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学院工会“送温暖”帮扶制度(共1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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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宜宾学院工会委员会宜学院工发201135号宜宾学院工会委员会 “送温暖”帮扶制度为做好“送温暖”帮扶工作,根据上级工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建立定期调查了解教职工困难情况的制度。在平常通过各二级工会,通过多种形式、多种途径调查了解教职工困难情况的基础上,每半年对学校教职工困难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地调查了解。二、建立困难教职工档案。凡有特殊困难的教职工都要建立档案。档案内容要包括本人的基本情况、困难的具体情况。已建立档案的在困难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要及时将变化情况记入档案。三、严格实行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首问人要跟踪解决困难的全过程
2、,直到困难解决完毕。校工会主席和专职副主席是“送温暖”帮扶的第一和第二责任人。主席、副主席和校工会办公室人员中第一个接待的(或接到反映情况的要求、信件、电话的)为首问责任人,对反映的情况要立即登记,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汇报、联系、反映。工会能研究解决的由工会专职副主席负责提交工会班子领导研究解决;需要工会和其他单位部门共同研究解决的由工会专职副主席负责联系、协调;需学校及其他部门研究解决的由工会专职副主席负责汇报、反映,积极、主动地争取解决。研究的情况、结果由首问责任人或专职副主席负责向教职工本人反馈意见。不能解决或暂时不能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并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四、建立生病住院慰问制度。凡
3、是教职工生病住院,二级工会都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关心、慰问。教职工因重大疾病住院的,由二级工会主席向校工会汇报。校工会给予200元慰问金(特殊情况可另外购买慰问品),由校工会看望慰问。也可委托二级工会或有关单位部门看望慰问。慰问经费在福利费中开支。五、建立特殊困难帮扶制度1、帮扶措施:主要有借款、资助两种方式。2、受助条件:教职工(配偶、子女)出现特别严重疾病或严重伤残,造成医治和生活极度困难的;教职工(配偶)下岗、去世,造成子女上大学学费极度困难的;遭受严重灾害,造成教职工生活极度困难的。3、帮扶金额借款:金额5000元至10000元。期限不超过三年,可一次性归还,也可分期归还。到期不归还,从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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