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设备销售合同最新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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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文为Word版本,下载可编辑操作电梯设备销售合同最新3篇 电梯在销售的过程中,销售单位还需要担当着安装与调试的工作,那么签订电梯销售合同需要留意什么呢?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电梯销售合同(范文),欢迎参考阅读。 电梯设备销售合同1 买受人(以下简称甲方): 出卖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平、诚恳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全都,就甲方向乙方购买电梯设备事宜,订立本合同,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一、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品牌及价款费、税费等为完成设备供应、安装的全部费用。 二、设备质量技术要求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甲方
2、现场进行全面勘察,完成电梯设备安装图纸的确认。乙方应保证电梯设备符合双方确认的产品规格以及甲方现场安装条件,在电梯设备交付时随机附产品出厂合格证书。 2、本合同的电梯设备质量标准按“GB7588-20_”电梯制造与安装平安规范执行。 3、乙方按其企业标准供应电梯设备包装,以保证电梯设备平安抵达合同指定的到货地点。若到货地当地有关部门对货物的运输或包装有任何特别规定和要求,甲方应准时书面告知乙方,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拖延交货后果,乙方不予负责。 三、货款支付方式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应以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定金支付给乙方,乙方收到定金后,正式支配生产;甲方应于本合同商定的交货日期前2
3、0天根据合同总价款的25%向乙方支付其次笔货款;设备运达交货地点交付于甲方并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后2日内,乙方向甲方出具全额发票,甲方根据合同总价款的65%向乙方支付第三笔货款;剩余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本合同商定的质量保修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扣除乙方因担当的质量保修费用后据实无息支付给乙方。 2、付款方式为:电汇或甲方通过其开户行以同城支票方式付款。 四、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交付方式 1、乙方应于20_年4月12日将合同项下全部电梯设备交付于甲方予以初步验收,交货地点为:烟台市芝罘区世茂海湾一号项目工地;乙方应准时支配施工人员并保证于20_年5月12日之前将全部电梯设备安装完毕。
4、 2、因甲方逾期付款导致交货时间、安装工期拖延的,每逾期一日,则乙方的交货时间、安装工期相应顺延一日,相关责任由甲方担当。 3、因乙方交付的设备及其安装工程不符合双方商定造成交货时间、安装工期拖延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担当。 4、乙方应本着有利于电梯设备平安的包装、运输方式将货运抵交货地点并交付甲方,运输、装卸及一切相关费用均有乙方担当。 5、在甲方对电梯设备安装工程最终验收之前,乙方应予以妥当保管,否则,因任何缘由(包括不行抗力)所产生的相关损失均由乙方担当。 五、设备验收 1、货到交付地点后,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进行初步验收,双方依据设备资料及合同要求对电梯设备包装的完整性、装箱数量及其外观进行
5、验收。甲方发觉乙方所交付设备与合同商定不符的,应在3日内通知乙方,乙方负责准时核查补救。 2、在甲方没有对设备初步验收前,乙方不得擅自进行安装,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并重新更换新的设备。 3、电梯设备的安装工程结束后,乙方应准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7日内,由双方及相关部门根据“GB7588-20_”电梯制造与安装平安规范及相关国家标准予以验收,安装工程最终需经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六、保修责任 1、乙方必需有相应的保修服务人员配备,以处理全部的修理服务,需供应24小时服务,而且修理人员需要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供应不间断的服务直到修理结束。 2、乙方须对合同中
6、规定的电梯按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爱护法规定供应24个月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供应免费日常维护和保养及修理培训服务,时间从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按特种设备平安监察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和电梯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为电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及修理供应服务支持,确保电梯正常平安运行。 4、质保期内乙方负责免费(修理)和替换任何由于设备自身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坏及故障。 5、在保修期结束时,须由具备技术监督局检验资质的专业工程师依据国标规定对电梯设备进行一次测试,所检出的属质量保修范围的质量缺陷由乙方免费修理,并得到甲方认可。修理完成后,乙方应将修理及恢复时间和日期等(报告)给甲方
7、,报告一式两份。 6、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服务不准时或修理后仍不能排解故障的,乙方应担当因此造成的有关责任和直接经济损失,此损失买方有权视状况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履行中,如甲方要求变更合同,则应于合同规定交货日六十天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书面同意。因合同变更而增加的成本和费用由甲方担当。合同变更后需重新确定交货期。合同变更的事项双方需另签合同补充协议, 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甲方逾期支付本合同商定的第一、其次、第三笔款项中任何一笔超过9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但应将甲方支付的除定金之外的其他货款退还给甲方
8、,乙方有权另行处理电梯设备。 3、因乙方消失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逾期交货超过20天; (2)乙方交付的电梯设备不符合双方商定要求,经甲方通知后,乙方3日内仍不能更正解决。 (3)乙方交付安装的电梯设备经两次修理处理仍不符合双方商定的验收标准或者仍不能通过质量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 4、当下列任何一种情形消失时,合同另一方可马上终止本合同的全部或者部分。 (1)合同一方停业或者与履行合同相关的任何许可证被吊销,或者被解散、终止、清算、宣告破产或兼并; (2)甲方财产被查封的导致严峻损害甲方履约力量的。 八、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违约不能按时将电梯设备交货并安装完毕时,
9、乙方应提前告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逾期交货的,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拖延交付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逾期安装的,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拖延交付合同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 2、由于甲方违约不能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支付设备价款时, 甲方应提前告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方法是,每延迟一日,违约金为拖延支付合同设备价款的万分之四。 3、在质保期内,如乙方服务不准时或修理后仍不能排解故障的,甲方有权托付第三方修理,乙方应担当全部第三方的修理费用。 4、因甲方缘由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甲方已付定金不再退回,但应将甲方支付的除定金之外的其他
10、货款退还给甲方,乙方有权另行处理电梯设备。 5、因乙方缘由导致本合同终止或者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担当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九、(其它)事项 1、乙方在合同设备产成后为甲方免费保管1天, 自第2天起, 因甲方缘由推迟交付时间的,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每台电/扶梯50元/天的仓储保管费。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货款和仓储保管费后(如有),按合同规定交货。超过九十天,甲方仍不付清货款或提货, 乙方可视为甲方自动退货,定金不予返还。 2、本合同全部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应提交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诉讼解决。 4、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
11、方各执正本一份。 5、本合同双方签署盖章后马上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电梯设备销售合同2 买方: 卖方: 买方与卖方就台电梯设备供货(包括运输、装卸等)工作,经双方协商全都同意根据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产品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数量: 制造商: 2、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 元整 合同价为完税闭口价。 以上合同总价为 台电梯供货到工地的全部费用(包括国内外运杂费、(保险)费、关税、增值税、商检费、海关费、装卸等全部费用),不
12、论是否明列在合同文本中。 买方除供应现场安装所需水、电接口(费用由卖方担当)和设备存放场地外,其他费用概由卖方负责。 3、卖方自具备安装条件起天内派驻至少2名现场代表至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工地,现场代表须常驻工地现场直至电梯移交买方为止。 4、图纸的确认及井道的确认 合同签定时,买方供应给卖方电梯施工的布置图,卖方依据布置图及工程施工现状在 天内,供应买方电梯土建施工图纸一式陆份,买方应在 天内将其中一份确认并签字后,交回卖方,土建单位应按已由双方确认的图纸施工并供应完整的、清理后的土建井道及机房。买方如对设备布置有所改动,必需在发货前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 5、合同交货及完工期 买方将依据工程
13、进度的实际需要并依据卖方投标时供应的电梯交货及安装周期提前通知卖方,卖方依据要求完成交货、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卖方供应的各类电梯须在签定合同、图纸确认、收到预付款、接到供货通知后 15 天内完成交货(暂定 20_年 6月,但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在安装人员进场后 40 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试车运作及验收通过,并移交买方(暂定 20_ 年 8 月,以甲方要求为准)。 买方如遇特别状况,需将交货期推迟,应提前2个月书面通知卖方,卖方应认可。 6、交货地点 合肥琥珀名城和园一期小区住宅工地现场。 7、接货通知卖方应在设备运达工地前每件包装箱的尺码、毛重及对货物的卸车、贮存
14、的特别要求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接货。卸货工作及费用由卖方负责。 8、运输及装卸保险 8.1货物在装运前由卖方投保,一旦货物在装卸、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坏或短缺,由卖方负责索赔。 8.2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赐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不管其造成的缘由如何,也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 9、设备检验及到货验收 9.1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予以乐观协作并对监制或预验收工作供应便利,但买方监制并不解除制造商对全部产品在制造质量上应负的全部责任,也不作为买方的最终验收。 9.2货到现场,买方需马
15、上和卖方共同清点箱件验收。如不具备开箱验收的条件,在货到现场后买方需协作卖方妥当保管(需防潮、防盗)。未经卖方同意不得擅自拆箱,否则,零件遗失、损坏由买方负责。卖方在接到买方开箱安装通知后,派员7天内会同买方进行货物清点验收(详细时间双方在安装前另行商定),并签字确认,在箱件完好无损的状况下,若发觉货物与装箱单数目不符,由卖方负责补齐或收回,如对产品的外表质量有异议,应在验收时提出。 10、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一周内付合同价的30%,货到现场前一个月付至合同价的80%,安装、调试结束并取得技术监督局使用许可证后付至合同价的85%,移交物业后付至合同价的95%,余款于免费质保期(两年)满后3个月内
16、付清(无息)。 11、技术服务 卖方负责免费对买方名电梯技术人员进行现场的技术培训。 12、关于制造、安装的标准和要求及相关承诺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制造和安装平安规范(GB7588-20_)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技术条件(GB/T10058)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试验(方法)(GB/T10059)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梯主要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型式与尺寸(GB/T10060)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装
17、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T50182) 其他有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和规定及安徽省省级标准和规定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有国家新标准颁布,卖方供应的产品需符合相关新标准要求。 在噪音、振动、设备牢靠性、性能等方面需符合以上所列标准中的优等品标准。并达到以下要求:水平振动加速度 : mm/s垂直振动加速度 : mm/s2起制动平均加速度 : - m/s之间任意调整 运行时轿内噪音 : dB(A) 开关门噪音 : dB(A) 机房内噪音 : dB(A) 平层精度 : mm安装完成后保证与电梯机房及井道相邻的室内房间噪音应低于30分贝。 在最终验收时,卖方要对以上性能数据作特地的检测,并提交测试报告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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