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法练习册及答案(共13页).doc
《社会保障法练习册及答案(共13页).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社会保障法练习册及答案(共13页).doc(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第一章 社会保障法导论一、分析论述题1、简述社会保障的概念。答案要点:1、社会保障包容了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及其他各种符合上述定义三要素的社会性保障措施。2、 社会保障的三大基本领域指的是什么? 答案要点:2、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3、 社会保障有哪些功能? 答案要点:3、政治功能,社会功能,经济功能4、 试分析我国社会保障的类型答:按照社会保障的范围分类;按照社会保障的实施方式分类;按照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方式分类。按照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的方式分类。二、案例解析题1、赵某年老多病,丈夫于1980年病故。因无人照顾,与其居住地的镇敬老院订立遗赠抚养协议:敬
2、老院负责赵某的生养死葬,赵某所有的三间临街房交敬老院使用,死后作为遗产赠给敬老院。协议签订后,赵某与1984年搬进敬老院生活。赵某在敬老院一日三餐有人照顾,生活的很好。1986年赵某的哥哥来敬老院找赵某,商量将赵某接到自己家中抚养,让敬老院交出赵某的三间临街房,由其用来开店。赵某兄妹二人决定后,由哥哥出面找敬老院解除遗赠抚养协议。敬老院方认为,赵某与敬老院订立协议已经两年,这两年时间内一切都是敬老院供养,没有正当理由不能解除协议。但赵某哥哥在没有征得敬老院统一的情况下,擅自把赵某接到他家,并多次要求退还赵某的三间临街房。就在双方交涉过程中,1992年12月赵某突然病故,但赵某哥哥提出要继承赵某
3、的三间临街房。赵某哥哥多次找敬老院讨要三间临街房,未果,遂将镇敬老院告到法院。问:被抚养人终止扶养协议后是否应对履约扶养人进行赔偿或补偿?答:敬老院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且并不存在过错,故遗赠抚养协议有效,赵某之兄在协议未曾解除情况下将人接走,虽然也在现实中抚养赵某,但存在过错在先。为此,可将赵某遗留下三间临街房作价,在协商的前提下,由养老院和赵某之兄分割此遗产。第二章 社会保障法概述一、分析论述题1、什么是社会保障法?答:如果从社会保障的目的出发来定义,社会保障法式国家为维护社会安定和经济稳步发展而制定的,保障社会成员基本生活需要和经济发展享受权的各种法律法规的总称,如果从部门法之间的区别标志来定
4、义,社会保障法是调整社会保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什么是社会保障关系和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答:因为社会保障法有其特定的调整对象社会保障关系,解决 特定的社会保障矛盾。3、社会保障法有哪些形式?答:社会保障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一个部门法。4、社会保障法律关系有哪些种类?答案要点:宪法,有关社会保障的法律,有关社会保障的法规,有关社会保障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条约,习惯法,判例法。5、社会保障法律关系的要素是什么?答案要点:社会保障法的效力,是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生效的范围,可分为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对人效力,即法律法规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对什么人有效。二、案例解析题1、河北某市某商场营业员刘某,高中毕
5、业后,曾到内蒙古牧区插队5年,1972年返城后在家中待业2年,1974年1月分配到商场工作。自1993年1月起,单位就从其工资中代扣养老保险费,至2000年退休前一直没有中断过。其间。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改革,实施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险模式,从1998年1月1日刘某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养老保险账户。退休时,刘某担心其个人账户养老保险费用过少,会影响今后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求将其建立个人账户前的视同缴费年限的工龄折成钱,记入自己的个人账户。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答复:根据刘某本人情况,到1999年底,刘某缴费年限记31年,其中,视同缴费年限24年,实际缴费年为7年。从1998年
6、1月1日起已给其建立了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在此之前得出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共29年,可作为计发养老金的依据,但不能折算成钱记入个人账户。对此答复刘某自认不满,认为不能折算成钱记入个人账户,必然要影响到老侯的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问:未建个人账户是否影响养老金待遇水平?:关于是否能把个人账户前的工龄折算成钱记入个人账户,国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对于这些工龄,实际上也在计发的过渡性养老金中有所补偿,也就没有必要进行折算。因此,职工在以前的贡献并没有因为未建个人账户而影响到计发养老金待遇。第三章 社会救助法一、分析论述题1、社会救助法的概念?:社会救助法是调整社会救助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为了从物
7、质上帮助陷入生存危机的公民而制定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在社会保障法的体系中,社会救助法式基础,从历史的角度看,它最早上场,从提供的保障看,它又是国民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2、社会救助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社会救助法通常包括灾害救助法、贫困救助法、失业救助法、优抚对象补助法、福利年金法、特殊群体救助法、公害受害者救助法等。3、从国际社会救助立法的发展中,中国的社会救助法可以得到哪些启示?社会救助立法的发展历史,体现了社会救助工作有单纯的恩惠到强制义务,有政策向法制的变化途径,政府有迫不得已而为之向自愿主动施行之的变化。4、中国应构筑怎样的社会救助法律体系以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20实际80年代以后
8、,中国的许多地区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入21世纪以后,社会救助立法得到了更进一步的发展,2006年的农村误报供养工作条例,使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农村误报供养制度的性质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此外,国家在救灾、扶贫制度的建设方面,也取得了一定得进展。二、案例解析题1、某金融企业是一家实力雄厚、经营规范的全国性股份制公司。该公司共有职工7000多人,退休人员230人。该公司与1991年参加了当地的社会保险,每月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近年来,该公司效益好、资金雄厚,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民主管理基础较好。最近,该公司为了进一步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增强凝聚力,决定为其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办理企业补充
9、养老保险。其基本方案是: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由经营的成本列支,按月从本公司工资总额的10%部分中提取;实施范围包括本企业在职职工和已从该公司离退休(含病退)并从当地社会保险局领取养老保险金的人员;对于在职职工实行完全个人账户制,退休后从本人个人账户中领取补充养老金,对于已离退人员是其在本公司工作的时间、本人年龄及其基本养老金情况一次性发给补充养老金;公司建立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由公司专设机构管理;方案准备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后开始实施。但在职代会审议过程中有人提出:公司的离退休人员已经不是企业职工,为他们搞补充养老保险不妥。双方各执己见。 问:企业可否为已退休的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关于企业补充养
10、老保险是。否适用于退休人员,实际上答案是明确的。劳部发(1995J4号文件规定:在企业实行补充养老保险制度之前已经退休的人员,是否给予追加性的补充养老保险金,以及基金模式、给付标准和计发办法,由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方案规定。所以本案例中,该公司为已离退休的人员建立补充保险没有违反国家政策,但实际上本案例涉及4个方面的法律问题:一是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资格条件;二是企业建立补充养老保险的程序;三是补充养老保险的资金来源;四是补充养老保险的管理。2、某人退休后,其所在单位因经营不善,于1996年破产,退休人员的养老金由所在县社会保险局按月支付。此后其养老金待遇水平没有调整过。该退休人员曾向社会保险局
11、询问,答复为:被卖掉企业的退休人员不享受国家每年调整养老金规定的待遇。该退休人员对答复不满,申请行政复议。问:破产企业的退休人员能够分享社会发展成果?本案中由于原企业经营不善破产,可能是先破产后出(拍)卖。如果这样,国家另有规定:破产企业对已退休、离休人员的离退休需要要作出妥善安排。一般的办法是,由破产变卖(出卖、拍卖)所得中,预先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纳二笔平均够支付离退休金所需的费用。这笔费用怎么算,支付多少年,都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有的省一级行政单位规定为10年。这样一笔预支费用是必不可少的。这笔费用如何计算,各地有各自的具体情况。但是,除离退休金的当年应付数额外,应该把在
12、10年中离退休金应按国家政策予以调整的因素加上。这个账应由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和破产企业共同商研同意后确定,账应该算满。如果漏算,不论责任在谁,都应保障离退休人员的应得权益。故,本案中,社会保险局的答复是不正确的,剥夺了破产企业退休人员享受社会发展成果的权利。第四章 社会保险法一、分析论述题1、社会保险法律体系是如何构成的?:由养老保险法律制度、医疗保险法律制度、失业保险法律制度、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生育保险法律制度等构成。2、社会保险立法的原则有哪些?:由于社会保险项目通常都是根据社会风险的种类而设定的,一半而言,社会保障法律体系由养老保险法、医疗保险法、疾病保险法、失业保险法、工伤保险法、生育保
13、险法和遗属保险法构成,但由于各国的社会保险法的体系由于各自国情不同存在差异,许多国家除根据风险种类之外,还根据不同的被保险人采取不同的保险办法,如养老保险法中,对国家公务员实施公务员养老保险法,对企业职工实施职工养老保险法等,此外,社会保险法海包括“长期保险法”和“短期保险法”。3、社会保险的特征有哪些? :社会保险立法的原则分为一般社会保险立法原则和具体社会保险立法原则。一般社会保险立法原则包括:普遍性原则、与经济发展想适应的原则、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原则、权利与义务相适应的原则、强制性原则、公平与效率、保障功能与激励功能相结合的原则、统一性和多样性相结合的原则。具体社会保险立法原则包括:养老保
14、险和医疗保险中的多层次原则、失业保险中的“非自愿失业原则”、工伤保险中的“无过失补偿”原则和“差别费率与浮动费率相结合”的原则、生育保险中的“善前与善后相结合”的原则。4、试分析各个社会保险项目的法律特征有哪些?: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储备性、补偿性、社会性的特征。5、中国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20世纪80年代以后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改革的深化与立法的发展以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初步建立;20世纪80年代以后城镇医疗保险的制度改革与立法发展;20世纪80年代以后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1999年国务院颁布了失业保险条
15、例;2003年国务院发布了工伤保险条例等。二、案例解析题1、伊军在北京通州区一家建筑公司做财务工作已三年。2002年9月,伊军突然昏倒在办公室,被同事们紧急送往附近医院,经抢救后苏醒过来,不久被确诊为心肌炎,同时还有肺部中囊的并发症,需住院治疗。于是伊军便办理了相关手续,休病假在医院治疗。2002年底,痊愈出院,前后共计花掉各种医疗费及其他杂费9.8万元,其中包括:挂号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气功治疗费、急救车费、护工费、电冰箱费、空调费、电视费、门诊煎药费共计2万元,于心肌炎和肺部囊肿物管的医药费0.05万元;治疗头部外伤相关费用0.25万元。回到工作岗位后,他把有关单据送到当地
16、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准备报销。三天后,他被告知:根据有关规定,他的医药费只能报销6万元,其余部分自负。对此,伊军很不解,便去找医疗办险经办机构的主管领导理论。那位领导指着长长的药费单,问他:头部外伤怎么回事?伊军承认,那是因为在住院期间,与人吵架被打所致。于是领导告诉他:按有关规定,头部外伤的这部分费用加上挂号费、检查治疗加急费门诊煎药费和与心肌炎及肺部肿囊无关的医药费(经查实伊军用自己的医疗保证伟别人开药的药费)总共万元是不能报销的。另外,由于当地职工的年平均工资是万元(0.15*12=1.8),医疗统筹保险基金的最高支付额是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四倍,即7.2(1.8*4=7.2)万元。但这7.
17、2万元不能全部由统筹基金负担,按规定个人也要担负一定比例。一次,他的医药费只能报销6万元。问:请问这里的医疗费能由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支付?为什么?:就本案而言,关键在于哪些费用是不由医疗保险支付的。尹军9.8万元医疗费中的挂号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电视费、门诊煎药费共计2万元不在基本医疗保险承包范围之内,医疗统筹基金不予报销;为他人代开药的行为是违法的,但鉴于情节不十分严重,可不予处罚,所代开药的药费不予报销;对于尹军因打架而花费的医疗费也不属医疗统筹基金报销范围之列,因此其费用自理。从9. 8万元中除去违规费用后剩余7. 5万元,但这7. s万元要受限于当地统筹基金最高7i万元的限制,不能全额报销
18、,而对于7. 2万元的最高支付额,若由统筹基金负担其主要部分6万元,则尹军本人还要承担1.2万元的医疗费。综上所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支付范围与支付标准是由一系列法律法规严格规定,并非包括所有的医疗费用。第五章 社会福利法一、分析论述题1、简述社会福利法的主要内容。公共福利,职业福利,专项福利。2、社会福利法的立法原则有哪些?:提高生活质量的原则,普惠性原则。3、试分析我国的职工福利制度与社会福利制度的关系。:职工福利是指职工所在单位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建立各种补贴或发放实物以改善职工的物质文化生活,享受的对象是本单位的职工及其家属。社会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有关部门及团体举办的社会文化教育事业
19、以及市政建设、社会服务等,享受的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职工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部分,是很有效的补充。4、社区福利与社会福利是什么关系?社会福利的范围大于社区福利。可以这么说,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领域的一个分支,而社区福利是社会福利的一个从属部分。5、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制度以及社会福利事业中的城市无着地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制度与社会救助法律制度有哪些相似之处?:特殊群体的社会福利制度与社会救助法律制度都是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中相平行的子系统。二、案例解析题1、1999年12月5日,某区法院接到市金属公司魏某的行政诉讼起诉书。起诉事由是魏某对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给其作出的工伤等级7级的鉴定不服,将市劳动鉴定委员会
20、诉至法院。该区法院接到起诉书后,进行审查,5日后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问:职工不服伤残等级鉴定结论,能否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为什么?我们对此可从三方面评析:一是行政复议办法明确规定,这种情况不属于行政复议范围,因此也自然不能进行行政诉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布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于1999年11月23日发布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其中第5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这一规定,对于劳动能力鉴定等级不服的,公民、法人提出法律诉讼或者法院受案处理都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二是从劳动鉴定委员会组织和工作性质来看,它不是具
21、体的行政行为。因此,伤残等级鉴定工作是根据国家评残标准进行的,劳动鉴定委员会是当地政府协调劳动、卫生和工会等部门互相配合、支持这项事业的虚设机构,劳动鉴定办公室的工作是具体组织落实。伤残等级和护理依赖程度的鉴定是医学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的伤情作出的技术性结论,它在很大程度上属于技术性和事业性的工作,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三是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已明确规定由下而上的复查程序,以保障鉴定工作的公正合理。其中第57条规定: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
22、定机构作出,复查鉴定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规定。鉴于以上原因,本案中魏某对劳动鉴定结论不服,应按上述程序申报复查或重新鉴定,不应去法院诉讼。2、李某妻子乘单位的汽车去参加上级单位在京郊召开的年会。开车回来的路上,经过怀柔北车务段管辖的一个铁路道口时,遇到有火车路过。当时道口实施了警示措施,但司机却不顾道口监护员的拦截,盲目抢越。虽然火车司机残躯了鸣笛和紧急刹车的措施,由于距离太近。火车车头的排障器仍刮到轿车,轿车副驾驶一侧的车身与火车相撞。李某地妻子恰好坐在副驾位置,出事后道口监护员看她还有呼吸,忙拦截车辆将其送往医院抢救,最终因为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社会保障 练习 答案 13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