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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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 危急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平安管理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上海轨道交通15号线项目公司对应急预警的划分:(一)预警的分级定义(1)发生初步定性为重大平安事故的为一级预警:发生一级预警,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施工总承包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必需第. 一、上海轨道交通15号线项目公司对应急预警的划分: (一)预警的分级定义 (1)发生初步定性为重大平安事故的为一级预警:发生一级预 警,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施工总承包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必 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作集团指挥抢救,分析缘由,协作调查,落实后续工作; (2)发生基坑坍塌或隧道破坏、工地
2、发生死亡大事,事故初步 定性为一般平安事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为二级预警:发生二级预警,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施工总承包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必 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协作集团指挥抢救,分析缘由,协作调查,落实后续工作; (3)工地发生死亡事故,死亡人数超过一人,事故初步定性为 一般平安事故的为三级预警:发生三级预警及以上预警,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施工总承包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必 须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抢救,分析缘由,协作调查,落实后续 工作; (4)工地发生死亡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一人为四级预警:发 生四级预警,项目公司主要负责人、施工总承包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必需第一时间到达现场,指挥抢救,落实善后工作; (5
3、)深基坑或区间施工发生管线或基坑变形报警、工地现场发 生工伤事故、治安滋事等状况的为五级预警:发生五级预警,项目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施工总承包管部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或总工必需准时到达现场,分析缘由,制订对策。 (二)报告时间 (1)轨道交通建设工地一旦突发防汛抢险及其他灾难性事故或 大事,事故单位必需在第一时间内逐级上报; (2)事故发生后集团按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 定及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要求,以最快方式(45 分钟 内)将事故简要状况向相关上级部门报告; (3)各类突发大事事故应在事发第一时间内向市建交委和相关上级部门报告。 (三)报告程序 (1)施工单位报告程
4、序 a.一旦突发防汛事故或大事,事故单位现场负责人必需在第一时间内向建设方现场项目经理报告;如特殊重大事故直接向项目公司主要领导报告,后按程序报告; b.如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现场必需做好抢救人员和爱护好现场工作,以防事故进一步扩大。若发生触电事故应首先切断电 源,若发生卫生防疫事故、食物中毒事故应马上送医院进行抢救或现场设立留观室,尽一切努力避开事故进一步扩大,等待有关 部门调查。 (2)建设方现场项目经理报告程序 a.建设方现场项目经理接到防汛事故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及安委会主要领导报告; b.重大事故直接向集团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报告,后按程序报告。 (3)项目公司报告程
5、序 a. 项目公司主要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马上向 建管中心 ( 转)和总值班室(cocc:)报告; b.各类重大事故直接向集团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后按程序上报; 第十六条平安生产 (一)平安生产目标 (1)伤亡事故掌握指标及考核:依据集团年度下达的伤亡事故掌握指标和考核方法编制预防及掌握措施; (2)平安生产事故掌握:制定平安生产管理指导方针,明确平安生产事故掌握指标。编制各类平安生产管理方法下发至各参建单位,并供应技术上的支撑; (3)平安生产考核及奖罚:建立平安生产奖惩考核制度,负责与各参建单位进行平安生产责任签约,并进行考核; (4)制定员工平安生产培训训练指标; (5)制定平安生产
6、管理人员经过培训且持证上岗指标。 (二)机构人员体系 (1)建立平安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平安管理人员; (2)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专职平安管理人员。 (三)平安生产管理体系 (1)施工总承包管理部督促参建单位明确平安技术、防护设施、劳动爱护等平安措施落实; (2)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对进场参建单位进行平安生产管理总交底; (3) 施工总承包管理部建立健全各类平安生产责任制; (4) 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做好平安生产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5) 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制定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平安生产管理及考核方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平安检查,督促整改。 (6)项目公司负责办理施工许可和平安监督报监
7、手续; (7)项目公司负责编制平安生产风险源手册,并提出防范措施; (8) 项目公司负责根据建管中心应急预警管理,编制各类突发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各类应急抢险演练及评价工作; (9)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定期组织召开各类平安生产工作会议; (10)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各类平安生产制度,制度包括: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管理制度、平安技术交底制度、平安生产奖惩制度、施工工地防火制度、工伤事故及上报管理制度、平安会议制度、平安训练培训制度等; (11)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对参建单位平安生产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平安资质、平安生产许可证、施工、管理人员的上岗证、操作证、物资、器材
8、、机具的准用证; (12)项目公司负责对监理单位专职平安管理人员和施工单位“三类人员”实行上网登记的上报工作; (13)执行集团平安风险抵押金的缴纳、使用等管理方法;项目公司负责台帐管理并按月上报集团; (14)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盾构进(退、转)场施工单位是否严格根据工程平安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爱护及消防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商定进行施工; (15)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检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平安生产行为及履责考核; (16)施工总承包管理部定期开展对参建单位平安生产的训练培训工作,并纳入管理台账; (17) 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对参建单位严峻违规报委员会审批后进行通报; (
9、18)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对各单位的突出表现报委员会审批后进行表扬; (19) 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督促各参建单位落实平安生产责任制、平安生产规章制度、各工种操作规程; (20)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督促落实各类平安专项方案与措施,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平安专项方案、技术措施交底、平安生产各类制度、工程变更、工地例会日志等; (21)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督促参建单位落实消防平安管理,重点审查以下几个方面: 临时建筑物耐火等级、防火分区等,仓库、物管区等建筑物消防设施,应急照明装置、疏散指示标志等; 消防平安责任制和消防平安管理制度,重点场所、设备设施防火检查制度,消防平安档案管理,消防设施、平安防
10、护装置设专人负责管理; 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符合消防平安管理规定; 配齐灭火机具、工具,危急化学品、物资材料等分类管理制度; 有毒、危急、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用品的选购、仓储、使用制度与落实状况。 (22)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环境卫生督查; (23)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职业健康方面督查; (24)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对平安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和评比; (25)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定期开展平安检查; (26)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检查各类平安资料包括: 平安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等各项特地施工方案; 对达到肯定规模、危急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平安资料检查(检
11、查记录、检查评分表、隐患整改通知单、整改回复; 平安培训训练(含平安学习); 平安技术交底记录齐全;平安工作月报表齐全、内容完善; 各类平安事故的预防及应急预案; 平安生产月活动方案。 (27)针对装饰、安装、机电系统及模板工程、砼浇捣、地基加固、降水工程、旁通道、区间电机车和堵漏工程等专项施工风险,施工总承包管理部负责在既有的平安管理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平安管理措施; (28)一旦突发各类事故,按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上报。 (29)参加各类平安事故调查、取证工作。 (四) 平安生产一岗双责 详见附件三上海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平安生产一岗双责管理方法。 二、总包管理部平安风险识别及管理 1、地
12、下连续墙的施工深度越来越深,相应的施工风险也越来越高。成槽深度深、各个工序施工时间相应较长,易引发沉渣增厚及槽段失稳等问题;地下连续墙在饱和粉砂层中成槽施工时常常发生失稳;超长超重钢筋笼的起吊易发生失稳,接近建筑物的钢筋笼起吊若消失问题,将直接影响人民生活平安,对社会产生较严峻的后果;地下墙接头接缝处理不好或夹泥夹砂,导致连续墙渗漏水、基坑变形过大及四周建构筑物沉降等隐患,不但会给基坑开挖和主体结构施工带来不利影响,严峻时会发生基坑失稳、垮塌等平安事故,给工程各方带来极大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5号线超深地下墙有:大渡河路站、桂林路站、桂林公园站、武威东路站、上海西站站、铜川路站六个地下三层
13、站和天山路站、古北路站、上海南站三个地下四层;接近建筑物进行地下墙施工的有古浪路站、铜川路站、天山路站、古北路站、吴中路站、桂林路站、百色路站、罗秀路站、虹梅南路站等。 2、超深基坑开挖施工风险识别与分析 超深基坑工程具有风险高、工期长、施工难度大等特点,经常会受到雨雪天气、周边堆载及动载、地下管线渗漏水等诸多不利条件的影响,平安度的随机性较大,事故的发生往往具有突发性,其平安性还与深基坑工程的支护结构体系、降水和土方开挖等亲密相关,在任一环节消失纰漏都可能导致整个工程的失败。 在本工程中,超深基坑有:大渡河路站、桂林路站、桂林公园站、武威东路站、上海西站站、铜川路站六个地下三层站和天山路站、
14、古北路站、上海南站站三个地下四层。 三、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22105号。 深基坑,是指开挖深度超过3米的基坑或深度虽未超过3米,但地质状况和四周环境较简单的基坑。本规定所称深基坑工程,包括基坑支护、基底加固、降水、土方开挖等内容。 根据上海市交通建设工程平安质量监督站的定义,深基坑指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简单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超过肯定规模的深基坑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四周环境和地下管线简单,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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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危险性 较大 分部 工程 安全管理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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