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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名师归纳总结2021 年二级建造师法规及相关学问考试辅导学问点1共享到:0 发表时间: 2021 年 6 月 18 日 9:21:16合同法原就及合同分类主 要 内 容 1合同法原就2合同的调整范畴3合同的分类4合同的订立5合同的效力6合同的履行7合同的变更、转让与权益义务终止8违约责任9合同的担保一、合同的原就(一)公平原就(二)自愿原就(三)公正原就(四)诚恳信用原就(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就(一)公平原就1合同当事人的法律位置一律公平2合同中的权益义务对等3合同当事人必需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一样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因此,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
2、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二)自愿原就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1订不订立合同自愿2与谁订立合同自愿3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形下自愿商定4合同履行中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内容5双方可以协议解除合同6可以商定违约责任(三)公正原就1依据公正原就确定双方的权益义务2依据公正原就确定风险的合理安排3依据公正原就确定违约责任(四)诚恳信用原就1订立合同时2履行合同时3合同终止后(五)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就遵守法律、敬重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二、合同的调整范畴(一)广义合同多种关系合同(二)狭义合同债权合同(合同法的调整对象)(三)不受
3、合同法调整的主要关系类型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1有关身份关系的合同2行政合同(行政治理)3劳动合同4政府间协议(适用国际法) 三、合同的分类(一)出名合同与无名合同1出名合同也称典型合同,法律上给予特的名称,设定特的规范的合同2无名合同也称非典型合同,法律上未规定特的名称和特的规章的合同(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1双务合同当事人之间相互承担义务(1)可以履行抗辩权(2)风险各方共担2单务合同一方承担义务,另一方只享有权益(1)不适用于履行抗辩权(2)风险全部由承担义务一方负担(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1有偿合同(1)一方享有权益须向另一方支付代价(2)对当事人行为才能要求
4、高2无偿合同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1)一方享有权益无须向另一方支付代价(2)对当事人行为才能要求低(四)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1诺成合同指当事人各方的意思表示一样即告成立的合同2实践合同(要物合同)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样后,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如保管合同、 定金合同(五)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1要式合同必需实行法定形式2不要式合同当事人可以挑选合同形式四、合同的一般条款(一)当事人名称或姓名和住宅自然人的姓名是指经户籍登记治理机关核准登记的正式用名,自然人的户口所在的为住宅的,如其常常居住的与户口所在的不一样的,以其常常居住的作为住宅的。法人、 其他组织的名
5、称是指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名称。(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酬金(六)履行期限、的点和方式合同履行期限,是指享有权益的一方要求义务相对方履行义务的时间范畴。履行的点是合同当事人履行和接受履行合同义务的的点。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七)违约责任是指违反合同义务应当承担的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五、合同的形式(一)口头形式(二)书面形式建设工程应当采纳书面合同形式,但当事人未采纳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三)其他形式 六、缔约过失责任(一)内涵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反诚恳信用原就而致使另一方依靠利益遭受缺失,依法应承
6、担的民事责任(二)构成要件1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尚未生效,或者虽已生效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与违约责任的区分) 。2当事人违反了诚恳信用原就所要求的义务。3受害方的依靠利益遭受缺失依靠利益缺失, 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另一方对此产生依靠,并为此发生了费用,但前者违反诚恳信用原就导致合同未成立或无效,该费用未得到补偿而受到的缺失。(三)主要情形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恶意磋商是在缺乏订立合同真实意愿情形下,以订阅合同为名目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可能是破坏对方与第三方订立合同,也可能是贻误竞争对手商机。2有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供应虚假情形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
7、品名师归纳总结3其他违反诚恳信用原就的行为(1)违反有效要约或要约邀请,违反初步协议,未尽爱护、照料、通知、保密等附随义务, 违反强制缔约义务。(2)当事人在订阅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隐秘,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值的使用。泄露或者不正值的使用该商业隐秘给对方造成缺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例题1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 A 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作出B以书面形式作出 C由承诺人向受要约人作出D对要约完全同意 E在要约有效期限内作出【答疑编号11202107: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ADE例题2在以下情形中下,当事人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A 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B假借
8、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C供应虚假情形D不正值使用在订立合同中知悉的商业隐秘E有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六、附条件合同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一)在合同中规定了肯定的条件,并且把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者效力消逝的依据(二)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三)所附条件应满意的条件1将来发生而非已经发生。2不确定发生而非必定发生。3是商定条件而非法定条件。4条件应合法并不与合同的主要内容相冲突。(四)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值的阻挡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值的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七、附期限合同(一
9、)当事人在合同中商定肯定的期限,并把将来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发生或毁灭的依据(二)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期限合同与附条件合同的区分(三)期限是将来确定要发生的事,可知而且确定(四)条件就是将来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具有不确定性合同的履行一、合同履行的原就(一)全面、适当履行的原就(二)遵循诚恳信用的原就(三)公正合理、促进合同履行的原就(四)当事人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的原就二、合同履行的主体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一)履行人完成履行的一方1债务人2债务人的代理人3商定代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责任由债务人承担(二)履行受领
10、人接受履行的一方1债权人2商定受偿的第三人债务人未向第三人履行债务,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三、合同条款空缺(一)解决合同条款空缺的原就1合同生效后,合同部分内容没有商定或商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2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依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二)解决一般商品合同条款空缺的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2价款或酬劳不明确的,按订立合同时履行的的市场价格履行,执行政府定价的除外3履行的不明确(1)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的履行(2)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的履行(3)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的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随时
11、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预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依据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三)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商品的合同条款空缺的规定1在合同商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按交付时的价格计价(就新原就)2逾期交付,价格上涨,按原价格执行(就低原就)3逾期交付,价格下降,按新价格执行(就低原就)4逾期提取或付款的,价格上涨,按新价格执行(就高原就)5逾期提取或付款的,价格下降,按原价格执行(就高原就) 四、对计价方法的争议解决1工程量变化导致价格纠纷成本包括固定成本和可变
12、成本,产量增加时, 单位产量上摊销的固定成本会削减,单位可变成本不变,总成本削减。工程量增加,建设单位会要求削减单价,工程量削减,施工单位会要求增加单价。2工程质量标准变化导致价格纠纷工程质量标准的多样性,导致可能产生纠纷。当事人之间有商定的,从其商定。当事人之间无商定的, 参照签订合同时当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计价标准结算工程款。3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导致的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如下:(1)修复后的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恳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以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恳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3)工
13、程不合格造成的缺失发包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责任。4因利息而产生的纠纷(1)建设单位不准时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在要求建设单位连续履行的前提下,可要求建设单位为此支付利息。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2)当事人对欠付工程价款利息计付有商定的,从其商定。(3)没有商定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4)利息从应对工程价款之日起计付,应付款时间没有商定的,以下时间为应对款时间:1)工程已交付的,为交付之日。2)工程未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3)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没有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5因合同计价方式产生的纠纷(1)合同计价方式1)
14、固定价2)可调价3)成本加酬金(2)外部条件变化使得施工成本增加的处理1)固定价,建设单位不必支付2)可调价,建设单位应支付3)成本加酬金,建设单位应支付五、工程量的争议解决1工程结算的程序(1)承包方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商定期限内提交竣工结算文件。(2)发包方应在收到文件的商定期限内答复,逾期未答复的,视为认可文件。(3)发包方对竣工结算文件有异议的,应在答复期内向承包方提出,并在商定期限内协商。(4)发包方在协商期未与承包商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应当托付工程造价询问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5)发包方应在协商期满后向承包方提出工程造价询问单位出具的竣
15、工结算审核看法。(6)双方对工程造价询问单位的看法仍有异议的,在接到审核看法后一个月内向县级以上的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7)调解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2未经签证但事实上已完成的工程量确认(1)当事人对工程量有争议的,按签证等书面文件确认。(2)承包人能够证明发包人同意其施工,但未能供应签证文件的,可按当事人供应的其他证据确认实际发生工程量。4单方解除(1)条件商定解除条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设定。法定解除条件: 1)因不行抗力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2)当事人明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4)当事人
16、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或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程序1)法律规定或商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益毁灭。2)没有商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益毁灭。3)当事人一方主见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4)对方有异议的,可以恳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5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1)尚未履行的债务,终止履行。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2)已经履行的,依据履行情形和合同性质,可以要求复原原状、实行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缺失。例题1合同法规定,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合同,应遵守的规定有()。A 在
17、合同商定的交付期限内政府价格调整时,依据交付时的价格计价 B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依据原价格执行 C逾期交付标的物的,遇价格下降时,依据原价格执行D逾期提取标的物的,遇价格上涨时,依据新价格执行E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格执行【答疑编号11205201: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ABD2合同法规定,有()情形的,合同无效。 A 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反真实意思情形下订立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D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答疑编号11205202: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BCDE3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包括(
18、)。A 拍卖公告 B招标公告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C递交投标文件D招股说明书E寄送价目表【答疑编号11205203: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ABDE4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情形,给对方造成缺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A 不 履 行 合 同 意 向B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C因经营状况严峻恶化而不签订合同D有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供应虚假情形E有其他违反诚恳信用原就的行为【答疑编号112052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BDE5合同法规定,合同效力表述正确的有()。 A 不 得 约 定 解 除 合 同 的 条 件B可以商定合同生效的条件 C附生
19、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D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E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八、违约责任的免除1 违约责任的免除指在履行合同中因显现法定的免责条件或者商定的免责事由导致合同不履行的,债务人将被免除责任。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2商定免责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1)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2)因有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缺失的。3法定免责(1)因不行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依据不行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2)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行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4合同中的以下免责条款无效:()。 A 造 成 对 方 人 身 伤 害 的B造成对方财产缺
20、失的 C因有意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D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缺失的E免除或限制其将来责任的【答疑编号11207104: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ADE5依据合同法的违约责任承担原就,发包人可以不赔偿承包人缺失的情形是()。A 建设资金未能按方案到位的施工暂停 B发包人转变项目建设方案的工程停建C传染病流行导致施工暂停D征的拆迁工作不顺当导致施工现场移交延误【答疑编号11207105: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C(不行抗力)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6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实行适当措施防止缺失扩大,这是非违约方的()。A 延长义务 B连带义务C减损义务D连带责任【答疑编号112
21、07106:针对该题提问】 答案: C合同的担保一、担保的涵义合同的担保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第三方以确保合同能够切实履行为目的,应另一方要求而实行的保证措施二、担保的种类1保证2抵押3质押4留置5定金三、保证1保证的概念(1)保证人和债权人商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依据商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2)保证人只能是第三人,而不能是债务人。(3)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2保证的范畴保证的范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如对保证的范畴无商定或商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保证人的资格条件(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才能的法人、其它组织或公民(2)以下单位不行作保证人1)国家机关,使用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贷款的除外。2)学校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3)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与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除外。4保证方式(1)一般保证第一由债务人清偿债务。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的,才由保证人代为清偿。(2)连带保证(无商定或商定不明确的也采纳) 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5保证期间(1)保证期间是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可由合同商定。(2)一般保证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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