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乡镇郊区生活污水管理计划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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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标准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目前,国内农村污水相关标准体系仍不完善,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排放标准,造成地方确定工艺和建设标准困难等问题。对工程的设计、施工、评价、验收也缺乏统一技术标准规范。因此,农村污水行业对相关标准的出台十分迫切。今年四月,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发布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该技术标准对设计水量和水质、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配套设施、施工和验收、运行和维护等内容进行了标准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前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6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15274号)的要求
2、,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水量和水质;5污水收集系统;6污水处理;7配套设施;8施工和验收;9运行和维护。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由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18号,邮编:100085)。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参编单位:重庆
3、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浙江大学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主要起草人:刘俊新、陈梅雪、郭雪松、杭世珺、何强、翟俊、王洪臣、罗安程、毛凯主要审查人:1 总则1.0.1 为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规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制定本标准。1.0.2 本标准适用于人口在5000人以下行政村、自然村以及分散农户新建、扩建和改建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不适用于集约化养殖场、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及乡镇企业等生产污水的处理设施。1.0.3为实现合理规划、高效组织实施与有效监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宜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
4、统一管理。1.0.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污水处理构筑物(设备)和配套管网,应按照村庄规模、处理场地条件、住户分布密度和区位特点,在对管网和污水处理构筑物(设备)的建设费与维护管理费进行综合经济比较和分析基础上,因地制宜地选择适宜的处理模式、技术工艺和管理方式。1.0.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应优先考虑资源化。处理水宜利用村庄的自然条件,经过周边沟渠、水塘、土地等方式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受纳水体,并应符合相关标准。1.0.6 在不断总结科学研究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地条件,积极慎重稳妥可靠地采用工艺、材料、设备。1.0.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除应按本标准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1.0.8 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考核制度,保障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长期正常运行。2 术语2.0.1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domestic wastewater treatment facilities for rural area对农村生活污水进行处理的构筑物等全部处理系统。2.0.2分户污水处理 onsite wastewater treatment单户或多户的污水进行就地处理的方式。2.0.3村庄集中污水处理centralizedwastewater treatment村庄或一定范围内的农户的污水经管网收集就近接入污水处理站的处理方式。2.0.4纳入城镇污水管网ruralwastewater
6、 into urban sewers指位于城镇内及其周边的村庄的污水经污水支管收集后直接纳入城镇污水干管中,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方式。2.0.5非重力排水系统non-gravity drainage systems指除重力排水外的真空和压力输送排水系统。3 基本规定3.0.1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以国家有关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及村庄整治的政策为主要依据。规划应根据各地具体情况和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污水的排放与利用等的关系,并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设施。3.0.2农村生活污水的处理程度应根据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排放标准和相关要求确定。3.0.3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主要有纳入城镇污水
7、管网、村庄集中污水处理、分户污水处理三种方式。决定污水处理方式的因素主要包括村庄人口规模、人口密度(或住房间距)、距城(镇)区市政管网的距离、环境条件、经济条件和运行管理等。3.0.4 污水处理技术应与当地农村特点相适应。农村污水处理技术有化粪池,厌氧生物膜池、生物接触氧化池、生物滤池,生物转盘、氧化沟、传统活性污泥曝气池、人工湿地、人工快渗、稳定塘、化学法除磷等,其它与当地农村特点相适应得技术也可以采用。3.0.5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用地应按规划期规模控制,节约用地。3.0.6污水处理站位置的选择,应符合规划及国家有关规定。3.0.7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站除满足水质改善的需求,还应注重与环境协调一
8、致。3.0.8污水处理设备不应建在饮用水源上游。3.0.9位于地震、湿陷性黄土、膨胀土、多年冻土以及其它特殊地区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3.0.10污水处理构筑物应满足防水、防渗相关规范、标准,严禁污染地下水。3.0.11冬季水温低于4时,宜采用地埋式构筑物或其它保温措施。3.0.12处理构筑物可按国家规范参数采用钢筋混凝土进行设计施工,也可直接采用一体化处理设备。4 设计水量和水质4.1 设计水量4.1.1农村生活污水主要包括厕所、盥洗和厨房排出的污水。4.1.2农村生活污水排放量宜根据实地调查结果确定。4.1.3调查数据缺乏时,宜在调查当地用水现状、生活习惯、经济
9、条件、地区规划等基础上酌情确定。也可参考以下表4.1.3数值。表4.1.3农村居民日用水量参考值通过排放系数确定污水量。农村生活污水排水量一般为总用水量的40%80%,有洗衣污水室外泼洒、厨房污水喂猪等习惯的地方可取下限值,排水设施完善的地方可取上限值。4.1.4农村生活污水排放呈不连续状态,污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原则确定:1)调节设施前的处理设施的设计流量应按最高时污水量设计;2)调节设施后的处理设施的设计流量应按平均时污水量设计。4.2设计水质4.2.1农村生活污水水质宜通过实地调查结果确定设计水质。4.2.2 实地调查困难或无调查数据,可参考表4.2.2中数值进行适当取值。通常,
10、化粪池出水浓度高,盥洗排水和厨房排水浓度低。表4.2.2农村居民生活污水水质参考取值(单位:mg/L)5 污水收集系统5.0.1农村生活污水收集系统包括3部分:农户庭院污水收集系统、庭院外的村庄污水收集系统、污水处理出水排放系统。5.0.2 农户庭院污水收集系统主要是收集庭院内厕所、厨房和洗浴等污水,其布设方式应考虑农户的生活习惯、风俗文化、庭院布局、污水处理方式等因素。5.0.3农户庭院污水收集系统包含排水管、检查井、化粪池等设施。宜将厕所粪便污水与厨房污水、洗涤洗浴污水分开收集,厕所粪便污水需先排入化粪池,再流入排水管,厨房和洗浴污水可直接进入排水管。5.0.4宜在厨房下水道前安装防堵漏斗
11、,浴室设置毛发过滤网,出庭院前设置检查井和格网,管道最小设计坡度宜为5。管道设计可参考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5.0.5村庄污水收集系统包括接户管、支管、干管、检查井和提升泵站等设施。农户庭院污水经接户管进入支管再汇入干管,排至村庄污水处理站。村庄污水管网应根据村落的格局、地形地貌等因素合理布设。5.0.6利用村内地势差和现有沟渠收集村庄污水时,应采取密封和防渗措施。5.0.7村庄污水收集管渠的设计可参照排水管管径宜不低于100mm,坡度宜不低于5,70m以内或转弯处设置检查井,管道设计可参考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5.0.8铺设重力管网有困难的地区,可采用非重力排
12、水系统。5.0.9 污水处理出水排放系统主要是将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出水输送到受纳水体或指定的位置,可采用管道或沟渠。6 污水处理6.1分户污水处理设施6.1.1分户污水处理设施宜采用一体化装置,装置标准参考户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CJ/T 441-2013)。6.1.2污水进入一体化装置之前应进行预沉淀处理,可采用已建成的化粪池作为沉淀处理单元。6.1.3 当采用一体化装置出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宜增加自然生物处理。6.1.4以去除有机物(COD)为主要目的时,可采用好氧生物处理装置,或厌氧生物膜+人工湿地等自然生物处理组合设施。6.1.5 要求去除COD和总氮时,宜采用缺氧与好氧生物处理组合设施。6
13、.1.6厕所粪便污水单独处理时,可采用一体化生物反应器或化粪池+自然生物处理工艺。6.1.7居民洗衣、淋浴及厨房洗涤等低浓度生活污水可直接采用人工湿地处理后排放或综合利用。6.1.8处理出水有消毒需求时应设消毒池或使用含氯消毒药片。6.2村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6.2.1村庄污水集中处理宜采用一体化装置或工程构筑物。6.2.2污水进入污水处理站前宜经过化粪池或厌氧池预处理。6.2.3污水处理站宜设置调节池。6.2.4以去除有机物(COD)为主要目的时,可采用好氧生物处理设施。6.2.5要求去除COD和总氮时,宜采用缺氧与好氧生物组合设施。6.2.6 要求去除COD、总氮和总磷时,宜采用缺氧与好氧生
14、物组合设施,后接化学除磷单元。6.2.7污水处理站需设置消毒单元。6.2.8当采用生物处理设施出水不能满足要求时,宜增加自然生物处理。6.3 村庄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6.3.1 对于具备将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的村庄,优先考虑将居民生活污水接入城镇污水管网,由城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6.3.2 污水纳管系统包括管道、检查井和提升泵站。村庄污水通过管道输送到城镇污水管网。管道、检查井和泵站设计可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6.4 初级处理设施6.4.1化粪池6.4.1.1 化粪池可应用于农村改厕的粪便污水初级处理,并且应与污水收集和处理系统一考虑。6.1.2化粪池的施工应参考镇(乡)村
15、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124-2008的相关规定。可选用预制成品,或现场建造,应便于清掏池底污泥。污泥清掏周期应根据污水温度和当地气候条件确定,宜采用312个月。6.4.1.3 化粪池应设在室外,其外壁距农房宜根据各地农房性质、基础条件确定,如条件限制设置与机动车道下时,池底和池壁应按机动车荷载核算。6.4.1.4化粪池的构造应符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的要求。6.4.1.5污水在化粪池中停留时间宜采用12-36h。化粪池容积应包括贮存污泥的容积,可根据镇(乡)村排水工程技术规程进行计算。6.4.1.6化粪池池壁和池底须进行防渗设计,严禁污染地下水和周边环境。应采取防臭和
16、防爆措施。6.4.2厌氧生物膜池6.4.2.1 厌氧生物膜池可用于农村生活污水的初级处理。6.4.2.2厌氧生物膜池应位于化粪池后;厌氧生物膜池也可与化粪池合建。6.4.2.3 厌氧生物膜池填料装填高度不宜小于池深的2/3。6.4.2.4厌氧生物膜池的水力停留时间宜取2d5d,排泥间隔时间约为3个月至1年。6.4.2.5厌氧生物膜池应采取防渗、防臭和防爆措施。6.5 生物处理设施6.5.1生物接触氧化池6.5.1.1 生物接触氧化池可用于农村生活污水分户和村庄集中处理。6.5.1.2生物接触氧化池可分为单级和多级接触氧化。当具有脱氮功能要求时,应采用好氧池和缺氧池。6.5.1.3 生物接触氧化
17、池有效容积宜依据以下公式计算:V=Qn(La-Le)/(M1000)(6.5.1.3)式中:V生物接触氧化池的有效容积(m3);Q每人每天污水量(m3/人?d);n服务人数(人);La进水BOD5浓度(mg/L);Le出水BOD5浓度(mg/L) ;MBOD5容积负荷(kgBOD5/m3?d)。6.5.1.4生物接触氧化池前应设置初沉池等预处理设施,以防止填料堵塞。初沉池可以是单独的沉淀池或一体化设备中的沉淀单元,已建符合要求的化粪池也可作为初沉池。6.5.1.5生物接触氧化池内的填料应适于长期浸入污水环境中,并适宜微生物附着生长。6.5.2 生物滤池6.5.2.1 村庄集中污水处理可采用生物
18、滤池,包括普通生物滤池(也称滴滤池)、高负荷生物滤池或曝气生物滤池等类型。6.5.2.2普通生物滤池由池体、滤料、布水装置和排水系统组成。池体宜为方形、矩形或圆形;滤料宜采用碎石、卵石或炉渣,粒径为30mm100mm;布水装置可采用固定式或移动式;排水系统应设置渗水装置、集水沟和总排水沟。容积负荷宜为0.15kgBOD5 /(m3d)0.3kgBOD5 /(m3d)。6.5.2.3高负荷生物滤池水力负荷宜为10-30m3/m2d,容积负荷宜小于1. 8kgBOD5 /(m3d)构造,滤料粒径为40mm100mm,宜采用旋转布水器。6.5.3 生物转盘6.5.3.1村庄集中污水处理可采用生物转盘
19、。6.5.3.2 村庄集中污水处理宜采用单周多级转盘,不宜小于3级。6.5.3.3生物转盘的BOD5面积负荷宜为6gBOD5/(m2.d)30gBOD5/(m2.d)。6.5.4氧化沟6.5.4.1村庄集中污水处理可采用氧化沟。6.5.4.2氧化沟曝气设备除应具有良好的充氧性能外,还应具有混合和推流作用,设备选型时要综合考虑充氧和混合推流功能。6.5.4.3氧化沟的污水停留时间宜为10h30h,污泥龄宜为10d30d,沟内流速宜大于0.3m/s,沟内污泥浓度宜为2000 mg/L 4000mg/L;6.5.4.4单沟型氧化沟可采用连续进水间歇曝气运行模式脱氮,缺氧DO低于0.5 mg/L,好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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