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湾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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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龙湾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素质评价相关资讯,但很多人写作素质评价相关文章时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我整理的龙湾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欢迎大家分享。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职
2、责: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第。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 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组织宣传学习;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
3、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zz zz zz zz zz zz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高一高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任教师及有关实验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
4、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5、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副组长:zz 组员:参与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相关教师。 (2)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三、评价内容、形式及办法 1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质。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包括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等)。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由班主任
5、每学期撰写一次;毕业综合评语由毕业班班主任在各学期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撰写,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劳动与技能(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四大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评价办法:由学校各测评小组每学年组织测评一次,测评成绩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过20%,E等不超过5%。学生测评最终等第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根据浙江省有关
6、测评规定予以确定,其中A等不超过25%,E等不超过5%。对评定结果中获得A等的学生在校内张榜公示,对评定为E等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 四、评价时间安排 1综合评语(定性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毕业综合评语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完成。 2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定量评价)每学年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完成;学生测评最终等第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确定。 篇2:合肥六八一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细则 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精神及安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实施方案、安
7、徽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方案指导意见(试行)和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的要求,为有效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管理,促进高中新课程顺利推进,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及原则 实行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充分体现多元化评价、突出过程性评价、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充分发挥优化教育实践的功能,帮助教师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转变教学方式;促进本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逐步建立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需要的教学管理制度;引导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教育质量观,营造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氛围。 以导向性、公平性、发展性和可操作性为评价原则。
8、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机构 (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长:zz 副组长:zzzz 组成人员:教育教学部主任、德育工作部主任、年级主任、副主任 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对评价结果进行审核、公示、上报。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 领导小组长:zz副组长:zz 组成人员:教育教学部主任、年级主任、副主任、各班班主任、科任教师、学生代表 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具体实施,对评价结果进行公示、上报。 (三)、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仲裁委员会。 领导小组长:zz副组长:zz学生会主席 组成人员:科任教师、年级学生分会主席、副主席、各班团
9、支部书记、班长 职责:负责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和审核,负责接收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过程中的咨询、申诉、调查、复议和以及纠正。 三、评价的内容和标准 (一)评价内容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以方案中的有关要求为基本依据,从公民道德素养、交流与合作、学习态度与能力、实践与创新、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对学生进行评价。评价指标分为基础性发展目标、要素、主要行为表现等三级,具体内容见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细日表(附件1,以下简称细目表)。 (二)评价标准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包括两个部分:综合性评语和评定等级。综合性评语主要是对学生综合素质的整体评价,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和潜质
10、。评定等级指每个基础性发展目标的评定结果以等级方式呈现,其中“公民道德素养”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他五个方面均分为A、B、C、D四个等级。 1、公民道德素养方面。 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合格。 达到合格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优秀。 (1)获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 (2)在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积极参加公益活动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得到校级以上有关部门表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不合格。 (1)严重违反校纪、受到学校处分且无悔改表现; (2)触犯法律法规、受到司法机关处理。 2、交流与合作方面。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
11、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在学校组织或认可的集体活动中起主要组织作用;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或认可的辩论、演讲等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3)学校组织或认可的活动中有与他人合作的突出表现。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 (1)长期不参加班级等集体活动; (2)经常与他人发生冲突。 3、学习态度与能力方面。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所有模块考试成绩优秀; (2)研究性学习成果显着,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
12、展评中获奖; (3)在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等领域参加省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学科竞赛并获市级三等奖以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 (1)有经常性旷课、违反课堂纪律、不交作业等行为; (2)未按规定参加研究性学习或研究性学习成绩不合格。 4、实践与创新方面。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技术领域所有模块考试考查成绩优秀、理化生实验考查成绩优秀; (2)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相关实践、创新类活动中获市级三等奖以上; (3)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有关作品。 有下列情况
13、之一者应评为D。 (1)未按规定参加综合实践活动、技术等领域课程学习或成绩不合格; (2)理化生实验考查成绩不合格。 5、运动与健康方面。 符合细日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体育与健康所有模块考查盛绩优秀; (2)国家三级及以上运动员; (3)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体育竞赛活动获单项前六名(含集体比赛前六名的主力队员); (4)在生活、学习中表现出优秀的心理素质,在同学中产生积极影响并得到师生公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 (1)非身体伤残原因经常不参加“两操”等体育活动; (2)非身体伤残原因达
14、不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C等要求; (3)有吸毒、抽烟、酗酒、上网成瘾等不良嗜好且屡教不改; (4)心理有严重障碍且多次产生自虐、攻击他人等不良行为。 身体伤残学生的评价年级可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必要说明并在实证材料中予以记录。 6、审美与表现方面。 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B,基本符合细目表相应要求者可评为C。 达到B等要求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评为A。 (1)艺术领域课程所有模块考查成绩优秀; (2)有艺术特长并得到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被其认可的专业机构认证; (3)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或认可的文艺活动中有突出表现并得到奖励。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评为D。 (1)长期拒绝参加学校、班级文
15、艺类活动; (2)经常传看含有色情、暴力等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 以上六个方面除“公民道德素养”外,其他五个方面被评为B的学生数必须控制在被评学生数的50以内。 将学生某一基础性发展目标评价为不合格或D应非常慎重,评为优秀或A要严格对照条件,这两方面的实证材料要经学校审核后填写在学年评价表中。 四、评价的组织与实施 (一)评价组织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由教育教学部和年级管理委员会共同负责实施。各班级要成立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学生代表组成的评价小组具体负班级评价工作。评价小组的人数以5-7人为宜,其教师成员必须是任课教师(授课的时间不能少于1年),对学生应有充分了解,同时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诚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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