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docx(4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规定 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平安监督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平安监督,爱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平安监督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平安监督,爱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平安,规范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平安监督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平安生产法、建设工程平安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其次条 本规定所称施工平安监督,是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
2、律法规,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及人员(以下简称工程建设责任主体)履行平安生产职责,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状况实施抽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平安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平安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将施工平安监督工作托付所属的施工平安监督机构详细实施。 第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施工平安监督机构建设,建立施工平安监督工作考
3、核制度。 第五条 施工平安监督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整的组织体系,岗位职责明确; (二)具有符合本规定第六条规定的施工平安监督人员,人员数量满意监督工作需要且专业结构合理,其中监督人员应当占监督机构总人数的75%以上; (三)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配备满意监督工作需要的仪器、设备、工具及平安防护用品; (四)有健全的施工平安监督工作制度,具备与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信息化管理条件。 第六条 施工平安监督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二)具有两年及以上施工平安管理阅历; (三)熟识把握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 (四)经业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房屋 市政 基础设施 工程施工 安全 监督 规定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