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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编整理医院门诊医生的规章制度 医院门诊医生的规章制度 篇一:门诊管理制度 评审标 准编号:2.2.1.1 昌江县人民医院 门诊管理制度(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门诊管理,规范门诊服务,提高门诊医疗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就医,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门诊管理内容主要包括门诊诊疗活动中的医疗服务质量、医疗安全、服务流程和工作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本制度由医院门诊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医院设立门诊办公室对门诊工作实施管理。 第五条门诊办公室职责: (一)根据医院发展总体规划,制定门诊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
2、二)建立和完善门诊管理工作职责及各项管理制度。其中门诊管理的核心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制度;首诊负责制度;门诊会诊制度;门诊医疗文书及处方质量管理制度;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退出制度;各服务窗口限时承诺服务制度;各类医疗诊断证明规范管理制度等。 (三)对门诊服务布局、流程、标识、设施、设备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对门诊各诊室(原文来自:东星资源网:医院门诊医生的规章 制度)进行安排和管理。 (四)根据门诊就诊情况,合理安排出诊医务人员,确保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五)接待与门诊有关的医疗投诉,协助医疗业务科处理与门诊有关的医疗纠纷,化解矛盾,确保门诊医疗工作正常运转。 (六)协调医院相
3、关部门做好院内感染控制;传染病防控;卫生健康宣传教育等工作。 (七)处理与门诊工作相关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组织实施 第六条医院按照门诊管理的职责,制定门诊管理的各项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七条门诊服务要求 (一)按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的诊疗科目设置门诊科室,落实各岗位工作职责。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的医务人员不得单独在门诊从事诊疗活动。 (二)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例或复诊两次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会诊。 (三)门诊各服务窗口(挂号收费及相关医技部门)有持续改进服务流程的制度和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人检查等候时间。 (四)医院应通过多种形式(医院网站、显示屏、公示栏等)及时
4、、正确、规范公示各种门诊诊疗信息,方便患者就医。 (五)门诊病人的医疗诊断证明应符合相关规定。 第八条门诊质量管理的监控和奖惩 (一)门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和科室的目标考核内容。 (二)各相关科室应指定专人负责本科室的门诊质量管理工作。 (三)门诊质量管理主要包括:服务质量(专家出诊率、投诉率、门诊病人满意度);门诊病历书写质量;处方合格率;各类检查申请单、报告单书写规范等。 (四)建立检查通报、建议整改及效果评价制度,考核结果与奖惩挂钩。 第九条实名挂号 (一)为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保障基础医疗信息的准确性,逐步推行实名挂号制度,尤其是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 (二)患者应当提供真实、有效
5、的证件,准确填写挂号就诊的有关信息。 第十条专科门诊、专家门诊、专家特需门诊的准入与退出 (一)医院对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要建立和实施准入和退出制度。 (二)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准入:专科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科门诊工作。专家门诊是指具备本专业副主任 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由个人申请、所在科主任审核、门诊管理部门核准,方可承担专家门诊工作。专家特需门诊是指具备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的医师,经医院学术委员会和门诊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承担专家特需门诊工作。
6、 (三)每个科室应安排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从事普通门诊工作,出诊时间每周不少于一个工作日。在职医务 人员(不含返聘、延聘)从事专家特需门诊时间每周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每位病人接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分钟。 (四)专科门诊、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退出:医院应当根据医务人员的工作纪律、服务质量、服务态度,患者的综合满意度以及医疗服务的需求等,制定相关的退出机制。 第十一条门诊便民服务 (一)医院在门诊大厅设置公示栏、电子触摸屏等,并利用医院网站向社会公开有关医疗服务信息。公开内容主要为:医疗机构执业信息;各诊疗科室医师出诊信息;医疗服务价格信息;医疗服务投诉电话;就诊流程信息等。
7、 (二)医院门诊设有咨询服务台,配备相应的服务设施设备,能较好地提供便民服务。院内指示标识应当规范、清晰、易懂。医院应当对门诊的服务流程、就诊环境等便民措施定期进行研讨,不断优化并达到持续改进的目标。 (三)医院应逐步提供多种形式的挂号方式(窗口挂号、自助挂号、电话预约挂号、网上预约挂号等)。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制订挂号管理制度和流程。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预约挂号必须实行实名制,医院可根据病人的就诊情况,自行确定预约挂号的比例并公示。医院对预约成功却无故失约二次以上的病人,可采取一定的制约措施。 (四)医院各种挂号方式不得与其它营利性单位或个人合作。门诊病人的各种信息不得向外泄露。医院
8、要逐步完善网上预约挂号服务流程,并逐步链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门户网站或其它公益性网站。加快推进医院间的信息共享建设。 (五)建立完善医院与社区双向转诊的制度和机制,为社区转诊的病人提供有效、方便的门诊预约就诊、预约检查等服务。对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提供相应的优待服务。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对门诊管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将门诊管理的相关评价指标列入目标考核内容: (一)总体评价:服务流程,指示标识,公示信息,就诊环境等。 (二)医疗质量指标:专家门诊和专家特需门诊出诊率,门诊医疗文书书写合格率,处方合格率等。 (三)服务质量指标:门诊病人满意度。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
9、条本办法自XX年9月1日起施行。 篇二:xx医院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xx医院门诊医师出诊管理制度 一、专家门诊实行准入、退出制度,普通门诊安排高年资住院医师以上、专科门诊安排主治及以上职称医师出诊。 二、由各科室负责门诊出诊医师排班,原则上不能擅自更换门诊时间。 三、门诊医生应在指定开诊时间前5分钟到达诊室,做好开诊准备工作,等待就诊患者。 四、出诊医师严格按排班要求出诊,若有特殊原因不能出诊时,应至少提前24小时向科主任请假,科主任安排其他相同专业、相同或更高职称的医生代替出诊;门诊办收到停诊、换诊申请后,立即通 知预约中心,预约中心人员负责联系已预约的患者更改预约时间或取消预约。 五、门
10、诊医师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仪表端正,佩戴胸牌,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诊室。如因特殊原因必须长时间离开诊室,应与门诊护士充分沟通,并主动向等候就诊的患者解释,征得患者的同意;如果患者不同意,当事医生应与本科室科主任联系,请科主任安排其他医生替诊;科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应积极调度人员,安排其他医师替诊,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开展。 六、门诊办每天对门诊医师值班时间进行考勤,记录出诊医生迟到时间;对临时停诊或换诊进行登记,记录停诊医师及替补人员姓名和停诊原因。门诊办公室每月统计分析科室医师的出诊情况,并对于出诊迟诊现象严重、随意停诊、未经许可变更出诊医师的科室,予以通报。 篇三:医院门诊办工作制度总汇 医院门诊办
11、工作制度 一、在院长领导下,负责做好门诊全面管理工作。 二、经常检查督促各科室工作制度和工作职责执行情况,加强信息反馈,提高服务质量。 三、做好门诊环境管理和秩序管理,达到环境整洁、舒适、安全、工作有序。 四、经常深入科室调查了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五、健全和落实好本部门各项规章制度。 六、建立本部门大事记。 七、严守工作岗位。每日检查开诊情况。 八、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搞好门诊患者及社区合同单位满意度调查,进行分析改进工作措施,提高服务水平。 门诊工作制度 一、业务副院长分工领导门诊,科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领导
12、。科主任负责本科的门诊工作。 二、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应派有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要求门诊医师相对稳定,护士一般较长期固定。 三、对疑难病症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 四、科主任、主任医师应定期上门诊解决疑难病例,每人每周一般不少于两个半天。 五、对患者要进行认真检查,按照省卫生厅规定格式记载门诊病历,门诊部定期检查,每月评分一次,上报分管院长。 六、门诊医技科室所做各种检查结果,必须做到准确、及时。 七、门诊各科与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情及病床使用情况,有计划地收容患者住院治疗。 八、做好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 九、门诊工作人员
13、要做到关心体贴患者,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患者就诊。 十、门诊应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加强候诊教育,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十一、门诊医师在保证疗效的前提下积极采用经济便宜的检查和治疗方法,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尽可能减轻患者的负担。 十二、对基层或外地转诊患者,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原地治疗时,要提出书面诊治意见。 十三、门诊各科根据本专业特点,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各种治疗常规、操作规程以及岗位责任制。 十四、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在医务科或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认真执行院、科规章制度,严守工作岗位。人员调换时,科室应与医务科和
14、门诊部共同商量确定名单,并由医务科和门诊部制表公布。实行病房医师兼管门诊的科室必须明确要求,安排好人力。 出具诊断证明、病休证明的规定 一、门诊医师要严格按照病情开写诊断、病休证明,并将其记录于病历。严禁开人情假条。急诊患者的病休证明一般不得超过3天。 二、证明盖章时须持门诊病历或住院病历。在假期时间内有效,过期不予盖章,一般不补开病休证明。 三、凡属诊断证明(用于退休、离休、调换工种、意外事故等),须持有关单位证明信和病历,由本院指定的专业组医师开写,方可盖章。 四、健康查体者,由门诊部办公室办理体检手续。 五、须转外院诊疗者,由专业组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填写转诊病历,门诊部登记盖章。 六、复
15、工、复学证明,须持本单位建议复工、复学介绍信,经本院临床医师检查认可后,出具证明。 七、门诊医师不得开写外购药品证明。如有缺药,可与药房、药库联系或用其他药品替代。 八、非门诊医师开写的病休证明和病情诊断,不予盖章。 专家门诊管理制度 一、专家门诊由已取得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称的临床医师担任。 二、专家门诊由各科科主任排班,并将排班表于每五前送门诊办公室,由门诊办统一挂牌。专家看门诊时间一般不得随意变动,如因故不能按时应诊,必须提前通知门诊办调班。 三、专家接诊要做到优质服务,对患者认真负责,检查耐心细致,不得敷衍马虎,病历记录应合乎要求。 四、门诊全体医护人员要努力发扬救死扶伤的精神,做好专家门诊的宣传、配合工作。如遇疑难患者挂普通门诊号就诊,首诊医师应热情接诊,先做好必要检查后,再请患者挂专家号,不得让患者重复挂号,增加负担。 五、各科要做好专家门诊的管理工作,认真考勤、考核。医护人员要切实维持好秩序,指导患者就医。专家座席处要设立姓名标志,以便患者监督。 六、慢性病经普通门诊医师检查后需看专家门诊者,可嘱患者下次门诊时挂专家号看病。 七、专家每周安排1-2天门诊,除完成专家门诊工作外,要对低年资医师工作进行指导,以提高普通门诊的医疗技术水平。 八、本院职工的家属、亲朋需看专家门诊时,一律在专家门诊时间挂专家号就诊。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