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docx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保证初步设计编制和审查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管理的炼油化工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管理。 第三条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力求初步设计达到先进可靠、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环保节能、符合国情。 第四条炼油化工建设项目
2、初步设计应依据国家、股份公司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等文件及其批复。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根据股份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投资项目按性质和规模 3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和四类项目,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按照项目类别划分管理权限。 第六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 (二)负责制定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三)负责组织一类、二类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报批;(四)负责组织三类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及审批。 第七条地区公司主要职
3、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 (二)负责制定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 (三)负责组织一类、二类、三类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预审和报审; (四)负责组织四类项目初步设计的编制、审查和审批。 第三章初步设计编制 第八条一类、二类、三类项目必须编制初步设计,四类项目原则上应编制初步设计。 第九条地区公司应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4 计,并通过合同形式明确初步设计交付时间、设计范围、设计深度、投资控制、设计质量、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等内容及相应约束条款。 第十条初步设计编制阶段地区公司主要工作: (一)地区公司应向设计
4、单位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所需的基础数据和资料等,并确保其真实、准确、齐全; (二)地区公司应向设计单位提供国家、股份公司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等文件及其批复; (三)对于技术复杂的项目,地区公司应组织阶段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提供给设计单位作为编制初步设计的依据; (四)涉及多家设计单位时,地区公司应明确总体院;(五)地区公司应对提供错误基础数据、擅自改变建设规模和标准等情况负责。 第十一条初步设计编制阶段设计单位主要工作: (一)设计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标准规范及股份公司相关规定,并对
5、初步设计质量负责; (二)设计单位应依据国家、股份公司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相关政府部门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等文件及其批复编制初步设计; (三)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的内容及深度执行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其中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执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第8号令)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5(安监总危化2022225号)。 (四)总体院应编制项目设计统一规定; (五)设计单位应对错误使用标准规范、设计漏项、工程量不准和擅自改变建设标准等情况负责。 第十二条对于改扩
6、建项目,初步设计还应包含以下内容:(一)说明项目所涉及装置、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的现状及依托情况; (二)说明所依托设施的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方面是否符合现行标准规范。 第四章初步设计预审 第十三条一类、二类、三类项目实行初步设计预审制度。 第十四条地区公司组织初步设计预审并形成预审意见,其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规范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 (二)采用的基础数据和资料是否准确; (三)与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不一致的内容,并详细说明变化的依据; (四)工艺流程、装置规模、物料和公用工程平衡情况及意见;(五)总平面布置情况及意见; (六)对主
7、要设备选型及材料选用的意见及是否满足订货要求;6 (七)汇总列出拟引进设备、材料的规格及数量,并说明引进理由; (八)辅助设施配置是否合理; (九)对岗位设置及定员意见; (十)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意见; (十一)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节能减排等设施配置是否符合标准规范及政府批复; (十二)各专业工程量是否合理、准确; (十三)定额套用及取费、设备及材料价格水平是否合理、准确; (十四)初步设计文件是否齐全、深度是否满足规定要求;(十五)HAZOP分析报告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第十五条设计单位应对预审意见进行答复,并据此修改初步设计文件。 第五章审查程序 第十六条炼油化工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中国石油天然气 股份有限公司 炼油 化工 建设项目 初步设计 管理办法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