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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优秀办公范文 欢迎下载学校教职工劳动保证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就 第 1 条为规范单位和教职工的行为,爱护单位和教职工双方的合法 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 规章的规定, 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形,制定本规章制度;第 2 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全部教职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 员和一般教职工;对特殊职位的教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3 条教职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 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益,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 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 4 条单位负有支付教职工劳动酬劳、爱护教职工合法劳动权益
2、等 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 劳动用工和人事治理权、 工资安排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益;其次章 教职工招用与培训训练 第 5 条招用教职工实行男女公平、民族公平原就,特殊工种或岗位 对性别、民族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6 条招用教职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就,不招用不符合 录用条件的教职工;第 7 条教职工应聘职位时,应满18 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教职工应聘时供应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 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诈;录用教职工,不收取教职工的押 金(物),不扣留教职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3、 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优秀办公范文 欢迎下载第 8 条单位非常重视教职工的培训和训练,依据教职工素养和岗位 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训练或在岗深造培训训练,培育教职工的职 业骄傲感和职业道德意识;第 9 条单位对新录用的教职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期限 的长短,试用期为 1 至 3 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 单位的工作年限;第三章、劳动合同治理第 10 条单位招用教职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教职工入职之日起30 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第 11 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需经教职工 本人、单位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件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第 12 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 10 年以上的教职工, 可以与单位签 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第 13 条单位与教职工协商一样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 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 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样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酬、违约责任等;包括变更合同期限、 工作岗位、 劳动报第 14 条教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
5、条件的;(2)、严峻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5)、被劳动教养的;(6)、单位依法制定的惩处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 以不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第 15 条有以下情形之一,单位提前 同:30 天书面通知教职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优秀办公范文 欢迎下载(1)、教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 单位另行支
6、配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2)、教职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形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 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4)、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峻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 按国家及本省、 市有关规定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第 16 条教职工有以下情形之一,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 22 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丢失或部分丢失劳动才能的;(2)、患病或非因工负
7、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3)、女职工在符合方案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第 17 条单位与教职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商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 的商定,遵循公正、合理的原就;教职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单位以下缺失:(1)、单位录用教职工所支付的费用;(2)、单位为教职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办理;(3)、对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缺失;(4)、劳动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费用;第 18 条非单位过错, 教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应当提前 3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知悉单位商
8、业隐秘的教职工, 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不超过 6 个月);教职工给单位造成经济缺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教职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 25 条其次款的 规定赔偿单位的缺失;第 19 条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2)、劳动合同商定的终止条件显现的;(3)、教职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4)、单位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4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9、- - 优秀办公范文 欢迎下载终止劳动合同,单位可以不支付教职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 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20 条教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方案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连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 22 条的情形除外);第 21 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 天通知教职工,并在 30 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教职工,向 教职工出具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并在合同期满后 3 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 动合同手续;第 22 条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向教职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 合同解除后 3 个工作日内办懂得除劳动合同手续;第四章 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 23 条单位 实行每日工作 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第 24 条教职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8:00-12:00 ,下午14:00-18:00(依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第名师归纳总结 25 条教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第 4 页,共 4 页-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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