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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题库(问答题) 1. 试列举银行业金融机构审慎经营规章的内容?(银监法第 21 条)答:审慎经营规章,包括风险治理、内部掌握、资本充分率、资产质量、缺失预备 金、风险集中、关联交易、资产流淌性等内容;2. 在接管、机构重组或者撤销清算期间,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实行哪些 相关限制措施? (银监法第 40 条)答:( 1)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出境将对国家利益 造成重大缺失的,通知出境治理机关依法阻挡其出境;(2)申请司法机关禁止其转移、转让财
2、产或者对其财产设定其他权益;3. 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审慎经营规章的行为,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或者其 省一级派出机构可以实行的强制订正措施有哪些?(银监法第 37 条)答: 1责令暂停部分业务、停止批准开办新业务;2限制安排红利和其他收入;3限制资产转让; 4责令控股股东转让股权或者限制有关股东的权益;5责令 调整董事、高级治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益;6停止批准增设分支机构;4. 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依法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银行 业监督治理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对与涉嫌违法事项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实行什么措 施? 答:(一)询问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要求其对有关情形作出说明;(
3、二)查阅、复制有关财务会计、财产权登记等文件、资料;(三)对可能被转移、隐匿、毁损或者伪造的文件、资料,予以先行登记储存;5. 设立商业银行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商业银行法第 12 条)答:一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 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三有具备任职专业学问和业务工作体会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治理制度;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 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设立商业银行仍应当符合其他审慎性条件;6. 商业银行有哪些变更事项应当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批准?(商业银行法第 24 条)答:一变更名称;二变更注册资本;三变更总行或者分支行
4、所在地;四调整业务范 围;五变更持有资本总额或者股份总额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六修改章程;七国务 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更换董事、高级治理人员时应当报经 国务院银行业监督治理机构审查其任职资格;7. 有哪些情形的不得担任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治理人员?(商业银行法第 27 条)答:一因犯有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罪或者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罪被判处 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益的;二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三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四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的
5、;8. 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所指关系人包 40 条)括哪些?(商业银行法第 答:一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治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二前项所列 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治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9. 对于借款人到期不归仍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什么权益?(商业银行法第 42 条)答:借款人到期不归仍担保贷款的商业银行依法享有要求保证人归仍贷款本金和利 息或者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益;商业银行因行使抵押权、质权而取得的不动产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1 页,共 7 页精选学习资料
6、 - - - - - - - - - 或者股权应当自取得之日起二年内予以处分;借款人到期不归仍信用贷款的应当按 照合同商定承担责任; 10. 依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的职业操守规定是什么?(商业银行法第 52 条)答:一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收受贿赂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挪用、侵占本行或者客户的资金;三违反规定 徇私向亲属、伴侣发放贷款或者供应担保;四在其他经济组织兼职;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业务治理规定的其他行为;11. 商业银行存在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或违反规定提高或者降低利率的情形时,依照商业银行法,应受到怎样的罚款?(商业银行法第
7、 74 条)答: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五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殊严峻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 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2.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哪些财产可以抵押,请列举三项;(物权法第 180 条) 答: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以下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 营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
8、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13. 依据物权法 ,哪些财产不得抵押,请列举三项;(物权法第 184 条)答:以下财产不得抵押:(一)土地全部权;(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全部的土地使用 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训练设施、医 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四)全部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14. 物权法规定了哪些权益可以质押?(物权法第 223 条)答:以下权益可以质押:(一)汇票、支票、本票;(二)债
9、券、存款单;(三)仓单、提单;(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学问产权中的财产权;(六)应收账款;(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益;15. 银行承兑汇票发生逾期应如何处理?(票据法)答:银行承兑汇票逾期,承兑汇票发生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后,应实行以下措施:将银行承兑汇票垫款纳入不良贷款考核范畴,制定清收方案,落实清收责任;垫 付款项转入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有关会计科目,依据有关规定计收利息;垫付款项 向承兑申请人进行催收;准时处理抵押物、质押物或要求保证人履行担保义务,尽量削减垫款缺失;经催收和追偿仍无法收回垫款的,应依据详细情形,准时实行
10、包括诉讼在内的多种手段进行转化处理;16. 商业汇票的持票人向银行办理贴现必需具备哪些条件?(票据法)答:一是在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二是与出票人或者直接前 手之间具有真实的商品交易关系;三是供应与其直接前手之间依据税收制度有关规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2 页,共 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一般发票和商品发运单据(逐步演化为商品交易合同)复印 件; 17. 汇票必需记载哪些事项?(票据法其次十二条)答:汇票必需记载以下事项:(一)说明 “汇票 ”的字样;(二)无条件支付的托付;(三)确定的金额;(四)付款人
11、名称;(六)出票日期;(五)收款人名称;(七)出票人签章;汇票上未记载前款规定事项之一的,汇票无效;)18. 什么叫 “背书”?(票据法其次十二条)答:背书是指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19. 案例分析题 甲公司向某工商银行申请一张银行承兑汇票,该银行作了必要的审查后受理了这份 申请,并依法在票据上签章;甲公司得到这张票据后没有在票据上签章便将该票据 直接交付给乙公司作为购货款;乙公司又将此票据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以偿债;到了 票据上记载的付款日期,丙公司持票向承兑银行恳求付款时,该银行以票据无效为 理由拒绝付款; 请问: 1从以上案情显示的情形看,这张汇票有效吗 2依据我
12、国票据法关于汇票出票行为的规定,记载了哪些事项的汇票才为有效 票据? 3银行既然在票据上依法签章,它可以拒绝付款吗为什么 答: 1无效;2依据我国票据法其次十二条关于汇票出票行为的规定,出票人必需在票据上 记载: quot汇票quot字样;无条件支付的托付;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 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以上事项欠缺之一者,票据无效;3本案中,承兑银行可以拒绝付款;由于依据票据行为的一般原理,出票行为属于 基本的票据行为,承兑行为属于附属的票据行为;假如基本的票据行为无效,附属 的票据行为也随之无效;20. 依据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方法,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本行的重要 会计政
13、策和会计估量,请简要说明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 法第十二条)答:商业银行应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本行的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量,包括:会 计报表编制所依据的会计准就、会计年度、记账本位币、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就;贷 款的种类和范畴;投资核算方法;计提各项资产减值预备的范畴和方法;收入确认 原就和方法;衍生金融工具的计价方法;外币业务和报表折算方法;合并会计报表 的编制方法;固定资产计价和折旧方法;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长期望摊费用 的摊销政策;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等;21. 商业银行披露的本行年度重要事项,至少应包括哪些内容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方法其次十二条 答: 商业银行披露的本行年度
14、重要事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最大十名股东名称及报告期内变动情形;(二)增加或削减注册资本、分立合并事项;22. (三)其他有必要让公众明白的重要信息;商业银行应披露哪些公司治理信息?(商业银行信息披露方法其次十一条)答:商业银行应披露以下公司治理信息:(一)年度内召开股东大会情形;(二)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形;(三)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形;(四)高级治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形;(五)银行部门与分支机构设置情形;商业银行应对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形单独披露;23. 贷款风险分类指引中规定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时遵循哪些原就?(贷 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四条)答:贷款分类应遵循以下原就:(一)真实
15、性原就;分类应真实客观地反映贷款的风险状况;(二)准时性原就;应准时、动态地依据借款人经营治理等状况的变化调整分类结 果;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3 页,共 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三)重要性原就;对影响贷款分类的诸多因素,要依据本指引第五条的核心定义确定关键因素进行评估和分类;(四)审慎性原就;对难以精确判定借款人仍款才能的贷款,应适度下调其分类等 级; 24. 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考虑哪些因素?(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六条)答:商业银行对贷款进行分类,应主要考虑以下因素:(一)借款人的仍款才能;(二)借款人的仍款记录;(三)借款人的仍
16、款意愿;(四)贷款项目的盈利才能;(五)贷款的担保;(六)贷款偿仍的法律责任;(七)银行的信贷治理状况;)25. 哪些贷款应归为关注类?(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十条)答:以下贷款应至少归为关注类:(一)本金和利息虽尚未逾期,但借款人有利用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恶意逃废 银行债务的嫌疑;(二)借新仍旧,或者需通过其他融资方式偿仍;(三)转变贷款用途;(四)本金或者利息逾期;(五)同一借款人对本行或其他银行的部分债务已经不良; (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发放的贷款;26. 商业银行进行贷款分类实现的目标是什么?(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三条)答:通过贷款分类应达到以下目标:(一)揭示贷款的实际价值和风险程
17、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二)准时发觉信贷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贷款治理;(三)为判定贷款缺失预备金是否充分供应依据;27. 可疑类和缺失类贷款的定义?(贷款风险分类指引第五条)答:可疑类贷款:借款人无法足额偿仍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确定要造成较大缺失;缺失类贷款:在实行全部可能的措施或一切必要的法律程序之后,本息仍 然无法收回,或只能收回极少部分;28. 个人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范畴包括哪些?(个人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方法第七 条)答:存单质押担保的范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金和实现 质权的费用; 29. 商业银行内部掌握指引中规定商业银行存款及柜台业务内部
18、掌握的重点内容包 括哪些?( 商业银行内部掌握指引第七十二条)答:商业银行存款及柜台业务内部掌握的重点是:对基层营业网点、要害部位和重 点岗位实施有效监控,严格执行账户治理、会计核算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防止内部操作风险和违规经营行为,防止内部挪用、贪污以及洗钱、金融诈骗、逃汇、骗 汇等非法活动,确保商业银行和客户资金的安全;30. 商业银行内部掌握的目标是什么?(商业银行内部掌握指引第三条)答:商业银行内部掌握的目标:(一)确保国家法律规定和商业银行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二)确保商业银行进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全面实施和充分实现;(三)确保风险治理体系的有效性;(四)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
19、他治理信息的准时、真实和完整;31. 商业银行内部掌握有哪些要素?(商业银行内部掌握指引第六条)答:内部掌握应当包括以下要素:(一)内部掌握环境;(二)风险识别与评估;(三)内部掌握措施;(四)信息沟通与反馈;(五)监督评判与订正;32.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4 页,共 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商业银行如何对集团客户授信?(商业银行内部掌握指引第四十二条)答: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当遵循统一、适度和预警的原就;对集团客户应当 实行统一授信治理,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多头授信、过度授 信和不适当安排授信额度;商业银行应当建
20、立风险预警机制,对集团客户授信集中 风险实行有效监控,防止集团客户通过多头开户、多头借款、多头互保等形式套取 银行资金; 33. 商业银行内部掌握指引第五十二条)商业银行如何明确授信风险责任?(答:商业银行应当建立授信风险责任制,明确规定各个部门、岗位的风险责任:(一)调查人员应当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准的责任;(二)审查和审批人员应当承担审查、审批失误的责任,并对本人签署的看法负责; (三)贷后治理人员应当承担检查失误、清收不力的责任;(四)放款操作人员应当对操作性风险负责;(五)高级治理层应当对重大贷款缺失承担相应的责任;34. 什么是单位定期存单?(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治理规定第三条)答:
21、单位定期存单是指借款人为办理质押贷款而托付贷款人依据开户证明书向接受 存款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存款行)申请开具的人民币定期存款权益凭证;35. 借款人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应向贷款人提交哪些材料?(单位定期存 单质押贷款治理规定第五条)答:借款人办理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除按其他有关规定提交文件、资料外,仍 应向贷款人提交以下文件、资料:(一)开户证明书,包括借款人全部的或第三人 全部而向借款人供应的开户证明书;(二)存款人托付贷款人向存款行申请开具单位定期存单的托付书;(三)存款人在存款行的预留印鉴或密码;开户证明书为第三人向借款人供应的,应同时提交第三人同意由借款人为质押贷款 目的而使
22、用其开户证明书的协议书;36. 存款行对单位定期存单应当进行确认的内容包括哪些?(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 款治理规定第十条)答:存款行对单位定期存单进行确认的内容包括:(一)单位定期存单所载开立机构、户名、账号、存款数额、存单号码、期限、利 率等是否真实精确;(二)借款人供应的预留印鉴或密码是否一样;37. (三)需要确认的其他事项;单位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范畴包括哪些?(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治理规定其次十一条)答:单位定期存单质押担保的范畴包括贷款本金和利息、罚息、损害赔偿金、违约 金和实现质权的费用; 38. 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境外金融机构投资 入股中资金融机构
23、治理方法第七条)答:境外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投资入股中资商业银行的,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原就上不少于 100 亿美元;投资入股中资城市信用社或农村信用社的,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原就上不 少于 10 亿美元;投资入股中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的,最近一年年末总资产原就上不少于 10 亿美元;(二)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认可的国际评级机构最近二年对其给出的长期信 用评级为良好; (三)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四)商业银行资本充分率不低于 8;非银行金融机构资本总额不低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 10;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5 页,共 7 页精选学习资料
24、- - - - - - - - - (五)内部掌握制度健全;(六)注册地金融机构监督治理制度完善;(七)所在国(地区)经济状况良好;(八)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依据金融业风险状况和监管需要,可以调整境外金融机 构投资入股中资金融机构的资格条件;39. 商业银行制定服务价格、供应银行服务应遵守什么规定和要求?(商业银行服 务价格治理暂行方法第五条)答:商业银行制定服务价格、供应银行服务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规 章的规定,应当遵循合理、公开、诚信和质价相符的原就,应以银行客户为中心,增加服务品种,改善服务质量,提升服务水平,禁止利用服务价格
25、进行不正值竞争;40. 商业银行哪些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应受到惩罚?由谁来惩罚?惩罚依据是什么?(商业银行服务价格治理暂行方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答:商业银行有以下行为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惩罚规定予以惩罚:(一)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范畴内的服务价格的; (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的;(三)不依据规定明码标价的;(四)违反本方法规定的其他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商业银行违反以下规定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和规章规定处理:(一)实行市场调剂价的服务价格,由商业银行总行、外国银行分行(有主报告行 的,由其主报告行)自行制定和调整
26、,其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制定和调整价格;(二)商业银行制定和调整价格时应充分考虑个人和企事业的承担才能;商业银行应就实行市场调剂价的服务项目制定本系统内统一的定价治理制度,明确定价范畴、定价原就、定价方法以及总行和分行的治理职责;(三)商业银行依据本方法制定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 15 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报告,并应至少于执行前 10 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商业银行就前款事项报告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 会的同时,应抄送中国银行业协会;41. 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导 我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的目标是什么?(看法 )答:通过实施新资本协议,借鉴先进风险治理理念和方
27、法,促使商业银行改进风险 计量手段,健全风险治理组织体系,全面提升风险治理才能,尽快缩小与国际先进银行的差距,增强我国商业银行的国际竞争力;同时完善商业银行资本监管制度,提高银行监管有效性,促进银行逑滴冉诵泻涂沙中 埂 .2. 我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应坚持什么原就?(中国银行业实施新资本协议指 导看法 ) 答:1.分类实施的原就; 2.分层推动的原就; 3.分步达标的原就; 43. 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关于修 什么是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治理指引的打算(修正)第五条)答:依据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治理指引规定,集团客户授信 业务风险是指
28、由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安排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 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就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形,导致商业银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商业银行带来其他缺失的可能性;44.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应具有哪些特点?(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6 页,共 7 页精选学习资料 - - - - - - - - - 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治理指引的打算(修正)第三条)答: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是具有以下特点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
29、上直接或间接掌握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 人掌握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掌握的;(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治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掌握或间接掌握的;(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就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治理的; 上述企事业法人包括除商业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可依据上述四个特点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治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 客户的范畴; 45. 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遵循哪些原就?(中国银行业监督治理委员会关于修改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治理指引的打算(修正)第六条)答: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遵循以下原就:(一)统一原就;商业银行对集团 客户授信实行统一治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掌握;(二)适度原就;商业银行应依据授信客体风险大小和自身风险承担才能,合理确定对集团客户的总体授信额度,防止过度集中风险;(三)预警原就;商业银行应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准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 险; . 名师归纳总结 - - - - - - -第 7 页,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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