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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规定 制氧站设备事故管理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设备平安运行和氧气的连续稳定的供应,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其次条?设备事故管理要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备事故分析要坚持事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设备平安运行和氧气的连续稳定的供应,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规定。 其次条? 设备事故管理要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设备事故分析要坚持事故缘由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及群众未受到训练与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三不放过”原则。 其次章? 管理职责 第三条?
2、 生产车间负责组织一般设备事故的分析及抢修。 第三章? 设备事故的定义、分级 第四条? 凡正式投产的设备(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的零件、构件损环,使生产突然中断或受严峻影响,或由于本岗位设备缘由直接造成氧气供应中断而使生产突然中断者,称为设备事故。 第五条? 下列状况不列为设备事故 (一)在生产过程中设备的平安爱护装置正常动作,平安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其他设备损坏者; (二)在生产过程中易损件及大宗消耗件损坏,使生产中断者; (三)生产工艺事故,使生产中断,而未造成设备、厂房、构筑物损坏者; (四)交通事故,而未造成设备损坏者; (五)不行抗拒的自然灾难造成设备损坏使
3、生产中断者。 第六条? 设备事故分级 (一)特大设备事故: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0万元及以上者,为特大设备事故。 (二)重大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重大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24小时及以上者; (三)一般设备事故:凡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即为一般设备事故。 1、设备事故的设备修复费在1万元及以上,10万元以下者; 2、主要生产设备发生设备事故使生产系统停机1小时及以上,二十四小时以下者。 第四章? 设备事故的统计与上报 第七条? 事故统计。事故次数、事故发生时间、影响生产时间、事故造成的经济
4、损失是设备事故管理的基本数据,应照实记录,正确统计。 (一)事故次数: 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一般按中断一次,计算一次。假如一台设备发生事故,修复开机还没有达到正常生产时,在同一部位又发生事故,后一事故应认为是前一事故的连续,只计算一次。事故时间和修复费则要累计计算。 (二)事故时间: 1、一般按设备停机到设备具备恢复生产条件之间的时间计算,玻璃纤维窑炉应加上影响生产的时间。 2、有备用机组的设备,事故时间为事故设备停机到备用机组开机的时间。 3、动力设备发生事故引起系统停机,其事故时间计算为涉及的生产设备中最长停机时间。 4、设备发生事故使生产中断被迫提前检修,或临时支配方案检修者,其事故
5、时间的计算统一规定为按事故设备停机到该设备具备开机状态时之间的时间计算。 (三)? 设备事故损失费为事故设备修复费与减产损失费之和。 1、设备事故修复费为修复损坏的设备发生的材料、备件、人工及管理费用等。备件、材料费用一律执行选购价格,人工费按发生事故单位设备系统人员平均日工资额乘以修复设备总工时计算。设备损坏严峻无法修复的应为改换与设备规格、装备水平相应设备现行价格。 2、减产损失费为因设备事故使生产突然中断削减的产品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一台设备发生事故影响几台(套)设备停产时,其减产损失为被涉及的设备减产损失之和。 第八条? 设备事故发生后,车间要马上报告设管部,在事故设备修复后12小时内把
6、事故分析报告书报设管部。 第五章? 设备事故的抢修、分析、处理 第九条? 设备事故抢修。设备发生事故后,要快速组织抢修,尽快恢复生产。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组织抢修。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抢修。 第十条? 设备事故分析。事故分析是对事故缘由、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阅历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机械动力部及机动技术科组织分析。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组织分析。 第十一条? 设备事故处理。 (一)特大、重大设备事故由设管部提出处理看法,由分管副总经理审批。 (二)一般设备事故由车间提出处理看法,由设管部领导审批。 第六章?
7、 嘉奖和考核 第十二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时将嘉奖有关人员: (一)能准时发觉重大设备隐患,避开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者。 (二)参与事故抢修的单位或个人,能做到快速排解事故恢复生产者。 第十三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违章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玩忽职守,擅离工作岗位,违反劳动纪律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四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时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一)由于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职工无章可循造成设备事故者。 (二)对职工不按规定进行平安训练和技术培训,或未经考试合格而上岗操作造成设备事故者。 (三)设备严峻失修,严峻超负荷运行或使用已批准报废的设备造成设备事故者。 (四)违章指挥,强令工人违章作业造成设备事故者。 第十五条? 有下列状况之一时,应对有关人员从重考核: (一)有意曲解事故定义,压低事故等级,隐瞒不报、虚报或有意拖延报告者。 (二)在事故调查过程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或嫁祸于人者。 (三)事故发生后由于不负责任,不乐观组织抢修;或没有实行措施而造成事故扩散扩大,加大事故损失;或重复发生同类事故者。 平安管理制度 保安管理制度 Qiquha.CoM门卫管理制度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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