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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教 师 管 理 规 定为了进一步提高我院的整体管理水平,加大内部改革力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以“航院发展,人人有责”为出发点,提升办学水平,加强师德建设,提高教师的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使学校的整体管理真正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制定本规定。 一、教师工作基本要求 教师要以科学、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自己的教学工作;要积极承担和认真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任务,认真研究教学规律,努力钻研业务,不断充实和改进教学内容与方法;要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学生,正确的思想引导学生,高尚的情操陶冶学生,良好的学风影响学生,成为学生效法的楷模与榜样。 (一)教师应至少提
2、前20分钟到校,上课教师至少提前15分钟做好上课准备。(二)在上班时间内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下棋、玩电脑游戏、看电影、编织等)。 (三)不做违反师德禁令及有损教师形象的事情(如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在课堂上接打电话,在办公室、走廊里吵闹等)。 (四)教师要按时参加教工例会等集体活动。 (五)教职工上下班要自觉签到、签退,不得代替他人签到或签退。 (六)上班时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岗(特殊情况需由各部门负责人批准)。在抽查中发现无故离岗者(含有课没请假,课没有人上等问题),按照教学事故认定和处理方法执行。 二、教务处工作管理 我院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始终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务
3、处在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凡进入教师职务系列的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 (二) 教师要按照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把握学生在该门课程中应学习掌握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把握该门课程的重点和难点;决定教学环节的安排以及教学参考书的使用。 (三)在保证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主讲教师可对课程内容作必要的调整,调整的部分必须经教务主任审核通过。 (四)任课教师要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钻研教材,认真备课。教师授课前,应设计并撰写出所授课程的教案,期末将全部课程教案交教务处存档。 (五)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做到教学内容融会贯通,重点难点突出
4、,教学方法生动活泼,要积极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教学,提高教学效果。要注意启发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造性,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防止满堂灌或照本宣科。要加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及时反映本学科最新的科研成果。教师要根据课型性质和特点,按照教学要求恰当布置课外作业、课堂讨论等。 (六)教师要认真批改学生作业,一般作业应有简明扼要的批语,对完成不认真或错误较多的作业,可责令学生重做。任课教师应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安排必要的答疑时间,以帮助学生解决疑难问题。 (七)任课教师要通过复习考试,巩固和加深学生对所学课程内容的理解,检查教与学的效果,评定学生的学业成绩。 (八)教师要认真听取学生关于课
5、程教学的意见,对学生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要加以研究,设法改进。 (九)每位任课教师每学期接受教学评分与检查。教学评分检查的方式包括:学院领导、各任课教师听课、学生课堂教学质量评估等。检查结果应反馈给本人。 三、教师教学纪律 (一)教师应按课表规定的时间上课。授课教师应至少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室,作好讲课准备,按时开始讲课,不得提前下课。 (二)教师应按校历规定的日程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讲授时间安排课程进度。不得随意更改上课时间和地点,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和私自请他人代课,更不得擅自提前结束课程。教师临时因某种特殊原因需要调整上课时间或上课地点,须经教务处批准。 (三)教师授课时间不得做授课以外的事情(教
6、师上课前应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上课期间严禁接打电话,影响正常上课)。 (四)教师应加强自身修养,上课前不得饮酒,课堂上严禁吸烟。 (五)教师应根据学院的规定和要求出好课程考试的试题。并在开考前绝对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或泄漏考题。考试时,监考教师应认真监考,严格执行考场纪律,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如看书、聊天等),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以某种方式引导学生答题。教师应认真审阅考卷,严格按评分标准评定成绩,并且要按规定时间将成绩单交送到教务处。成绩单交送后,如发现试卷评阅有误需要更正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教务处,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更改。 四、听课制度听课制度是学院领导及教务处深入教学第一线,
7、了解教学运行情况,检查教学效果,倾听师生意见,及时处理教学当中问题的一种有效方法,认真听课,作好记录。为使这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规定。 (一)听课内容 (1)学生的理论课、实训课; (2)新教师上课及教务处新开课程。 (二)听课的主要任务 (1)了解所听课程教师履行教学工作的规范和学生对教师工作反映等方面情况; (2)检查教师教案、教学日志、实训方案等情况; (3)检查教师教学态度、布置作业和批改作业,以及指导实训情况; (4)检查了解学生出勤、上课、完成作业(实训)的情况; (5)了解有关教学组织、教学内容情况,了解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的情况; (6)了解、反映、解决各项教学环节中存在的问题。 (三)教务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一次推门听课,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记录并做好汇总、存档。 (四)教务处负责汇总听课记录,作为教师业务考核的参考依据。 (五)教务处要经常与学院领导取得联系,组织交流听课情况和研讨教学中的问题。 (六)检查要求(1)要求各成员充分履行职责,实事求是、客观地进行评价。(2)检查过程要做好记录,填写相关的资料,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汇总和反馈。(3)检查中发现问题应进行追踪。 专心-专注-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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