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_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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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格式为Word版,下载可任意编辑物业管理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科学有效应对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可能消失的平安突发大事,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切实消退我市物业管理区域平安隐患,保障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平安,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大事应对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青岛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平安大事的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工作原则 1.4.1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平安大事发生后,在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实行区(市
2、)管理制,建立敏捷快速、功能全面的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 1.4.2以人为本,依法规范。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平安为动身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削减平安大事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应急预案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要与相关政策相连接,要依法行政,依法实施应急预案。 1.4.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落实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常常性地做好应对平安大事发生的思想、预案、机制和工作等方面的预备。建立平安应急处置专业小组,加强管理人员平安方面工作的培训力度,定期组织企业员工、小区居民进行平安应急演练。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根据平安应急工作的需要,成立物业管理平
3、安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物业办主任担当组长,组员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 2.2工作机构 物业管理平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业办,主任张宣文,常务副主任王西涛。办公室职责:统一协调全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平安督查工作,对重点问题提出指导性看法;组织召开平安工作联席会议,准时部署上级有关平安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相关文件的传达;准时向上级机关报送相关重大事项和突发大事的应急处理状况;其它内部工作事项的通知、协调等工作。 2.3成员单位及职责 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确立特地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依据本区域的实际状况,明确职责分工,仔细组织督促、落实平安工作
4、,准时处理解决平安工作中的问题,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平安检查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2.4督察长效机制 由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抽调精通业务、责任心强的1-2名工作人员,组成2个督导组,定期对各区(市)的平安工作进行指导、督察,并提出指导看法。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成立相应检查小组,对辖区内的平安隐患进行全面督察,并将检查状况整理汇总准时上报。 2.5信息报送和处理 2.5.1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平安大事信息快速报送制度。制定应急值守制度、应急报告制度和应急举报制度,准时精确的向有关部门报送信息。 2.5.2各区(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和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有
5、关规定准时向上级部门报告有关平安大事的应急处置或完成状况。 2.5.3在平安大事应急处置中,相关单位应当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通报状况,准时、精确反馈信息。 2.5.4物业管理平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各类平安信息,经过分析讨论后,准时通报相关单位。 2.6指挥和协调 2.6.1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实行有效措施确保政令畅通。属于跨区域的协调工作,由物业管理平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 2.6.2应急预案启动后,各区(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准时协调本区域内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部门的规定落实相关平安工作。 3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平安工作 3.1物业管理区域的高层建筑、商场
6、、写字楼的各种设备设施,如配电室、泵房、中央空调机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等存在的设施缺损和因不能使用所造成的平安隐患。 3.2物业管理区域内违章建筑、违章搭盖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疏散通道等平安隐患,物业管理区域内出租房屋、沿街店面存在的平安隐患,在建筑四周空中和地面设置影响应急车辆通行的平安隐患。 3.3物业管理区域内应急设施的整治,设施无法正常使用或因被偷盗等缘由缺损造成的平安隐患。 3.4物业管理区域内停车场因车辆集中停放造成的平安隐患,以及停车场内因缺损或不能使用的应急设施造成的平安隐患。 3.5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集生产、销售、储存、居住为一体的“三合一”、“多合一”建筑和小商场、小
7、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消遣、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学校校(幼儿园)、小医院(诊所)、小生产加工企业这些“九小场所”,以及擅自转变建筑使用功能的仓库、劳动密集生产车间、员工集体宿舍集生产、销售、居住为一体的建筑物的平安隐患。 3.6物业管理区域内存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存在的平安隐患。 4平安工作完善事项 4.1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公共区域平安防范的重点部位设置警示标识,可能引发人身伤亡事故的部位或场所要设置统一规范、文明礼貌且醒目的警示标识,告示留意事项,明确禁止行为。 4.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业主的自我检查防范予以告示,提示业主对雨蓬、花架、晒衣架、空调室外机架和阳台扶手等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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