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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该文本为Word版,下载可编辑乐清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工作与生活中经常需要使用到岗位设置相关的资讯,这也正越来越成为工作中的必需,为此我们收集整理了以下乐清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欢迎借鉴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省市文件精神和清乐市教育局的统一部署,对照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我校岗位设置,特制定清乐中学岗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原则为指导,坚持因事设岗和按需设岗,切实将我校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每个具体工作岗位上,更好地实施岗位责任制、推行全员
2、聘用制、健全岗位管理制、改革收入分配制等。 二、基本原则 (一)科学设岗,精简效能。通过实行岗位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合同管理,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的转换。 (二)严格制度,按岗聘用。岗位聘用严格以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审批结果为依据,认真贯彻上级政策规定,严密组织聘用工作。 (三)积极稳妥,合理聘用。正确把握岗位聘用工作的政策导向,对聘用范围、聘用条件、竞聘办法科学论证,保证聘用方案具有科学性、指导性、合理性,具备长期运作的框架基础,做到积极、稳妥、合理地聘用各类人员。 (四)透明运作,程序规范。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
3、原则,保证教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做到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方案透明化、程序规范化。发扬民主,加强监督,保证聘用工作有序进行。 三、实施范围与对象 全校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均纳入相应岗位设置管理。 四、政策依据 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和温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乐委办 202221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五、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情况 (一)岗位类别和岗位等级设置 1、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制度,中小学教师岗位共划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分为特设岗
4、位,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 2、依据省有关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行业指导意见,全校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中级、初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核定为: 省一级重点中学的高级、中级、初级岗位比例为50:37:13; 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结构比例为:高级岗位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
5、间的结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55;十三级为技术员级和未定级。 3.管理人员岗位等级设置。 管理人员岗位包括办事员岗位和未定级岗位。 (二)岗位总量 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222个,其中管理岗位4个,专业技术岗位218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主体岗位是专业技术岗位,占岗位总量的98.2%;其他两类岗位比例分别是管理岗位占1.8%、工勤岗位占0%。专业技术主系列是教师系列,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数是21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设置总量的98.2%。 (三)专业技术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1.高级专业技术岗位109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0%。 (1)正高级岗位2个。 (
6、2)副高级岗位107个,其中五级岗位21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20%;六级岗位43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40%;七级岗位43个,占副高级岗位比例40%。 2.中级岗位81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7%。其中:八级岗位24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九级岗位32个,占中心岗位比例40%;十级岗位25个,占中级岗位比例30%。 3初级岗位28个,占专业技术岗位比例13%。其中:十一级岗位10个,占初级岗位比例36%;十二级岗位10个,占初级岗位比例36%,十三级岗位8个,占初级岗位比例28%。 (四)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工勤技能岗位0个,占单位岗位总量的0%。 六、拟设置岗位情况 我校现实有
7、人数为217人。 拟设置管理人员6人,其中管理七级3人,管理八级1人,管理九级2人。 专业技术人员204人。正高2人,作为特设岗位设置,聘任2 人;副高级83人,聘任83人,其中专技五级17人、专技六级33人、专技七级33人;中级69人,聘任69人,其中专技八级21人、专技九级28人、专技十级20人;初级50人,聘任50人,其中专技十一级23人、专技十二级23人、专技十三级4人(技术员级3人、未定级1人)。 工人7人,技术工三级1人、技术工四级1人、技术工五级4人、普通工1人。 七、岗位基本条件 (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
8、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二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符合单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专业技术岗位各等级任职条件 1.专业技术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岗位任职条件。 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作为特设岗位,由上级主管部门认定。 2.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任职条件,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 3.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任职条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人员。 4.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任职条件,取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 5.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任职
9、条件,大学毕业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但未定级人员及以上任职资格人员;取得技术员职务及以上任职资格。 (四)因工作需要,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从管理岗位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到管理岗位,需符合新聘岗位的条件。 八、岗位聘用要求 1.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文件精神,对教师岗位实行执业资格准入控制,须具备相应层次教师资格,取得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2.聘用按照直接聘用、评定聘用依次确定聘用人员。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聘用时,首先进行高等级岗位聘任,待岗位数聘满后再进行下一级岗位聘任,如岗位数有空缺,可以不受任职年限的限制进行聘用。 3.岗位从高到低聘用时,依次参照
10、标准为: 同一职称,依据职称聘任的时间由先到后确定; 职称聘任时间相同的,再依据套改工龄(实际工作+未计算工龄时间)长短确定; 再参考从高到低荣誉:a.温州市级名师名班主任,浙江省教坛新秀;b.温州市“三坛”、清乐市名师名班主任;c. 温州市骨干教师、清乐市“三坛”;d.清乐市骨干教师;e.近五年在本校担任班主任年限多少; 若以上还有相同的,依据在本校近三年年度考核的优秀从多到少考虑; 还有特殊情况的,由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领导小组考核讨论确定。 4.岗位聘用时,在对申请竞岗人员基本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前提下,要根据制定的岗位竞聘标准,对申请竞岗人员近三年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5.学校按照清乐
11、市人事局对本校的岗位设置批复意见,在核定的岗位总量内,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结合聘用条件,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新一级岗位聘用: (1)基本条件不合格者; (2)聘期内师德考核、年度考核有一年以上不合格者 (3)参与*等非法*活动、组织者; (4)在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停职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伪造学历、资历和提供虚假业绩及材料证件者; 九、组织领导 成立浙江省清乐中学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程序。浙江省清乐中学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室、工
12、会代表、科室主任、教师代表组成。校长室是岗位设置的工作部门,负责岗位设置方案的编制、报批、实施等工作,日常事务由校长室负责。 十、岗位聘用程序和形式 按照下列规定的程序予以聘用。 (1)公布岗位 公布岗位设置方案,结合文件精神,编制岗位说明书。 (2)申请应聘 应聘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应聘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核 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 (4)考察评议 学校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对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竞聘上岗或量化考核,确定岗位候选人选。 (5)研究决定 岗位设置与聘用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聘用名单。 (6)结果公示 聘用结果确定后要进行
13、公示,公示期为7天。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按程序进行复议,确属不当者,将予以重新审核。 (7)签约上岗 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岗位聘用合同。 十一、实施步骤及完成时间 (一)聘用准备 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并对各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核,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二)人事局审批 将学校的岗位设置方案等相关材料报人事局进行审批。 (三)聘用考核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编制岗位说明书,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确定各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等级,召开教职工大会,向全体教职工公布实施方案、岗位职数和任职条件,教职工对实施方案进行讨论、建议、修改和表决。聘用并将聘用结果进行公示。
14、(四)上报认定 将最终聘用结果上报教育局、人事局认定,认定后按规定程序核算工资待遇。 (五)聘后小结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结束后总结。 篇2:汨罗一中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罗汨一中学校岗位设置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罗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操作实务实行的通知(汨人发2022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 本校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临时借调的有编人员。临时用工人员(含公益性岗位人员)、临时聘用人员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 二、岗位类别及岗位等级
15、设置 岗位类别设置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设5个职员等级: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和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六级至十级职员。 专业技术岗位分为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八级、九级、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的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公办教育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工不分岗位等级。 三、各类岗位基本条件
16、及任职资格 (一)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合格,年度考核结论为称职及以上。 (二)管理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担任五级职员,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担任六级职员,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担任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确因工作需要,由专业技术岗位交流到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可以根据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本人条件,直接聘任到相应的管
17、理岗位。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五、六、七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高级教师职称,八、九、十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中级教师职称,十一、十二级技术岗位必须具备初级教师职称;五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或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6年;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八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或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任职满6年;九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3年;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在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满2年。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资格 1、在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任职,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
18、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2、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四、岗位等级确定办法 1、各类岗位的竞聘对象必须符合所聘岗位的基本任职资格; 2、管理岗位按行政级别确定岗位等级; 3、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在符合岗位资格的基本条件下,按下列方法打分排队,再根据打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等级: 、工作年限分:每年计0.5分; 、职称分: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每年计1分; 、业绩分:2022年7月1日后,被评为市级优秀或先进教师的计0.5分;被评为市级名师、劳模的计0.5分;被评为地级优秀教师、劳模的记1分,省级优秀教师、
19、劳模的计2分。以上各项奖励均以行政部门批准文件为准,且同年获得多个荣誉只取最高得分,近三年该项分累加; 、近三年担任学校行政干部、班主任、教研备课组长的每年记0.3分(不重复计算); 、如上述总分相同者,则看晋升最高专业技术职称时间,先晋者优先。 五、特殊人员岗位等级认定办法 1、被评为特级教师或曾获得过国家级优秀教师、劳模称号的,在基本条件符合的情况下,直接聘为相应职务的最高档; 2、非教师岗位的岗位设置:凡只具有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而从事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其等级设置时原则上只能定为同职务的最低档; 3、经教育局党委认定离职的相关局管、市管行政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中档; 4、截止
20、至2022年12月31日,男满58岁、女满53岁的内退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最低档,病休人员确定为相应职务的最低档。 六、岗位聘用办法 1、初次聘用时严格按以上岗位等级确定的结果聘用。 2、学校将与每位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使用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国人厅发2022158号),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各类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3、岗位
21、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但合同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的年限。 4、在一个聘期内,聘用合同应保持相对稳定,原则上不得调动。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等情况出现岗位空缺,待聘人员一般不予递补。遇下列情况时,教育事业单位可于每年八月集中进行一次岗位调整,并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作出相应变更: 、教职工本人申请经教育局批准调动工作单位的,调出人员与原单位完善相关解聘手续后,原单位聘用合同予以终止,新工作单位与其重新签订聘用合同,暂时保留原单位给予的岗位等级待遇,新一轮岗位设置工作开始后,再在新单位竞聘上岗。 、教职工合同期限内晋升专业技术资格,事业单位相应高等级岗位有空缺的,可以按公开、平等、竞争、
22、择优的原则聘用到相应高等级岗位上。若相应高等级岗位没有空缺时,则暂时保留现有待遇,待相应高等级岗位有空缺的,再依规定依程序聘用到相应高等级岗位上。 、因事业发展等按规定应进行岗位调整并变更聘用合同的情形的,可以依规定依程序调整岗位聘用,并兑现相应待遇。 七、各类岗位之间转换的办法 1、管理岗位转换到专业技术岗位。在不具备专业技术背景的管理岗位上任职的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评聘。若工作需要转移到有空缺的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已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可直接聘用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不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后可转岗并聘用。 2、工勤技能岗位转换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
23、人员转换到管理岗位或专业技术岗位,须符合拟转岗位的任职条件,并按管理权限,经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工勤岗位人员经申请并呈报审批同意转换岗位后,按新聘任岗位兑现工资,不再参加工勤技术等级职务晋升和享受工勤技能等级待遇。 3、专业技术岗位转换到管理岗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任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转移到有空缺的管理岗位任职,应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岗位任职条件。 八、受聘人员退休时按照国家规定的退休政策享受退休待遇 九、关于一票否决问题 教师职业道德考评不合格、年度考核不称职、停薪留职期间,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受
24、党纪处分后纪律惩戒执行规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政纪处分后纪律惩戒执行规定执行。 聘期内教师职业道德考核不合格、年度考核不称职的,聘用到岗位内部最低等级,原聘用在岗位内部最低等级的,调整到下一职级岗位的最高等级聘用。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可以恢复岗位等级待遇。 十、说明 1、本方案由学校行政负责解释; 2、本方案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即生效; 3、其它未尽事宜以罗汨市教育系统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操作实务(汨人发202203号)为准。 罗汨市一中 篇3:山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山眉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深化学院人事制度改革,根据z省高
25、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指导意见的精神,结合学院专业优化整合方案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岗位设置管理遵循科学合理、精简效能、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2、加强院系两级管理,强化基层单位对人员聘任、管理、考核的责任,实行治事与用人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 二、岗位设置的依据 1、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三个指导的通知(国人部发【2022】59号) 2、z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z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22】19号) 3、z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指
26、导意见(川人发【2022】74号) 4、山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眉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眉府办发【2022】40号) 三、岗位设置的基本办法 (一)岗位类别 学院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指专职从事党务和行政管理以及院内其他行政事务管理的工作岗位。参照z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指导意见(川人发【2022】74号)的规定,我院管理人员岗位设7级。即党委书记、院长为4级职员;副书记、纪委书记、副院长、副院级调研员、院工会专职主席为5级职员;各处(部、室)正职(含工会专职副主席、院团委书记)、系主任、系书记为6级职员;各处(部、室)副
27、职(含院团委副书记)、系副主任、系副书记(主任科员)为7级职员;副主任科员为8级职员;其余职员为9级和10级职员。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学岗位和非教学岗位,教学岗位主要是专职从事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岗位;非教学岗位主要包括:院、系教务工作,院、系学生工作,思政工作,实验实训,专职辅导员,图书档案,医疗卫生,财会统计,工程等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学院工勤技能岗主要包括在专业技术岗位承担辅助任务的实验室保管员、财产保管人员和提供服务的工勤人员等等岗位。 (二)岗位总数 学
28、院岗位总数以实际在校学习学生人数按照生师比18:1折算出专任教师岗位上限数,再按照专任教师占学院岗位总数55的比例折算出学院岗位总数和其他各类岗位数。学院岗位总数含学院人员控制数聘用、编制外自主聘用的非后勤服务岗位。 市编委下达我院事业编制岗位总数为262个(不含人员控制数,仅用于学院事业编制内正式聘用的员工),院内四至八级职员、三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设置以市编办下达的岗位总数为依据测算,学院因工作需要编外聘用的教师和工作人员一般应设置在九至十级职员和十一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由于学院后勤服务工作已经大部分半社会化,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尽量减少。其中保卫人员不再核定编制,由学院按照每350名
29、在校居住人员配备一名保卫人员,由学生工作部(处)自主聘用;所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临时外聘人员进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宿舍管理员按每250名住校生配备一名管理员或卫生保洁员,由学生工作部(处)自主聘用,所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临时外聘人员进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后勤服务公司的工勤人员由计划财务后勤处根据工作需要单独提出聘用要求,所聘用的工作人员按照临时外聘人员进行管理,享受相应待遇。 (三)各类岗位比例 学院总岗位数中管理岗位占17;专业技术岗位占79(其中教学岗位占66.5%);工勤技能岗位占学院岗位总数的4。 (四)各岗位等级的结构比例 学院专业技术岗位中正高级、副高级、中级的岗位数按市编委下达的
30、岗位总数测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为7:23:32:38。 专业技术岗位正高级岗位中三级和四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为3:7;副高级岗位中五级、六级、七级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为20:40:40;中级岗位中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为30:40:30;初级岗位中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控制为50:50。 管理岗位中四级至七级实职岗位数由市编办根据学院的工作需要核定;七级和八级中非领导职数按七级职员的50%设置。 (五)各单位岗位设置原则 1、各系专任教师岗位总数以实际在校学习学生人数按照生师比18:1进行计算,所有文化基础课教师全部划分到各系。具体学科任教教师
31、职数由各教学单位提出意见,由人事处核定后统一公布。 2、各系专职辅导员按实际在校学习学生每200名学生配备1名专职辅导员,学生人数超过200名低于300名的仍然只设1名专职辅导员,其超过工作量部分由各系自行调节(兼职处理)。 3、学院现有的其余专业技术岗位(包括心理辅导、专职督导、实验实训、图书资料、以及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医务和财会等岗位)由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提出要求,在学院核定的岗位总数内设置。 四、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聘用领导小组,负责下达全院各类各级岗位的结构比例,审核各单位的聘用条件和聘用结果。 组长:z 副组长:z 成员:z (二)各部门、各系成立聘用小组,负责根据学院下达的岗位
32、控制数制定本单位的聘用条件,提出初聘人员名单。 各部门、各系聘用小组组长由各部门主要复杂人、系主任(含主持工作的副主任)担任,总支书记、系副主任以及教职工代表为成员。 五、人员聘用的办法 学院院级领导由上级有关部门任命,中层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产生和任命。教职工根据任职条件在全院范围内双向选择,竞聘上岗,择优录用,聘期为两年。 落聘和拒聘人员按山眉职业技术学院未聘人员管理办法管理。 六、竞聘上岗的程序 1、学院拟定相关的聘用办法、岗位设置情况,编制岗位说明书,提出各类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岗位职责、待遇。 2、人事处集中公布全院各岗位设置情况、应聘条件和岗位职责与待遇。 3、全院编制内聘用人员和学院编
33、外正式聘用人员根据本人情况填写申请表,交聘用的部门、单位。 4、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各岗位的初聘名单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人事处汇总。 5、院长办公会审核拟聘编制内人员和编外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6、组织编制内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述职测评,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核评分,竞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7、学院聘用领导小组审定各岗位聘用编制内人员和编外正式聘用人员名单。 8、组织符合条件的编制内聘用到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工作人员确定职级。 9、公布各部门空缺的岗位情况。 10、各部门重新提出临时聘用人员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定。 11、发文公布各岗位聘用名单,签定聘用合同。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34、1、现任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受聘到管理岗位后根据本人非领导职务等级对应相应的职级享受待遇。 2、原工勤身份的工作人员符合条件者受聘到管理岗位享受9级职员待遇,受聘到专业技术岗位可按本人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相应等级的专业技术岗位。 3、无专业技术职务或学历不达标的工勤身份的工作人员只能竞聘工勤技能岗位,根据学院工作需要,可以在有关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今后可以按政策规定的条件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和管理岗位。 4、学院中层副职及以上领导干部2022年收入分配制度套改时走专业技术系列的可以申请双肩挑,原则上在本人所任教的单位同等竞聘专业技术职务,占该单位的指标。 5、鉴于离岗待退的专业技术
35、人员和2022年7月1日以后退休人员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等级不占学院指标,由人事处严格按晋升条件组织晋升等级。 6、各部门、各系聘用的工作人员数低于或等于核定的结构的,按现有人员聘用并确定其相应的待遇;聘用的学院事业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超过核定的各类结构比例的,只能按现聘职务或岗位(指参加2022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套改时的职务或岗位)的最低等级确定其待遇。并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 7、各部门、各系今后需新聘工作人员应有空缺岗位方能办理聘用手续。如是引进学院急需的高学历、高职称人才可不受岗位数限制。 八、其他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向上级部门咨询并做出解释。 篇
36、4:隆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亭隆小学岗位设置管理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z委办公室、z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z委办发2022147号)和*锡山区委办公室、z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z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锡办发2022106号)的精神,结合区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文件锡编办202227号,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
37、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规范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本校经编制部门审批的在编、在岗人员。 四、岗位设置 本校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以专技岗位为主。 (一)岗位总量及类别 根据学校工作实际设3类岗位共94个岗位,其中管理岗位6个,占岗位总量的6.4%;专业技术岗位87个,占岗位总量的92.5%;工勤岗位1个,占岗位总量的1.1%。 (二)岗位等级及数量 1、本
38、校管理岗位设置1个等级,最高级管理岗位为九级管理岗位: 设九级岗位(科员)岗位6个 2.本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九个等级,最高等级专业技术岗位为五级专业技术岗位。 (1)高级、中级、初级等级结构比例5:50:45,分别设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个;中级专业技术岗位43个;初级专业技术岗位40个。 (2)设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4个(待国家在小学增设正高级职务后,再按规定提高最高岗位等级)。 (3)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2:4:4,分别设五级技术岗位1个;六级技术岗位2个;七级技术岗位1个。 (4)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3:4:3,分别设八级技术岗位13个;九级技术岗位17个;十级技术岗位
39、13个。 (5)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比例5:5,分别设十一级20 个;十二级19个;十三级1个。 3、本校工勤岗位设置1个等级,设三级(高级工)岗位1个。 五、岗位聘用条件 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z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锡山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以及行业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各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1、受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条件;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师德,无有偿家教行为;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在晋升上一职级的近两年中,获年度考核
40、合格以上等第。 (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备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五级岗位须在六级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六级、七级、八级岗位须分别在七级、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 管理岗位职员以德才兼备、业绩能力为主,工作认真踏实,有管理意识和进取精神,能协调各处室完成全校工作目标任务。 (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 (1)副高级教师五级岗
41、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 (2)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 (3)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 3、学校将根据上述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聘任时间的长短,结合工作需要,岗位责任、承担的风险以及在教育岗位上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制定任职的具体标准(详见岗位说明书),实施聘任。 (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1、二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
42、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3、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和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六、岗位聘用基本程序: 1、确定岗位类别。按照管理岗位职数、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工勤岗位职数确定岗位类别,公布空岗名额,教职工自主申报。 2、组织评聘。聘用工作在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岗位分类实施岗位聘用工作。 3、公示。各类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的,可向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复议。 4、签订聘用合同。公示结束后,经学校校务委员会研究,确定各类职工的聘用岗位。签订聘用合同
43、书。 七、岗位聘用办法 1、管理岗位各等级职员的聘用,以现聘用合同所聘岗位为基础,由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聘用岗位等级意见,报学校岗位设置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办法 (1)聘用范围。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四级的人员参加二级、三级、四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七级的人员参加五级、六级、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十级的人员参加八级、九级、十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执行专业技术岗位工资十二级的人员参加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 (2)聘用办法。根据竞聘上岗、按岗聘用(任)的原则,使参加岗位设置人员按照专业技术岗位岗位说明书的任职条件,聘任到相应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聘用办法 根据按岗聘用(任)的原则,使参加岗位设置人员按照工勤技能岗位岗位说明书的任职条件,聘任到相应岗位。 4、在具体聘任过程中,专技岗位主要依据本人职龄乘以0.6与教龄(会计以工龄为主)乘以0.4之和,各岗位依次进行岗位聘任,如出现同一专技岗位职龄、教龄条件相当者,则由岗位设置评定委员会对照加权条件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名进入候选,民主测评,再由学校岗位设置评定委员会进行评定。高职低聘人员在现层级中上一级岗位有空岗的前提下,优先参与竞岗。 附加权条件: (1)学历:研究生(硕士)4分,本科3分,大专2分,合格学历1分。 (2)教龄:5年以下1分,5-10年2分,
限制150内