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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学院电话传真管理制度 学院电话传真管理制度 第一条 电话管理 (一)电话接打规范 1、接听电话规范用语 (1)“您好!安徽外国语学院部门” (2)“请稍等,.” (3)“对不起,他(她)不在,请打他(她)手机或改日再打” 2、拨打电话规范用语 “您好,我是安徽外国语学院的.” 3、接听原则 接听电话要迅速、准确、用语简练、清晰、耐心。接听电话应在铃响2-3声之间就拿起话筒。 4、挂断电话 尊、长者优先挂断;打电话者先挂电话。 (二)电话记录及处理 1、接听电话时要做好记录准备,主要是六大要素:何人、何地、何时、何因、何事、何果。 2、要及时将电话记录内容转告当事人
2、。 (三)电话的开通(移机、停机) 因工作需要,由部门提出电话开通(移机、停机)申请,交总务处审核,报分管院长批准。批准后交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办理。 (四)电话故障处理 1、电话机及内部线路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由各使用部门向后勤服务大厅报修。 2、电话信号等出现故障时,由后勤服务中心负责及时与运营商协商解决。 (五)电话费用结算 1、各部门每部电话每学期都有一定的话费标准,超支由部门负责人承担,结余部分由部门负责人自由支配。话费标准另行制定。 2、后勤服务中心派员每月到电信局打印电话费用清单,凭清单到财务办理结算手续。缴费须及时,避免因欠费而停机。 第二条 传真管理 (一)传真操作规范 1、发
3、送传真时明确对方的传真号码、姓名,向对方简单说明发送传真的事由及接收传真人员的姓名。重要传真发送后,需电话确认。 2、接收传真时问清对方传真发送给何部门何人,若是纯商业性的传真可以拒收。收到传真后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领取传真,并做好登记和签收。 3、院办公室文员负责传真机维护,保障传真纸张的充足。 (二)传真使用要求 1、传真由院办公室文员操作,其他人员严禁接发传真。 2、严格登记制度,发往外地或发送量超过5页的传真须经院办公室负责人批准。 第三条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2:学院保密管理制度 学院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条 学院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学院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限定范围内的人员和知
4、悉的事项。学院秘密的范围包括: (一)学院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二)学院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方向、规划、项目、决策等。 (三)学院内部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和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四)学院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五)学院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六)学院高层领导未正式公开的谈话。 (七)学院员工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及资料。 (八)其它经学院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二条 学院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秘密。 (一)绝密是指在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学院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主要包括学院重大决策、经营战略、经营决策等。 (二)机密是指泄
5、露会使学院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学院的财务报表、工资收入、统计资料、协议、合同、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经营情况等。 (三)秘密是指泄露会使学院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学院人事档案、高层领导未正式公开的重要谈话、未正式公开的各类信息等。 属于学院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条 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一)绝密级:董事会成员、院级领导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二)机密级:处级(正职、副职、助理)以上级别干部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三)秘密级:高级文员以上岗位人员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
6、四条 保密措施 (一)学院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二)院长领导保密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各部门及下属单位必须设立兼职保密员。 (三)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学院秘密的事项,应由院长批准,绝密级内容须经董事长批准。 (四)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学院秘密。 (五)员工发现学院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院办公室,院办公室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六)有计算机、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保密细则,并加以严格执行。 (七)文档人
7、员、保密员工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八)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五条 保密环节 (一)文件打印 1、由文件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任,不得出现对学院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同时确定文件编号、保密级别、发放范围、打印分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姓名应在发文单中反映,保密文件应由行政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立即用碎纸机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二)文件发放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印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
8、件应交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未正式聘用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三)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特殊情况由相关领导批准。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严格按复印份数复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用碎纸机销毁。 (四)文件借阅 借阅保密文件必须经借阅方、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加以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需经相关领导批准。 (五)传真件 1、保密文件传递,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
9、、收发传真要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他指定人员,不得为其他人。 (六)档案 1、严格履行借阅不同密级档案的批准手续,秘密、机密档案由院长批准,绝密档案由董事长批准。 2、档案销毁应经鉴定小组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两人以上参加,做好登记。 (七)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由院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参加会议人员应严格控制,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的签到和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院办公室指定。 5、会议纪要整理由院办公室指定人员在指定地点整理。 6、会议参加人员不得私自透露会议内容。 第六条 违纪处理 (一)泄露学
10、院绝密者,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二)泄露学院机密者,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三)泄露学院秘密者,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提前解除合同。给学院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篇3:学院公文管理制度 学院公文管理制度 第一条 凡涉及全院性的工作部署和重大方针、政策性的文件,由院办统一印发,凡属部门职权范围内可以决定的,或属于一般性通知和业务上的文件,由各部门印发,涉及几个部门的可以联合印发。 第二条 学院文件包括上行文
11、和下行文,上行文以“安外院”形式成文,下行文以“安外院”、“安外人”、“安外教”形式成文。根据所行文内容,先由相关职能部门起草,部门负责人核稿,经院办主任审核,报分管院长审阅并在文件拟稿封面上签字,由文印室打印上报或下发。 第三条 院长办公会议纪要,由院办公室文字秘书整理,办公室主任审核,主持会议的院长或副院长签发。 第四条 院办公室文件,使用统一的红头处室函件文稿纸行文,由院办公室文字秘书起草和核稿,院办公室主任核发。 第五条 各职能部门文件,各职能部门比较重要的文件使用统一的红头处室函件文稿纸行文,由各部门秘书起草,部门负责人核发。 第六条 行文时,严格按照行政发文格式规范(附后)要求行文
12、。 第七条 学院或各部门以红头文件印发的文件,一律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文件内容涉及董事会的,需报董事会批准审阅。 第八条 下行文分发之前均要留两份存档,一份存放档案室,一份存放文印室备查。 第九条 学院各部门对文件的收发、传递、阅办、保管、存档要有专人,做到“三勤”:勤催办,勤检查,勤回收。 第十条 收文处理 (一)收到上级文件后,由院办公室专人拆封,认真核对份数,统一编号,及时登记。凡需办理的公文由院办公室主任签批意见,再分送相关部门办理或领导批示后办理。不得直接送交领导,领导也不得直接接收公文。 (二)文字秘书对领导批示的公文要认真督促、催办,及时检查、反馈,汇报贯彻执行情况。 第十一条
13、发文处理 (一)公文在送交领导签发前,应由起草文件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送院办公室主任核稿,再由相关领导签发。 (二)签发后的公文不得再做任何修改,若确需修改,必须重新送签。 (三)下发文件时,明确份数,严格履行发文登记(签字)手续。 (四)公文处理完毕后,要及时送交整理立卷,个人不得私自保存应存档的文件。 第十二条 传阅文件有专用文件夹,做到及时,准确,去向清楚。达到“三不”:批阅不积压,承办不横传,传阅范围不扩大。 第十三条 借阅文件有手续。借阅秘密文件要严格履行领导签批、本人(借阅者)签字手续,阅后及时归还。 第十四条 缴毁文件有清单。对清缴上来的文件,按规定该存档的存档,该上缴的上缴,该销毁
14、的销毁,无论是存档,上缴或是销毁,都必须分类列出清单备查。学院发文保存期为3年,上级来文保存期为2年,其他文件保存期为1年。 第十五条 存放文件有专柜。需要继续保存的文件,要设专柜专人分类保管。 第十六条 秘密文件不准与其它公文混存,更不准乱放损坏或丢失。丢失者要追查责任并予以必要的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 参加上级召开的会议带回的文件,一律交文秘人员登记。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行政发文格式规范 1、发文字号和签发人 上行文发文字号一般在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在红色反线之上4mm处居中排布;下行文的发文字号在红色反线之上4mm处,居左空一字,签发人姓名一律在红
15、色反线之上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 2、公文标题 应当准确、简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内容并标明公文种类。公文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公文标题为二号宋体,在红色反线下空2行,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列;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间距恰当。 3、公文正文 主送机关名称下1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和年份不能回行。正文要简明扼要,层次清楚。 正文内小标题分级为:一、(一) 1、(1)的顺序,通常一级小标题为黑体字加粗,二级小标题为楷体加粗。 文字从左至右横写、横排。批语用3号楷体字,正文用3
16、号仿宋体字,正文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纸张一般采用国际标准A4型(210m m297mm),左侧装订。 4、成文日期 成文日期以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的签发日期为准。电报以发出日期为准。并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单一机关制发的公文在落款处不署发文机关名称,只标识成文日期。 5、附注 公文如有附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此件以传真形式发出”、“此件不登报”等,应居左空2字加圆括号标识在成文日期下1行。 6、主题词 上行文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标注主题词。“主题词”三字用3号黑体字,居左顶格标识,后标全角冒号。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字;词目之间空1字,并
17、刊于抄送栏横线之上。 7、抄送机关 指除主送机关外需要执行或知晓公文的其他机关,应当使用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统称。抄送机关在主题词下1行;左右各空1字,用3号仿宋体字标识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依上级机关、平行机关、下级机关次序排列,抄送机关间用逗号隔开,在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后标句号。同一层次的抄送机关依党、政、军、群顺序排列。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另起一行列于抄送机关最后。 8、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印发机关指公文的印制主管部门;印发日期以公文付印的日期为准。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位于抄送机关之下,占1行位置;用3号仿宋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印发日期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并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横线右下角刊字共印份。 9、页面设置 页边距:上、下为2.5厘米,左、右为2厘米。 10、盖章 加盖印章要端正、居中,齐上2/3。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要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 展开范文.第 21 页 共 21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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