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核心制度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docx
《医院核心制度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医院核心制度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docx(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医院核心制度之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医院核心制度之死亡病例争论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死亡病例争论制度1.争论范围:全部死亡病例均争论、记录。2.病人死亡后,必需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争论。特别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讨. 医院十三项核心制度之死亡病例争论制度 1. 争论范围:全部死亡病例均争论、记录。 2. 病人死亡后,必需在死亡后一周内进行死亡病例争论。特别病例(存在医疗纠纷的病例)应在24小时内进行争论,有纠纷的死亡病例必需准时向医务科报告;尸检病例,待病理报告发出后1周内进行争论。 3. 死亡病例争论,由科主任或具
2、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师主持,本科医护人员和参加抢救的医师、护士均应参与,必要时请医务科派人参与。 4. 病史死亡记录内容:入院时间、死亡大事、入院状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重点记录病情演化,抢救经过)、死亡缘由、死亡争论记录、死亡诊断等;记录死亡大事详细到分钟。 5. 死亡病例争论程序: 5.1 争论前经治医师必需完成死亡记录。 5.2 争论时床位医师汇报病史;负责抢救的经治医师汇报抢救经过,陈述死因;主治医师补充诊治过程、死亡缘由,指出可能存在的问题;主任(副)医师重点对诊疗、治疗(抢救)、死因存在的不足进行进一步综合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5.3 争论内容应包括:诊断;治疗;死亡缘由;应吸取的阅历教训。 6. 各科建立专用死亡争论记录本,在进行死亡病例争论时,指定人员在死亡争论记录本上按要求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争论日期、主持人及参与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三级医师发言争论看法、应吸取的教训等。 7. 死亡争论记录本应指定专人保管,未经分管院长或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任何人员不得查阅或摘录。 8. 经治医师对特别病例争论的发言内容进行综合整理,经科主任或主持人批阅签字后,报医务科备案。 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总监工作内容 成本会计工作内容 财务经理岗位职责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 财务会计岗位职责 第 2 页 共 2 页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医院 核心 制度 死亡 病例 讨论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