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范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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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餐饮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范本 餐饮场所消防平安管理规范范本之相关制度和职责,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餐饮场所消防平安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和人员、消防平安职责、消防平安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平安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扬培训.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餐饮场所消防平安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组织机构和人员、消防平安职责、消防平安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平安管理措施、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宣扬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火灾事故处理、消防档案、消防平安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嘉奖与惩处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面积200m2的餐饮场
2、所。其它餐饮场所也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全部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舞依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讨论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8? 爆炸和火灾危急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
3、系统设计规范 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 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3.1? 餐饮场所? restaurant 独立建筑或设置在其它建筑内的营业性餐饮场所,例如餐厅、餐馆、饭店、酒店、冷饮厅、茶楼、酒吧及其它具有餐饮性质的场所。 注:建筑面积1000m2或餐位数200座的营业性餐饮场所属于消防平安重点单位。 3.2? 消防平安特地培训 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平安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平安学问培训。 4 组织机构和人员 4.1 消防平安重点单位应成立防火平安领导小组,其成员由消防平安责任人、分管
4、领导、消防平安管理人、厨房经理、大堂经理等组成;其他一般单位应依据状况成立相应的组织。 4.2 ?全部单位应成立由消防平安管理人员、厨师、服务员组成的义务消防队。 5消防平安职责 5.1 一般规定 饮场所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平安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平安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 餐饮场所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平安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平安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的餐饮场所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准时反映单位消防平安管理工作状况。 5.2 消防平安责任人 餐饮场所的法人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平安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平
5、安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 a)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平安符合规定,把握本单位的消防平安状况; b) 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支配,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方案; c) 为本单位的消防平安供应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d) 确定本单位消防平安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平安责任人,确定逐级消防平安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 e) 组织防火检查,每月至少参与一次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准时处理涉及消防平安的重大问题; f) 依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义务消防队; g) 组织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消防平安责任人的确定或变更应
6、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1.?5.3 消防平安管理人 消防平安管理人由消防平安责任人指定,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方案,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平安管理工作; b) 组织制订消防制度和保障消防平安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c) 拟订消防平安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d)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e)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平安出口畅通; f)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 g) 每半年至少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学问、技能的宣扬训练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h) 单位消防平安责任人托付
7、的其他消防平安管理工作,向消防平安责任人报告消防平安状况,每月至少一次。 未确定消防平安管理人的单位,由消防平安责任人担当本条规定的消防平安管理职责。 1.?消防平安管理人的确定或变更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2.?5.4 消防平安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平安重点单位的餐饮场所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平安管理人员。消防平安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a) 分析讨论部门、岗位消防平安工作,准时向上级报告; b) 确定消防平安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 c)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平安标志; e) 组织开展消防宣扬,对员工进行训练培训; 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
8、散预案,组织演练; g) 记录消防工作开展状况,完善消防档案; h) 完成其它消防平安管理工作。 1.?5.5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 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 a) 把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 b) 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觉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解,不能排解的应报告消防平安管理人、消防平安责任人; c) 核实、确认报警信息; d) 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1.?5.6 其它人员 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平安制度和操作规程,参与消防平安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急性和消防平安常识,发生火灾时准时
9、引导顾客疏散。 5.7 承包、租赁或托付经营 实行承包、租赁或托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供应符合消防平安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平安责任。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平安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管理。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使用单位应明确管理责任,可托付统一管理。 6 消防平安制度和操作规程 6.1 消防平安制度及制度要点 6.1.1 消防平安例会制度 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打算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6.1.2 消防组织管理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训练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10、 6.1.3 消防平安训练、培训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别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方法、状况记录等要点。 6.1.4 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与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状况记录等要点。 6.1.5 消防(掌握室)值班制度 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大事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状况记录等要点。 6.1.6 平安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平安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状况记录等要点。 6.1.7
11、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平安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觉问题处置程序、状况记录等要点。 6.1.8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状况记录等要点。 6.1.9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方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留意事项等要点。 6.1.10 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应包括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考评目标、内容和方法、奖惩方法等要点。 6.1.11 其它必要的消防平安制度 餐饮场所还应制定易燃易爆危急物品和场所管理等其它必要的
12、消防平安制度。 注:消防平安制度应予公布,并依据实际状况随时修订。 6.2 消防平安操作规程 餐饮场所应制定下列消防平安操作规程: a)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 b) 变配电室操作规程; c)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 d) 燃油燃气设备使用操作规程; e) 其它必要的消防平安操作规程。 1.?注:消防平安操作规程应予公布,并依据实际状况随时修订。 2.?7 ?场所设置要求 7.1 一般规定 餐饮场所不得设置在文物古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不得毗连重要仓库或者危急物品仓库。 7.2 耐火等级 餐饮场所宜设置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建筑物内;已经核准设置在三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应当
13、符合特定的防火平安要求。 7.3 平面布局和防火分隔 7.3.1 独立餐饮场所的建筑物的消防通道、与四周其他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满意现行消防技术标准。 7.3.2 餐饮场所内部布局应满意防火分区、平安疏散的要求。 7.3.3 附设在其它建筑物内的餐饮场所,应采纳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7.3.4? 设置在住宅建筑底层的餐饮场所,应采纳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h的楼板与住宅部分隔开。餐饮场所的平安出口应与住宅部分隔开。 7.3.5? 餐饮场所不应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7.3.6 厨房与餐厅之间,应采纳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
14、燃烧体隔墙,隔墙上的门窗应为乙级防火门窗。 7.3.7 以闪点60的柴油等丙类液体为燃料的餐饮场所,应设置单独的储油间,采纳防火墙与其它部位隔开,当必需在防火墙上开门时,应设置甲级防火门,柴油总储存不应超过1m3。 7.3.8? 设置在地下的餐饮场所应符合下列要求: a) 不应设置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 b) 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7.4 平安疏散设施 7.4.1 平安出口 7.4.1.1? 餐饮场所的平安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 7.4.1.2? 餐饮场所中的平安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平安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
15、离不应小于5m。 7.4.2 疏散宽度 7.4.2.1? 餐饮场所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确定,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GB50016、GB50045、GB50098中的有关要求。 ?注 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其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其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设置在地下人防工程内的餐饮场所,其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单面布房)或1.3m(走道双面布房)。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 7.4.2.2 人员
16、密集的餐厅,疏散出口的总宽度不应少于通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人)的乘积。 ?注:通过人数为人员密度指标(人/m2)与餐饮场所建筑面积(m2)的乘积。餐饮场所的人员密度指标宜为(0.751)人/m2。百人疏散宽度指标一般为(0.651)m/100人。 ?7.4.3 疏散距离 7.4.3.1? 餐厅内最远点至最近平安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30m。 7.4.3.2? 其它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餐饮场所不应大于22m)。 7.4.3.3? 房间门至最近平安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大于40m。 ?注: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房间,其最大直
17、线距离应为22m。 ?7.4.4 疏散楼梯间 7.4.4.1? 设有餐饮场所且超过2层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大于10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不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及设在高层民用建筑的裙房及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餐饮场所,应设有封闭楼梯间。 7.4.4.2 设有餐饮场所建筑面积大于1000m2且底层室内地坪与室外出入口高差大于10m的地下人防工程,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及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应设有防烟楼梯间。 7.4.4.3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要求应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中的有关要求。 7.4.4
18、.4?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采纳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注:多层民用建筑内封闭楼梯间可采纳双向弹簧门。 ?7.4.5 其它要求 7.4.5.1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采纳卷帘门、转门、吊门、侧拉门。平常需要掌握人员随便出入的疏散用门必需采纳平安掌握和报警逃命门锁等牢靠的技术措施,应保证火灾时不需要使用钥匙等任何工具即能从内部易于打开,并应在显著位置设置标识和使用提示。 7.4.5.2? 疏散楼梯和走道上的阶梯不应采纳螺旋楼梯和扇形踏步。 ?注:踏步上下两级所形成的平面角不超过10o且每级离扶手0.25m处的踏步宽度超过0.22m时,可不受此限。 7.4.5.3? 平安出口处不应设
19、置门槛、台阶、屏风等影响疏散的遮挡物。疏散门内外1.4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7.5 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7.5.1 设在地下建筑内 室内装修的顶棚应采纳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应采纳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7.5.2 设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 7.5.2.1? 营业面积100m2的餐饮场所,其顶棚应采纳A级装修材料,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和窗帘应采纳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7.5.2.2? 营业面积100m2的餐饮场所,其顶棚、墙面、地面应采纳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注:设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当装有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
20、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其顶棚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其它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不限制。 ?7.5.3 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内 7.5.3.1? 设置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其顶棚应采纳A级装修材料,其它装修材料不应低于B1级。 7.5.3.2? 设置在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其顶棚、墙面应采纳不低于B1级的装修材料。 7.5.3.3? 设置在电视塔等特别高层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均应达到A级。 ?注:除100m以上的高层民用建筑及顶层餐厅,当同时装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和自动灭火系统时,除顶棚外
21、,其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可降低一级。 ?7.5.4其它要求 餐饮场所其它部位的建筑内部装修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还应符合GB50222中的有关要求。 ?7.6 建筑消防设施 ?7.6.1 消火栓 7.6.1.1 设有餐饮场所的多层公共建筑超过5层、住宅建筑超过7层、其它民用建筑体积10000m3的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注:住宅建筑指底层设有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 7.6.1.2 设在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面积300m2的地下人防工程内的餐饮场所应设有消火栓系统。 7.6.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2.1? 设有集中空气调整系统的餐饮场所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2.2 设在地下建筑和高
22、层民用建筑内的餐饮场所应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7.6.2.3? 公共建筑中营业面积大于500m2的餐饮场所,其烹饪操作间的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宜设置自动灭火装置,且应在燃气或燃油管道上设置紧急事故自动切断装置。 ?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设置应符合GB50084中的有关要求。 ?7.6.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6.3.1 任一层建筑面积3000m2或总建筑面积6000m2,以及有集中空气调整系统的餐饮场所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装置。 7.6.3.2? 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内,设在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且建筑面积500m2的餐饮场所应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6.3.3? 设置在地下建筑或地上建筑的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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