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十章专利权範围与侵害救济精品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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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章专利权範围与侵害救济十章专利权範围与侵害救济發明專利權之範圍發明專利權之範圍 (一)中心限定主義 (二)周邊限定主義 (三)折衷限定主義 (四)我國採折衷限定主義解釋原則例題例題36日本武田藥廠公司有一藥品專利,乃混合A成分與B成分之組合藥品。但A成分與B成分均無專利。台灣一學名藥廠,生產A成分之學名藥,在銷售藥品所附之仿單中,說將此要搭配B成分一起使用,將有更好之效果。武田藥廠因而對台灣學名藥廠提出訴訟。其認為,此仿單中之說明,乃教導醫生合併使用A成分和B成分,則醫生和病人將侵害武田藥廠之專利。而學名藥廠在仿單中的說明,將構成引誘侵權,或構成我國民法第185條之造意侵權。請求損害賠償請求
2、損害賠償 96II發明專利權人對於因故意或過失侵害其專利權者,得請求損害賠償。 最高法院93年度台上字第2292號判決:其性質為侵權行為損害賠償,須加害人有故意或過失始能成立請求限制:專利證書號數請求限制:專利證書號數 第九十八條 專利物上應標示專利證書號數;不能於專利物上標示者,得於標籤、包裝或以其他足以引起他人認識之顯著方式標示之;其未附加標示者,於請求損害賠償時,應舉證證明侵害人明知或可得而知為專利物。專利方法製造之推定專利方法製造之推定 第九十九條製造方法專利所製成之物在該製造方法申請專利前,為國內外未見者,他人製造相同之物,推定為以該專利方法所製造。 前項推定得提出反證推翻之。被告證
3、明其製造該相同物之方法與專利方 法不同者,為已提出反證。被告舉證所揭示製造及營業秘密之合法權益, 應予充分保障。 批評:反證內容由法官認定即可,不需規定例題例題37 某甲係A方法發明專權人,甲於民國(以下同)9410月11日,即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提出發明專申請,嗣於973月3日核准公告。甲主張乙未經其授權、同意下,製造、販賣用A生產之專產品,但經乙否認。試問甲應如何舉證證明乙侵害其專權?(25分)(100年警察法制人員)賠償額計算方法賠償額計算方法 1.具體損害計算說 專利權人或專屬被授權人請求損害賠償時,得依據民法第216條之規定請求損害賠償 2.差額說 專利權人不能提供證據方法以證明其損害
4、時,專利權人得就其實施專利權通常所可獲得之利益,減除受害後實施同一專利權所得之利益,以其差額為所受損害賠償額計算方法賠償額計算方法 3.總利益說 總利益說者,係指專利權人得以侵權行為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作為損害賠償之範圍 4.總銷售額說 倘專利侵害行為人不能就其成本或必要費用舉證以實其說,得以銷售該項物品之全部收入,作為所得利益之基準損害賠償計算方式損害賠償計算方式 5.合理授權金 三、以相當於授權實施該發明專利所得收取之權利金數額為所受損害。 6.懲罰性賠償 依前項規定,侵害行為如屬故意,法院得因被害人之請求,依侵害情節,酌定損害額以上之賠償。但不得超過已證明損害額之三倍。新法新法第第九
5、十七九十七條條 依前條請求損害賠償時,得就下列各款擇一計算其損害:一、依民法第二百十六條之規定。但不能提供證據方法以證明其損害時,發明專利權人得就其實施專利權通常所可獲得之利益,減除受害後實施同一專利權所得之利益,以其差額為所受損害。二、依侵害人因侵害行為所得之利益。三、以相當於授權實施該發明專利所得收取之權利金數額為所受損害。美國合理權利金(美國合理權利金(reasonable royalty 美國專利法第284 條,35 U.S.C. 284 ),如該業界未存有標準權利金,亦無專利權人先前大量授權所訂定之已確立之權利金(eatablished royalty ),專利權人得以假設性協議(h
6、ypothetical negotiation)之權利金計算(假設協商法,hypothetical willing-licensor willing-licensee approach),以Georgia-Pacific Corp. v. U.S. Plywood Corp., 318 F.Supp. 1116 (S.D.N.Y.1970.) 為最常引用之判決見解)1.分配原則分配原則 在計算合理授權金時,不應該以侵權產品的總價作為計算基礎。由於專利可能只涵蓋整個產品或服務的一小部分,但是專利權人卻可能索取代表整體產品或服務價值的金錢或衡平救濟。如果專利只占了產品或服務的一小部分,法院應該判決
7、合理的授權金,並採用所謂的分配原則。2.利潤的一部份為合理授權金基準利潤的一部份為合理授權金基準 美國合理權利金的設定,通常以利潤的25%作為起算基準點,再以Georgia-Pacific案因素進行調整。 以利潤的25%作為起算點的方式,已經被2011年聯邦巡迴上訴法院在Uniloc USA, Inc. v. Microsoft Corp案所推翻,但以利潤的某一比例來計算仍然是較為合理的我國實務我國實務 智慧財產法院100年度民專上字第57號判決中,法院採用合理權利金計算方式,直接以定價的20%認為是合理權利金 認為被告的利潤為18%至28%,而認為合理權利金就是要剝奪被告所有利潤。懲罰性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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