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实验中学章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泰州实验中学章程.docx(1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泰州实验中学章程 日常工作中经常需要参考借鉴中学章程相关内容,不知道中学章程相关文章写作的格式和写法,不用担心,阅读以下我为您编辑的泰州实验中学章程文章,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 州泰实验中学章程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学校管理,实施依法治校,维护学校、教师及其他教育工、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举办学校名称:州泰市z实验中学 学校地址:z省州泰市z北路298号 第三条 州泰市z实验中学为全民所有制普通高中,学制三年,是法人实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2、。 第四条 学校的办学宗旨: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先进的办学理念,高素质的教育队伍,科学规范的管理,优质的教育服务,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人才,满足州泰人民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学校的办学理念:成功教育 学校的校风:勤奋、求实、团结、守纪 学校的教风:敬业、爱生、严谨、创新 学校的学风:刻苦、善思、踏实、进取 第五条 本章程是本校师生员工进行教育、教学、学习、工作和行为的依据,本校师生员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六条:学校校长由州泰市教育局任命。 第七条:学校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八条:校长的职责: (一)团结全体教职工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和
3、教育行政部门的决议,完成上级下达的教育、教学和其他各项任务。 (二)制订学校工作计划,全面规划,统一安排学校工作,定期检查,总结工作,向上级及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教职工报告学校工作。 (三)全面执行学校教学计划、领导和组织教育工作。 (四)逐步改善办学条件,努力提高教职工福利待遇。 第九条:校长的权力: (一)决策权:在广泛听取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行政管理和教学方面的重大问题有决定权。 (二)人事权:从学校的需要和实际出发,聘用干部、教职工,安排和调整干部、教职工的工作。 (三)奖惩权:校长对在教育、教学和其他工作中成绩优秀的干部、教职工进行奖励,对在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或在工作中出一重
4、大事故的干部、教职工按分管权限进行处罚或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条:副校长由校长提名或征求校长意见,由州泰市教育局考察后任命。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具体方面的工作。 第二节 学校职能部门 第十一条:学校设办公室、教务处、教研处、政教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 办公室负责学校行政管理的综合协调工作,教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教研处负责学校教科研工作,政教处具体负责学校教育工作;总务处具体负责学校总务后勤工作。 第三节 校长办公会议和行政办公会议 第十二条:校长办公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上级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研究审议学校规划、人事、经济、档案、福利、教师晋级、教育教学等工作
5、。 学校行政办公会议是学校管理的日常工作机构。主要工作内容是贯彻执行学校工作意见,处理重大问题。 行政办公会议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成员为学校中层以上干部。 第四节 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三条:贯彻中小学德育大纲,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通过学科教学、班团活动、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形式向学生进行*理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道德、劳动、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和学校优良传统教育。加强对学生常规管理。学校政教处担负德育工作的责任。 第十四条:学校按国家和省教育厅制订的教学大纲、教学计划和教材的要求实施教学。 第十五条:学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推进素质教育,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更新教育观念,改进课堂教学方法,逐步采用现
6、代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第十六条:学校教育、教学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全面发展,学有特长,使学生在知识、兴趣、体魄、心理等方面均达到较高水准。 第十七条:按学科设立教学研究组,作为教师集体进行教学研究的组织。设教研组长一名,由校长室会同教务处、教研处在优秀教师中挑选后聘任。教研组长组织本组教师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积极开展教研活动。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年级组,设年级组长一名,由校长室会同政教处在优秀教师中挑选后聘任。积极开展年级组各项活动,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第十九条:学校以班级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单位,班主任担负班集体的组织、教育、指导、管理的责任,并担负协调班级各学科教学
7、和沟通学校与家庭、社会之间联系的责任。 第二十条:学校执行州泰市教育局指示精神,抓好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辅导、考核等过程管理,经常检查教学质量。 第二十一条:执行国家和江苏省、州泰市考试制度,组织期中、期末教学质量检查和考试,并按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组织好学生参加学业水平测试和高考。 第五节 总务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坚持总务工作为教学服务,为教育科研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的原则,坚持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二十三条:学校经费来源为政府财政拨款。学校按上级教育、物价、财政部门确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学生收费。 第二十四条:坚持艰苦奋斗、勤俭办学的原则,合理使用资金,搞好经费预、决算,坚持保证重点
8、,照顾一般,严格把关的原则,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第二十五条: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并接受职能部门和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第二十六条:总务部门制订计划,合理进行校园设施的维护管理。加强校产管理。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第二章 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党组织对学校实行政治领导,发挥监督和战斗堡垒作用。参与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改革方案,人事安排等重大问题的决策,党组织领导教代会、民主党派、群团工作。 第二十八条:学校实行校务公开。校务公开的内容为:办学方向;教育教学改革方案;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规范;收费项目及金额;财务收支情况;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及热点问题。
9、 第二十九条:建立评议、考核干部制度。每年通过教代会或召开座谈会采用无记名测评方式评议干部。 第三十条:教职工代表大会按照有关法律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学校工作报告、改革方案、财政预决算、重要规章制度,并作出相应决议。 (二)讨论教职工奖惩办法、奖金分配及集体福利实施方案。 (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四)参与评议考核学校干部。 教职工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教职工代表大会可以提前或延期召开。 第三十一条:工会委员由工会代表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工会委员会具体负责工会工作。 第三十二条:学校教师、职工,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权提出意见、建议。有
10、权向上级反映情况,行使民主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抵制、阻挠、打击报复。 第三十三条:学校接受政府和上级教育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审计、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舆论监督、听取意见、自觉规范管理行为。 第三章 教师、职工 第三十四条:学校教师、职工必须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利益,遵守学校的章程和规章制度,学校必须依法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学校尊重教师、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教师享有教师法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学校教师以热爱教育、精通业务、勇于创新、师德高尚、教书育人为努力方向。 第三十六条:学校实行全员聘用合同制,教师、职员、职工必须履行聘约,努
11、力完成教育、教学、服务任务。 第三十七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第三十八条:学校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鼓励教师参加进修或培训。 第三十九条:学校编制内人员实行上级规定的工资制度,奖金实行考核奖励制,编制外人员实行临时工资制。 第四十条:学校每学期对教师、职工进行政治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进行客观、公正、准确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奖金、聘用挂钩。 第四十一条:学校教师、职工在教育、教学、科研、学校建设、服务等方面成绩突出,由学校给予表彰并可按程序报请上级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二条:学校对违反章程和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的教职工予以教育、批评和
12、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教职工予以缓聘、转岗或辞退。教师、职工认为合法权益受到学校侵犯可以向上级提出申斥。 第四十三条:学校依法维护离退休教师、职工的合法权益。由学校工会具体负责离退休教职工的管理工作。 第四章 学生 第四十四条:凡按有关规定被本校录取或转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即取得本校学籍,学校按上级教育部门颁布的规定管理学生学籍。 第四十五条:学生享有法律规定的受教育的权利。学生必须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必须遵守党校章程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第四十六条:学生以文明礼貌、勤奋好学、遵纪守法、体魄健壮、心理健康为努力目标。 第四十七条:学校共青团受学校党组织领导,是学校
13、教育中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服务的重要力量,团组织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配合学校党政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四十八条:学校对优秀学生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九条:学校对违反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规章制度的学生给予教育、批评和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条:本章程修订须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州泰市教育局批准。 第五十一条:学校根据本章程,制订各项规章制度。原订规章制度与本章程有抵触的,应予以修订。 第五十二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一律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五十三条:本章程解释权属州泰市田家炳实验中学。 第五十四
14、条:本章程自批准之日起施行。 篇2:福光中学章程 福光中学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和教育现代化工程,保证学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努力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水平,创建二十一世纪现代化新型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使受教育者坚持学习科学文化与加强思想修养的统一,坚持学习书本知识和投身社会实践的统一,坚持实现自身价值与服务祖国人民的统一,坚持树远大理想与进行艰苦奋斗的统一,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能力,造
15、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 学校是一所公立全日制普通中学。 第四条 学校以“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为办学手段,积极倡导“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办学理念,坚持以大力推动学生的发展、教师的发展、学校的发展为根本措施(以学生发展为本,培养品德高尚、充满活力、崇尚科学的学生群体;以教师发展为本,造就素质优秀、善于研究、积极进取的教师队伍;以学校发展为本,建设均衡发展、可持续发展的学习型学校),以促进教学管理的优化、教师队伍的优化、教学手段的优化和教学环境的优化为具体目标,以创建“建有文化的校园,塑有思想的教师,育有特长的学生,办有特色的学校”为奋斗目标。 第五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党支部保证监督和教职工民主管理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学校以“高尚、勤奋、求实、创新”为校风;以“敬业、爱生、开拓、奉献”为教风;以“尊师、守纪、勤学、善思为学风。 第七条 学校建校纪念日为每年的五月六日。 第二章 行政管理 第一节 校长 第八条 学校校长由吴中区教育局任命。 第九条 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行政工作。 第十条 校长的职责: 第 18 页 共 18 页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