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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第一章宪法学习必备欢迎下载本章重点提示:宪法这章很重要,但在招警考试中题目并不多,一般不会超过第一节 宪法概述判定、挑选题:3 分,以判定和挑选占多数;1 宪法是集中表达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确定公民的基本权益和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大法;2 宪法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3 世界上最早显现的宪法是英国宪法;4 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1787 年的美国宪法;5 欧洲大陆第一部成文宪法是 1791 年的法国宪法;1982 年宪法;6 我国先后颁布过四部正式成文宪法,分别是:1954 年宪法, 1975 年宪法, 197
2、8 年宪法和现的其次节 国家性质(国体)判定、挑选题:1 国家性质、即国体,是指国家的阶级本质,反映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所处的位置;2 一般地说,在经济上处于统治或领导阶级的位置,把握着国家的权力;3 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4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5 工人阶级对国家的领导是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标志,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核心;6 人民民主专政的职能有:保证人民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组织经济和文化建设、抗击外来入侵,保卫国家主权的独立和安全;多项、简答、论述题: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1、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2、人民民主专政是对人民民主与对敌人专政的结合;第三节 我国的
3、选举制度 我国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就:1 选举权的普遍性2 选举权的公平性3 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4 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5 差额选举原就第四节我国的经济制度判定、挑选题:1 我国的经济形式主要有:全民全部制经济;劳动群众集体全部制经济;劳动者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中外合资、合作 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2 公有制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全部制和劳动群众集体全部制;3 全民全部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在我国多种经济形式中居于主导位置;4 劳动群众集体全部制经济特点:自愿组合、自负盈亏、民主治理;第五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益和义务1 我国国民的基本权益是指公民应当享有的最主要的
4、权益,它是一般法律规定的公民权益的基础和原就;2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益包括:公平权,政治权益和自由,宗教信仰自由权,人身自由权,批判建议权,申诉、控告、检 举权和取得赔偿权,社会经济权益,文化训练权益与自由,国家爱护妇女的权益,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 爱护,华侨、归侨的合法权益受国家爱护;3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益、义务的特点:1 权益和义务的广泛性 2 权益和义务的公平性第六节国家机构的概念 3 权益和义务的现实性 4 公民的权益、义务的统一性1 国家机构是统治阶级为行使国家权力而建立的国家机关体系的总称,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统治阶级实行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5、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习必备 欢迎下载阶级统治的重要工具;国家机构的本质是由国家阶级(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打算的;国家机构最本质特点:1 国家机构具有鲜明的阶级性 2 国家机构是由统治阶级中最优秀的代表人物所组成的 3 国家机构是一种国家组织,具有特殊的强制力 4 国家机构是一个严密的组织体系 5 国家机构是历史范畴;国家机构的组织和活动原就:民主集中制、社会主义法治原就、亲密联系群众、责任制、精简和效率原就;2 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人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在全国人大 闭会期间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3
6、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其系统由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 行政机关组成;国务院实行总理负责制;4 中心军事委员会是我国武装力气的最高领导机关;其次章 刑法(重点)刑法这一章特别重要,在考试中除了单项、多项和判定外,每年在简答和论述之间也必定会有一题,本章在考试 中一般不低于 10 分;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挑选、判定:1 我国刑法的任务:惩处与爱护 2 个方面;2 我国刑法的基本原就:罪刑法定原就、罪责型相适应原就(罪行相当原就)3 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惩罚 4 刑法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的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公平原就
7、5 广义的刑法包括:刑法典、单行刑法和规定在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狭义的仅指刑法典;6 现行的是 1997 年 10 月 1 日开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7 刑法效力(又称刑法的适用范畴)包括:刑法的空间效力、刑法的时间效力 8 时间效力 ;属地,属人,爱护,普遍管辖原就 4 种;即:以属地原就为基础,兼采属人原就和爱护原就,在肯定范畴内用普遍管辖原就的结合型形式管辖原就 9 拟制领土包括: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 10 我国刑法时间效力实行:从旧兼从轻原就,“ 一罪不二罚”多项、简论 从旧兼从轻原就适用哪五种情形:1 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 2 新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适
8、用新刑法3 当时的刑法与新刑法都认为是犯罪的,但按新刑法规定已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应当追诉,适用新刑法;、但假如新刑4 当时的刑法与新刑法都认为是犯罪的,依新刑法关于时效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当时法律追究刑事责任,法惩罚比较轻的,适用新刑法;5 新刑法生效前,依照当时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连续有效;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其次节犯罪及其构成要件学习必备欢迎下载选、判1、犯罪是阶级社会特有的社会现象2、犯罪具有以下特点;是一种严峻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肯定的社会危害性;、触犯刑律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应受刑法的
9、惩罚,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3、犯罪的构成要件:犯罪的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体、犯罪的主观方面 4、犯罪的客体是为刑法所爱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5、犯罪的客体不同于犯罪对象,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所直接侵害或指向的详细人或物;6、犯罪的客观方面是一系列犯罪行为的统称;行为对刑法爱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侵害是客观外在事实的特点;7、客观要件包括:危害行为(作为,不作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客观要件又分为 2 类:分为必要要件和挑选要件;危害的行为和危害的因果关系是必要要件;危害结果就是挑选要件;8、犯罪作为:犯罪人积极实施我国刑法所禁止的危害社会的行为;犯
10、罪不作为:犯罪人消极的不实施有义务实施的行为,以致造成危害结果的犯罪形式;9、犯罪的主体:具有刑事责任才能,实施危害社会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10、四种刑事责任年龄的划分(懂得加娴熟判定)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的年龄,不满 14 周岁的人犯罪 2)完全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已满 16 周岁的人犯罪 3)相对负刑事责任的年龄,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有意杀人,有意损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急物质罪的4)从宽刑事责任,已满 14 周岁不满 18 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惩罚 11、未成年人犯罪,从宽不适合死刑;12、单位犯罪,实行双罚制原就
11、;对单位判惩罚金及单位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负责人惩罚;13、犯罪主观要件:犯罪主体对其实施危害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所持有的有意或过失的心态;14、犯罪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15、犯罪目的仅存在于直接有意犯罪之中,间接有意与过失犯罪不行能存在犯罪目的;16、犯罪的动机以情结严峻、情节恶劣为要件的犯罪中影响定罪,同时动机也说明白行为人主观恶性,从而影响量刑;17、刑法上的熟识错误包括:法律上和事实上的熟识错误;法律上的熟识错误(即违法性错误)事实上的熟识错误有:客体、对象、行为、因果关系熟识的错误,大多数情形下影响行为的定性;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
12、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习必备 欢迎下载简论 直接有意与间接有意的异同:1、 犯罪有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期望或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它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有意;1) 直接有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期望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 间接有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2、犯罪过失: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而轻信能 够防止的一种心理态度;第三节 正值防卫与紧急避险 选、判1、正值防卫:是为了使国家、
13、公共利益、本人或者是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行 的禁止不法侵害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2、防卫过当,应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惩罚;3、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及严峻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实行防卫行为造成不法损害行为的 不属于防过,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刑法关于特殊防卫权的规定;4、对避险过当:应当减轻或者免除惩罚;简论:正值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异同:(仍是比较重要滴)1、相同点: 1两者都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益免受不法侵害而实施的;2)两者都必需是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而实施的;3)两者都不能明显超过必
14、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2、不同点:正值防卫必需是针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行;紧急避险的对象只能是第三者的合法权益,必需是在不得已的情形下才允实行,但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适用防止本人危急的规定;第四节 有意犯罪过程中的停止形状、共同犯罪、一罪与数罪 判、选1、有意犯罪的中止形状分为完成形状(犯罪既遂)和未完成形状(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未完成形状只 存在于直接有意犯罪之中,过失犯罪和间接有意犯罪不行能显现未完成形状;1犯罪既遂的主要形状包括:结果犯、行为犯、危害犯、举动犯第 4 页,共 26 页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15、- 2学习必备欢迎下载(在着手实施前停犯罪预备:为了犯罪预备工具,制造条件是犯罪预备;犯罪预备的行为人是预备犯,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惩罚或者免除惩罚;止)3 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施了,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缘由而未得逞的;对于犯罪未遂犯,可以比照犯罪既遂 犯从轻、减轻惩罚;犯罪未遂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缘由,这是与犯罪中止的根本区分;4 犯罪中止:在犯罪的过程中,自动舍弃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 除惩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惩罚;表:四种犯罪形状区分及其刑事惩罚种类定义及主要形状表现刑罚惩罚犯罪既遂形状表现: 1)结果犯, 是以发生特定的犯
16、罪结果作为既遂标准行为犯,刑规作为既遂2作为犯, 是以实施了刑法分就规定的行为作为既遂的标准;危急犯,危急标准状态作为标;3)危急犯,是以造成某种法定的危急状态作为既遂 标准4)举动犯,依据法律规定,只要行为人一着手犯罪 实行行为,犯罪即告完成并完全符合犯罪构成的全 部要件犯罪预备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缘由而停止的;犯意只是用口头、文字比照既遂从轻、减轻或犯罪未遂等其他方式说明有可能去做,不具有实际社会危害性者免除惩罚已经着手实施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缘由而未得逞;(未得逞比照既遂从轻、减轻处犯罪中止是由于意志以外缘由是与犯罪中止根本区分)罚在犯罪的过程中自动舍弃或者自动有效的防止犯罪结果发生;
17、没造成损害免除惩罚,造成损害的减轻惩罚2 共同犯罪, 2 人(自然人或单位)以上有意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成立的条件,主体必需 2 个人以上,主观上必需具有共同犯罪有意,客观上必需是共同犯罪行为,共同犯罪主体的自然人必需达到法定年龄,具有刑事责任才能的人;共同犯罪行为的表现形式:共同作为、共同不作为、以及作为和不作为相结合;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习必备 欢迎下载共同犯罪有意包括:共同直接有意和共同间接有意以及一部分人的直接有意和另一部分人的间接有意组成的共同故意;不构成共犯犯罪的 6 中情形 (重点明白
18、)(1)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2)一主是有意,另一方是过失(3)二人以上同时或者先后在同一地点有意实施同种犯罪,但是彼此在主观上和客观上都没有联系(4)在共同犯罪中,个别共犯超出共同犯罪有意的范畴,单独实施的另外的犯罪(5)有共同犯罪的有意,但无共同犯罪的行为(6)事前无通谋的窝藏、包庇、窝脏、销脏行为共同犯罪的形式:1)任意的共犯与必要的共同犯罪2)事前通谋与事前无通谋的共同犯罪3)简洁的共犯与复杂的共同犯罪4)一般的共犯与特殊的共同犯罪共同犯罪的种类: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表: 共同犯罪种类及其刑事责任种 类定义刑 事 责 任1) 对于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集团所犯主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
19、进行犯罪活动的,的全部罪行惩罚或者在苟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2) 对于其他主犯, 应当按其参与的或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惩罚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帮助作用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惩罚胁从犯被迫参与犯罪的应当按犯罪情节,减轻或者免除惩罚1) 教唆不满18 周岁应当从重惩罚;2) 对于教唆犯应当按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作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用进行惩罚对于 教3) 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唆犯可以从轻或减轻惩罚第六节 刑罚及其适用判、选1、刑罚是刑法规定的是,是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施的最为严格的强制方法;2、刑罚只能有人民法院通过法定的诉讼程序依照刑法判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
20、,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习必备 欢迎下载3、我国刑罚的根本目的通过使用的刑罚,预防犯罪(直接目的)4、预防犯罪包括: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特殊预防是预防犯罪分子再次犯罪 . 一般预防是预防尚未犯罪的人;,爱护人民,爱护社会主义制度;5、刑罚的功能:对犯罪人具有惩处、个别威慑、感化、训练改造的功能;对被害人具有安抚、补偿的功能;刑罚的间接目的,训练人民群众自觉的遵守法律,勉励他们与犯罪作斗争,堵塞漏洞,铲除诱发犯罪的外部条件;刑罚包括主刑与附加刑,对外国人犯罪,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赶出境;主刑只能独立适用,附加刑可以独立适用、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并列
21、用;刑种性质刑期羁押折抵刑期主要内容执行机关管 制限制自由3 月以上 2 年以1:2 1 待遇: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公安机关下,数罪并罚不2 适用对象:罪行较轻,无需关押,但拘 役剥夺自由得超 3 年1;1 有必要限制其自由的罪犯公安机关1 月-6 月数罪并1 待遇: 在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时,每月罚不超过 1 年可以回家1 到 2 天,参与劳动的可以酌量劳动酬劳2 适用对象: 罪行较轻, 但需要关押的 犯罪分子有期徒刑剥夺自由6 月 -15 年201;1 1 剥夺肯定期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监狱、其年他场造2 适用最广泛(人和罪名法定刑均挂 之)无期徒刑剥夺自由无无1 剥夺终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
22、监狱2 终身监禁与有期变通(执行肯定时间后,可予以减刑、假释)3 适用对象: 罪行严峻的犯罪分子,执 行中实行劳动改造名师归纳总结 死 刑剥夺生命无无1 适用条件: 罪行极其严峻的犯罪分子法院(立2 适用对象例外:审判时怀孕者与犯即执行)罪时不满 18 周岁与 监 狱3 执行方式:立刻执行与缓期执行(缓期执执行制度:死缓制度行)第 7 页,共 26 页-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习必备 欢迎下载6、死缓制度:指对于应当判死刑的犯罪分子,假如不是必需立刻执行的,可以在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 2 年执行的制 度;死缓不是独立刑种而是一项死刑执行制度;
23、7、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益、没收财产;8、量刑是人民法院对于犯罪分子依法裁量打算刑罚的活动;量刑情节包括法定情结和酌定情节;法定情结是刑法没问规定的从重、从轻、减轻或者免除惩罚的情节;酌定情结是人民法院敏捷把握,酌情适用的情节;量刑制度:累犯制度、自首制度、立功制度、缓刑制度、并罚制度9、一般累犯构成条件:1)前后 2 次犯罪都是有意的 2 罪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罚刑,后罪也应当被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3)后次发生在前次犯罪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的 5 年内 10、特殊犯罪构成条件:1)前后两次犯罪都是危害国家安全罪,不论处何种刑罚 2)只要前次犯罪的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不论任何时间再犯危
24、害国家安全罪 11、自首,是犯罪分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照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行为;对于自首犯可以从轻或减轻惩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惩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惩罚;12、数罪并罚是对同一个人所犯数罪的合并惩罚;13、缓刑: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法制度;是刑罚制度;适用于被判处拘役和 3 年以下有期徒 刑并不是累犯的;14、减刑:指人民法院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因其在执行刑法期间有悔改或者立功表 现,而适当减轻原判刑罚的制度;15、假释:指对于被判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肯定刑期之后,因仔细遵守监规,接受训练改造,确 有悔改表现,
25、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以附条件地提前释放的刑罚制度;累犯或者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不得假释16、追诉时效的期限:1 法定最高刑不满5 年有期徒刑,追诉期为5 年:须报人民检察院2 法定最高刑5 年以上不满10 年有期徒刑,追诉期为10 年:3 法定最高刑10 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期为15 年4 法定最高刑无期或者死刑,追诉期为20 年;假如 20 年以后认为必需追究的,核准;第七节 刑法分就判、选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8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习必备 欢迎下载常见的犯罪: 1
26、危害公共安全罪2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 侵害公民人身权益、民主权力犯罪 4 侵害财产罪5 贪污受贿罪 6 渎职罪 案例 1 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治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造成重大缺失的 行为;主要特点: 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具有违反交通运输治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 私财产造成重大缺失;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既包括准能运输人员,也包括非交通运输人员;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过失;违章行为是有意的,但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就是过失的;案例 2 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罪:是指以非法拘留、
27、禁闭或者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主要特点: 1)客体要件:侵害的公民的人身自由权;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对被害人的身体进行强制,使被害人推动行动自由的行为;3)主休要件:一般主体;4)主观要件:由有意构成,并且以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为目的;案例 3 侵害财产罪侵害财产罪:是指以非法占有、挪用和毁坏为目的,攫取、使用或者损毁公私财物的行为;基本特点: 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的全部权,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具有使用非法手段,侵害公私财产的行为;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且只限于自然人,单位不能成为本类犯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主观主面都是有意犯
28、罪的,并且以非法占有、挪用或者有意毁坏财物为目的;侵害财产罪可分为三种类型:1)非法占有财物的犯罪 2)非法毁坏财物的犯罪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9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习必备 欢迎下载3)非法挪用财物的犯罪 侵害财产罪中的主要犯罪侵害财产罪中定义基本特点的主要犯罪1)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全部权和公 民的人身权益,属复杂客体;2)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抢劫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全部者、保管者或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对人身体实施强制的
29、主法,立刻抢走财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刻交出财物的行为;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年满 14 周岁并具有刑事责 任才能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4)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有意,并且具有 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1) 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全部权;2)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有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隐秘窃取数额较大的财物或多次窃取财物的行为;者多次窃取财物的行为;3)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4)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有意,并且具有非法 占有的目的;1) 客体要件,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物全部权;2) 客观,表现为采纳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罪指以非法占
30、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使财物的全部人、治理人售以为真, “ 自愿地”交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3) 主体,一般主体;4) 主观,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有意,并且具有非法 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1) 客体,侵害的客体是公私财产全部权;2) 客观,客观方面表面为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抢夺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然夺取数额较较大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第 10 页,共 26 页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学习必备欢迎下载3) 主体,一般主体;4) 主观,直接有意构成
31、,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1) 客体,他人的财产全部权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2) 客观,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他人遗忘物、埋侵占罪人遗忘物、埋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仍藏物占为已有,数额较大且拒不退仍或拒不交出或拒不交出的行为;的行为;3) 主体,一般主体;4) 主观,有意构成基础,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1) 客体,公私财产全部权,同时也侵害被害人的人敲 诈 勒指在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逼或要挟的身权益或其他权益;索罪方法,强制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2) 客观,以威逼或要挟的方法,强制索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3) 主体,一般主体;4) 主
32、观,直接有意的,并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第三章 刑事诉讼法 本章重点提示:绝不是危言耸听,刑事诉讼法又是很重要的内容,每年考试都是必考内容,特殊是一些细节;第一节 刑事诉讼法概述 判定、挑选题:1、刑事诉讼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在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依照法定的程序,揭露犯罪、证明犯罪、惩处犯罪、,保证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所进行的活动;2、现在使用的是1979 年 7 月 1 日通过的刑事诉讼法,该法于 1996 年 3 月 17 日修正, 1997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监督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4、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
33、行法律监督;主要包括:对公安机关的立案、侦查的监督,对法院的审判监督,对执行机关执行刑罚活动的监督其次节 刑事诉讼强制措施 判定、挑选题:1、刑事诉讼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2、拘传公检法均可用,但要出示拘传证或拘传票,时间不得超过 12 小时;3、取保候审的方式:供应保证人和交纳保证金两种;只要挑选一样;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1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取保候审的时间不得超过学习必备欢迎下载6 个月;12 个月;取保期间,不得离开居住的市县;监视居住不得超过4、检察院和公安机关都有拘留打算权;但检察
34、院打算的也必需由公安机关执行;5、拘留的对象主要是: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6、执行拘留必需由县以上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7、拘留后 24 小时内要通知其家属,24 小时内要进行讯问;8、对现行犯罪的人大代表的拘留,必需立刻向同级人大主席团或者其常委会报告;第三节 管辖、回避 判定、挑选题:1、刑事诉讼的管辖包括:立案管辖和审判管辖;2、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要任务是侦查破案;大部分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特地管辖;4、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一般刑事案件,但依法由上级法院管辖的除外 中级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
35、一般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高院管辖:全省意义重大的案件 最高院管辖:全国意义的重大的案件 5、地区管辖实行以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主的原就;第六节 立案、侦查 判定、挑选题:1、立案的条件: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是刑事诉讼的开头,是刑事诉讼的一个独立阶段;立案的程序包括有:接受有关立案材料、审查立案材料以及审查后的处理 2、公检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都应当接受;3、自诉案件中的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4、讯问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进行,讯问时不得少于 2 人;5、传唤、拘传连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 12 小时;6、讯问不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通
36、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第七节 提起公诉、审判和执行1、凡是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打算;2、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 个月内作出打算;第 12 页,共 26 页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习必备 欢迎下载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 1 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退回侦查以 2 次为限;3、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审查后,依法分别作出:提起公诉、不起诉或撤消案件;4、认为犯罪嫌疑人犯罪稍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不能撤消案件,要报给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审查,作 出起诉或者不起诉
37、;5、不起诉的种类:存疑不起诉、肯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6、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后,被害人假如不服,可自收到打算书后7 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恳求提起公诉;第四章 行政法 分值占的较大,大致有十二分;也重要 第一节 行政法概述 判、选 1、行政的特点:国家性、执行性、法律性、强制性 2、行政法:调整行政的关系,以及在此基础上产生的监督行政关系的法律法规和原就的总称;3、行政法:没有统一和完整的行政法典4、我国行政法的渊源:1 宪法和法律2 行政法规与部门规章3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自治条例、单行条例4 法律说明 5 国际条约、惯例 5、行政法的基本原就:行政合法性、合理性、应急性原
38、就 6、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 1 行政主体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使行政权,总是在行政法律关系的参与者 2 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位置不公平(判定)3 行政法上的权益与义务的相对性 4 行政法上权益和义务的预先设定性 5 行政法律关系之中的行政纠纷,可以有多种解决途径 7、行政主体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权,行政法上权益和义务的实现是有国家强制力的保证其单方的始终是可以打算、影响、变更行政法律关系,无需征得相对一方的同意;(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位置不公平)8、行政主体间权益纠纷,行政机关有权自行解决;一般的行机依据行政程序;特定的,行政司法程序;法律规定情形 下,按司法程序;9、行政法律关系由:
39、主体、客体、内容构成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3 页,共 26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习必备 欢迎下载行政法律关系主体:行政法律关系中享有权益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和个人;行政法的主体: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10、行政法律关系客体:行主权益和义务所指定的对象;物 行为人身11、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具有法定性、强制性、不行规避型特点 12、行政行为的效力内容表现为:确定力、拘谨力、执行力 13、行政行为的分类:1 以受法律拘谨的程度为标准,可以分为拘谨行政行为和自由裁量行政行为;2 以实施行政行为的权力来源为标准可分为依职权、依授权、依托付;3 以
40、有无法定的形式要求为标准分为要式和不要式;4 以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是特定为标准:抽象行政行为和详细行政行为多项、懂得1 行政法特点 ;1 没有完整和统一的行政法典 2 法律形式散见于各种法律规范之中 3 涉及领域广泛内容丰富 4 具有很强的变动性 5 行政实体法和行政程序法相融合 2 行政法基本原就的内容(一)行政合法性原就 1.行政合法性原就是指行政权的存在、行使必需依据法律,符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 2 行政合法性原就的详细内容(1)行政职权必需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行政职权必需依据法律行使(3)行政授权、行政托付必需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要旨 二 行政合理性原就 1 行政合理性原就
41、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要客观、适度、符合公正正义等法律理性 2.行政合理性原就的内容(1)行政行为必需符合立法目的,法律赐予行政主体自由裁量权的宗旨就是有效地实施法律,凡是违反法 律目的的行为 都是不合理的行为(2)行政行为应建立在正值考虑的基础上,不得考虑不相关因素(3)公平适用法律规范,不得对相同事实赐予不同对待(4)符合自然规律,如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理采伐森林”(5)符合社会道德,如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三)行政应急性原就、“ 合理利用土地” 等名师归纳总结 1.行政应急性原就是现代行政法治原就的重要内容,指在某些特殊的紧急情形下,出于国家安全、 社会秩序或第 14 页,共 26 页- -
42、 - - - - -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学习必备 欢迎下载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实行没有法律依据或与法律相抵触的措施;2.行政应急性原就的符合条件(1)存在明确无误的紧急危急(2)非法定机关行使了紧急权力同,事后应由有权机关予以确认(3)行政机关作出应急行为受有权机关的监督(4)应急权力应适当行使,应将负面损害掌握在最小的程度和范畴内其次节 行政惩罚法 判、选1、1996 年 3 月 17 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惩罚法1996 年 10 月 1 日 正式施行;2、行政惩罚是依法享有行政惩罚权的行政主体,对违法行政法规范的公民、法
43、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定程序所实施的 一种法律制裁;是行政主体进行行政治理的一项重要权力和有效手段,是作为相对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实 施了行政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的一种行政法律责任;3、行政惩罚的特点: (1)主体依法具有行政惩罚权的行政主体(2)对象是具有行政违法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行政惩罚具有制裁性 4、行政惩罚的基本原就:惩罚法定原就;公开、公正原就;惩罚和训练相结合的原就;保证当事人权益原就第五章民法本章重点提示:从历年来的情形看,这章不是考试重点,一般在 别随便;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就是一部民事基本法,但不是民法典;2、民法调整的对象:调整公平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3、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3 分左右;但要想出类拔萃,三分也很关键,所以也1986 年 4 月 12 日通过; 8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自然人的民事权益才能: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益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才能:是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益和承担民事义务的才能;4、民事行为才能包括:完全民事行为才能(18 周岁以上)、18,不完全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限制民事行为才能(10 周岁以上不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