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学生社团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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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由党委、德育处和团委组成的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具体指导社团的工作,领导各社团开展活动。各学生社团必须接受团委的管理和指导,社团内部的一切规章、条例和决定不得同本章程相抵触。 第四条 学生社团的成员应为我校在读高中学生,社团的指导教师或顾问原则上由社团自行聘请校内外合适人选担任,但须经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批准,并报团委备案。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 第五条学生社团应由三名以上(含三名)同学发起成立,设立社团成立筹备组并确定负责人,完成起草社团章程草案等准备工作。社团章程草案应包括社团名称、宗旨、目标、组织机构设置、社员招募办法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第六条学生社团筹备组主要负责
3、人需在每学期开学之初的规定时间内(原则上应在社团招新大会前),向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递交社团成立申请材料,即社团章程(草案)。 第七条 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在收到社团成立申请材料一周内按照标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第二周内给予答复。对于未达标的申请,由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给出修改建议并允许其再次提出申请。 第八条 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将通过初审的社团章程草案送交团委复审,经协商讨论并得到批准后,应在招新大会前及时告知该社团筹备组负责人,并通过校园网或其他新媒体向全校宣布该社团正式成立。 第三章社团的招新和组织机构 第九条 学生社团正式成立之后,应积极准备参加每年秋季开学由团委统一组织的社团招
4、新大会。任何社团不得私自招收成员,也不得招收不符合规定的新成员。每位学生需慎重选择社团,不得登记加入超过两个社团。社团正式开始活动之后,原则上不得再提出转社要求。 第十条 学生社团必须具有完备的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原则上,应由学生担任主要负责人,设社长1名,副社长至少2名,可下设若干部门。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成员中民主选举产生,经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确认有效。 第四章 社团的财务 第十一条 学生社团的日常活动经费,原则上自行筹集。团委指导社团工作,不负责社团经费的收支,但有权对社团账目进行监管,并报“中心”备案。团委将对具有一定水准和良好影响的社团活动,应积极给予经济上的支持。 第十二条 学生社
5、团如确实需要向非社团成员收取费用时,应提前向“中心”申请,经向成员调查后方可允许适当收费,该社团必须有完整的账目记录,定期接受“中心”的财务监督。 第五章 社团的管理和活动 第十三条 正式成立的社团从登记注册之日起,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均要向团委登记注册,并递交新学期工作计划,随后在“中心”的指导下,按照计划定期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 社团活动奉行公开原则,活动前应及时告知社团指导教师,然后向“中心”进行请示,获得通过后方可进行。活动后,社团负责人应对本次活动进行及时的报道(活动后一周以内),经“中心”审核后应通过新媒体第一时间报道。 第十五条 社团活动时,如需要使用指定场地外的其它场地,必须提
6、前至少一周向“中心”报备,向“中心”提出场地、资金等项目的申请。所有申请均由团委转交“中心”并得到同意后,才能开展活动。 第十六条 学生社团活动借用任何场地,都应该保持场地清洁卫生、物品摆放有序,并有社团社长承担责任。若由于社团管理不善,造成场地卫生整洁、仪器设备受到破坏,“中心”有权收回该社团对场地的使用权,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社团负责。 第十七条 学生社团要充分调动社员的积极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具有特色的有益活动。同时,社团必须建立社团档案,整理并保留好工作计划、社团章程、社团活动记录、社团账目明细等相关资料,并按照要求及时将这些信息上报“中心”备案。 第十八条 团委和“中心”会对社团
7、活动进行适当考核,如出现社团管理不善等情况,造成社团活动不能正常开展,团委将和社团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决定社团存废。 第六章 社团的解散 第十九条 社团全体成员应当齐心协力,积极开展社团活动,共同努力推动社团向前发展。如有特殊原因,在全体成员同意的前提下,社长可向团委提出解散申请。 第二十条 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团委有权责令该社团直接解散。 1、社团活动连续三次不足三人; 2、开展的活动事先没有告知或请示,并且造成不良影响; 3、整改之后,仍未进行正常活动,机构涣散; 4、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等情况的学生社团。 第七章 社团活动的评价和记录 第二十一条 每年4月到9月,“中心”应根据学校工作
8、选择恰当时间举行社团成果汇报会,并结合社团平时工作进行考核,对表现优秀的社团或个人应给予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 州苏市第一中学校 篇2:一中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制度 州苏一中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制度 第一章 目的与宗旨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学校“学生第一”的工作目标,深入实践叶圣陶“为学生终生发展奠基”的育人理念,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身心和谐,习惯良好”的现代栋梁之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指导教师或社团管理机构应坚持社团基于学生、服务学生、发展学生的精神,重在引领规范,激发学生活力,重点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学校设立“
9、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对全校社团活动进行统一规划或管理,隶属校团委。总负责人应以教师、学生各一名担任,教师原则上为团委副书记,学生原则上为学生会副主席。 第四条 全校以社团名义开展的活动,均应接受“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的批准或监督。 第五条 社团经过正式程序成立后,实行社团指导教师负责制。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组成“学生社团导师团”,并建立例会制度。 第三章 导师与社团 第六条 社团指导教师的选聘工作主要有五种方式: 第一,由各社团根据聘用原则、基本条件自主聘请; 第二,每年10月学生社团招新前,“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对全校社团进行海报、校园网等平台公布。教师可根据自身特长和教育热情自愿申报,或
10、者竞聘; 第三,鼓励教师结合自身爱好和兴趣,自主创办学生社团; 第四,鼓励教研组创办具有学科特色的学生社团,拓展学科教学 “第二课堂”; 第五,对精品社团、专业社团、特色社团等,可由学校聘请具有相应特长及资质的校内外人士担任指导教师或教练; 第七条 学生可以自行组织社团,但必须有一位指导教师,并报校“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审批,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每学年聘任一次,任期一年或一年半,可连聘连任。 第八条 在各社团确定指导教师之后,填写州苏市第一中学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信息登记表,并于每学期社团注册时交由“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备案。 第九条 “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在接到各社团的指导教师的信息登记表后
11、,将对其信息进行认证核对。核对无误后转交校长室,由学校领导颁发正式聘书。 第十条 社团指导教师任期届满前,应做好学生社团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将新一届社团班子名单报送“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应在一周内交接该社团,并对社团指导教师进行考核认定,并将该社团考核资料存档。 第十一条 社团指导教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社团负责人须及时向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声明,社团指导教师应做好相关的交接工作。 第四章 考核与奖励 第十二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由“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负责,每学年考核一次。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应与学生社团的考核相结合,注重社团规范化考核和社团影响力的指标考核,以校园网
12、、微信等新媒体平台的宣传信息量作为常规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第十三条 考评合格的社团指导教师学校颁发管理奖每人每学期200元,社团获奖或影响较大等,设指导教师奖另案计算。 第十四条 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因指导社团活动加班的,根据平时签到记录,经“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中心”核实,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发放加班费。 第十五条 每年度评选州苏市第一中学“中学生领导力开发优秀指导教师”,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篇3:高中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渎木高中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学生社团的大发展是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新课程改革以及高校自主招生的新形势下走向繁荣的必然趋势,本章程所称的学生社团是由江苏省渎木高级中
13、学在籍学生因为共同的兴趣爱好学生自愿组织的群体性团体。社团引导学生在丰富多彩的实践中锻炼自己,是广大学生增长知识、培养能力、展现个人才华的重要园地。学校鼓励和提倡学生社团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活动,从而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建设高雅向上的校园文化。 第二条 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社团受校党委、校长室领导,委托校团委和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指导工作并负责管理。 第三条 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中学生社团指导中心是学生社团工作的执行机构,具体负责新社团的审批、联系和引导各社团开展有意义的活动、组织社团进行招新、收集和整理学生社团的活动资料、并负责社团的绩效考核等工作。 第四条 社团指导中心将全面贯彻“立足素
14、质教育,促进学生发展,突出校园文化,积极引领指导”的工作方针,努力创建“学习型、研究型、创新型、和谐型”社团特色,服务学生实现“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能管理、自能发展”的目的。 第二章 社团的发起、申请、成立、注册 第五条 学生社团的发起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我校在籍学生10人以上,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自愿遵守本条例的各项规定。 (2)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3)学生社团必须有规范的章程。 (4)学生社团必须有一个学科组的推荐,并获得该学科组的指导。 (5)学生社团必
15、须聘请一名以上的相对固定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在社团申请书中介绍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 第六条 凡自愿发起成立学生社团者,需按以下程序向社团指导中心提出申请。 (1)由该社团发起人到学生社团指导中心领取江苏省渎木高级中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熟悉相关法规和要求。 (2)起草本社团的章程,其中应包括社团名称,社团的性质和宗旨、组织机构、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的程序,社团的管理条例、活动组织原则,会费收取和使用制度,其它有关事项等内容。章程应与社团的日常活动保持一致。 (3)由该社团发起人的申请及指导教师的鉴定意见到社团指导中心领取学生社团组织审批表,逐项填写,履行正式审批手续; (4)经社团指导中心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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