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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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手册.doc 一、施工准备阶段 (一)建设单位质量安全行为 (二)监理单位质量安全行为 (三)施工单位质量安全行为 二、地基基础施工阶段 (一)质量安全行为检查重点及要求 (二)实体质量检查重点及要求 1、基坑支护 2、基槽 3、桩基础、复合地基 4、基础钢筋混凝土结构 5、土方工程 6、地下室工程 (三)实体安全检查重点及要求 1、文明施工 2、脚手架工程 3、临时用电 4、临边、洞口防护 5、模板工程 6、建筑起重机械 7、现场消防 8、施工机具 9、起重吊装 三、主体结构施工阶段 (一)质量安全行为检查重点及要求 (二)实体质量检查重点及要求 1、钢筋工程 2
2、、模板工程 3、预应力工程 目录 4、混凝土工程6、幕墙 5、现浇结构工程7、电气 6、砌体结构工程8、给排水 7、钢结构工程9、节能保温 8、落实分户验收记录10、功能性检查 (三)结构验收11、太阳能一体化 1、工程资料(三)实体安全检查重点及要求 2、验收程序和组织1、文明施工 3、实体质量检查情况2、脚手架工程 4、样板间检查验收3、临时用电 5、装饰工程等交底4、临边、洞口防护 (四)实体安全检查重点及要求5、建筑起重机械 1、文明施工6、高处作业吊篮 2、脚手架工程7、现场消防 3、临时用电8、施工机具 4、临边、洞口防护9、起重吊装 5、模板工程五、竣工验收阶段 6、建筑起重机械
3、(一)质量行为检查重点及要求 7、现场消防1、验收人员 8、施工机具2、验收准备 9、起重吊装(二)实体质量检查重点及要求 四、装饰安装工程施工阶段1、资料核查 (一)质量安全行为检查重点及要求2、分户验收 (二)实体质量检查重点及要求3、公共部位 1、地面 2、墙面 3、门窗 4、屋面 5、厨卫间 一、施工准备阶段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行为 检查类别检查项目检查重点、要求 报建、报监1、建设单位应办理施工许可证 1、施工图审查文件包括审图合格证、审图意见、设计部门针对审图意见的答复 施工图设计审查文件 2、施工现场应有一套完整盖审图章的图纸 地质勘查报告 1、地质勘查报告签字、盖章应齐全。 2、应
4、当向施工单位提代施工现场及毗领区域内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 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 1、建设单位主 1、设计、勘察、施工、监理合同签订的主体应合法,合同应该在行业主管部门鉴证、备案。 体质量安全行 2、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 为 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工期。 设计、勘察、施工、3、建设单位不得违法发包、肢解发包工程,分包合同应由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监理合同签订,分包合同应备案。 4、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扬尘专项治理等所需费用纳 入工程概算中。 5、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
5、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 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设计交底、图纸会审 1、建设单位应及时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参加人员应具备资格,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签章齐全 1、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揽工程监理业务。 2、监理单位主项目管理组成、任命2、监理部成立的企业文件,总监任命书及各监理人员任命文件,监理人员应与体质量安全行投标文件一致 检查依据 中华人名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法 建筑工程
6、质量管理条例第八条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22 为3、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应为监理单位聘任员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 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1、监理标准、规范、图集配备应齐全 2、检查、检测仪器配备应齐全 3、监理人员应及时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 技术准备案、施工组织机构等,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注册章。 4、监理人员应及时审查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管理人员证书,特殊工种人员证书 5、总监及时签署开工报告 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工程检测计划
7、、 检验批划分方案,报建设、监理单位。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共同审定工程质量检测 见证取样检测方案方案,并明确见证取样检测的范围、部位、内容 2、见证检测的委托单位应为建设单位 3、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中规定应取样数量的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 1、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应齐全等,编制人员、审批人员应符合规定 2、监理规划、监理细则、旁站方案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总监需对项 细则、旁站方案等 目部监理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交底 1、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2、施工组织机构应建立并健全,主要负责任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应为施工单位项目管理组成、任命聘任员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施工单位主 3、施工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质检 员、安全员上岗证,质检员、安全员数量满足要求 体质量安全行 为4、施工管理人员与投标文件应一致 体系、制度1、施工项目部质量、安全体系应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建立,人员到岗履责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 三十八条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 法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 督管理导则 监理规范 5.2.9. 安徽省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
9、准 5.3.5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行见 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 ( 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第三条第五条第八条 监理规范 4.1.1 4.2.1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 建筑法第十四条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 2、项目部各种规章制度应建立,如施工质量安全检查验收制度,隐蔽工程验收三十三条 制度,质量安全责任制度,质量安全教育、交底制度、分包单位管理制度等工伤保险条例 3、企业应当设立质量、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职能部门检查制度、检查台账及检
10、查记录,对施工现场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安全 事故隐患,应当及进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4、应当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 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扬尘专项治理所需费用,不得挪作他用。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 查。 1、总包单位应选择有资质、有相应施工能力的分包单位进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 包,如:深基坑支护、桩基础、外脚手架搭设、装饰装修工程、钢结构工程等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2、总分包合同签订必须由企业对企业进行签订,项目部或个人不得签订,总分 总分包管理建筑法第二十四条包合同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合同应该在行业主管部门鉴证、备案。
1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3、总包单位需履行对分包单位的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4、禁止将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 1、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及时编制并审批,编制人员、审批人员资格符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合规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 2、施工现场标准、规范配备齐全法 3、检测仪器:经纬仪、水平仪、全站仪、钢卷尺、激光测距仪、游标卡尺、钢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 筋扫描仪、塌落度筒、力矩扳手等配备齐全及检定合格,各专业工程施工前需进行质督管理导则 量安全技术交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技术准备4、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
12、还应组织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经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 督。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 5、对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 GB507202022 书后,方可上岗。 6、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有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应当及 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7、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 标志;并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 施。 8、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职工的膳
13、食、饮水等应 当符合卫生标准;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消防要求。施工现场应设置 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设置明显标志,现场大门设置冲洗装 置和清洗设备 9、对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建物和地下管线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 采取措施,防止或减少粉尘、噪声等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 10、使用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和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 同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 设施应当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并委托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1、质量检测单位的选择应由施工企业进行,企业应在其确定的几家检测单位 质量
14、检测中选择一家签订检测合同,项目部或个人不得自行委托或签订检测合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 2、材料、设备、商品砼必须经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检查 检查项目 类别 地基基础施工阶段质量 安全行为检查 基坑支护 设计、施工 方案论证 实体 1 、基坑 质量支护 支护施工 二、地基基础施工阶段 检查重点、要求检查依据 1、应识别该阶段存在的重大危险源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人员应到岗履责,施工企业职能部门应对项目部检查、 督促项目部进行整改 3、材料、检验批、分项工程等应及时验收合格 4、监理人员应对施工质量安全进行检查、巡视,对重要部位进行旁站,对存在问题下发
15、 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回复,不整改总监应下发停工令,施工单位不停工总监应 及时将存在的重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向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1、对于安全等级为一级的边坡工程,勘察单位应进行专门的岩土工程勘察 2、深基坑支护图纸必须进行审查,深基坑支护设计和施工方案应进行专家论证。施过程 工中涉及重要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变更的,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评审 3、深基坑工程采用土钉、桩锚、锚杆(索、钉)等支护方式时,其施工不得超越规划建 筑红线 1、土方开挖边坡坡度应符合施工方案要求,应当注意开挖深度和支护时间的关系,应严 格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及时施工支护结构。基坑周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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