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办事公开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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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中学办事公开指南 浩如烟海的网络各种办事公开相关的内容质量参次不齐,为解决您的需求,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中学办事公开指南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厘莫中学办事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获取的办事公开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办事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办事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办事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zz区政府门户网站(zzz)“政务公开”栏目、zz教育热线(zz)或
2、本单位网站查阅(.dsmlz*.net)。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办事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获取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办事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信息,具体为z区政府门户网站(zz)“政务公开”栏目z教育热线(zz)或本单位网站;本单位还将采用以下辅助形式主动公开办事信息: 校务公开栏 受理机构 本单位在正常工作日受理办事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人事办公室 ,联系电话:zz,传真号码:zz。通迅地址:厘莫镇人民街62号 ,邮政编码:zz,电子邮箱:zz。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办事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
3、以公开。法律、法规对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的办事信息,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公开范围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办事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本单位掌握的与其自身权益相关的税费缴纳、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办事信息。 受理机构(接受网上和信函、传真申请) 本单位在正常工作日受理办事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人事办公室,联系电话:zz,传真号码:zz。通迅地
4、址: 厘莫镇人民街62号,邮政编码:zz,电子邮箱:zz。 当面受理点(接受当面申请) 本单位办事信息公开当面申请受理点设在人事办公室,受理时间:工作日的9:0017:00。 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推荐填写zz区度假区中心小学办事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三,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单位网站下载。为了提供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描述应尽量详尽明确;最好能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办事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
5、申请的,请相应注明“办事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办事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关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属于主动公开的办事信息,各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但未公开的办
6、事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申请的办事信息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申请公开的办事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适当延长答复期限,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篇2:新华中学办事公开反馈回应制度 华新中学办事公开反馈回应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三风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校各部门、处室、教研组(以下统称为部
7、门),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反馈回应工作。 第三条 对服务事项的反馈回应应包括以下的内容: 1、服务事项的承办人; 2、服务事项的办结时限; 3、服务事项的办理结果; 4、其它应当反馈的内容。 第四条 对服务对象下列事项,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反馈: 1、对一般性服务事项,有关部门当场办结的,应当同时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2、对比较复杂的服务事项,应当在受理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将办理结果告知服务对象。 3、因特殊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延长服务时限的,必须向服务对象作出解释,并承诺办理时限。 第五条 对不按规定时限反馈回应办理情况的,由学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整改,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反馈。 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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