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的司法制度有哪些发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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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清的司法制度有哪些发展 明清的司法制度有哪些发展 篇一:形考作业 中国法制史形成性考核册作业1答案 (第15章) 一、名词解释 1.圜土:夏、商、西周监狱的名称。传说因狱墙、狱窗皆为圆形而得名。 2.质剂:西周时出现的买卖契约,周礼?天官?小宰“听买卖以质剂”。据郑玄注释,把两份买卖的内容写在一片竹简上,买卖双方各执一半。这种竹简分为长短两种,长(券)叫质,用来买卖奴隶或牛马等;短(券)叫剂,用来买卖兵器或珍异物品。 3.七出:又称“七去”、“七弃”。中国古代休弃妻子的七种理由。所谓“七出”,即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所谓“七去”,即不顺父母、无子、淫、妒、恶疾、多言、
2、盗窃。 4.五听:审判官在审判活动中观察当事人心理活动的五种方法,始于西周,对后世有较大影响。周礼?秋官。小司寇“以五声听狱讼,求民情,一曰辞听;二曰色听;三曰气听;四曰耳听;五曰目听。”辞听指听当事人陈述,理亏则语无伦次;色听指观察当事人表情,理亏则面红耳赤;气听指听当事人陈述时的呼吸,理亏则气喘;耳听指观察当事人的听觉反应,理亏则听觉失灵;目听指观察当事人眼睛,理亏则不敢正视。“五听”表现出浓厚的形式主义特点,但就其注意观 察当事人心理活动而言,有一定借鉴意义。 5.法经: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完整、系统的封建法律。由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李悝在总结春秋以来各诸侯国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制定
3、法经六篇。它是我国封建社会最早的一部粗具体系 的封建法典。法经六篇,分别是盗、贼、囚、捕、杂、具。李悝认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所以把盗、贼放在开头部分,而把相当于刑法总则的具律放在了篇尾。从法经的内容,可看出其阶级本质:第一,它的锋芒主要是指向农民和其他劳动人民的;第二,维护君主专制制度;第三,维护封建等级制度。总之,法经是新兴地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是封建地主阶级镇压农民反抗的暴力工具。 6.子产:春秋时期郑国的政治家和思想家. 7.具五刑:秦汉时期的一种酷刑,即对一个囚犯几乎同时施用五刑。汉书?刑法志:“当三族者,皆先默、剔、斩左右趾,笞杀之,枭其首,菹其骨肉于市。其诽谤署诅者,
4、又先断舌,故谓之具五刑。” 8.廷尉:秦朝和汉朝时期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关。注意:其长官也叫廷尉。 二、论述题1:夏朝法律制度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答:(1)“夏有乱政,而作禹刑”。禹刑是以禹命名的夏朝奴隶制刑法的总称,其具体内容已无从查证。据后人追述,夏朝已经有了“五刑”,共三千条。 (2)“威侮五行,怠弃三正”。这是夏启在准备讨伐有扈氏时发布的战争令,即军令甘誓中一条罪名。 (3)“昏、墨、贼,杀”。其中的昏、墨、贼是夏朝的三个罪名,杀是刑名。“己恶而掠美为昏”。“贪以败官为墨”。“杀人不忌为贼”。(4)“吕命穆王,训夏赎刑”。夏朝已经有了赎刑。当时用青铜来赎罪。 2.奴隶制五刑是什么? 答:
5、奴隶制五刑是指墨、劓(y)、膑、宫、大辟五种刑法。 奴隶制五刑作为中国奴隶时代具有代表性的刑法,始于夏,发达于商、周。影响及至三国两晋南北朝,延续了数千年之久。包括墨,劓,剕(也作腓),宫,大辟(即墨刑-在额头上刻字涂墨,劓(y)刑-割鼻子,膑-去膝盖骨,宫刑-毁坏生殖器,大辟-死刑),从夏代开始逐步确立,于西周时期写入吕侯编著的吕刑,是一种野蛮的、残忍的不人道的、故意损伤受刑人肌体的刑罚。进入封建社会后,奴隶制肉刑开始逐渐被废除 3.西周邢事立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1)以德配天(2)明德慎罚:是西周时期提出的一种法制思想。内容简单说来即提倡德治,谨慎使用刑罚。西周各代统治者把道德教化与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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