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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工商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经验交流材料2工商局规范行政惩罚自由裁量权阅历沟通材料2 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推动依法行政进程,实现工商执法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局坚持科学办案指导思想,坚决摒弃“以案件数量比凹凸、以罚没金额论英雄”的与科学发展观不相适应的办案观,坚固树立服务发展、依法合理行政、人本和谐执法、查处规范并重四大理念,“抓大放小”,优化结构,拓展领域,树立形象,努力实现查处案件由重登记类向重行为类转变,由重数量向重影响转变,由重城市各城乡并重转变,由重查处向规范并重转变,进一步规范行政惩罚自由裁量权,杜绝违法裁量、随意裁量、滥用自由裁量权的现象。 一、坚持四项原则
2、,实现自由裁量合理合法 一是程序正值原则。在适用行政惩罚裁量权时,严格遵遵守法律定惩罚程序,减轻或者从轻、从重惩罚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惩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 二是综合裁量原则。全面分析违法行为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及社会危害后果等因素,对违法行为是否惩罚以及惩罚的种类和幅度进行推断,并作出相应惩罚确定。 三是过罚相当原则。作出的行政惩罚与违法行为相当,对于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同(相当)的同类案件实施行政惩罚时,适用的法律依据、惩罚种类及惩罚幅度应当相同(相当)。 四是公允公正原则。对相同的违法行为适用相同的法律规范进行惩罚,同过同罚。对同一行为违反了不同法律规范,不同法律规范规定
3、的惩罚种类不同,依据状况遵循法律适用原则选择与违法行为主要特征相对应的法律规范定性惩罚;也可同时适用不同的法律规范赐予惩罚,但不得重复适用惩罚种类。lOcaLhost 二、落实五项制度,确保自由裁量规范透亮 一是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将本机关名称、执法依据、执法职责、执法人员、联系方式以及等执法程序、执法权限、执法范围状况,向社会公开,公众可以通过互联网即时即时查阅,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行政指导制度。印发了公允竞争行政指导方法(试行),在执法办案中坚持查处与规范并重,实行非强制性行政行为,提示行政相对人哪些竞争行为是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引导行政相对人作出或不作出某种行为的引导和激励经营者合法经
4、营、公允竞争,做到合法与合理、打击与规范、警示与惩处相结合。 三是案件线索巡排查制度。制定了案件线索巡查方法(试行)和案件线索排查方法(试行),实行定向巡查、重点巡查、错时巡查、交叉巡查、明示巡查、网上巡查,各办案单位每周进行一次案件线索排查,经检支队于每周一对案件线索来源汇总表进行一次再排查,并于7日内日作出是否立案的确定。同时,确定出的重点案件和重点线索,每月向市局报送一次排查状况。大要案件,应在两个工作日内上报经检支队,经支队同意并报经局长(含副局长)审核后上报市工商局,从而完善案件线索三级排查制度,保证案源的刚好获得和案件查处工作的有效推动,防止有案不立、有案不办现象发生。 四是重大行
5、政惩罚备案制度。对吊销营业执照、对公民处以3000元及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5万元及以上的行政惩罚,以及其他有重大影响的行政惩罚确定,在作出行政惩罚确定之日起15日内报送区政府备案。对申请人是处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地区居民的、申请人人数超过5人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以及其他重大、困难的行政复议确定,在作出重大行政复议确定之日起15内报送区政府备案。 五是完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印发了办案纪律规定(试行)和行政惩罚案件督查试行方法,成立了行政惩罚案件督查组,对不严格执行行政惩罚自由裁量标准,不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的单位和个人,视其情节轻重、危害大小,分别赐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指
6、责、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暂停执法资格责令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赐予行政处分等相应惩罚。 三、紧扣五个环节,确保自由裁量规范到位 一是证据收集环节。要求办案机构在查办案件时,全面收集当事人是否具有不予行政惩罚、从轻或减轻行政惩罚、从重行政惩罚情节的证据。 二是裁量确定环节。对拟作出减轻或从重行政惩罚确定的,需经案件审批机构集体探讨,但拟作出减轻惩罚的逾期年检案件除外。 三是裁量说明环节。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听证报告、行政惩罚确定书或者其他处理确定中,对惩罚量的状况进行表述。作出不予行政惩罚确定的,应在案件调查终结报告和不予惩罚确定书中说明理由。作出从轻或减轻行政惩罚、从重行政惩
7、罚确定的,应在案件终结报告、惩罚或听 证告知书以及惩罚确定书中说明理由。对应先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实施惩罚的,应在案件终结报告、惩罚或听证告知书以及惩罚确定书中说明经责令改正后当事人拒不改正的事实,并在案卷中收存责令改正通知书、送达回证等材料。 四是案件核审环节。法制科或基层工商所法制员在对惩罚案件进行核审时,对行政惩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状况予以审查。复议机构、信访机构等执法监督机构在对惩罚案件进行执法监督时,对行政惩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状况予以审查。发觉不当行使裁量权的,依法予以订正。 五是督促整改环节。作出不予惩罚确定后,对当事人或其监护人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告诫,告知其违法事实和违反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整改要求或建议。作出惩罚确定后,以案件回访、行政建议、行政约见等多种方式督促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引导其规范经营。重点是首违不罚状况的督促整改,逾期不改再予行政惩罚的违法行为,必需先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再予惩罚 . 第4页 共4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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