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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物业员工手册考勤条例 物业员工手册考勤条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物业员工手册之考勤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一、员工必需遵守公司统一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员工请假时,必需严格履行请假手. 物业员工手册之考勤条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员工必需遵守公司统一规定的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员工请假时,必需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二、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员工享有的休假种类有:病假、事假、产假、婚假、丧假、探亲假、公假、工伤假、年假。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是指: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
2、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 四、员工因工作加班而产生的工时,将以倒休方式处理。 五、请假及审批程序及权限: 1.请假:全部休假(病假除外)一律事先填写,首先获得直接上级主管批准,然后再按规定程序审批,待批准后方可休假。 2.请假批准权限: 3.员工请假以2小时为最小单位。 六、员工凡属下列状况之一者,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 1.用不正值手段骗取、涂改、伪造休假证明者; 2.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3.迟到、早退半小时以上; 4.休假期满未办理续假手续,其超假时间视为旷工。 七、试用期期间,病、事假累计3天以上5天以下(含5天)者,试用期顺延半个月;病、事假累计6天以上10天以
3、下(含10天)者,试用期顺延一个月;病、事假累计10天以上者,公司可以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八、各类假期: 1.病假: 1.1员工患病需休息1天的,应提前一天或在当日上班办理请假手续,获得批准后方可离岗。 1.2员工因病需连续休假2天(含2天)以上的,请假时应提交大病统筹医院诊断证明书(急诊除外),经批准后方可病休。如因病无法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应先打电话告知公司并在自生病起三日内托付亲属代为办理。 1.3员工患病治疗一个月以上的,需由本人填写请假单、附大病统筹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一同报部门经理审批,批准后报综合部备案,按员工医疗期及医疗期盼遇规定执行。 2.事假: 2.1员工请事假须提前一天填写
4、请假单,经批准后方可休假。 2.2特别状况来不及事先请假的,应按请假批准权限于早8:00前电话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事后应准时补办请假手续。 2.3员工请事假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分公司总经理审批,三天以上必需由综合部审核、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倒休: 3.1员工加班应按规定发给加班工资或倒休,累计倒休在当年度内有效,特别状况需报公司批准后方可转入下年度。 3.2员工倒休需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经批准方可休假。 3.3倒休以2小时为最小单位。 3.4倒休可抵销病、事假。 4.产假、方案生育假: 4.1女工工作满一年方可领取方案生育指标,未按规定生育者,不享受方案生育的多种待遇。 4.2为了爱护
5、孕妇身体健康及胎儿正常发育,凡站立或一线服务岗位的女工怀孕四个月、非站立岗位的女工怀孕七个月,公司无法支配其合适岗位的,应离岗疗养。 4.3女工分娩时,须呈交医院签发的证明,符合方案生育规定者可赐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可休假15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4.4已婚妇女满24周岁初育者为晚育,晚育女工可享受30天晚育嘉奖,也可由女工单位开具证明由男方使用。 4.5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每天有两次哺乳时间,每次30分钟,可合并使用,多胞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30分钟。 4.6女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指第一次)者,赐予15-30天产假;满4个月流产者
6、给产假42天。 4.7施行方案生育手术(放环、绝育),按医院证明赐予休息时间。 5.婚假: 员工在试用期、见习期满后,符合法定结婚条 件者,凭结婚证明经批准后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国家晚婚规定(男25周岁、女23周岁)的 可另增婚假7天,合计10天。 6.丧假: 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公婆)去世时,经申请可获准3天丧期。 7.探亲假: 7.1与配偶和父母户口不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与公司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员工可享受探亲假。 7.2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每年给假一次,假期20天,如因工作需要,单位当年不能赐予假期的,两年探亲假可
7、合并使用,假期为45天。 7.3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 7.4员工探望配偶,每年赐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当年结婚的员工不享受探望配偶假期。 8.公假: 8.1参与子女学校、幼儿园召开的家长会。 8.2搬迁。 请公假也需办理请假手续。每年最多不超过2天。 9.工伤假: 9.1由于下列状况之一,负伤、致残、死亡,应当确认为工伤事故: a.从事公司日常生产工作发生伤亡事故的; b.工作区域内由于担心全因素造成的意外损害,造成死亡或经抢救治疗后完全丢失劳动力量的; c.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损害的; d.在公司内发生灾难或险情时,员工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
8、和公众利益活动的; e.因公外出,由于工作缘由患病其它意外,造成损害、失踪、突发急病的; f.劳动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9.2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负伤、致残、死亡的不应定为工伤: a.违法或犯罪; b.自杀或自残; c.斗殴; d.酗酒; e.违章; f.劳动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9.3工伤处理方法: a.工作中发生伤亡事故后,各部门必需于24小时内向综合部汇报。轻伤者由部门组织调查,查清事故缘由并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处理看法,经综合部、平安领导小组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按工伤处理。重伤事故经公司平安部门提交工伤报告。 b.工伤就医,需到大病统筹医院(急诊除外),不按此规定办理不能享受工伤待遇。工伤
9、待遇按公 司工伤管理规定执行。 10.年假: 10.1与公司签订固定期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者可享受有薪年假7天,并自下一年度起每一年度增加年假一天,最多不得超过14天。 10.2凡有下列状况之一者,不享受年假: a.当年病、事假累计一个月以上者; b.当年公伤假、产假累计达两个月以上者; c.当年已享受探亲假者; d.已获批离职(指辞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辞退、除名和开除)者; 休完年假后,又消失上述a和b两项状况时,取消其次年年假。 10.3凡当年9月30日以后调入者其次年不享受年假。 10.4休年假,应提前3天提出申请,经综合部或分公司综合部审核,报所在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10.5年假必需在获得资格后的一个年度内休完,未休完的年假一律作废,不得跨年度累计。 10.6年假原则上应一次休完,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可分次休假,但最多不得超过两次,每次休假不得少于2天。/P 稽查制度 稽查队制度 稽核制度 空调制度 空运制度 策划制度 第 5 页 共 5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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