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的服用、装饰用在我国境内生产、销售和使用和家用纺织产品。出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服用和装饰用纺织产品。出适用范围增加了家用纺织产品的约定执行口产品可依据合同的约定执行婴幼儿纺织产品、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 A、 B 和
5、C 类产品分类直接以文字描述进行分类产品和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适用身高从 “80 cm及以下 ”改为 年龄在 36 个月和身高在 100 cm 及以下的婴幼儿纺织产品的年龄在 24 个月以内的婴幼儿使 “100 cm及以下 ”,年龄由 “24婴幼儿穿着或使用的纺织产品定义用的纺织产品个月 ”调整为“36 个月 ”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出的芳 24 种 23 种增加了 4-氨基偶氮苯香胺致癌芳香胺的规定为20 mg/kg/限量值将 B 类产品的 pH 值范围的 B 类产品的 pH 值 4.0 8.54.0 7.5 上限调至 8.5 需经洗涤褪色工艺的非最终产品、本色及漂白产品不要求考核。
6、扎染、蜡染等传统的手工着色产品不考核。耐唾液色染色牢度洗涤褪色型产品不要求 考核牢度仅考核婴幼儿纺织产品。窗帘等悬挂类装饰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增加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箱不属该标准范围的 13 类 10 类包、背提包、运动鞋、伞;地毯纺织产品目录三类含有纺织面料的产品增加了染色牢度、甲醛、 pH、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试样的取样取样说明有无说明明确指出:对直接接触皮肤和非直接接小型组件触皮肤的产品中重量不超过整件制品 1%备注中说明的小型组件不考核 3.3 婴幼儿纺织产品考核范围调整作用。同时,避免混淆产品分类与技术类别的概念,允许由表 1 可知,对消费者影响最大的是在婴幼儿服装方低要求类别 的
7、产品达到并标注较高质量级别。面。过去(老标准)一般两岁以下的婴幼儿服装执行的是纺织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根据指标要求程度分为 2A 类产品标准,两岁以上的执行的是 B 类产品标准 A、 B 和 C 类安全级别。考虑到产品分类与技术类别不是等。新标同的概念,产品分类和安全级别没有完全对应的必要,所准要求 2 3 岁的婴幼儿服装也得按 A 类产品标准生产,这以将产品分类和安全技术级别分开,便于不同类别产品可是根据目前我国儿童的实际发育情况,借鉴欧盟及其他许以追求更高的安全技术类别,允许低要求类别的产品达到多国家的 “36个月及以下 ”的 规定,考虑到童装生产企业并标注较高质量级别。比如,非直接接触皮
8、肤的产品按照一般将 3 周岁以下的儿童产品划入 “小童 ”的实际情况而老标准只能标注为 C 类,实行新标准后,如果该产品可以进行调整的。这一变化意味着有一大批原本只需满足 B 类达到 B 类指标考核要求,就可以标注 B类安全技术级别。 要求的婴幼儿产品在新标准实施后必须满足 A 类要求,企新标准的这一调整有助于促进生产企业在生产非直接接业要尽早、严格按照新规执行,加强质量控制。新标准的触皮肤、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方面提高安全技术要这一调整为保护婴幼儿的健康与安全, 规范婴幼儿纺织产求,获得更好更高的质量水平,同时,有助于提高纺织品市场,具有积极的促进意义。品市场的整体质量水平,从而更好地保护
9、消费者的权益 3.4 增加了 4-氨基偶氮苯和身体健康。由表 1 可知,新标准在还原条件下染料中不允许分解 49 2011 年 7 月(下) 中国纤检 标准 视窗 Standard. Insights 湿水洗、光照、摩擦、汗渍和唾液浸润后,因染料脱落织出的芳香胺中增加了 4-氨基偶氮苯。并规定可分解致癌芳 34物色泽发生变化。在衣物穿着过程中,若染料及固色剂未 香胺染 料的测定按照 GB/T 17592 、 GB/T 23344 执行。达标而大量脱落,转移到皮肤上会伤害人体或污染浅色衣 一般先按 GB/T 17592 检测,当检出苯胺和 /或 1,4-苯二胺服,影响消费者健康和美观。时,再按
10、GB/T 23344 检测。本色及漂白产品是以本色原料织成的,未经漂染、 3.5 致癌芳香胺的限量值印花加工的或是适当漂白处理后的产品,不存在掉色的现发达国家早就通过各种法令对纺织品中的芳香胺染料象,没有必要考核其染色牢度。传统手工着色产品主要是的最大限定值进行了规定。 1997 年,法国以官方公 报的形手工艺产品,如民族扎染、蜡染、手绘等,不考核其染色式规定致癌芳香胺的最大限定值为 30mg/kg; 1999 年,德牢度是为了保护原始工艺纺织品技术。窗帘等悬挂类装饰国公布食品及日用消费品法第六修正案中对可分解 22 产品不考核耐汗渍色牢度。可以说,新标准更贴近消费种芳香胺染料的最大限定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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