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重点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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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行政法重点复习资料考试题型:单项题、多项题、填空题、名词说明、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第一章行政法概述一、行政权的概念、内容、特点P11行政法讨论的核心行政权一、概念: 一般认为,行政权是由国家宪法、法律赐予或认可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公共行政组织执行法律规范,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实施行政治理活动的权力。关于该概念, 需要留意以下两点: 第一,行政权是一种执行权。其次,行政权来自于国家法律的赐予或认可。( P11)(二)、内容: 行政立法权、行政命令权、行政规范制定权、行政检查监督权、行政指导权
2、、行政打算权、行政执行权、行政裁决权、行政复议权等权益。(P12)(三)、特点: 1、执行性2、法律性3、强制性4、优益性5、不行处分性(P12)二、行政法的 特点: P17-181、形式上的特点:、行政法在形式上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巨大、形式多样。2、内容上的特点:、行政法涉及领域广泛,内容非常丰富。、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行政法的实体性规范与程序性规范通常交错在一起。三、行政法的渊源P19-21 (着重记黑体字部分,非黑体字明白应当即可)(一)宪法:是行政法最根本的渊源,也是行政活动的基本依据。(二)法律: 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是行政法规范的基
3、本形式。其效力低于宪法,高于其他行政法规范。(三)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详细表现为“条例”、“规定”、“方法”。其效力低于法律,高于其他行政法规范。(四)的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省、自治区、直辖市、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民族自治的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规, 高于本级和下级的方政府制定的规章。前提: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五) 行政规章: 是国务院部、 委和省级人民政府以及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部、委规章和的方政府规章。(六)法律说明:有权机关对法律法规所做的正式说明,包括立法说明、司法说明、行政说明和的方说
4、明。(七)国际条约和协定:我国缔结和参与的国际条约和协定,在国内具有法律效力。四、行政法律关系(一) 概念: 指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以权益义务为内容的行政治理关系。( P21)留意:行政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的结果 ,行政治理关系是法律规范调整的对象 (二)行政法律关系的要素P24三要素含义范围主体行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行政主体行政相对人客体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益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物行为人身内容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双方详细的权益和义务行政主体的权益行政主体的义务行政相对人的权益行政相对人的义务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
5、第 1 页,共 6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第三章行政法的基本原就一、行政法治原就的详细表现(3 个)1、行政合法性原就(全方位的要求)详细表现: 行政权力来自法律:A 、法律保留:是指有些事项的立法权只属于法律,其他法律规范无权涉及。B 、法律优先。从狭义上说,法律在效力上高于任何其他法律规范,仅次于宪法。 从广义上说, 法律优先是指上一层次的法律规范的效力高于下一层次的法律规范。 行政行为听从法律:A 、主体合格B、具有职权C、证据充
6、分D、程序合法行政争议依法解决2、行政合理性原就(在自由裁量方面要求) 公平原就 比例原就 敬重先例原就 正值程序原就 信任爱护原就 (行政行为一旦作出,特殊是赐予相对人的行政受益行为,不得任意变更。依法变更时, 对无过错的相对人造成的损害应予以补偿。信任爱护方式有三种:一是程序爱护,二是存续爱护,三是财产爱护P50-51 ) 3、行政应急性原就(在紧急情形下的要求)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一、 法定授权组织P65第四章行政主体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1、概念: 也被称为经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或者称为“被授权的组织”,是指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而
7、享有行政权力、从事特定范畴的行政治理活动的组织。二、行政托付组织P661、概念: 是指接受行政机关的托付而代替行政机关行使部分行政职权的组织。第五章行政公务人员一、行政职务的产生、变更与毁灭P87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一)行政职务的产生( P87)选任制适用于通过各种选举而获得职务的领导职位 委任制适用于经录用取得公务员身份的非领导职位 聘任制适用于专业性或帮助性职位,但涉及国家隐秘的除外考任制适用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国家公务员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二)行政职务关系的变更(P87-88 )1、转任2、升职3、降职4、撤职三行政职
8、务关系的毁灭P881、辞职2、辞退3、离退休4、罢免5、调离6、开除7、判处刑罚8、丢失国籍9、死亡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学习资料 名师精选 - - - - - - - - - -第 2 页,共 6 页 - - - - - - - - - -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资料word 精心总结归纳 - - - - - - - - - - - -学习好资料欢迎下载二、行政公务人员行为的性质与区分标准P90(一)性质1、个人行为: 以一般公民的身份显现实施的行为。 组织的公务行为:包括组织的内部公务行为和组织的外部公务行为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
9、精品名师归纳总结2、组织行为: 组织的非公务行为:以所属的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的名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实施的行为,属于行政机关或社会组织的民事行为,而不是公务 行为。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二) 行政公务人员的公务行为与个人行为的区分标准1、时间要素。公务员在上班和执行任务期间实施的行为,通常视为公务行为,而在下班和非执行任务期间实施的行为,就通常视为个人行为。2、名义要素 。公务员的行为是以其所属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的,通常视为公务行为。非以其所属的行政主体的名义作出的,通常视为个人行为。3、公益要素。 公务员的公务行为涉及公共利益的,同公共事务有关的,通常视为公务行为
10、。不涉及公共利益,与公共事务无关的,通常视为个人行为。4、职责要素。公务员的行为属于其职责范畴的,通常视为公务行为。超出其职责范畴的,通常视为个人行为。5、命令要素。公务员依据法律或者行政首长的命令、指示以及托付实施的行为,通常视为公务行为。无命令和法律依据的行为,通常视为个人行为。6、公务标志要素。公务员执行公务是佩带或出示能说明其身份的公务标志的行为,通常视为公务行为,反之就属于个人行为。第七章行政行为一、行政行为的概念和特点107-108(一) 概念(): 指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运用行政职权作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二)特点: (P109)(留意: 1-4 是从书本上的,3-6 是老
11、师课件的,自己挑选背哪个哈)1、公益性2、执行性3、单方性4、强制性5、从属法律性6、服务性7、无偿性8、裁量性三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P117 1、主体合法。2、权限合法。3、内容合法。4、程序合法。5、形式合法。 留意:已成立并发生法律的效力的行政行为并不肯定是合法行为,只有同时具备上述要件的行政行为才是合法的行政行为。二、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P118-121 )1、公定力: 是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被推定合法而予以敬重的法律效力。2、确定力: 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不得任意转变的法律效力。包括形式确定力 (不行争力)和实质确定力不行变更力 。3、拘谨力: 是指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就具有约束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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