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课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doc
《【经济课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经济课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doc(3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第六章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本章预习现实世界是一个充满危险的世界,各种意外伤害事故时时威胁着人类的生命平安与身体健全:房屋坍塌、飞机坠毁、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无不造成残不忍睹的人员伤亡场面。危险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是政界要人、商界名流、学术权威,还是平民百姓,都有可能在日常生活中遭受意外伤害;而在意外伤害面前,人的生命与身体又是那么的脆弱:肢体不全、伤痕累累,甚至遭遇不测,更使得家中的亲人遭受感情和经济上的双重压力。人们既要敢于面对一切危险灾难哪怕是死亡的威胁,但也要采取必要而合理的措施应付所有可能发生的事件,并尽可能地将自己和家庭的损失减至最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就提供了这样一个保障机制。人身意外伤
2、害保险意外是以被保险人因在保险期限内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保险事故的一种保险,它与人寿保险以及下一章将要介绍的健康保险共同构成了人身保险体系。本章围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展开阐述,介绍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概念和特征、保险责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分类、保险金的给付方式以及我国现行的意外伤害保险品种等。本章主要内容包括: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给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品种6.1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概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起源于15世纪,最初只是海上保险的附加保险,承保对象是经海上贩运的奴隶。后来,船长和海员等也陆续参加了这一保险。但意外伤害保险真正形成并获得开
3、展的是在19世纪40年代创造了火车之后。在铁路使用的最初阶段,人们乘坐火车旅行具有一定的危险。1848年英国开始办理旅行意外伤害保险,保险期限为一个旅程。此后,这种保险逐步从铁路客运扩展到其他易受伤害的部门。截至1900年,英国共有50多家保险公司开办了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保障范围也随业务的扩大而扩大。到了1915年,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范围已包括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死亡、住院治疗及看护等费用。在西方国家,人寿保险公司和非寿险公司均可以经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但在我国,该业务那么只能由人寿保险公司来经营。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简称意外伤害保险或意外险,是人身保险中的一种,指在
4、保险效力期间内,被保险人由于外来的、突然的、剧烈的事故即意外事故造成身体的伤害,并因此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时,由保险人按合同规定向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残疾保险金或医疗保险金的一种保险。由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意外险保险人承保的危险是意外伤害事故造成的残疾或死亡。 意外伤害的含义由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是意外伤害,因此我们首先应该明确意外伤害的含义。1.伤害所谓伤害,是指被保险人身体遭受外来事故的侵害发生了损失、损伤,使人体完整性遭到破坏或器官组织生理机能遭受阻碍的客观事实。伤害必须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缺一不可。1致害物致害物是直接造成伤害的物
5、体物质,是导致伤害的物质根底,没有致害物的存在,就不可能构成伤害。意外伤害保险强调的致害物是外来的,即在发生伤害之前存在于被保险人身体之外的物质,与那些在被保险人身体内部形成的内生疾病截然不同。这也正是意外险与健康险的主要差异。2侵害对象侵害对象是指遭受致害物侵害的客体,在意外伤害保险中当然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任何伤害都必然导致被保险人身体的一个或假设干个具体部位受到损伤,比方扭脚、闪腰、骨折等,否那么就不构成伤害。如果不是被保险人受到伤害,而是被保险人作为施害者去促使第三人受到伤害,意外险保险人不因此对第三人负任何保险给付的责任,当然被保险人也无权领取保险金。如果受伤害的不是被保险人的身体,
6、而是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著作权等与人身相联系的权利,那么不认为构成保险意义上的伤害。所以说,意外险所承保的伤害必须是发生在被保险人生理或身体上的,而不是精神、权利等方面的侵害。3侵害事实侵害事实就是要求致害物以一定的方式破坏性地接触、作用于被保险人身体的客观事实。也就是要求必须存在致害物对侵害对象以一定方式侵害的客观过程,这个过程要求有通过侵害方式直接接触被保险人身体,是破坏性的而且是要有损伤结果的接触,任何的主观臆想或推测都不能构成伤害。所以对那些被保险人突然死亡、原因不明又未进行科学的解剖等判定死因之前,都不能证实是伤害致死,因此也当不能纳入保险责任、履行死亡给付义务。经保险理
7、论界和实际工作者的总结,侵害方式可以概括为以下15种:1碰撞包括固定物体撞人、运动物体撞人、互撞;2撞击包括落下物撞击、飞来物撞击;3坠落包括由高处坠落在平地上,由平地坠落到井、坑洞里;4跌倒;5坍塌;6淹溺;7灼烫;8火灾;9辐射;10爆炸;11中毒包括吸入有毒气体、皮肤吸收有毒物质、有毒物质进入体内;12触电;13接触包括接触上下温环境、接触上下温物体;14掩埋;15倾覆。4伤害的分类首先,按起因划分,伤害包括:1职业上的伤害,即因职业关系或执行工作时发生的伤害,这种伤害是因职业本身的潜在危险造成的,但其发生的时间和后果具有不确定性;2日常生活上的伤害,即工作之余日常生活所遭受的伤害;3交
8、通上的伤害,即乘坐各类交通工具所遭受的伤害;4运动上的伤害,即专门从事体育活动的运发动或非运发动在体育活动中遭受的伤害;5军事上的伤害,即部队官兵在执行正常的战备值勤任务时所遭受的伤害。其次,按致害物划分,伤害包括:1器械伤害,指使用机械设备、机动车辆、劳开工具、建筑材料、凶器等造成的被保险人身体损伤;2自然伤害,指那些自然环境或自然灾害对人体的伤害,比方气温剧变、气压过低、强光暴晒、暴风雨、洪水、龙卷风等造成的伤害;3化学伤害,指各种酸、碱、有毒气体、有毒液体等化工产品或化学药品、化学武器对人体体表、四肢、神经系统等的损坏;4生物伤害,指由于野兽侵袭、花粉过敏等动植物对人体造成的侵害。最后,
9、按日常伤害遭受的载体划分,伤害包括:1身体伤害,即意外事故给人体某个部位造成的损害,如擦伤、脱臼、骨折等等;2精神伤害,即由意外事故的打击所致人的精神障碍。2.意外所谓意外,是指被保险人主观上没有预计会发生致伤的事故或是虽然预计到灾害的发生,但由于各种约束、限制而不得不接受与自己本来的主观意愿回避外来侵害相反的现实结果。归纳起来,对意外的理解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理解:1被保险人事先对伤害的发生没有预见到,因此也无法躲避。具体来说:首先,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比方走在路上被身后突奔而来的失控汽车撞伤。被保险人事先不能预见到马路上会有失控的汽车,也没有想到汽车会撞伤自己,他仅
10、仅是按照日常的习惯走在路上却因突然发生的事件造成人身伤害,这种情况理当称为意外。其次,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本可以预见,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的,比方在停电时未切断电源就开始动手修理线路。被保险人对用电方面的知识足以使他预见到“一旦恢复供电,自己就有触电的危险,但根据以往的经验认为需要较长时间才会恢复供电而未切断电源,结果突然恢复供电就会造成被保险人触电受伤甚至死亡。这种情况下被保险人所受伤害也被认为是意外伤害,属于意外险承保范围。第三,一般来说,这种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的伤害应该是偶然性事件或是突发性事件。偶然性是相对于必然性而言的。在通常情况下不会发生的事件称为偶然性事件,正因为通常情况
11、下不发生,所以才无法预见。而必然性事件或几乎是必然的事件,被保险人就应该能够预见,而且能够防范,因此不属于意外事件。比方被保险人在城市中被狂犬咬伤和被蚊虫叮咬就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事件,在城市中被疯狗咬伤一般是少见的、偶然发生的事件,被保险人事先无法预见,属于意外伤害;而在一定地区、一定季节被蚊虫叮咬几乎是必然发生的事件,被保险人理应预见得到,那么不属于意外事件。又比方某地区夏季持续高温,中暑事件经常发生,那么就算不得什么意外;但如果某地区本来是避暑胜地,但这一年气温与历年同期气温有明显差异,过高的气温导致了被保险人中暑,因为是被保险人根据一般常识所无法预见的偶然事件,所以后者属于意外伤害。突然性
12、是相对于缓慢发生的事件而言的。伤害是在短时间里骤然发生的剧烈行为,使得被保险人来不及预见就已经遭受了伤害事实。如果是在较长时间里缓慢发生,比方长期接触汞逐渐发生汞中毒、长期接触粉尘慢慢地发生尘肺,这些都是被保险人可以预见的,一般不认为属于意外伤害。2被保险人虽然已经预见到伤害,但伤害仍然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最终发生。具体来说:首先,被保险人预见到伤害即将发生时,在技术上已不能采取措施防止。比方出海捕鱼的渔船,在海上突遇暴风雨的袭击,船员虽然明知渔船无法抵御大的风雨,倾覆必然使自己遭受淹溺之苦,但在附近没有避风港、船上没有足够的救生设备,且无法通过无线电呼救救援船只的情况下,就没有方法采取有效
13、措施使自己防止落入海中。这时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对被保险人回避伤害没有任何裨益,当然也属于意外保险承保范围。其次,被保险人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在技术上也可以采取措施防止,但现于法律或职责上的规定不能躲避或是出于道德、公共利益的原因甘冒危险。比方民警遇到歹徒持凶抢劫,如果回避当然可以防止伤害,但是民警肩负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职责,所以要挺身而出将歹徒依法逮捕。而民警与歹徒搏斗中所受伤害应属于意外伤害。又如路过某居民住宅起火,与自己毫无任何利害关系可言,没有法律或职责上的规定,只要绕行就可以免遭伤害,但听到火中有婴儿啼哭,出于道义上的高尚动机冲入火海,救出被困的大人、孩子,又协助灭火,自己却不
14、幸被火烧伤。这种为集体利益、为他人生命而甘冒危险遭受的伤害,应视为意外伤害。3.意外伤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事故是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所谓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与意愿相左的情况下,突然发生的外来侵害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地、剧烈地造成损伤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缺一不可。我们将在下文详细论述。4.几种特殊情况的分析1医疗意外一般构成意外伤害。医疗意外事故是指医务人员无法预料的原因造成的,或者根据实际情况无法防止的损害后果。医疗意外有两个主要特征:医务人员或医疗单位对于损害后果的发生没有主观上的过失;同时,损害后果的发生属于医疗单位或医务人员难以防范
15、的。因此,从患者角度看,医疗意外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构成意外伤害事故。2被保险人的某些被迫行为应属于意外伤害。在某些特殊的紧急危险情况发生时,被保险人为了自身利益必须做出某种行为,也构成意外伤害。比方被保险人所乘坐的轮船失事,被保险人被迫跳入水中,结果溺水而死。在这一案例中,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的事故是被保险人的成心跳水行为,但被保险人是出于当时形势所逼,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就其本人意愿来说,是非本意的,是不可抗拒的情况造成的,因此应当属于意外伤害事故。3猝死不构成意外伤害。猝死是指非外因所致的突然死亡,死因源于本身内部潜在的疾病或机能障碍。法律上认为,“猝死是指一个貌似健康的人由于
16、潜在疾病或机能障碍,于开始感到不适后24小时内发生意外的突然死亡。猝死是源于自然性疾病或身体上的机能障碍,虽具有突发性和不可预料性,但并非外来因素,所以不能构成意外伤害。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可保危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承保的人身危险是意外伤害,但并非一切意外伤害都是保险人所能承当和保障的。一般而言,按照保险人的担保能力,可以将一切意外伤害划分为一般可保意外伤害、特约保意外伤害和不可保意外伤害三种。1.一般可保意外伤害一般可保意外伤害是在一般情况下都可以承保的意外伤害。我国的人身保险界普遍认为:不管原因结果,意外就是意外。我国的人寿保险公司往往在保单中将“意外伤害的定义为“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
17、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的身体遭受伤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是意外伤害保险所承保的人身危险,只有非常清楚地划分出什么是意外伤害,才能够保证保险人在经营中的诚信、有利与优势,也有利于意外伤害保险制度的成长与开展。归纳来说,一般可保意外伤害主要包括以下几点内容:1必须是被保险人身体上的伤害伤害特指身体受到侵害造成损坏、创伤的客观事实,与精神上或满意灵上的创伤没有关系。意外险的承保条件首先要求有身体伤害事实存在,而且这种伤害必须是发生在被保险人身上。被保险人是否受到伤害,可以通过指定医院的证明或是保险公司工作人员的查验来确定;至于“伤害事实是否成立,那么要从多方面来考察。2必须是由外界原因、意外事故所致的伤
18、害1由外界原因引起的伤害外界原因引起的伤害是相对于内部疾病而言的。无论是疾病,还是伤害,都对人们身体的健康、健全构成威胁,甚至造成损害,这是人身危险中的一个重要的内容。从理论上讲,两个不同的险种必须将各自的责任划分清楚以便于承保实践,所以要将内生疾病与外来伤害区分开来,这也是实务中判断是否履行给付义务的一个关键标准。但事实上,很多疾病先是从外界环境诱发的,象空气污染造成的呼吸道感染,居住环境缺碘而引发甲状腺肿大等。少数伤害也存在所谓的潜伏期,比方剧烈的碰撞使得内脏或头部受伤,当时没有任何过度不适的反响,但实质上已造成脑震荡或内脏位置偏离,在以后的某个时候会突然发作脑震荡后遗症或是由此引起内脏功
19、能失调等,这都使得外来伤害与内生疾病的界限趋于混淆。而保险的经营原那么要求必须有一定明晰的界限,所以对特种伤害或是特殊疾病在保险单中都要单独列示,以便于赔付工作的进行,防止争执的发生。2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由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是指被保险人事先对伤害的发生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到,因此也无法躲避;或者被保险人虽已预见到伤害,但伤害仍然是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而最终发生的1。3非成心诱发的伤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强调所承保的意外伤害是偶然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件,是被保险人主观上不曾预见或违背其主观意愿而发生的身体上的伤害事实。这其实就是要尽力杜绝被保险人发生道德危险,利用主观行为不好鉴别这一客观现实来骗取
20、意外险的保险费。概括而言,其做法无非是成心伤害自己、有意诱发意外或是用保险有效期以外的意外伤害来欺骗保险人,这些行为显然都是有违“最大诚信原那么的,也不符合保险制度的一般规定,保险人一旦发现了事实真相,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就有权单方面解除合约,没收保险费,也不必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但这样做对保险人而言仍然构成不利的影响,因为许多工作都已经完成,合约的解除就意味着这些工作全部失去意义。保险人出于经营的需要,又要维护好的信誉与好的形象,因而不会动辄就解除合约。对上述道德危险的处理主要在于防范,保险人一方面提高承保工作的质量,尽量防止有蒙混过关的投保人存在;另一方面那么在保险责任中参加适当的条款,
21、以条文的形式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适当增加对自己经营有利的规定,以平衡当事人双方的优劣态势。在这里,我们有必要解释一下因成心自我伤害、成心诱发的意外伤害。成心自我伤害是指被保险人成心使自己的身体遭受伤害,比方自残、自虐行为,这不符合意外伤害的定义,因此也不属于意外伤害的承保范围;成心诱发意外伤害是指伤害的最终发生是由于被保险人的主观意识、主动行为的诱发或推动,比方成心穿得很少在冬季进行户外活动引起冻伤。虽然外表上与意外伤害没有什么区别,但这种伤害与意外伤害中的“与被保险人主观意愿相违背的规定不符,因此也不宜列入保险责任中,大多在除外责任列示。成心分为积极成心和消极成心两种。积极成心指被保险人
22、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使自己的身体受到伤害,同时希望受到伤害,从而积极采取措施造成自我伤害。常见的有自杀、自伤身体等。消极成心是指被保险人已经预见到自己将会受到伤害,而且完全来得及采取措施防止,但由于其主观上希望自己遭受伤害而不采取措施防止,任其发生而终于导致伤害的发生。比方被保险人迎面遇到汽车驶来而不躲避。无论是积极成心还是消极成心,都是在被保险人神志清醒、有独立思考能力、有行为意识的情况下因主观上希望伤害发生而造成自我伤害或是成心诱发外来伤害的发生。被保险人成心使自己受到伤害,与被保险人已经预见伤害即将发生,但由于法律或职责上的规定不能躲避,或是为了抢救集体财产、他人生命而甘冒危险,性质上是完全
23、不同的。前者,被保险人主观上希望伤害发生,即伤害的最终发生并不违背主观意愿,所以不能视为意外伤害。而后者,被保险人并不希望自己受到伤害,只是出于责任或出于道义而没有躲避伤害的发生,这已经违背了其主观意愿,属于意外,因而可以承保。意外与成心是相互排斥的。如果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的成心行为,显然不是意外,而意外伤害保险当然不会承保非意外伤害。然而意外与成心虽然矛盾但不对立,即不是成心的伤害未必就是意外的伤害,有些伤害既不属于成心,也不属于意外。比方蚊虫叮咬显然不是被保险人的成心行为造成的,因为被保险人主观上可能并不希望它的发生,但蚊虫叮咬在一定条件下几乎是必然发生的,被保险人显然可以预料得到,也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经济课件 【经济课件】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经济 课件 人身 意外 伤害 保险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