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资料(2021-2022年收藏)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doc
《优秀资料(2021-2022年收藏)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优秀资料(2021-2022年收藏)小学教代会工作制度.doc(15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杏林小學教代會工作制度教代會是學校常設機構,履行教師代表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職責。為進一步落實教育法、教師法賦予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權利,加強學校民主建設,完善各項民主管理制度,使我校民主管理程序化、制度化、特制定教代會工作制度。1、明確各小組工作職責範圍,制定工作實施細則;2、定期召開會議,確定本小組工作計劃,檢查工作計劃執行情況;3、經常開展活動,深入群眾聽取意見,及時同行政有關部門溝通,並參加有關會議,參與有關方案、措施起草制定;4、平常向教代會工作機構工會委員會匯報工作情況。教代會工作匯報和研究制度(1)學校教代會主任,定期向學校黨組織匯報教代會工作情況,重大問題和學
2、校行政領導共同研究,協同配合;遇有重要情況和問題要隨時向黨組織請示報告。必要時提請由黨組織出面,召集黨政工民主管理聯席會議。(2)學校黨政工民主管理聯席會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研究學校教代會和民主管理工作。遇有重要情況和問題時,由黨組織臨時召集聯席會,研究情況,采取對策,使問題得到及時、妥善解決。教代會提案征集和處理制度1、教代會代表和教職工群眾按照每次大會議題,圍繞貫徹黨路線、方針、政策,對學校教育教學、科研、生活等重要工作管理、建設和發展,提交大會討論處理書面意見和建議。提案可以由個人提出,也可以由幾個人或單位集體名義提出。2、作為教代會提案,它與平常一般工作意見和建議不同。(1)它關系到學
3、校建設、發展和教職工切身利益重大問題解決,不是個別人一般具體問題解決,也不是對學校領導人員個人一般批評和意見;(2)它提出應有一定規範性,包括提案人、提案主題、理由、整改措施和辦法等;3、在每次教職工代表大會召開之前半個月左右開始進行。要對代表進行專題培訓,深入宣傳大會中心議題,要求代表以主人翁姿態圍繞中心議題接著醞釀和提交提案;4、要印制統一提案表,然後交提案人認真填寫。一事一案,一人提出兩人以上附議才能成立。它要經提案工作小組進行初步審查和篩選。教代會提案處理落實制度1、提案處理要按一定民主程序進行,一般都要經過教代會進行審核、立案討論。2、由提案工作小組具體承辦。(1)審核:分析收到提案
4、是否符合要求。一看是否屬於本校和教代會職權範圍;二看是否符合國家方針政策和法規;三看是否符合提案技術規範。符合這三點要求,可以視為審核合格。不合格提案可以退回提案人並聲名情況,由提案人收回或修改後重新提出。(2)立案:對經過審核合格提案,在分析研究哪些可以立案,對符合黨和國家政策法規,學校有條件辦理,又確實需要辦理提案,應當給予立案;對提出問題正確,但一時沒有條件解決,可向提案人作出解釋,暫不立案;說明:一些不符合立案要求但有參考價值提案,可作為“意見和建議”,轉送有關方面,直接答複提案人。正式立案提案,要整理分類,登記造冊。(3)落實:大會閉會後,提案工作小組要會同學校黨政工領導,協商決定提
5、案由哪個部門制定實施計劃和措施,做到定計劃、定人員、定進度。提案工作小組要經常與實施部門保持聯系,對提案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並努力為提案實施創造條件。(4)再審:提案在實施過程中遇到困難或執行不力,提案工作小組要調查研究,作出判斷。屬於應該執行,要督促有關部門人嚴格執行。屬於條件變化,不能按原計劃執行,允許有關部門說明情況,經過同意暫緩或停止執行。但同時要給提案人做合理解釋。(5)反饋:立案提案,不論是已落實還是沒有落實,都要在規定時間內向代表匯報或張榜公布,並征求提案人對處理結果意見。總之,提案要做到案案有著落,件件有交代。學校教代會民主評議領導班子制度民主評議時間:學校教代會在黨組織領導
6、下,每年一次對任職兩年以上校級領導幹部、中層幹部進行民主評議。民主評議領導組:學校應成立由黨支部書記、工會主席、教代會代表以及學校有關方面人員組成領導小組,領導評議工作。通過評議,建立起一套監督領導幹部和領導幹部自我約束機制,從而達到提高幹部素質,加強反腐倡廉,改進工作作風,密切幹群關系,推進民主政治進程,提高學校管理水平目。民主評議原則:必須堅持全面、客觀、公正原則,實事求是反映幹部實際情況;必須堅持群眾性、民主性原則,真正反映教職工群眾意見和呼聲。民主評議內容:以幹部任期目標和崗位責任制為依據,以德才兼備為原則,對領導幹部德、能、勤、績四個方面進行綜合評議。民主評議步驟:應按照有關規定九個
7、方法步驟進行,校長、園主任要自覺接受教代會民主評議和監督,不得走過場,並將民主評議開展情況、評議結果書面報教委黨委。教代會大會工作制度(一)教代會預備會議主要議程 1、聽取工會委員會關於大會籌備工作情況匯報;2、聽取代表資格審查情況報告,並提請通過;3、聽取有關行政領導和學校職能部門負責人就提交大會發言文件說明;4、審議通過本次代表大會議題和議程;5、討論決定本次教代會大會有關其他事項。、預備會議由學校工會主席主持。(二)代表大會工作和活動領導制度教職工代表大會正式會議由大會領導小組主持召開。領導小組主持大會工作和活動,領導小組成員輪流擔任大會執行主席,並根據需要由執行主席召開領導小組全體會議
8、,討論、審議和決定有關事項。(三)代表大會決議、決定形成和修改制度。1、凡要在教代會職權範圍內做出有關決議和決定,必須經過代表充分討論,由全體代表過半數通過方可有效;2、凡代表大會通過決議和決定,非經過代表大會同意,學校任何組織和個人都無權修改;3、學校校長對教代會通過決議和決定有不同意見,校長可保留自己意見,報告上級教育主管機關和上級工會進行協調;4、如代表大會做出決議和決定在閉會期間遇有特殊情況,需要修改或變通,應由教代會工作機構召集教代會代表組和專門工作小組負責人聯席會議,協商處理,並向下次代表大會報告,請求審議和確認。必要時也可臨時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教代會代表小組制度教代會代表小組以年
9、級組、處室為單位,由工會小組長擔任組長。(一)教職工代表大會期間任務是:1、組織本組教職工代表出席大會;2、協助行政安排好教代會期間工作;3、組織本組代表認真討論審議學校重大決策,積極反映教職工對有關重大問題意見和建議;必要時,經教代會領導小組同意,可選派代表在全體大會上發表意見。4、參與教職工代表大會有關決議、決定起草和修改;5、完成教代會領導小組交辦其他工作。(二)教職工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任務是:1、向本組教職工傳達教代會精神,協助行政制定貫徹落實教代會決議措施,引導教職工以實際行動落實大會決議。2、選派本組人員參加全校性民主管理活動。3、征集教代會提案,對本組教職工提案初審,對確定提案按期
10、上報學校教代會領導小組,並由學校行政研究解決。4、組織本小組開展日常民主鼓勵和民主監督活動。5、組織本組教職工代表學習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民主管理知識,不斷提高代表民主參與和民主監督水平。教代會專門工作小組制度教代會根據需要設立專門工作小組,1、教代會專門工作小組產生:教代會專門工作小組成員必須經過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一般在教職工代表中提名,也可聘請少數有特殊專長非教職工代表參加。2、專門工作小組根據教代會任務和職權,學校設立女工小組、生活福利工作小組、信息技術小組、紀檢工作小組。(1)審議提交教職工代表大會有關議案;(2)檢查監督貫徹教職工代表大會決議、決定;(3)根據教代會授權,審定本
11、專門工作小組分工範圍需要決定問題;(4)辦理教職工代表大會交辦其他事項。教代會領導制度1、教代會領導小組為教代會非常設機構,有5人組成,其人員有黨支部書記、校長、工會主席、兩名教師代表組成。2、教代會領導小組成員產生程序是:(1)工會委員會經過廣泛聽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見,提出建議名單,報單位黨支部審核。(2)召開教代會會議履行民主程序正式產生。3、教代會領導小組主要任務是負責組織領導大會期間各種活動。包括:(1)主持大會;(2)聽取和綜合教代會對各項議題討論審議意見;(3)研究大會議題需要通過和決定事項,起草大會決議;(4)主持大會選舉,(5)處理大會期間和發生重大問題。教代會組織制度1、教代會
12、換屆時,由教代會主任主持召開大會;審議提交教代會通過大會議程、議題以及決議和決定;起草大會決議;組織與會議有關各項活動;決定其他重大問題。 2、教代會每三年為一屆,定期開會,一般每年召開兩次。每次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大會選舉和表決須有代表總數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開會,應向教代會主任說明原因,取得同意。遇到重要事項,經黨政提議或經三分之一以上代表同意,可提前召開大會或召開臨時代表會議。 3、教代會議題,應根據學校中心工作和群眾迫切關心問題,由工會與學校黨政協商後提出,廣泛聽取教職工意見,經教代會審議後,提交大會通過。 4、教代會會議期間組織代表討論,收集代
13、表提案;閉會期間,主動聯系代表和廣大教職工群眾,隨時反映各種建議;參與本單位民主管理、重大問題決策和監督幹部。 5、教代會在其職權範圍內決定問題,應認真執行。每次教代會對上次大會決議和提案執行情況提出報告,教代會工作向教職工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6、教代會根據需要對提交教代會審議有關議案和代表提出提案進行調查研究,提出建議;征集、處理和落實教代會提案;檢查和督促有關部門貫徹教代會決議;提出教代會民主評議領導幹部實施方案建議並組織實施。 杏林小學教職工代表大會實施細則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了貫徹落實黨十七大精神和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民主監督權利,根據憲法教育法、教
14、師法和陝西省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工作規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訂本實施細則。第二條 教職工代表大會(以下簡稱教代會)是以教師為主體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基本組織形式和制度,是學校管理體制重要組成部分。第三條 教代會在學校黨支部領導下開展工作,行使職權。第四條 教代會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基本路線,執行黨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圍繞學校中心任務,參與學校決策,監督學校工作,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促進學校改革和發展。第五條 教代會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第二章 教代會職權第六條 審議建議權。聽取,審議校長工作報告,討論學校發展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优秀 资料 2021 2022 收藏 小学 教代会 工作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