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教室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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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教室管理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计算机教室管理规定 为提高我院计算机教室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保障计算机教学的正常进行,加强计算机教室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一、计算机教室的使用及使用范围: 1、计算机教室由教务处统一调配使用,日常管理及软件维护由教务处负责,其余设备维护由后勤处负责; 2、凡属教学计划内的课堂教学,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于每学期开学初统一安排使用计算机教室,汇总并印发学期计算机教室安排表(附件一); 3、属非教学计划内的课程,需使用计算机教室的,由使用者填写计算机教室使用申请表(附件二)向教务处提出申请,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的前提下,可给予
2、安排。 二、教师在使用计算机教室时的职责 1、组织学生有序地进入教室就座; 2、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时,需在有关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故障排除,不能随意强行处理; 3、在开关系统时需按一定的操作程序进行,任何时候均不得直接关闭总电源; 4、制止学生的各种不良行为,特别是防止学生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操作设备和系统; 5、每次课后,要按要求关闭计算机操作系统,并填写计算机教室使用情况登记表(附件三)。 三、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职责 1、计算机教室管理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计算机教室管理规则。 2、管理人员要努力钻研业务,提高操作技能。保质保量的完成计算机的教学任务。 3、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要求学生遵守纪律
3、,保持计算机教室卫生,正确使用机器,按要求操作、练习,指导学生按规定使用设备;机器运行时,应随时巡视机器运行情况,注意电源电压,室温变化情况;机器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查明故障原因,确系故意损坏的,要追究责任,严格执行赔偿制度。 4、增强责任感,管好计算机的硬件、软件。 5、管理人员应熟悉计算机器材的名称、价值、设备件数以及使用注意事项,做好使用记录并做好微机使用日志、维修登记册的填写。 6、管理人员不准私自拆散机器设备;机器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登记和送修,保证设备完好。 7、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做好计算机教室的安全、卫生工作;注意防尘、防潮、防火、防盗,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完成
4、其它临时性工作。 四、计算机教室管理制度 1、计算机教室是用于开展信息技术教学的专用教室,必须专人管理、科学管理、严格管理。 2、计算机教室必须由精通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工作责任心强的专职人员负责计算机和网络设施设备的保养、维护和技术指导工作,确保设备的完好和可随时使用。 3、计算机教室内的设施设备均要建档入册,注明厂家品牌、型号、配置、购置日期等,及时记载维修、维护、损耗情况。每台计算机随机备有使用记录本(附件四)。 4、计算机教室必须装有牢固可靠的防盗门窗,配备消防灭火器材,并张贴警示标志,严禁易燃、易爆、易腐蚀、易污染物品入室,严禁在室内抽烟,保持室内的清洁卫生。 5、建立计算机网络安全技
5、术支撑平台,定期进行病毒查杀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严防病毒侵入和黑客攻击,确保计算机网络系统正常工作。 6、学生要自觉服从指导老师和管理人员安排,入室应换穿专用拖鞋或使用薄膜鞋套,不吃零食,不乱抛垃圾。自觉遵守操作规程,不随意更改计算机设置,不自带软盘、光盘在计算机上使用,不从网上下载软件、程序。 z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篇2:职业技术学院考试管理暂行规定 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考试管理的暂行规定 一、命题管理 第一条 命题要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难度适中。要避免出偏题、怪题。 第二第 采用同一教学大纲,同一教学进度的课程,应当统一命题,试题的类型要多样化,题型不得少于四种。题量要适当。一般以笔试90-1
6、20分钟、口试15-20分钟内完成拟定题量。试卷满分统一为100分。 第三条 试卷由各系部组织学术水平较高、教学经验丰富、担任过主讲教师或现任主讲教师进行命题,也可由几名任课教师共同拟定,由教研室主任初审,最后由各系部负责人审定。 第四条 为提高试卷的信度,提倡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如果条件成熟,要尽可能做到“教考分离”。 第五条 期末考试凡不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的科目,任课教师应于考试前一个月提交二套分量和难度相当的试题(A、B卷),并附有参考答案和详细评分标准。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抽取确定,特殊情况下,可由教务处直接抽取确定。 第六条 根据课程性质和考试要求不同,提倡考试方式多样化,但第一次
7、试行时,要由系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充分的论证,并应报教务处审批。 二、试卷印刷管理 第一条 经系部审定的纸质试卷样卷、z职业技术学院试卷样卷送审表(附件一)、电子文稿(word文档)等要按规定时间送交教务科。教务处要再次对试卷样卷进行审核,然后由教务处、各系部负责人随机抽取确定正考卷,特殊情况下,可由教务处直接抽取确定。 第二条 教务科要严格按照试卷保密原则统一组织试卷印刷、装订、装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并在开考前交给监考老师。 第三条 试卷的命题、送审、印刷、装订、装袋和考前保管等工作均要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任何形式泄密者应追究其责任,并以教学事故处理。 三、考试过程管理 第一条 教务处统一组织
8、期末考试。期中考试、平时测验、单元测验由各系部及任课教师自行安排。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日程安排,随时检查考查情况。 第二条 期末考试科目及考试日程由教务处根据教学计划统一下达考试计划书(阶段性上课的科目原则上要留出至少半个月的时间让学生进行复习,然后由相关系部提出考试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批方可开考),各系部根据考试计划书认真安排好相关考试的各项准备工作(考场地点及监考人员等),教务处根据各系部报送的相关准备工作的信息(考场地点及监考人员等)统一协调安排好考务工作。考试日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 第三条 各考试课程的任课教师,必须在复习考试前一周确认学生考试资格(祥细方案请参阅z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z
9、职业技术学院无资格参加考试学生名单表样见附件二),并由教学秘书汇总后向教务处报送无资格参加考试的学生名单。该类学生不得参加考试、不得参加加正常补考。 第四条 任课教师不得在考前划定考试范围或变相暗示。不得出复习思考题变相缩小考试范围。 第五条 考试地点原则上安排在考生所在系部的教室,考试前各系部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并准时将教室钥匙交到教务处。 第六条 学校将根据需要成立考试管理临时机构,负责执行考试工作。 第七条 考场规则 1、考试前,各系部应组织一次教室卫生大扫除。做到黑板干净,环境整洁,桌面无涂写,抽屉无纸屑。规范张贴相关考场标志。使学
10、生进入考场有清洁、舒适的环境。 2、进入考场时,除携带必备的文具外,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书籍、练习本、卡片、刀具不准带入考场,更不得携带传呼机、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不听劝阻者,监考教师有权取消其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论处。 3、严格考试时间,考试开始三十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迟到超过三十分钟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并以旷考论处。考生迟到后,不再延长考试时间,必须按正常考试时间交卷。 4、考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按规定座位就座并出示学生证。一般实行教室单人单桌单列就座,书桌要正向朝前;阶梯教室则单人隔行就座。考生不得擅自挪动座位。凡不听监考人员指导者,取消考试资格,该门课程作旷考处理。 5、答卷前
11、考生要在考卷上写清姓名、班级、座号。答题一律用蓝黑色钢笔或圆珠笔书写(外语或特殊考试除外),字迹力求工整、清楚。对辨认不清的字迹按非正确答案处理。考生对试题有疑问时,不得向监考教师询问;若发现试题有误或字迹不清时可举手询问。考生必须使用考试统一发放的草稿纸,个人自带的草稿纸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6、考生在考试时不得互相谈话,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互借文具(包括计算器)等,更不得有偷看、传纸条、夹带、交换答卷等任何形式的舞弊行为。对于舞弊者和参与舞弊者,给予严厉处分,直至勒令退学。 7、考试中考生未经监考教师允许不得离开考场。提前交卷者须待监考教师收齐试卷,清点无误后,方可离开,且不得在考场内逗留、
12、谈笔或在走廊大声喧哗;离开考场后不准重返考场。 8、凡旷考考生,该科成绩以零分计,并不准正常补考应重修。 9、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认真、如实填写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附件三),并送交主考办公室。 第八条 监考规则 (本规则不但适用于考试考查课的期中期末考试,也知用于期初补考和重考。) 1、开考前三十分钟,监考人员到主考办室领取考试试卷。 2、每个考场设立监考二名,负责本考场考试过程的实施。 3、监考教师提前10-20分钟进入考场,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 1)、安排考场学生座位。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应查对学生座位,必要时有权临时调动考生座位。 2)、宣布考场规则和答卷注意事项。 3)、清点
13、考生出缺席情况并作记录。 4)、发考卷及草稿纸,并要求学生在答卷前必须把班级、姓名和座号完事正确地填写在考卷上。 4、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试纪律。不准在考场内吸烟、看书(报)或进行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准在考场内议论考题或学生答题情况,更不准有干扰或影响学生正常答案的行为。 5、监考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中途不得随意离开考场。要认真地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保证考场工作顺利进行,既要严肃认真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爱护学生。若发现有学生不适,不能继续考试时,应立即通知教务处,并作临时处理。监考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 6、监考人员
14、要认真处理学生的违纪和作弊行为。若发现有违纪或舞弊行为,要立即没收其考卷及作弊证据,令其退出考场,并交相关系部进行教育,同时将违纪考生的班级、姓名、座号及违纪事实经过填在z职业技术学院考试情况登记表上。考试结束好,将考卷、违纪证据一起上交所在系部,由所在系部提出处理意见后报教务处处理。 7、监考人员应告诫考生装订成册的考卷不得擅自拆开,答题期间一律将考卷放在自己座位的正前方,不得偏左或偏右。答完的试卷不得拿起来检查,否则按违纪处理。 8、考试期间,学院领导应安排值班,及时处理和汇报有关事项。巡视员进行考场巡视。 9、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遇有学生对试题印刷不清提出询问时,应通知该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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