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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制度 重大危急源检测评估监掌握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依据国家平安监察局关于仔细抓好重大危急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上级重大危急源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重大危急源的排查治理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平安生产,特制定本措施。一. 依据国家平安监察局关于仔细抓好重大危急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上级重大危急源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重大危急源的排查治理工作,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确保实现平安生产,特制定本措施。 一、职责范围矿长对本矿井重大危急源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负责本矿井重大危急源的排查工作,并负责督促矿井对存在平安隐患的重大危急源制定治理方案。
2、各分管副矿长负责分管范围内矿井重大危急源的排查工作,并负责督促对重大危急源根据确定的隐患治理方案进行整改治理。各专业科室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矿井重大危急源的排查工作,并参加对存在平安隐患的重大危急源制定治理方案。平安科负责矿井重大危急源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二、管理内容1、大风、灾难性天气,2、爆破器材库,3、锅炉房,4、地表水,5、瓦斯、煤尘超限爆炸,6、岩溶水突水, 7、老空积水,8、煤炭自燃及其它火灾。以上8项重大危急源由矿井平安科进行登记、建立档案,各科室组织有关人员每月下井进行一次检查,并将检查状况报平安科登记、存档。三、排查、登记、申报1、以总工程师为主,分管副矿长及各科室协作,
3、对本矿井的重大危急源进行排查。排查的依据为重大危急源辨识(GB18218-2000)和国家安监局关于开展重大危急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看法。2、对排查出的重大危急源要逐项进行登记,具体描述和记录重大危急源的基本特征。3、根据国家安监局和上级的有关规定,由所在矿平安科负责对重大危急源进行申报。申报表分为三类,第一类为生产经营单位基本状况表,其次类为各类重大危急源基本特征表,第三类为重大危急源周边环境基本状况表。4、当重大危急源重新进行评估后,各矿要将有关状况报上级平安监管部门。5、重大危急源排查,六个月为一周期。四、评估1、必需根据国家安监局和上级的有关要求,托付具备平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对重大
4、危急源进行平安评估,并出具平安评估报告。2、对已经评估过的重大危急源,正常状况下每两年重新评估一次。重大危急源的产生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对重大危急源重新进行平安评估。3、对新排查出的重大危急源,要马上按规定进行平安评估。五、检测、监控1、矿井必需对已确认的重大危急源落实责任人,制定严格的平安管理制度、治理措施和长远的治理规划,对重大危急源进行严格监控和管理。2、矿井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把握重大危急源的动态变化状况。对查出的问题,准时实行措施予以排解。对不能排解的,要马上报告上级部门,准时制定有效措施予以
5、消退或实行其它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发生。3、矿井应指定专人每月对重大危急源进行监测,对重大危急源的平安状况、应急救援预案执行落实等状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将检查状况经科室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矿长并备案。4、矿井每年初必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危急源进行总体平安评估,拟写平安评估看法后签字备查,并制订相应的平安措施、治理方案。5、对平安评价中发觉的问题,要按要求整改。对存在现实危急的装置,应当马上停止使用,予以更改或修复,并实行相应的平安措施。6、矿长或总工程师每月度应组织人员对矿井重大危急源进行一次平安检查,对在检查中发觉的问题,尚未构成事故隐患的,应当场予以订正。对已构成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
6、马上排解或限期改正。对重大事故隐患在排解前或排解过程中无法保证平安的,应当责令从危急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责令临时停产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解后,经矿井平安科审查同意,方可重新生产或使用。7、矿井平安科每年末要对矿井的重大危急源的监控措施、检查、整治结果等状况进行一次总体分析。六、治理1、矿井对存在缺陷和事故隐患的重大危急源必需由矿总工程师和分管副矿长共同讨论确定治理整改方案。2、重大危急源的治理整改方案一经确立,由矿长负责详细落实,必需最大限度满意治理整顿投入,尽快消退平安隐患,确保平安生产。七、救援1、矿井必需针对各个重大危急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级平安部门备案。2、矿井必需配
7、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成立应急救援小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3、矿井已经编写好的预案,依据状况,要定期、准时进行修改。八、销号重大危急源经过治理消退危急、危害后,要准时报上级部门申请销号。九、组织领导为加强重大危急源的监控和治理,确保实现平安生产,矿井应成立重大危急源监控和治理小组,矿长任组长,各副矿长、总工、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十、考核惩罚1、矿井无应急救援预案,重大危急源无评估报告、管理方法、治理方案的,对矿长、总工、平安、生产副矿长,平安科长各罚款100元,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罚款200元。到期未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加倍罚款。2、重大危急源不按时报送,对平安科长罚款5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记录不完善、不全面的对有关负责人罚款5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3、对应急救援预案不准时修改完善的对矿总工程师罚款100元,责任人罚款200元。十一、其它矿井要将各个重大危急源的评价报告、检查制度、巡检记录、应急救援预案等进行集中管理,相关资料装订成册。 设备平安操作规程 平安技术操作规程 叉车平安操作规程 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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