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保留集体性质)办事指南(共5页).doc
《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保留集体性质)办事指南(共5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保留集体性质)办事指南(共5页).doc(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保留集体性质)办事指南审批单位: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编号: 大项编码小项编码事项名称完善历史用地手续二级事项名称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三旧改造)三级事项名称颁发的证件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三旧”改造建设用地使用权确认书颁发的证件有效期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批类型:核准;法律效力: 审批依据1、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2009年8月25日由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第十七、十八条。2、印发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09261号,2009年10月26日由佛山市人
2、民政府办公室颁布实施),第四条第(四)款。3、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南府2013239号,2013年7月19日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第十六条第(二)款。审批条件符合以下条例的有关规定:1、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2009年8月25日由广东省人民政府颁布实施),第十七、十八。(十七)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三旧”改造规划、没有合法用地手续且已使用的建设用地,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之前的,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核意见书,依照原国家土地管理局1995年3月11日发布
3、的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进行确权后,办理国有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手续;用地行为发生在1987年1月1日之后、2007年6月30日之前的,已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签订征地协议并进行补偿,且未因征地补偿安置等问题引起纠纷、迄今被征地农民无不同意见的,可按照用地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落实处理(处罚)后按土地现状办理征收手续,属于政府收购储备后再次供地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其他可以协议方式出让。凡用地行为发生时法律和政策没有要求听证、办理社保审核和安排留用地的,在提供有关历史用地协议或被征地农村集体同意的前提下,不再举行听证、办理社保审核和安排留用地。(十八)纳入“三旧”改造范
4、围,没有合法用地手续的土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而又保留为集体土地性质的,参照第十七条进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2、印发贯彻省政府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09261号,2009年10月26日由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颁布实施),第四条第(四)款。(四)“三旧”改造不涉及完善土地征收手续和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土地的,“三旧”改造方案由区人民政府审批;“三旧”改造涉及完善土地征收手续和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土地以及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三旧”改造方案由区人民政府编制,逐级上报审批。程序如下:1、各区根据“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按项目或分片区制订“三旧”改造具体实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完善 历史 用地 手续 保留 集体 性质 办事 指南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