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型社会”与湖北核能开发利用的法律问题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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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品名师归纳总结法学评论 双月刊 2021 年第 2 期总第 154 期 “两型社会”与湖北核能开发利用的法律问题* 杨泽伟 *目前中国核能开发利用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参与的有关国际条约。核能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制度涉及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以及放射性废物治理等内容。2007 年 6 月,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把核能作为国家能源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将积极推动核电建设 ,逐步提高核电在中国一次能源供应总量中的比重,加快经济发达、电力负荷集 中的沿海的区的核电建设 ,并提高核电产业的整体才能。2007 年12 月, 国务院正式批准了
2、国家核电进展专题规划2005-2021年,这标志着中国核电进展进入了新的阶段。根据该规划规定的进展目标 ,到 2021 年,核电运行装机容量争取达到4000 万千瓦 , 并有 1800 万千瓦在建工程结转到2021 年以后续建。核电占全部电力装机容量的比重从现在的不到2%提高到 4%,核电年发电量达到 26002800 亿千瓦时。二、中国核能开发利用的法律体系目前中国核能开发利用的法律体系,主要包括以下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中国参与的有关国际条约。一法律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由于中国现今仍没有颁布原子能法,因此, 2003 年 6 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
3、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是当今核能开发、利用方面的基本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自 2003 年 10 月开头施行。它分为八章 ,总共 63 条。该法对由核能开发利用所引发的放射性污染的防治,规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严格治理和安全第一”的原就。二行政法规( 与核安全有关的是,监管条例,核事故应急治理条例,放射性与射线装置安全核爱护条例中国核能开发利用的行政法规主要包括: 1986 年 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治理条例、1993 年 8 月核电厂核事故应急治理条例、 2005 年 12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爱护条例、1997 年 9 月中华人民共和
4、国核出口管制条例 1987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制条例、 1998 年 6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核两用品及相关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等。三部门规章中国核能开发利用的部门规章主要有: 1991 年核电厂设计安全规定、 1991 年核电厂厂址挑选安全规定、1991 年核电厂运行安全规定、 1991 年核电厂放射性废物治理安全规定、 1993 年民用核燃料循环设施安全规定、1993 年民用核承压设备安全监督治理规定、1995 年核设施的安全监督、 1995 年讨论堆运行安全规定和1995 年讨论堆营运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单位报告制度 1990 年核材料管制条例实施细就、
5、等。四国际条约中国参与的有关国际条约主要有: 1984 年国际原子能机构规约、 1987 年及早通报核事故公约、 1987 年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形救济公约、1989 年核材料实物爱护公约、1992 年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和1996 年核安全公约等。三、核能开发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制度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对在核能开发利用过程中如何防治放射性污染作了明确的规定。它涉及核设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核技术利用的放射性污染防治以及放射性废物治理等内容。详细而言 ,它主要包括以下制度 :一许可证制度许可证制度是一种比登记制度更为严格的制度 ,是指任何单位和个人,凡是从事可能造成放射性污染活动的 ,都必需根据国家有关规
6、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1. 核设施许可证制度。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18 条规定 ,核设施选址 ,应当进行科学论证 ,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第 19 条指出 , 核设施营运单位在进行核设施建造、装料、运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行、退役等活动前 ,必需根据国务院有关核设施安全监督治理的规定,申请领取核设施建造、运行许可证和办理装料、退役等审批手续。核设施营运单位领取有关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后,方可进行相应的建造、装料、运行、退役等活动。2. 核技术利用许可证制度。根据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 28 条的规定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 ,应当根据国务院有关
7、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 ,办理登记手续。转让、进口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以及装备有放射性同位素的外表的单位,应当根据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3. 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许可证制度。放射性污染防治 法第 46 条明确指出 ,设立特的从事放射性固体废物贮存、处置的单位 ,必需经国务院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许可证。禁止未经许可或者不根据许可的有关规定从事贮存和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的活动。禁止将放射性固体废物供应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贮存和处置。二环境影响评估制度环境影响评估是指“评判者在全面考虑环境影响受体的敏锐性的
8、前提下 ,依据肯定的原就或评判基准,运用评判方法对规划环境影响猜测结果 ,即对评判因子的显著性程度进行定性或定量的结论性描述。能源规划环境影响评判的内容包括规划对自然环境可编辑资料 - - - 欢迎下载精品名师归纳总结与资源影响的评判。规划引发的结构性污染变化趋势 ,污染物总量平稳分析及其与环境容量的兼容性。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包括社会、经济、环境变化趋势与生态承载力的兼容性分析。规划的累积影响分析与评判。”11 例如,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20 条规定 ,核设施营运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核设施建造、运行许可证和办理退役审批手续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国务院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未经批准 ,有
9、关部门不得颁发许可证和办理批准文件。第29 条仍进一步指出 ,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加速器、中子发生器以及含放射源的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在申请领取许可证前编制环境影响评判文件 ,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爱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未经批准,有关部门不得颁发许可证。三“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与核设施相配套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 ,必需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例如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21条规定 ,与核设施相配套的放射性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放射性污染防治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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