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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销售公司财务管理制度(5) 3.3严格执行支票管理制度,使用支票必须经分公司总经理、财务经理两人签同意后方可开出。出纳员办理每一笔收付款业务的依据,必须根据会计(财务经理)编制的,并经审核无误的凭证。 3.4建立、建全现金、银行存款的各种账目,出纳员每办理一笔收付款业务前,必须坚持复核每一笔收付款凭证所反映的经济内容和金额,对不完整、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付款,并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经理或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反映。 3.5月末分公司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要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使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上的余额相符。对未达账款要及时查询,并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3.6为了确保安全,分公司
2、向银行提取或存入现金时,应由分公司财务经理配备人员同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同时保险柜密码严格保密,钥匙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不得交给他人。 3.7不得将出纳工作随意交代他人代管,如确有原因离岗时,必须由分公司财务经理指派他人代管,而且交接手续双方必须清楚。 3.8出纳员使用的各种印章,如支票印鉴、“现金收讫”、“现金付讫”、“银行收讫”、“银行付讫”等都要妥善保管。为了分清责任,支票印鉴必须坚持分管的原则。任何时侯都不能一个人保管和使用支票的所有印鉴。 3.9加强有价证券的管理,有价证券必须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设立备查账,保护有价证券安全、完整不受损(要转回股份公司的必须及时办理手续转回)。 3.
3、10出纳人员不能兼任会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账簿登记工作。 3.11按时完成分公司财务经理交付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注:销售分公司未设会计岗位的,由财务经理兼任会计工作岗位。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本公司的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税务申报资料、会计报告、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财务管理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等各种会计资料。 3、会计档案的保存。 财务部应有专人负责保存会计档案,定期将财务部归档的会计资料,整理装订后按顺序立卷登记。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为永久保存和定期保存两类,具体和
4、保管年限详见本制度第七条。 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意见,经部门经理审查,股份公司财务部批准,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后执行。由会计档案管理人员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应由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有关人员共同参加,并在销毁单上签名或盖章。 4、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 公司内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经理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
5、,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经理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印时,必须经财务部经理批准,并限期归还。 5、由于会计人员的变动或会计机构的改变等,会计档案需要转交时,须办理交接手续,并由监交人、移交人、接收人签字或盖章。 6、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公司。 7、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一)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15年 (2)、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5年 (二)会计帐簿类: (1)、日记帐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25年 (2)、明细帐、总帐、辅助帐15年 (3)、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固定资产卡片及清单保管5年 (三)会计报表类: (1)、主要财务指标报表(包括文字分析)3年 (2)、月、季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5年 (3)、年度会计报表(包括文字分析)永久 (四)其他类: (1)、会计档案保管清册及销毁清册永久 (2)、财务成本计划3年 (3)、主要财务会计文件、合同、协议永久 九、附则 1、本制度从二零零三年开始执行。 2、本制度解释权属股份公司财务审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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