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市社区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doc
《广东省城市社区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城市社区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doc(7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广东省城市社区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规范(试行) 一、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城市社区居委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实现工作重心下移,稳定低生育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规范。第二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是社区居委会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社区居委会应组织本社区群众通过居民代表会议等形式,制订社区居民计划生育自治章程,并在街道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以下简称“街道人口计生办”)的指导和帮助下,实行“属地管理、单位负责、居民自治、社区服务”,不断增强社区计划生育管理服务能力和自
2、治能力。第三条 社区居委会通过与街道签订协议的形式,确定本社区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保证目标任务的完成。第四条 社区居委会应设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办公室,配备l一2名计划生育工作指导员。第五条 社区居委会党支部要对本社区计划生育工作起领导作用。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是本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社区居委会成员要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包干责任制,共同承担做好本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第六条 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实行项目管理责任制,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一)按照项目协议的要求做好本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优生优育、生殖健康科普知识
3、讲座和咨询服务,宣传普及优生优育、生殖保健、避孕节育等科学知识;(二)掌握社区内育龄群众结婚、怀孕、生育、节育和生殖健康动态情况;(三)为社区内已婚育龄妇女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提供服务;(四)协助居民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证件,协助办理病残儿医学鉴定的有关手续;(五)协助街道办事处敦促政策外生育者缴交社会抚养费;(六)做好社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第七条 社区居委会成员和指导员每年接受两次以上人口与计划生育业务知识培训。二、宣传教育工作第八条 积极在社区建设新型的社会主义生育文化,将其融人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中,在社区内形成一种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
4、妻和谐、少生优生的良好氛围。第九条 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地组织开展符合本社区居民需求的各种活动。社区自主组织宣传活动每年不少于两次。第十条 社区居委会计划生育工作上墙内容包括:(一)计划生育办公室铭牌;(二)计划生育宣传栏、阅报栏;(三)有条件的地方可把各种办证、审批程序张挂上墙。第十一条 协助区、街开展五期教育。根据不同年龄阶段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服务工作的需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第十二条 在社区内的居民楼梯间、住宅小区等设立免费宣传资料取阅箱,并根据群众的需求送宣传资料上门。三、技术服务工作第十三条 按照广东省计划生育孕情检查工作管理办法,建立社区内已
5、婚育龄妇女孕情监测管理制度。第十四条 依托社区医疗中心和辖区内其它卫生机构,积极为育龄群众提供生殖保健服务。第十五条 建立和完善避孕药具的管理、发放制度,让群众能及时取到所需药具,并做好避孕药具进销存和使用、随访情况记录,为落实避孕节育提供优质服务。积极开展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指导,让群众掌握三种以上避孕节育方法。第十六条 建立术后对象及其有困难家庭随访制度,并及时做好记录。第十七条 为社区内育龄群众提供免费的基本项目节育手术,督促辖区内各单位按规定支付所属员工的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四、计划、统计与信息化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为社区内的育龄群众建立计划生育信息档案,及时掌握在社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省 城市 社区居委会 人口 计划生育 管理 服务 规范 试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